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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风流大唐-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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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秀珣和红拂率领的牧场援军救援不及之下,惟有退守牧场,又联络四方城乡,严阵以抗攻陷竟陵的江淮军。
而同样损失惨重的杜伏威亦无力立时扩大战果,双方就此僵持不下,处于冷战状态。这一切,都发生在我帮助牧场击毙四大寇,刚刚离去后的那几天。
而在原独霸山庄右先锋方道原手下任职文书的虚行之亦于竟陵城破之前,逃离该城,后在洛阳与寇仲和徐子陵一见如故,并最终被寇仲收服,成为现在寇仲最为得力的手下之一。
“唉,还是做回自己舒服呀!”
我暗自感叹道。之前扮作突利击杀三名突厥哨卫,引蛇出洞的时候,还得强自运功,改变体形,那种难受劲,真不是一句“痛苦”就可以形容出来的。真不知道身材高瘦的辟尘是采用何种方法能够长期扮作肥胖臃肿的荣凤祥,而不会露出破绽的?有机会定要去向他好好讨教一翻。
一边胡思乱想,我一边急速向竟陵方向赶去。现在康鞘利的突厥战士和大明尊教的势力已经能够确定,他们必会衔尾追来。至于阴癸派,暂时还确定不了她们的意向。
对于康鞘利一方,我既定的策略就是“跑”。自己制作人皮面具的水准距离鲁妙子还有很大的差距,骗过康鞘利手下的那些突厥战士轻而易举,但是若想成功骗过康鞘利本人,甚或是赵德言这类熟悉突利的人物,这绝无可能。所以,只有若即若离的不断逃跑,才能成功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我的身上来。
对于大明尊教,那就简单多了,以本来身份出现的我既定策略是“游击战”,对他们能杀则杀,不能杀就闪人。从牧场到梁都这一段路上都是狩猎场,生死存亡,全凭个人实力。
既然胆敢去刺杀我的未婚娇妻们,那就必须要为此付出惨痛代价。虽然现在功力不足,但打击敌人又不是只有正面硬捍一种办法可选。
面对这一即将上演的狩猎游戏,我真是越来越充满期待。。。。。。
(注:母鸡孵化小鸡时,小鸡二十一天必出壳,所以,才有“二十一天不出击,坏蛋。”之说!)





正文第八十四章狩猎开始(上)
(5…612:19:003136)



第二天晚饭时分,竟陵城终遥遥在望。已从荒山野岭,山林小路重新赶回官道的我对着天空一直追踪至此,始终盘旋不去的两只鹞鹰恨恨的竖起两次中指后,才大步向竟陵城内走去。
悦宾居,乃竟陵城内最大的酒楼。
由于正值晚饭时间,此时一楼已人满为患,带有很多雅座的二楼相对好些,全是贵宾厢房的三楼除了熟客和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之外,其他人根本就甭想订到位置。二楼大堂内,十多桌客人俱都在一边进食,一边轻声细语的交谈着。
这时,楼梯一阵响动,随即,一高大魁梧,背背马枪,左颊处有多道疤痕,有些不似中原人士的威武男子大步流星的走上楼来。
他并没有进入雅间,而是选了一靠窗的坐位坐了下来。吩咐伙计大鱼大肉尽管上之后,就坐在那里一言不发,静静的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在他不远处一桌上有两个客人,俱都长得身材矮小,但上肢却又都长过双膝,也算是一对奇异的组合。
坐在上首的那位一副书生打扮,但双目精灵有神,内中却又处处显露出商人的精明。另一人身着武士服,但实在看不出半点武功高强的样子,面貌更是透露出憨厚,率真的意味。此时两人显然已用罢晚餐,正在那里细细的品着香茗。
当那大汉进来时,两人曾一度终止相互间的谈话。现在,那个面相憨厚的男子又轻声道:
“兄台,小弟懂得少,你能否再给俺说些天下的新鲜事?”
那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轻叹一口气道:
“咱俩近段时间一路走南闯北,交情至是没话说,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给你说说也不算什么,只是。。。。。。”
已经历过多次类似场景的那个憨厚男立刻知机的道:
“小弟明白,这顿饭俺请!”
那个书生男这才满意的道:
“最近轰动天下的新鲜事有两件,一是李密投唐,秘密西进长安未满一月,其手下头号军师沈落雁就联同大部分瓦岗将领,宣布投降少帅军,原统帅李密与瓦岗再无半点关系。”
那个憨厚男不解道:
“沈落雁不是一项对李密忠心耿耿吗,怎会投降少帅军呢?”
