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志-第1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欤旰螅残砭秃驼H艘谎恕�
是的,就是和正常人一样了,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唯一一条腿,好像袋鼠一样走路。而且走的海河别人一样的灵活自如。
就好像是一个婴儿蹒跚学步一样,一点点的,长大成人,一点点的熟悉……这个岂非就是一样的过程?仝大明是在真正的救赎,让一个本来可以不依靠拐杖的人离开拐杖。让一个残疾的人变得自信!
那个残疾人开始站起来,弹跳。
如果玩儿过单脚跳,那么你一定知道这个是很累很累的,但是一个婴儿在走路的时候,是否也会感觉到站起来比爬要艰难的多呢?但是总有一天,孩子还是要两条腿走路的,而总有一天,这个少了一条腿的人,也会一条腿走路的。
一路跟着那个残疾人过了闹事,跟了大半天,这父女俩才是悄悄的离开了。
一家商店的玻璃门外,残疾人已经浑身脱力,唯一的一条好腿不可抑制的在颤抖。商店里有声音,电视机中正在播放《奋斗》的预告片,其中的一张黑白的素描画吸引了残疾人的目光,他有些呆呆的看着那个黑白的画儿……
仝大明。
山中国一个最富传奇的人物,虽然没有登基为皇,却已经是一地王者的仝大明。
这,如何不让人震惊?
残疾人的嘴唇蠕动,好半天才哆哆嗦嗦的喃喃道:“天啊,我今天遇到了谁?”他不敢说下去,也不敢想下去,在南朝的时候他就听过这样的一号儿人物,今日一见,却根本想象不出来。
他闭上了眼睛,两行眼泪流下。
第二百六十五章 最可爱的人,兽性的呼唤
当我透过商店的玻璃看到当时电视里热播的《奋斗》的时候,我惊呆了。真的不会想到,那个蛮横的折断了我的拐杖,给我当头棒喝,并且在我就要爬走的时候,还威胁我,说是爬过三米,就会废掉我另外一条腿的凶横的男人,就是一个山中国的缔造者!
但是,你们知道吗?我现在并不恨他,一点儿点儿都不恨……
再回头,如果我当时没有遇到那个人,那么我现在依旧在拄着拐杖,蹲在某一个僻静的墙角和人乞讨。他改变了我的人生,用他一贯的蛮横和霸道将我这一刻脆弱的心脏救赎了,我要说,他是一个蛮横而伟大的人。
这个并非是什么歌功颂德,有一些人的功劳不需要谁去歌颂,但是每一个人的心中却心知肚明,可以铭记。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位畅销书的作家了,虽然我只有一条腿,但是每到周末的时候,我也依旧可以轻盈的不逊色于一个正常人的行走于大街小巷,用我独特的“袋鼠跳”去采风,买衣服,逛街等等。
我很陶醉于现在的感觉。
我记得我当初的绝望,老天爷让我逃过了野蛮的南朝人的追杀——天啊,如果那一箭不是射在了腿上,而是射在我的背心,也许现在你们就已经看不到我了。也不会读到《盘古》《封神战记》《张飞的性福生活》等畅销书了。
我亲爱的读者们,让我们一起去感谢那个人,感谢他救赎了我的灵魂,赐予我新生吧。这个没有任何炒作成分在内。开个玩笑,我想我即便是用这个来炒作,那个人也不会过来要打断我的腿吧?
现在的我,正在慈爱的圣母像前写字。
自从第一次见到了圣母像,沐浴了那汉白玉的独特风韵和厚重感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我会经常来,因为圣母实在太过于令人惊叹了——那简直不能够用艺术品来形容。因为她似乎根本就是活的。
如果可能的话,我建议大家来看看圣母像,即便是最伟大的工匠,也不可能雕刻出如此鲜活的生命的。
那一双眼睛是如此的灵动。
是的,你们猜的不错,看来我的小心思根本就无法骗过读者大大们。我之所以经常去那里作为一个写作的场所,也是想要再一次见见那个人。我们经常见面,也经常说话,甚至于可以说我们已经成为了朋友。
但是我却不敢将自己当成他的朋友——他的身边有一种强大的气场,似乎能够给人一种伴君如伴虎,或者说是圣贤的气场。见到他以后,我总是紧张,结结巴巴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真是一个可笑的人。
我今天又在圣母像前等了一天,可是那个人却并没有出现。后来一个年轻人将一封信递给了我,那个人给我留了一封信,自己就去游山玩水去了。他说他的妻子很喜欢听故事,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的每一本书,他都希望交给自己的妻子。
我不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我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做了一件看起来很让人气愤的事情——
按照那种古老的传统,我将每一本新书都在圣母像前烧一本。
那个扫大街的很难得什么也没说,那个人说过,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以为神秘的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主要的,是这个老太太是清洁的。好吧,我现在也有这种感觉了。
这一段文字,仅献给最可爱的人!
