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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章

北宋末年当神棍-第6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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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心道,虽然不是我家自己出钱供奉。但是接了这般的善缘,结识这般高人,却还是我家的福分。

当下自然就道:“文先生放心就是!”

文飞点点头,当即扬长而去,洒然无比。让万道新看了,心中感叹连连,这才是真正的高人做派。

却在这个时候,身上就起了一阵青烟,冒出了焦糊味道。万道新伸手一摸,摸出一张符纸来,见封立刻点燃,化为灰烬。

却在这个时候,文飞已经回到了乙世界之中去。耽误了这么多天,再回到这片大陆,草色都已经发黄。天色又已经寒冷下来。

文飞回到部落之中,召集人手,就发布了几道命令:“从今以后,咱们这部落就叫做飞云部了。”

巫师自然有着给部落起名字的权力,其实更有许多个部落连正式名称也都没有,也都是外人方便称呼而取。

第二十六章飞云部

比如那阿齐曼部落,就没有正式称呼。外人见那阿齐曼部落之中最有权势的巫师叫做阿齐曼,便阿齐曼部阿齐曼部这样叫着,约定成俗了。

文飞这个时候,要把部落取名,自然不会有人去反对。却也觉着这飞云这个名字不错,像是天上的白云一般飞来飞去,自在逍遥。

当然了,这飞云自然是用这土著语言所说。却是取自史记之中,所谓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

文大天师把这部落叫做飞云部,这野心其实就不问可知的了。

见着无人反对,文飞迅速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制定了旗号,规范了各种战鼓。

这些事情,文大天师早已经有了预谋。现在一一颁布出来,这些部落之人并不感觉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还以为有些多余。

其实却不知道,颁布旗号服色鼓列,正是建立正规化的第一步。

这样一来,文飞就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就把文明的种子给种了下来。然而这些事情,虽然重要,却并不是当务之急。

当下文飞再次下命,命令部落迁移出发。一时间到处就欢声雷动起来。

这个时候,野牛群早已经迁移的远了。打猎一趟,却就需要十天半月的来回,太过路远。已经太不方便。

文飞给部落准备的帐篷等物,都是军用的。收拾起来格外方便。却要比他们本来用牛皮所做方便太多。

只是短短半日,就已经全部收拾妥当,开始出发。

文大天师要到后世的纽约去。距离并不远,放在后世,开车也不过三天两夜而已。然而这个世界,搞不好就要走上一个多月的时间。

他原本是打算买一条海船的,便如同麂子岛那些渔民的船只就差不多够用了。在那岛上,他已经看到五十来米长的钢壳渔船。

但是出了意外之后,文飞只能迅速离开。不敢再耽搁。其二却是。计划也才刚刚启动,资金也都没有到位。

不过不要紧,这次迁移去了。日后再慢慢说。那地方是有着天然良港,日后自然少不得海船的。

若是文大天师改装出一艘钢制的渔船来,什么黑珍珠和飞翔的荷兰人,他都也毫不畏惧。若是还能买到一艘军舰的话。那么这个时代所谓的传奇战舰。放在他文大天师面前,也就是渣了!

飞云部一路迁徙,顺着圣罗伦斯河而下,一路到了安大略湖,这才转向去向纽约。这种路程虽然绕了个圈子,但是顺着河流直下,却起码不担心迷路。

这里的一切地名,几乎都是后世所取的。被后来的那些殖民者抹去了大半印第安人的痕迹。

他们行了几天。就见到巨大的动静。无以计数的巨大野牛群如同天边的黑云一样的席卷过来。

即使文大天师也都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场面,没有想到这种几十万计的野牛迁徙。会造成这般壮观的景象。

而飞云部的人们显然对于这般的场面见的多了,不至于像是文飞这样的震惊,却也兴奋的嚎叫起来。

大片的野牛从他们身边过了足足有三四天的时间都还没有过完,若非是文大天师约束着他们,要在冬季之前赶到纽约去的话,恐怕这些人已经按捺不住要大规模的狩猎了。

然而到了最后一天,却有着大批的野牛奔跑而过,似乎正在被追赶一般。

文飞提拔的一个武士首领,就对文大天师道:“巫师,定然是有别的部落正在狩猎!”

