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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阴司来客-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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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短短几句,就指出了我的不足,我原本还不觉得,但经他这么一说,又打出去几拳,确实一点没错!我该怎么办呢?

一分神,连挨了数拳,体内的气息自然地涌向痛处,缓解了阴寒的气劲。我脑中灵光一闪而过,一拳轰在临近的一具帝尸胸口,拳头及体的同时,催发出自己火热的气息钻入他体内。拳头缩回之时,那帝尸脸上明显露出痛苦的神色,虽然没有飞出去,但远比被我轰飞的帝尸来得痛苦,白皙的脸上居然闪过一丝狰狞,显然是我的气息也伤了他的经络。

“这拳还算有点样子!”鳖灵赞了一句,随后又轻蔑地说:“但气劲还是散失了太多,你就不懂地藏气于窍吗?笨得和猪一样!”

藏气于窍?我会呀!不过本来就是要将气息轰出去伤敌,为何要藏气?藏了气还用什么去伤人 ?'…'不是更没用了吗?这支的是什么破招?

不对,鳖灵不会无的放矢,一定有他的道理!一边招架着帝尸们的拳脚,一边思索。经过无生老母的改造,我身体内的窍穴容量更大,加上吸取了番天印内大量的气息,窍穴间早就充盈无比,否则也不可能打那么久不气竭。不就是将原先藏在窍穴内的气慢慢剃提取出来吗?为何打架还要藏回去?

气息在身体里流转,直到挥拳出击,经过了很长一段距离,早就失去了蓬勃的冲劲,打出去虽然看上去气力十足但却缺乏杀伤力,就好比一大盆水慢慢到在身上所带来的冲击还不如水龙头拧开一线冲出来的水来得有力。

灵光一现,我明白了!

239 乘风剑法

金色甲虫如潮水般将无数的宝箱顶开,瞬间就吸食了珠玉金银上的毒素,从这一刻起,这些财宝只要我开口就能随时取用。

“无功不受禄,这么多珠宝金银,我就是十世也挥霍不完啊?我不能要,也不缺钱!”

我看着那些成堆的宝石金银,心里真的没有一丝波澜。我已经过了为财宝疯狂的岁月,人世间的真情是无价的,钱是能给人带来美好的生活,但真正的快乐还是要用心去争取。

鳖灵站在我的身后:“我知道你对这些都不敢兴趣。当年小轩轩也是如此,最后只是拿走一箱给义军做了军饷,你们都不是贪财之人。”

我转过头:“老是听大叔说小轩轩长、小轩轩短,他到底是什么人啊?”

鳖灵露出回味的笑容:“小轩轩是个有趣的小子,精通占卜星象,能预知未来,有神鬼莫测的本事。到我这的时候大概也是三十出头,一身道家的本事已经出神入化,按照你们的说法应该是炼魄期的高手。被四大鬼王和当时的阴司特使追杀,钻进了金甲虫的巢穴,幸好被我所救,于是在我这躲了半年多,你手中的这把剑就是他留下的。”

“阴司特使?”我心中一阵惊讶,举起诛仙剑:“如此威力强大的宝剑,为何他不用?还被追杀到此?”

鳖灵笑道:“小轩轩在进入金甲虫巢穴前就被鬼王和阴司特使打成了重伤,进来之后又被金甲虫啃咬得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肉身已毁,万般无奈下元神出窍才保住了性命。这把剑是专门给人使用的,必须由活人使用方才能发挥威力,自然对他也就没什么用了!”

“原来如此,倒是便宜了我!”我凝视着青芒湛湛的诛仙,心中喜不自胜。

鳖灵摇摇头:“确实便宜了你,但是他也没亏!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阴司的十大高手围剿吗?就是偷了鬼剑斩仙,那是阴司的镇殿之宝,居然被他弄了出来。他肉身既灭,居然发现能使用鬼剑斩仙,也是如你一样惊喜,更是借着鬼剑之力,半年只能就修成了鬼仙,这才飘然而去。”

我追问:“那之后呢?”

“之后便是张献忠屠川,李自成攻陷北京,满清入主中原,天下数十年大乱,小轩轩再也没了消息!”鳖灵一声叹息,似乎也在为老友担忧。

我不由唏嘘:“人世变化无常,他既然是鬼仙之体,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湮灭,说不定已经得证大道了,大叔你就别再感慨了。”

鳖灵开口道:“你既然叫我大叔,那我也叫你一声小叶,你比小轩轩更了不起,今**助我子孙恢复了神智,也算是了却了我两千年的遗憾,这些财货你予取予求,我都不介意。我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也想看看这两千年后的山河是否依然壮美!”