那个书生男继续道:
“少帅军统帅寇仲和被李密害死的原瓦岗统帅翟让之女翟娇关系良好,瓦岗大部分将领会选择投降少帅军自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至于沈落雁为何带头背弃李密,个中原因众说纷纭,但传的最广,最快,也最令人信服的是她和笑行天关系暧昧,两人早有一腿。”
憨厚男还有些不解道:
“为何偏偏是沈落雁与笑行天关系暧昧这个观点传的最快,最广,最令人信服呢?”
书生男道:
“笨,古往今来,哪朝哪代,男女关系这种事不是传的最快,最广,最令人信服的?”
憨厚男(炫)恍(书)然(网)大悟,频频点头后又道:
“那第二件新鲜事呢?”
书生男品了一口香茗道:
“第二件是笑行天在飞马牧场创建飞马实业,专门销售大量独特,新奇且又十分实用的商品,如玻璃,肥皂,香皂,上好的胭脂水粉,香水等等,在全天下造成了巨大轰动。另外,他还写出两本书,一本是与饮茶有关的《茶道》,内中包罗万象,详细介绍了多种饮茶方法,并把饮茶法上升为一种‘道’的至境,实在令人赞无可赞。另一本则为兵书,名曰《三十六计》。”
憨厚男又虚心请教道:
“《三十六计》,是和《孙子兵法》一样的书籍吗?”
书生男缓缓道:
“‘三十六计’一词最早见于《南齐书·王敬则传》,其中写道:‘三十六策,走为上计。’但具体都有哪些计策,在笑行天《三十六计》一书之前,并无完全的记载。”
正在凝望窗外的那个大汉心中暗道:
“历史上,《三十六计》是到明末清初时才正式成书,作者姓名也并不可考。要不是为了落儿,我怎会这么早就将此书公开发售?”
这时,那个憨厚男又道:
“那个《三十六计》都说些何种东西呀?”
书生男立刻眉飞色舞道:
“昨晚我刚买到研读的,该书把三十六计分为六类——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和败战计。并结合历朝历代众多著名战役实例加以详细阐述和论证,实在是一部兵法奇书。就连秦王李世民胜西秦薛仁皋,王世充以寇仲为军师,杨公卿为大将胜李密这两场战役也作为实例加以载录。”
憨厚男又道:
“那笑行天的观点如何?”
书生男详细解释道:
“不偏不倚,公正严谨。就拿他对大仇人李密的评价来说吧,前期的李密是知人善任,从善如流,算无遗策,出奇制胜;击败宇文化及后的李密是骄傲自满,刚愎自用;被杨公卿和寇仲击败后的李密则是进退失据,一蹶不振,白白坐失平反的良机。这些评语都是极其中肯,详尽务实的。唉,曾经纵横捭阖的李密之所以落到今日这般田地,实在是他自己的原因呀!”
那个大汉,也就是我啦,一边惬意的品着香茗,一边暗自得意。书籍这种东西可是舆论的导向,是能够流传百世的。这下子,大家对沈落雁带头投向少帅军的行为,就会增加很多理解和认可,这也算是我对落儿倾情付出的另一种回报吧!
憨厚男又道:
“可惜俺俩才貌俱不出众,要不然就也可像笑行天那样得到众多美女的眷顾!”
书生男不屑道:
“才貌,才貌,可见才学最是重要,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早晚会出人头地,一飞冲天。不过,以老弟你的才情,再加上猴子一样的样貌,恐怕这辈子是没有什么希望啦。”
憨厚男反驳道:
“才情赶不上你俺承认,可是论起样貌,恐怕你才更像猴子吧。”
“竟然敢说我更像猴子,你那是什么眼光?”
“不信兄台找人问问,俺就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也有问题?”
“好,问就问,这可是极其严重的原则问题。”
说到这里书生男一把拽过刚给我上过酒菜的伙计问道:
“小二,你说句实在话,我俩谁更像猴子?只要你实事求是,我们非但不怪罪于你,事后这位老弟还会赏你一两银子。”
伙计为难道:
“这不太好吧,小人怎敢?”
憨厚男抛出一两银子道:
“银子给你,只要你实话实说。”
伙计收起银子,有些怯怯的道:
“虽然是您给的小的银两,但说心里话,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
“哈哈哈,服气了吧,身为儒家正统传人的我怎么可能会出错?”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兄台看起来就是一只猴子!”
书生男:“。。。。。。”
“噗!”
