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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之惊悚夜-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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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是一名医生,不是刽子手,我的手上拿着的是手术刀,不是行刑刀。
     所以,我还是选择和她们一起去吧,在这里请原谅我的恶作剧。
      一名不称职的医生 宋正南 绝笔。”
     金贤哲念完了信,已经泪流满面,他抬起头看看朴仁勇,他也同样被眼泪模糊了双眼。
  不是靠着网上的所谓的千万点击几万回帖我就能活得下去的,希望你见谅


第十五夜 搭错车
你真的以为我很无聊么?
这也难怪,当你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西服,双手局促不安并时不时地抖动右腿的家伙,在寒风中站在十字路口时,你肯定不会以为他是在骇客帝国。
实际上我是个作家。
好吧,我承认我在上一句话里使用了未来式,但我保证这种结果就像你明天要吃饭上班一样确定,当然,如果你明天就失业没饭吃的话,请千万不要生气,我不是在诅咒你的事业,实际上你从我身边带着怪异的眼神走过,我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你不是我要等的人。
其实,在我的西装右边,插在裤腰带里的是一把锤子。
是的,一把锤子。
你放心,我绝对不是个装修工,更不可能是行为艺术家,其实我在策划一起抢劫。


这时候你肯定会惊叫,会去报警了。不不不,千万不要,其实我根本不是真的罪犯,刚才我说过了,我是名作家,嗯?你说那是未来式?不,当我写完手头这部小说,就不是了。
其实我在写一篇关于公路抢劫的故事,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描写劫匪的动作和事态的发展,所以我需要实践,应该说试验更恰当。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事实更强有力的证据了。很多人在写小说时都是凭着想象。但想象太过于完美了,他们会在不经意间按照自己的规划去设计事实,而事实在现实中是凌驾于人力之上的。
所以我需要亲身去体验。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的锤子是假的,是的,假的,只是个塑胶模型,而且我也准备好了给对方赔礼道歉,大体上如果他知道我是个文学青年,可能会没那么生气吧,不过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以单身驾车女性和瘦弱男性为主,不仅抢劫过程中遭遇的反抗会弱一些,而且就算受害人愤怒得要揍我,也能打得轻点吧。


打定主意后我决定先把自己收拾一下,一般人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完全来自于第一印象,尤其是女性,我并不算帅,但这反而是优势,相貌过于出众的人(包括难看和好看)都会引起别人的不适,只有长相亲和干净、举止得体的人才容易与他人接近。
所以我换了套黑色新西装,洗了个澡,然后再十点以后沿着城市边郊地带的一条通往邻市的城际公路漫步,当然,我手里还象征性地提了只黑色皮包,每当有车子路过我都会拦下来,如果对方停下我会先观察,不符合我要求的,我会以问路方式打发他们,然后继续寻找目标。
但是我发现,在秋季的夜晚站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实在不是个好活,光是没有遮拦的大风,已经让我觉得双腿过上了一层冰盐水袋子一般难受。我拦下了好几辆车,虽然有女性,却都一口回绝了搭车的要求。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胃疼?”对方反问我一句,让我莫名其妙。
“我不胃疼,实际上我哪里都不疼,只是想搭个便车,我可以给你车费。”我希望金钱能有点作用。
“别介,你不给钱我可能会答应,给钱就不可能了。”大多数司机听到钱,一踩油门就跑了,这让我非常困惑,什么时候社会道德变得如此高尚了。
于是我的计划收到了阻碍,我甚至以为是不是要等上个十几天才能达成我抢劫的伟大目标。
不过我很幸运,或者说某个倒霉蛋很倒霉,他注定要成为我恶作剧的主角,一想到他在惊恐之后知道真相,交杂着愤怒不解与庆幸的怪异表情,我就兴奋不已,我终于可以完成我的小说了。


