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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开国功贼-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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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找个刀子切开,分你一半!”王二毛大咧咧地将银子揣好,笑着道。“剩下那半我留着买药吃。免得小娘皮心狠,看见我冲到了马车前,还不叫下人勒马!”
    “别作死了你!”程小九又推了王二毛一把,低声呵斥。“我不要你的银子。你自己好好收起来,等到明年娶个媳妇。你两个妹妹马上也大了,有那份作死的钱,还不如给她们置办些衣裳,也好将来让她们嫁个合适的人家!”(注2)提到当哥哥的责任,王二毛终于从单相思的狂热中冷静了几分。叹了口气,幽幽地道,“你说得对,将来大妮和二妮嫁人,总不能还嫁给我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家。可那些稍稍有些齐整的门户,谁看得上咱们!”
    “也不能那么说。男人是树,所以娶媳妇不能高攀。女人却可以做藤,只要模样、脾气都好些,找个坚实些的肩膀依靠也不是什么为难事!”程小九见二毛神情沮丧,又换了幅口吻安慰他。
    王二毛咧了咧嘴巴,继续苦笑着摇头。将心比心,他刚刚活得有点儿起色,便不希望自己的妹妹嫁到驴屎胡同。那个什么周家大小姐,对自己这个出生于驴屎胡同的混混,自然更是一个永远高不可及的梦罢了。即便自己运气好,每月都能捞到一块银饼子,直到变成馆陶城内有数的大富翁。双方的出身、门第也如同一道鸿沟般在那里横着,自己永远只能偷偷地看上两眼而已!
    想到这些,他心中的热情慢慢结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道,“***,这世道邪门儿,人分三六九等,佛也分十万八千级!哪天惹急了老子,放一把火烧个干净,大家混子一堆儿变成灰,看谁还能比谁的灰堆大!”(注3)“尽没个正经的!放那么大的火,你得捡多少柴禾?!”程小九笑着摇头。王二毛类似的疯话他听得太多了,早就对此习以为常。
    王二毛被问得无言以对,摸了摸后脑勺,呵呵呵地傻笑了起来。如果想将世间所有不平烧化,恐怕只有太阳从天上掉下来才能做到吧。只是自己没那么大本事,找不到也拉不开程小九说过的那把射日之弓。
    望着天边绚丽的晚霞傻笑了一会儿,他又搔搔头皮,讪笑着道,“他***。可惜了那小娘皮的声音,将来不知道谁有福气压在身下日日听。老子不甘心,这辈子娶不到她,也一定要找机会见见她,让她知道我曾经想过她。嘻嘻,嘻嘻……。”
    程小九无法阻拦好朋友发花痴,只的装作听不见,仰着头继续赶路回家。王二毛笑着揉了把脸,从背后追上来,低声道,“你别走那么快么,有件事儿我得跟你说说。那银子真的不是我刮地皮刮出来的。是衙门里边一个贵客赏的。那人你也见过,就是打雷那天,把冒险上船帮忙工钱加到五斗米一吊钱的那个……。。!”
    “就是那个商贩?!”程小九放慢脚步,回过身来追问。那是他和王二毛两人凭本事赚来的第一笔“大钱”,所以这辈子都难以忘记。当时,他只顾得上为骤然发财而高兴了,其他什么都没有想。但现在回忆起来,却觉得那日运河上所发生的事情,无处不透着蹊跷。
    “对,就那个商贩。本事大得很,我已经三次见他出入县衙了,根本不用通报!”王二毛完全不知道程小九此时的想法,大声回答。
    一个商贩,却能替馆陶县令也得罪不起的周家做主给力棒们加工钱,并且周府管家还对他唯唯诺诺,这可能么?一个商贩,随便出手赏人,便是二两足色官银,他钱多得没地方花么?一个商贩居然还是县衙门的贵客,居然做完了二十船粮食的大买卖,还不急着回去向其背后的东家交差!
    他不会是张金称的探子吧!猛然间,程小九心头跳出这样一个设想。他自己先是被如此荒诞的想法吓了一跳,然后又摇头笑了笑,否决了类似的可能。
    以张金称的出身,绝对不可能与林县令有所交往。但那人的行事风格的确诡异。能随意出入县衙,他会不会打着不利于恩公林县令的主意呢?念及此节,程小九不得不做些提防。凑近二毛,以极低的声音询问,“他赏了你这么大一块银子,没要求你帮他做些事情么?比如到衙门里拿个什么东西,探听些情况之类的?”