——身残志全
仝大明不知道,在以后的某时某日,会有这样的一片文字发表。而他仝大明也可以成为这个世界时最可爱的人——这个难道不讽刺吗?仝大明?可爱?好吧,要是仝大明可以未卜先知,一定会笑喷的。
时间就这样的平平淡淡的到了秋季,也正如那个未来的某一篇文章说的一样。那个身残志全开始了自己的写作事业,而且他也经常会到圣母像的大广场蹲坑,等待仝大明这条大鱼的上钩。
山中国和南朝的边境线。
铁丝网将天堂和地狱隔离,有的人站在天堂俯视地狱。有的人在地狱仰望天堂,地狱的人在挣扎着越境,但是邪恶的魔鬼却一次次举起了屠刀。那巨大的京观异常的醒目,累累的白骨堆砌出一种无法描述的残忍。
阿西米混在一群偷渡客中,他需要使用自己一切可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偷渡进入山中国去。
可是,山中国却不是那么好进的。
首先他们要面对南朝的军队,其次,就算是到了山中国,首先也有五年的劳役在等待着他们。止呕熬过了那五年以后还成功的活着的人,才能够得到山中国的承认,才有可能颁发身份证明等等……
而往往这五年,实际上就是生和死的五年——多少人带着希望过来,又有多少人在绝望中死去?很多都是不可说,因为太过于骇人听闻。而且谁让现在的山中国已经没有了所谓的奴隶了呢?
现在的山中国,所谓的奴隶,不过就是那些没有身份的偷渡客。他们需要被人狠狠的压榨五年,活着,是你的运,死了,那是你的命。
但是在那种工作环境异常糟糕的地方,矿井也好,炼钢炼铁的地方也好,一个人可以完完整整的进去五年,然后再出来,那几乎就是一个奇迹了。山中国之所以能够有现代的强势,完全就是用南朝百姓的生命堆积出来的。
当然,他们自己的探索和积累也不可或缺!
“不好了,官军过来了……”
一阵马蹄声传来,马鞭敲在马屁股上的声音已经分外明显,接着还不等他们有多少的反应的时候,箭矢已经如同黑压压的雨点一般兜头罩下——箭矢,对于山中国人来说是废物,但是在这些难民跟前,却依旧具有无比庞大的杀伤力。
“天啊……”
有人在哭,有人在绝望的喊叫。
他们都不明白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既然南朝不给我们生路,那么为什么还不让我们去那个富庶的地方活着?那箭雨让人绝望了,疯狂了,一群人就如同野兽一般的咆哮,声音中透着一种原始的兽性!
第二百六十六章 偷渡!偷渡!
秋风萧瑟,眼前一片赤血。那飞扬的箭矢就好像是锁人性命的黑白无常一般,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带走了……阿西米是一个高手,不是高手,也不能在皇宫里呆着。所以那远处的箭矢他还是躲了过去的。
裹在单薄的衣服中,阿西米急速的闪躲,眼看着距离那铁丝网已经近了很多……还有五十丈!他只要冲过这五十丈的距离,就安全了——南朝军队的箭矢绝对不敢射过那一道天堑的,否则没有一个人可以完整的活着。
生活在宫中,阿西米对于这些非常之了解。
如果南朝人的箭矢过界了,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山中国借着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将他们的铁丝网再一次朝着南方推进许多。人家有那种蛮横霸道的资本,但是他们却没有……所以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守关的将领早已经有人在这个问题上吃了不小的亏。所以说,现在也没有人敢于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的。
五十丈的距离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一支箭尖啸着射在了阿西米的肩膀上,直接将人带的朝前冲出了有好几米,然后噗通一下,就砸在了地上。阿西米就好像是蚱蜢一样,一触地就赶紧的跳起来,继续朝前跑。他不能够停下来!