“哦?”文大天师有些好奇,不由得道:“我们能不能去看看热闹?”

另一个武士首领笑道:“我们部落现在如此强大,还怕了其他部落不成?按照规矩,他们还得给我们留下三分之一的猎物。请求我们不要攻打他们!”

说着,几个武士首领一起头笑了起来。他们自然有理由自豪,可以说现在的美洲大陆上,就以整个飞云部装备的武器最好。

虽然他们的人数并不是最多,但是却也有近两千的战士,全部装备了文大天师的准备的钢制武器,甚至有大部分都不止是一件。

若不是他们手中没有火枪的话,那么便是现在的那些殖民者们,论起装备的豪华来说,都远远比不过他们。

文飞对于野牛来说,兴趣并不是太大。但是看到这些人兴致勃勃的样子,就知道不能太过压制了。

毕竟,他手下的部落已经强大了。可以压制他们不进行辛苦的打猎,却很难再压制他们,不让他们去打劫,或者是去收保护费!

何况,那些野牛皮对于文大天师来说,现在也可以换取大笔的资金了。想想,文大天师就道:“好吧,我们去看看!只是老人和小孩怎么办?”

武士首领阿苏大笑道:“我们飞云部的人,不论老人还是小孩,都是战士!”

其他两个首领,也都破以为然。

在后世,一个国家动用的兵员的数目超过十分之一,国家就会垮掉。

而在大海对面的大明朝,一个幅员万里,人口上亿,养活百万大军也都承受不住。

在这些印第安人的部落,随随便便的就能够抽出一半人口,成为战士。这便是不同了,不仅是成年男人,便是拿的动武器的成年妇女,还有一些老人小孩,也都是差不多合格的兵员。

文飞想了想,就道:“那么出发!”

“吼吼……”当文大天师的命令传出去之后,整个部落都沸腾了起来,不论是战士们,还是女人,小孩甚至是老人,都兴奋的叫了起来。

这些日子,看到野牛群过去而不能动手,对于他们来说是巨大的折磨。现在文飞终于下了命令,整个部落欢声雷动。

这种气势就只能鼓而不能泄,文大天师心道,看来这些人毕竟野性未驯,也不能管束的太死。还得给他们机会发泄发泄才是。

至于被发泄的对象倒霉,那又管他文大天师什么事情?

要知道,这些印第安人从来就不曾是一个统一的势力。更不是一个拥有统一文化,统一祖先的文明。

而不像是自己的国家,便是在上古时候起。中原所有方国,却都承认同为炎黄二帝的传承。有着巨大的心理认同感。最后才能在漫长时光之中,慢慢的统一。

这是中国的大幸,而印第安人缺少这些。却就是他们一盘散沙的不幸了。看来自己要加紧在他们之中传播加料的文明才成啊!

文大天师开着蓝色的东方,在数千飞云部的人们簇拥之下,原本足够壮观。然而在这百万计的牛群之中,却是毫不起眼。

甚至有时候,文大天师都怀疑,这些野牛就算十分之一发狂,奔驰起来的时候,也都能把他这一只小小的部队给踏成肉酱。

然而好在,那些野牛最多也只是好奇的从身边打量他们。然后就毫不在乎的直接走过。

甚至有一次,一起野牛从他们的队形之中穿过。把这个刚飞云部的队形搅乱的一塌糊涂。

再走一天,忽然见到一种奇景。数以万计的野牛被包围了起来,不论从哪个方向奔跑,最后都被驱赶。只能顺着一个方向狂奔。

见到这么一幕的时候,阿苏迅速的对文大天师道:“巫师,这次一定是有几个部落一起联合动手,要不然他们没有这么多的人手!”