    “你被晒傻了你!”王二毛推开程小九,笑着道。“那人是县尊大人的好朋友,我昨天带队在衙门里巡逻的时候,还看到他跟县尊大人两个坐在西花厅里边下棋呢。他如果需要什么东西,自己直接出手拿便是,还用我帮他偷?如果想打听咱们馆陶的情况,周府管家,两位捕头大人,还有董主簿,谁不比我知道得多,谁不抢先告诉他?!”
    “那倒也是!”程小九轻轻点头。如果此人是县令的好友的话,的确没有需要收买王二毛帮忙的地方。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出手便是二两银饼子?
    没等他继续发问,王二毛已经憋不住,抢先给出了答案。“今天晌午,我带人在衙门里边巡逻,林县令看到我,便命令我派几个弟兄带着那个贵客去校场看弟兄们训练。据客人自己说,他只是想开开眼界。我正嫌衙门里边憋屈得慌,便自己揽了这件差事。一路上跟他有说有笑,把他哄得很开心。到了地头,他随便摸出来一块银饼子,看都没看就赏给了我!”
    “他没带随从?”程小九愈发感觉奇怪,皱着眉头问道。
    “大白天的,他带随从干什么?”王二毛不解地反问。随后明白了程小九的意思,笑着答道,“他是县令大人的朋友,还怕有人敢抢他的银子么?再说了,那人个子虽然不高,肩膀却宽得很,走起路来十分稳当。肯定是练过的,我觉得即便咱们两个联手打他,都未必轻易拿得下来。至于咱们馆陶街头上那些地痞混混,冲上去只能给他垫拳头!”
    他还会武艺!意思到这一点,程小九愈发觉得那商贩的身份可疑了。“他看我训练乡勇时可曾说了什么没有?”想了想,他又向二毛追问。心中隐隐涌起了几分不安,具体危险在何处,却一丝痕迹都找不出来!
    “没说!”王二毛努力回忆着正午时的情景,皱着眉头回应。“他好像很喜欢你排的那个枪阵,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后来看你们准备吃饭了,便一个人笑着走了!”
    “恐怕不是赞赏的笑吧!”程小九在心里嘀咕。自己弄得那个梅花枪阵,观赏效果远远大于实战。用以哄县令和周围百姓安心,收效会事半功倍。真的落在懂行的人眼里,恐怕处处都是破绽。
    他会不会向林县令拆穿自己的善意谎言呢?程小九感觉到自己的心里紧紧的,仿佛被怀疑和担心裹成了一颗粽子。但如何沉着冷静地将自己从这颗粽子里边***,却一点头绪也找不到!刚想再问几个问题,回头却已经看不见王二毛的影子。他迅速将脸上的担忧收起来,露出少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微笑。
    驴屎胡同已经到了,家门前方不远处。
    注1:银子在隋代并不作为主要货币流通,仅仅作为官府镇库或者官场收受贿赂用。以隋代物价,一两银子在民间能折合一吊半到两吊铜钱,购买力相当于现在六千到八千人民币。
    注2:作事,(作字发第三声zuo)。
    注3:并非笑话,曾经有个天才的和尚将佛分为若干级。与人间官府类似。





    第一卷 好人歌 第二章 莺柯 (七 上)
     更新时间:2009…2…11 18:16:35 本章字数:6108


    树枝和木棍扎成的家门虚虚地掩着,很简陋,门后却是小九心中世间最安宁所在。在短短几天内突然从一个人见人厌的穷小子变成了一千乡勇的总教头,馆陶县衙门的兵曹大人,突然的身份变化让他很不适应。由于缺乏对官场的最基本了解和一个渐进的融入过程,在最初的兴奋和狂喜过后,他很快便迷茫起来,甚至在内心深处充满了不安与恐慌。而此时安置于驴屎胡同那个简陋的家,就恰恰变成了一个避风的港湾。每次走近家门,小九的心情便渐渐放松开来,一整天的紧张和疲惫也慢慢散去。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待到第二天太阳出来时,他便又有了精力为自己,为娘亲和这个家的未来去打拼,去机警且沉稳地与上司、同僚、下属以及所有相干的和不相干的人去周旋。
    门在他伸出手的一霎那很突兀地自己开了。金红色的阳光从晚霞背后照落,照亮门后那个黑一道白一道却充满喜悦的小脏脸。“你回来了!”不给程小九发呆的机会,小杏花奋力将门全部拉开,雀跃着道。声音如同出谷的黄莺,瞬间给小院带来了无边的生机。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娘呢,她睡着还是醒了!”程小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略有些慌张的问。看样子脸上的样子,小杏花刚才是在折腾吃食。而身体虚弱的娘亲通常都会在下午这个时候眯上一觉。生性活泼的小杏花不会体谅娘亲的身体情况,偏偏娘亲甚为疼爱小杏花,从不会说这个未来儿媳的半点不是。
    “姑姑在房子里边做针线活。我帮你炖了鸡汤养身体。刚刚熄了火!你回来正好趁热喝一些!”用手迅速在脸上抹了一下,小杏花学着一个贤惠的妻子对待丈夫的模样说道。手心处的黑灰却很不给面子地将她本来就花哨的脸涂抹得更花哨,看上去活脱一只刚刚从灶膛中钻出来的小野猫。
    程小九强忍住笑意,轻轻拉起小杏花的手,温和地说道:“先去洗洗手,然后再擦把脸。擦完了你也一起来喝鸡汤吧,我在军营中吃过饭了,一个人喝不完这么多汤!”