装死的结局就是真正的死亡,这些边军为了功劳,甚至于有时候都会去劫掠平民,更何况是现在想要私自逃离国境的人了呢?
那简直就是一群禽兽不如的东西。一路上他甚至于听人说有些将领居然坐地起价,做起了偷渡的蛇头,等到了将人带到边关的时候,就直接将人全部当成乱民杀死,赚两份银子,一份功劳。
纵然是朝廷来了一次大换血,可是只要那些最基本的东西没有变化,那一切也都是白搭的。百家出手能如何?现在摆在南朝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就是继续这样的浑浑噩噩下去,另一条,就是变法图强。
他们的变法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和山中国去取经——悲催的是,又有几个南朝人能够深入到山中国,并且去了以后,还愿意回来的呢?
阿西米跑到了铁丝网跟前。
在距离铁丝网五米的范围内已经没有了箭矢,这里暂时是安全的。乘着对方的人还没有追击过来,阿西米拔下了肩膀上的箭,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就从铁丝网的缝隙爬了过去!他,已经成功的活下来了。
又远远的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来,阿西米不停的喘息……已经多久,没有这种受伤的滋味了?阿西米已经有些忘记这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感觉了。他的心中暗暗说道:“陛下,我已经过来了,您等着我!”
阿西米很忠心。
对他来说,那位皇帝陛下就是自己的一切,纵然是这个山中国拥有再多的财富,再好的生活,他也不会动摇自己的心的。
“这一次回去,一定要和陛下好好说说!”
阿西米心中暗暗有了这个念头,边境上不能够这样下去了。毕竟那些守军杀的都是真正的普通百姓。而从水路上偷渡的,又都是有钱人,安全舒适不说,还走的没心没肺。穷人,若不是活的没办法了,谁会走?
山中国比起南朝来,好在什么地方?最好的就是这里哪怕是挖矿也好,在吃的问题上也不会克扣你。用一些穷苦人的话说,那就是即便累死了也心甘情愿了——天天给肉吃,他们就会死心塌地!
更何况,这里还有工资!
虽然说作为没有身份的黑户,也许工资水平会很低很低,但是相比于南朝那种在地主家白干活儿,或者仅仅给口饭吃的长工来说,这里简直就是打工者的天堂。很多南朝的富翁现在都空降到了这一片土地。
西洋人的船队成群结队的走私,但是南朝却没有丝毫的办法。作为一个保守的王国,对于海上的力量可以说是重来都没有看重过。
就仝大明自己知道的,航海的黄金时代是在宋,明两朝,虽然对于元朝有些不待见,但是在某些方面,元朝却比清朝强的多。而现在,显然是没有达到了那种大航海的程度……可是谁让山中国有一颗超时代的大脑呢?
虽然仝大明消失了十三年,可是仝大明该告诉人们的,也都已经告诉了人们。所以说他的消失并不会对山中国有太多的影响,反而是让人卯足了一股劲儿。
阿西米休息了一下,调息了自己紊乱的呼吸和心跳,才是开始再一次上路。他并没有傻瓜的选择抢劫,或者偷盗——因为阿西米比谁都知道的清楚,山中国的武学成风,而且风格都是走的狠辣路线,抢劫绝对要悲剧。
那么,他只能够去找工作了。
高等的管理性质的职业是不可能的,那种轻松的职业也是不可能的,技术性的还是不可能的。他能够选择的只有笨体力劳动。那些好的,看起来轻松的,高收入的职业,都是给本国人准备的。
在这一点上,秉承了仝大明思想特色的制度显然是和后来的某个兲朝大大的不同了。在兲朝,洋人老爷就是天,在这里,本国的百姓才是天,区别何其大,简直无以言表了都。
阿西米第一次踏上了山中国的土地。
本来,他作为皇帝的近侍,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可是这一次他成功了。第一次真正的见到了那高楼大厦,第一次见识了那汽车,见识了那宽阔的马路……阿西米并没有土包子的大惊小怪!
这里为什么没有城墙?
山中国不需要城墙,因为城墙的本身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