“你想干什么?”这个小眼睛的瘦矮子摇下玻璃车窗,一脸不解地看着我,车灯照得我眼睛有些花,我觉得在晚上戴墨镜的确很愚蠢。
“朋友,我是外地人,我的车坏了,本打算步行过去或者找辆出租车。这鬼天气太冷了。”
“这里出租车是不会停的。”
“可以让我搭你的车去市里么?只要到了车站放我下来就可以,求求你了。”我事先练了很久的普通话,保证他听不出来。
“这可不行。”他摇着头,因为对着车灯,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脸部表情。
“如果你不帮忙,恐怕我会冻死在这里的,要不就要在国道上走一整夜,已经很晚了,车子也很少。”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想抢劫什么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他的声音很低沉,风声把他的尾音都消去了,听上去略有点模糊。
该死的,这家伙居然一语中的了,难道在车灯下我的脸和电影中的劫匪无异么?我该多看看最近的警匪片,打扮得像好人一点。
可是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了,他的体型瘦削,很适合下手,否则的话我真的要走上一整夜才能回去了。
我必须让他答应我上车。
“我要走了,你继续拦车吧。”瘦子缩了缩脖子,将脑袋收回车窗,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XX79981。”我下意识地念起了车牌。


“你说什么?”瘦子又伸出了脑袋。
“XX79981!这数字你很熟悉吧,你的车牌号码。”我喊道。
“该死的,你到底想干什么?”他有点愤怒了。我走到车头前弯下腰,双手按在车盖上,我看不见车窗后他的脸,但我肯定我的话有效果了,我必须继续努力,然他同意我搭车。
“我在想明天要不要将这件事写到报纸上。”
“报纸?该死的,你是天杀的记者?”
我想了一下,“天杀的”形容的应该是记者而不是我,所以我不必担心。
“是的,我就是记者,知道XX晚报吧,我会在那里写一篇文章,说明今天晚上被人拒绝搭车,城市文明建设有待加强。”我继续胡扯道。
我听到车子的引擎声小了下来。他沉默了,不再说话。


“是的,我一定会写下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道德的沦丧几乎到了令人发指的边缘!过往的行车人看到陷入困境者却拒绝伸出援手!”我高声喊道。
“见鬼,我没说不让你上车,我反正也要回城里,我相信你他妈的是记者,行了么?”他气得双手摁在方向盘的喇叭上,汽车发出嘟嘟的长鸣。
其实他错了,我只是个作家,虽然这两者有些相像。
车子里很暖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小小的温度变化能让人的心情有如此大的改观,我顿时觉得欢悦起来,而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即使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司机的相貌。
从侧面看去,他的上半部分脸很像金凯瑞,有着凹陷的眼眉骨和高高的鼻梁,额头平却不高,嘴唇和鼻子之间离得很短,下巴没有弧度,几乎直接和咽喉的皮肤连到一起去,头发很短,没有光泽,紧紧地贴在头皮上。


“真见鬼,我怎么遇到你了。”他轻轻摇着脑袋。我看见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外套,外套很皱,似乎被人随意搓洗过很多次然后被太阳曝晒过一样,里面的毛衣领子上还沾着一点饼干屑,裤子大腿上还有油渍,皮鞋是那种地摊上的廉价货,像是在拖鞋的顶部缝了两块塑胶皮。
这家伙肯定没有妻子什么的。
“这是缘分,我的朋友。回去之后我会好好写下来,表扬你的善举。”我笑道。
“闭嘴,我已经答应搭你回去,别再写我了!”他突然转过头愤怒起来,我自觉理亏,不好说什么。
现在的人真不好伺候,批评也不行,表扬也不乐意。


“你的车不错。”我这是真心话。车速很平稳,而且车内空间也挺大,车座也很舒服。
“一般吧。”
其实我挺奇怪的,一个开着这么好的车的人为什么穿得这么邋遢。
“哥们你是干什么的?”
“反正不是记者。”
“听我说,我们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就是缘分,你说对么?”
“这种缘分我可不想要。”他转过头慢悠悠地说,突然我发现他盯着我看了起来。
“你说你是记者?”
“嗯,是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怀疑我了,不过无所谓,我只要等适当的时候开始实施准备好的计划就可以了。此时此刻我反而很平静,一点也不紧张,甚至呼吸有些加快,略有点兴奋,就好像准备吃期待已久的美食一般,手指头微微颤动起来。