    少女的脸上瞬间腾起了两团红云,一半为羞涩,另一半却是因为发现了自己掌心处的炭灰。“死小九,也不早点儿提醒我,亏我还给你熬汤喝!”她以比翻书还快的速度翻脸,顿着脚叫嚷。然后甩脱程小九的手掌,头也不回地奔向水缸,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巧儿,巧儿,快帮忙打一盆水。寻一块干净帕子来,还有镜子,胭脂,花黄,铅粉……!”
    “早知道我就不提醒你!”程小九笑了笑,小声嘀咕。有这两只喜鹊般的女孩子在自己家里折腾,娘亲下午肯定片刻都没合过眼。“不过这样也好,有她们在,至少院子里边会多些朝气。”自我安慰着,他信步走进屋门,绕过正在手忙脚乱收拾自己的小杏花和被小杏花指使得同样手忙脚乱的巧儿,笑着向娘亲打了个招呼,然后掀开草帘,回到自己平素休息的木塌旁,伸手去解外套。
    “放架子上!”耳边又传来一声清脆的命令。正在洗脸的小杏花仿佛视线会拐弯,不用转头,也不用绕过隔断两个半间屋子的草帘,便看到了在另外半间小屋里的程小九在干什么。“巧儿,把我新买的衣架子给他搬过去。顺便让他看看我做的那件外袍子合不合身。那件袍子就摆在他的床头,袖口和肋下还没缝边儿!”
    “哎!”婢女巧儿答应一声,云一样飘进了屋子。虽然仅仅是件外套,程小九也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换过。尴尬地将手臂停在胸前,脱亦不是,不脱亦不是。
    他那窘迫的模样逗得巧儿哑然失笑,低下头,抿着嘴道:“姑爷将短褐解了吧,趁着天没黑,婢子还来得及帮你洗洗。把汗水洗掉后,明早再穿着去练兵便不会粘在身上了。塌上的长袍是我家小姐亲手做的,费了好几天功夫呢!”
    迅速向草帘后看了一眼,她压低声音,笑着提醒:“小姐第一次做衣服,手扎了好几回。如果姑爷穿着不合适,请千万担待些,别直接说出来!”
    “巧儿,你又嚼什么舌头呢!”小杏花听不清楚帘后的对话,大声抗议。
    “没说什么!”程小九笑着冲巧儿点点头,快速将话题接了过去,“我来试试你做的衣服,哈哈,好久没穿新袍子了!”
    他故意装出一幅高兴的模样,既用来安慰小杏花,又用以遮盖自己心中的紧张。新袍子的用料很好,是最近地方上最流行的读书人款式。程小九本来生得就修身长腰,虽然脸孔被晒得黑了些,与袍子的颜色有点儿不搭调,但换上新衣后仍然平添几分风流倜傥。
    巧儿看得眼神发亮,走上前,轻手轻脚扯平衣服上的褶皱。“非常合身,领口大小留得正好,腰这边也刚好。下摆略长了半寸,恰恰可以收边。袖子,袖子这里也很合适;只需要小小地改动一点点儿……”一边像摆弄木偶一般摆弄程小九,她一边大声向草帘外的正在忐忑不安偷听的小杏花汇报。“姑爷稍稍抬抬胳膊,再抬一点,再,别抬了……赶快停!”
    也就是程小九练过几天武艺,反应速度远超过常人,才抢在将衣袖扯碎之前停止了全部动作。但整个袍子的缺陷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肩宽太窄,袖子开的位置不正,腰部收得太细,背部的面料也少放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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