我苦笑着说:“就怕你不适应,世界早就变了!”

鳖灵不以为然:“我前几天才去下山脚的县城为你取食物,才不会不适应,我倒是怕你现在是个软脚虾,出去了就给人家吃了!”

“软脚虾?”我立刻反驳:“我拿了诛仙剑,可是威猛地很,要不要再打一场试过?”

鳖灵一下跃开数尺:“打就打,我难道怕你,不过咱们先说好,不许在弄出剑气来,不然我的藏身之处非给你弄塌了不可!”

我举起诛仙剑:“哪那么多废话?看剑!”

说罢举剑刺去,两人又斗在了一起。说实话,我并未修习过武术,对如何用剑还是一窍不通,完全没什么招式,只是倚靠诛仙剑本身的威力,刺削劈砍,倒也威风凛凛。不过对上鳖灵这样的高手却不够看了,他速度远胜于我,每次都能轻松避开我的利剑,然后在我回剑不及之时猛攻我的软肋,不一会儿就被打趴在地。

“哈哈!”鳖灵狂笑:“还不是个软脚虾,才打了半个时辰不到就不行了!”

我嘴硬:“我只是还没发挥出诛仙剑的威力而已,等我在摸索一段时间,定然打得你满地找牙!”

鳖灵笑得更加肆意:“就凭你?剑都拿不稳,还想打得我满地找牙?不如你在对我磕三个响头,我就把小轩轩当年的一套乘风剑法转授于你如何?那可是小轩轩冠绝当世的绝妙剑法,学会了绝对能打得我满地找牙!”

“真的?”我心中也确实感到自己空有绝世宝剑却发挥不出它的威力,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鳖灵居然就说要传我上乘的剑法,真是想瞌睡就有枕头,贴心啊!

鳖灵双手一摊:“自然是真的,你到底想不想学?”

“想,想!”

我立刻翻身,干脆地磕了三个响头,如能学得一招半式,我也值了。

“孺子可教!”

鳖灵右手一招,一把古朴的青铜剑从一堆兵刃里电射而出,一入他手就发出“嗡嗡”的轻响:“小叶叶,看好了!让你看看小轩轩自创的剑法如何了得,我可是学了三个月又练了三年才融会贯通的!”

青铜剑带起漫天的剑气,吹得鳖灵的长发和衣袍猎猎飞扬。

“喝!”

一声低啸,鳖灵整个人随风飘动起来,仿佛一片落叶在风中打转,剑身在他周身恍如一条游龙上下翻飞。我眯着眼睛只见他人影浮空、不断流转,脚尖只在半空踩踏,真的是乘风而来一般,煞是好看。剑啸声呜呜作响,每一剑都如羚羊挂角般超脱写意,但剑势尽头却又力逾万钧,翩然如风的灵动中兼具杀伤力,当真是一套绝世的剑法。

看着看着,我不由艳羡起来,大哥二哥虽然用剑时间较长,但来来去去都是那么简单的几招,大哥还有些套路,二哥却还不如我,若我能学得这乘风剑法,灭他俩就和灭菜一样。

鳖灵一个漂亮的手势,将剑挽在了身后,漫天的剑气立刻消散,姿态说不出的俊逸潇洒。

“这套剑法如何?”他开口问我。

我连忙点头:“太厉害了,太炫了,太酷了!”

鳖灵笑着说:“那你来一遍!”

我一愣:“什么?你的剑法如风一样,我一双天眼也就勉强看个残影,你让我怎么使?你这师傅不称职啊!”

鳖灵得意地笑着:“和你开玩笑的!来,我慢慢教你,先从握剑的姿势开始,你的手拿剑的姿势都不对,应该这样!”

十分钟后:

“你怎么那么笨呢?拿个剑都拿不好,力道不能太紧,不然剑就没有灵气了,只要七分力!”

一个小时候:

“乘风剑法最重身意,一定要把自己想象成在风中飘飞的落叶,乘风而上,随风而止!”

一天后:

“你是不是属猪的?跟你说要重身意,要轻灵,你的气息要提上去啊,别像个猪猡一下砸下来!”

三天后:

“乘风剑法一共三十六势,一百零八种变化,你瞧你这三天都学了什么?算来算去就学了九招,笨死算了!”

十天后:

“勉勉强强吧,总算学会了所有的招式,你连贯地耍一遍我看看!”