一直在旁边偷听的我顿时将口中的酒全都喷了出来,不只是因为那边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因为酒中有毒,而且还感到有人在旁窥视,并有极其微弱的杀气在蔓延。
“有陷阱!”
脑中掠过这个想法的同时,我已倒纵而起,向窗外大街上飞纵而下。
同一时间,雅座内突然奔出三条人影,手提利刃,向我急速冲来。
当中一位只二十来岁,可是他的眼神却像曾历尽沧桑看透世情,这种矛盾对比令他散发着某种妖异的味道。脸孔狭长,皮肤白嫩的像女人,说不上英俊,但总令人觉他拥有异乎寻常的魅力。
左边一位长得高大魁梧,手持一条黑黝黝的巨大镔铁棍,威不可挡。
右边一位我不需要看第二眼就已猜出他的身份,与周老叹一般无二的样貌还能有谁,定是大明尊教五类魔中的“暗气”周老方无疑。
可是他们为何对已扮作突利的我动手,难道赵德言,康鞘利一方已与大明尊教狼狈为奸,暗通款曲?
若真是这样,也定是最近的事,否则,突利又怎会不加以提及?
在二楼用餐的其他宾客立时如遇瘟疫,俱都噤若寒蝉的爬伏于桌上,瑟瑟发抖。
没有多余的时间犹豫,及时惊觉的我已在这三人攻至之前,飞落街心。




正文第八十四章狩猎开始(中)
(5…616:43:003612)



几乎在我飞出窗口的同一时间,从街角,店铺等隐蔽处突然冲出数十汉人装束,但却高举马刀,长枪等兵刃的塞外凶历战士,恶狠狠的杀将过来。
周围高处也瞬间出现二,三十手持强弓硬弩的塞外战士,抢在手持利刃的凶汉赶到之前,飞矢,弩箭如雨般向我倾泄而下。
妈的,要不是中原战乱不休,吏治崩溃,又怎轮到这些塞外民族的凶汉在这里耀武扬威,当街争斗,恣意横行?
哦,差点忘记现在我的身份也是塞外突厥人士。
展动身法,同时伏鹰枪舞出重重枪影,我一边躲避,遮挡着上方密集弓矢的射击,一边急速拉进与狂攻而来的大明尊教教众的距离。
遭遇战终于展开,面对从各个角度迅速攻来的诸般兵刃,我狼嚎般的大吼一声,一个前翻,跃过最前方急攻而至的五人,投入到舍生忘死攻来的教众当中。
不惊,不怒,不喜,不忧,心神坚如磐石,表情静若止水,一招一式间,既简单直接,又卓有成效。
已经过数场战役洗礼的我早已深切体会到这个道理,混战不比两人争斗,高手过招。这时,速度,力量才是决定生死最至关重要的因素,一丝一毫的仁慈都是对自己的残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与死亡往往就距离那么一瞬半瞬。
因此,我身躯每一次移动,都是堪堪避过敌人的攻击,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伏鹰枪每一下挥动,亦必有一条人命离开世间。
短短的十数呼吸间,周围已有十数人喋血街头,死于非命。自身虽没有受伤,但却已血染衣衫,形象狼狈。
没有时间做过多纠缠,抓住一个空隙,运足全身功力,伏鹰枪横扫千军,威不可挡。顿时,攻至身前的三把马刀,一根长枪被震飞,其主人亦身躯剧震,口吐鲜血,失去再战之力。
利用这个难得的间隙,在楼上那武功强横的三人追至之前,我拔地而起,犹如一只大鸟般飞跃到屋脊之上,同时再次借力,垂直向上跃起,成功避过如飞蝗般射来的密集箭矢。
就在我身躯升至最高点的刹那,“嘭,嘭,嘭”,随着三声间隔极其短暂的弓弦声响,三只利箭排成一线,又瞬间分作上,中,下三路流星赶月般急速飞来,眨眼间已堪堪临身。
谁人有如此神乎奇迹的箭技?
甚至连看一眼射箭人的时间都没有,背对飞来箭矢的我凭借着玄之又玄的超强灵觉,吐气开声,伏鹰枪急速抡起,将最先飞来,取我咽喉部位的箭矢砸飞出去。同时身躯微颤,像吃不住箭矢上所附带的劲气般,一个侧翻,堪堪避过取下腹要害的第二箭。
背对最后,也是最凌厉的最后一箭,头下脚上的我左脚闪电踢出。趾尖一阵剧痛传来,终准确无误的踢在箭杆之上,亦使我成功借的力道,|乳雁投林般飞掠出包围网,急速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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