“从别的城市采访回来吧?”
“嗯,对的。”
“采访什么?”
“关于最近夜晚司机被人抢劫抛尸的事情。”我一字一顿地说,转过头盯着他的脸,他突然也转过头来盯着我。
车子里变得异常的安静。车平稳地前进着,车灯照亮了前面的公路,但并不太远,就被黑暗吞没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我们同时笑了起来。这家伙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夸张,嘴巴长到我难以企及的程度,下颚都快贴到喉咙了,我只有在笑声上超过他一些了。


“开玩笑的,我是看天太冷了。”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真的很好笑么?或许笑和哭不同,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理由。
“真实的,这种玩笑,的确感到暖和起来了。”他也笑得很开心。
“我叫李雨。”我说出了准备好的化名。
“别人都叫我大奔。”他也笑了笑,车内的气氛变得友好起来。
大奔抽出手打开了广播,调到频道上后里面正好在播音乐,我随着音乐节拍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其实我是送一个朋友出城,正好遇见了你。”
“真是有缘,回去以后我请你吃火锅,这天气正好涮羊肉。”我笑道,这是真心话,如果他不是太生气,我会这么做。
“那真好,说得我有点饿了。”


时间过去了不少,我盘算着该在什么时候实施抢劫行动了,不过我不想吓着他,万一他方向盘打错,我搞不好要落个伤残什么的了。
必须等车速慢下来。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帮我接一下电话好么,手腾不开。”他的左手夹着香烟,我翻找了一下,在盒子里找到震动不停的手机。
我接通了手机。
“你在哪里?”里面传来了一个年轻女性急躁的声音。
我把手机送到大奔耳边,他突然做了个嘘的动作。
“亲爱的,我在车上。”


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弹着烟灰,时不时地微笑一下,点着头,而我则伸长胳膊为他握着电话。
“嗯,我马上回去,事情办好了。”
“哦,我车上还有个朋友,路上认识的,我打算送他回城里,是个记着呢,我也有记者朋友了。”
“对,你说得没错,我是打算这么办来着,我跟你想到一块去了。”
“嗯,我知道该怎么办。拜拜。”
电话挂断了。
“在外面就是麻烦,女人总是问东问西,她还怀疑我,说我吹牛。”大奔笑了起来。


我突然不忍心捉弄他了,但是转念一想,已经离城市很近了,我可不想明天又站在风里冻成冰棍。
几分钟过后,电话突然又响了起来。
“真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了。”他尴尬地笑了笑,虽然我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不过我可以体会到女性可能对外出未归的丈夫的担心,既担心身体也担心心。不过奇怪的是,这次打来的电话好像铃声并不一样。
“我不想接了,反正她也不相信我,干脆你帮我接一下吧。”他看了看电话。
我接起电话一听,还是个女人,不过声音并不如刚才的年轻,而且有些着急和嘶哑。
“在哪里?快说啊。”


我忍不住有些厌恶,这样的女人的确会惹丈夫反感。
“都说了你接吧,就说我在你这里就可以了,我说了他也不会相信。”
看来最早的那个电话是他的情人打来的啊,看不出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居然还有这一手,开着名车,妻子情人都有,真是令人羡慕还有些嫉妒恨啊。
我终于还是说了话。
“你的丈夫,在我这里。”
“真的?你让我听听他的声音!”那女人的声音骤然变高了起来。我皱起了眉头。大奔抢过电话挂断了。
“他是不是还要听我的声音?”
“嗯,是的。”我也觉得他妻子过于啰嗦了。


“她一直如此,实际上我就是借着送人的机会躲她远点。”大奔苦恼地摇着脑袋。
“呵呵。”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了笑,他很快理解了,随即还我一个不好意思地笑容。
因为打电话,刚才车速慢下来许多。
好机会!
我拔出了榔头,用另外一边的羊角锤顶着他的腹部——不能对着脖子这种裸露的地方,否则很容易穿帮。
“见鬼,开什么玩笑,我在开车呢。”他明显慌乱起来,我感觉到车子在震动,不过不算明显,其实我也很紧张,单车体很稳定。
“其实我只打算拿点钱。”我笑了笑。
“你不是记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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