“你这是在慢动作吗?每一招都是断的,乘毛风啊?”

一个月后:

“总算是马马虎虎学全了所以的变化,行了,来和我打一遍试试!”

“啊!”

“你怎么了,小叶叶!你怎么回事,才一动手居然给自己的剑划到了大腿根部,出了那么多血,不会把小弟弟给割了吧?你醒醒啊!”

三个月后:

“停停!说了不准用剑气,你再使出诛仙的剑气砍断我的剑,我就不玩了!你这样耍赖,我怎么能打得过你?这个月被你看了两百多把剑,我拿什么和你打?太赖皮了!”

鳖灵将断剑丢在地上,气呼呼地坐回了石椅。

我将诛仙收在身后,笑嘻嘻地说:“那我们都用铜剑好不好?”

“不好!”

鳖灵钻过头去:“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还不行吗?你可以走了!”

我拍着他的肩膀,三个多月朝夕相处,早就混得捻熟,若没有他,我现在哪里会有这样一手本事?

低头说到:“大叔,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吧?”

“才不要!”鳖灵没有回头:“我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十二个小鬼,才不要再有什么牵绊!你带着他们走就是了,去过你们的生活,我要一个人逍遥天地,快走快走!”

我冲十二帝尸微微一耸肩,做了个无奈的表情:“你们的老祖宗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怎么办?”

十二帝尸都不说话,鳖灵前天打发他们跟着我去海市生活,真的出乎我的意料。他们虽然还及不上大哥的水平,但都踏入了魃的境界,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而且无畏刀枪,每一个都可以当做千军万马使用。我甚至暗想可以专门组织一个旱魃军团,他们在大哥的带领下还不是想杀谁就杀谁?

鳖灵不耐烦地摆手:“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你们要走就赶紧走,别让我看着心烦!”

我知道他心中不舍,顿首又磕了三个响头:“若哪天您觉得闷了,就来海市找我!”

鳖灵不再回答,我这才起身带着十二帝尸钻进了金甲虫的巢穴向外走去,它们在鳖灵的操控下自然不会攻击我。一路前行数十米终于再一次看到了太阳,小爷我带着兄弟又杀回来了!

240 至阴灵药

在地下三月有余,出来已经是暮春时节,山坡上已经是繁花点点,草木过膝了!

一道赛雪的身影欢快的穿过乱草丛直接扑到我的身上,正是苦候了多时的狼王白满。牛犊一样的身子健壮扎实,这几个月我在苦修,它也没有怠慢,早就把定风珠的功效融会贯通,比之前又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我怜惜地抚摸着这忠心耿耿的巨狼,心绪一下子回到了三个月前初识的时光,突然又点怀念阮家寨里的三个小鬼头,若不是他们打死了黄老九,我也没办法得到这一场造化。

“白满,我们回阮家寨看看好不好?”

白满眯着眼:“好啊!主人,你和后面那十二具帝尸确实得找个地方好好拾掇拾掇。”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形容,胡子拉碴不说,身上的衣服早烂成一条条的了,勉强遮住了**,更要命的是头发已经和古人一样了,像草堆一样顶在脑袋上,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那十二具帝尸也是差不多狼狈,形容倒还过得去,只是身上的衣物一接触的空气就开始迅速腐朽,转瞬就成了脆弱的灰灰,一走动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十二条光光的男人,确实有伤风化。

大家也不敢乱动,各自找了处草丛蹲下,以免春光外泄。好在快要天黑了,只要躲上一两个小时,趁着夜色去了阮家寨,借几套衣服一传就没问题了。

皮肤因为长期处在暗室,显得有些惨白,正好趁着这时间晒晒。摊成大字躺下,任由夕阳照在身上,舒服得快要死去了,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畅快的叫喊。十二帝尸有样学样,也赤条条的仰面躺着,美其名曰:晒鸟!

“你们的鸟还有用吗?”我好奇地问。

十二帝尸也是一脉相承,由开明卢帝万通居首,鳖灵不在的时候,他就是老大。只听他开口道:“当然有用,我们与常人无异,谁也看不出我们是僵尸。”

我一拍脑袋:“哎呦,忘了最紧要的事情,还没问大叔怎么让僵尸恢复人道的功能了!你们在这等我一下,我再回去一趟。”

开明卢帝万通笑着说:“不用了,父王早就告诉我们方法了。当年他治水的时候找到了一种异草,至阴无比但偏生能治男人不举,大概就是因为阴阳相生的道理,至阴之物能引起至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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