文飞点点头,他也看了出来。飞云部有本事凭着一个部落包围这么多的野牛,是因为他们有着战马。

而眼前包围野牛群的部落,却就没有战马。全靠着四面八方的布置人手,驱赶着数万的野牛群,起码动用了好几千的人手。

“这些部落很穷啊,不仅没有马,连钢铁武器都没有!”另外一个战士首领黑羽不屑的说道。

他的话,让两个武士首领生出同感来,频频点头,显然说中了他们的感觉。

越是开化早的地方,也就是越早和外来文明接触的,这是一个定律。

飞云部,或者说阿齐曼部落,虽然地处偏北。但是早早的就和魁北克的法国人们接触,很早就学会了骑马,使用铁制兵器。

但是这里内陆的印第安人部落却不同,看起来还没有怎么接触过那些外来的殖民者。依旧保持这片大地上,千百万年的原貌。

“是了,我定然要教会飞云部的人们,炼制陶器,打造兵器,制作马车。这是是真正提高文明层次的举措,要不然现在飞云部的一切都建筑在沙滩之上,潮水一来,定要冲的踪影全无。”

文飞心中暗道,不过这却还是要行自己那鹊巢鸠占之计才行。在传授这些技术的同时,最为重要的却就是进行文化上面的改造。

在北宋时空之时,文大天师就有了这种定计,也曾缓缓的推行过一些。只是这种事情,要从根基处做起,文飞想要做的事情太多。反而并没有能够好好的做成!

在北宋时空,或者大航海的技术条件还没有满足。但是这五百年之后,大航海的时代,早已经拉开了序幕。

第二十七章

多谢金风细细梧桐坠兄弟的打赏……还有一位朋友写了本《位面交易狂徒》的书,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纵然是还没有进入最轰轰烈烈的鼎盛时期,却正是跑马圈地的最好时刻!

看来,本天师把飞云部的安置的妥当之后,还是要尽快回到中土一次再说。

就在文飞向着心事的时候,那些个狩猎部落早已经发现了飞云部的到来,紧张的派出人手前来交涉。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数千的人马移动过来,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可能没有半点发现。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为什么这个时候过来!”一个脸色惨白的部落首领,来到了飞云部的前面。

虽然他带着十几个武士,但是这些人来到飞云部之前,也和他们的首领一般,此刻已经再无半点人色了。

看着飞云部如此的兵强马壮,个个骑着马匹,亮闪闪的武器在太阳下面闪烁这光芒。只是这一切,就足够他们心惊胆战的了!

铁制武器也有些扩散到了他们的部落,然而数量极少。也就是首领身上有着一把,十分珍惜。

然而眼前这些人们却不一样,他们是不论从上到下,个个身上都装备着铁制武器。大多数人还不止一件,不仅有铁制的斧头或者砍刀,一般身上还多出一只长矛来。

“我们是飞云部的,正在迁徙的路上。”阿苏趾高气扬的道:“正好碰上了你们这次的狩猎。我们不要多的。只要三成!”

那首领勃然大怒:“休想,我们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把几万头野牛围去了跳牛崖。你们休想就这么容易从我们手中抢走三成的猎物!”

“原来你们是用跳牛崖来猎杀野牛!”阿苏听了。更是大喜:“那么我们更不放过了,要是不给我们的话,我们就只好拿刀来抢了!”

文飞不断的摇头,心中暗叫这些印第安人们,连抢劫都说的如此直白和天经地义。根本不带半点遮掩。

那首领忍气吞声,然而却说:“现在我们撤开包围,大半的野牛都会跑掉!”

“那你们一头野牛也得不到。而且还会面临我们飞云部的愤怒。我们飞云部有着最强大的巫师,能够变出最锋利的刀剑……”

“咳咳……”文大天师真的听不下去,这种没有营养的对话了。只是淡淡的说道:“这样吧。这次捕猎算我们联手。其他东西我们都不要,我们只要野牛皮!”

“不可能!”对付的首领大怒,比阿苏要三分之一还愤怒。靠着狩猎为生的部落,一切生活物资都是从野牛身上得到的。

野牛全身都有用处。除了肉以外。皮可以做成印第安帐篷和衣服。骨头则用来制做工具,甚至膀胱也是他们日常喝水的工具。

文大天师张口就要所有的牛皮,就是要让他们所有人都没有衣服穿,和帐篷睡。

阿苏大怒,抽出刀来:“居然敢这么和我们尊贵的巫师说话,信不信我杀了你们!”

后面的飞云部武士也纷纷抽出武器来,面露愤怒之色。文大天师几乎就相当于是他们部落的神灵。

这些人敢这般和他们的巫师说话,就足以让他们愤怒了。便是放走所有野牛。也要杀光他们的族人,以洗刷侮辱!

很多时候。两个部落连绵几百年的仇恨,就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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