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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为系统送快递-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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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系统提示,将两件兵器在乾元袋中不断靠拢,很快的,天机棍的棍身便发出了耀眼的光芒。而与之相对应的,凝碧剑则不断的抖动着,竟然像是人类在挣扎和反抗。

    片刻后,他便看到一缕缕青色的烟雾从凝碧剑中缓缓被剥离出,然后附着在天机棍上消失不见。

    这就是器魂?

    整个过程持续了足足一分钟,当烟雾停止流动时,系统又传来了提示声。

    “恭喜你,少年,你的绑定武器天机棍吞噬掉b级武器凝碧剑,获得了器魂!”

    “你的天机棍战力评价上升,目前等级为:b级。”

    “你的天机棍获得了特殊效果:凝力。”

    “凝力:拥有此效果的兵器,能在使用时减少内力消耗。”

    呃,这么神奇,没忽悠哥吧

    于梁半信半疑,试着将天机棍取出来朝路边一块石头戳了一棍。

    砰的一声,棍尖杵在石头上被弹开嗯,意料之内的结果,他怕拉扯伤口,根本没敢太用力。

    然而于梁欣喜的发现,自己将内力送到天机棍上发力出手,一招之后居然有些许内力通过棍身反馈回来!

    难道这就是所谓“凝力”的效果?

    他怔了片刻,顿时恍然,这多半是凝碧剑所携带的特殊效果,被吞噬后,由天机棍继承下来毕竟这棍子以前是白板属性不是?

    难怪张召重这厮极为擅长持久战,感情他本身实力仅有一方面,还有个原因便是凝碧剑这特效给力。

    “原来还可以这么玩,哥真是活久见”

    看着这进化后的天机棍,整个棍身跟活了似的,散发出一股似有似无的青色光芒好吧,是他脑补成分居多,其实外表变化并不大。

    于梁心情大好,小心将这心肝宝贝收好,开始打起了别样算盘。

    显然,除了提高自己实力外,这吞噬兵器也是增加战力的一个法子,就是代价高了点。

    看着乾元袋中,那凝碧剑的评价骤然从b降至了级,虽然不至于报废,但也仅仅只是一把寻常的锋利宝剑了而已。

    “看来以后有机会了,得收购一些b级以上的兵器备用来着。”

    于梁摸着下巴喃喃自语,当然,仅仅是个美好的念想神兵利器,哪有那么好得?

    况且拥有成长武器的,不止他一个,虽然不知道其他江湖客的情况,但那李文秀妹子的金龙鞭,就被系统认证过。

    总之,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苦笑一声后,于梁收拾起多余的心思,终于决定赶紧离开天黑了,他得赶紧去找过夜的地方。


第二百零七章 与狼共舞,死不足惜



    与狼共舞,尽显英雄本色被狼咬死,概不负责。

    今日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刚刚走了三四里远,于梁便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阵阵狼嚎声。

    扭头一看,借着还没有完全灰暗下来的天色,他整个头皮都快炸开。

    狼群,上百只野狼组成的狼群!

    最牛逼的猎人敢猎虎猎熊,但绝对不敢猎狼这种动物不出现则已,一旦亮相,那数量能让人绝望。

    估计是死人的血腥味引诱了这群畜生,他们从远处奔袭而来,在于梁刚才待过的地方大快朵颐。

    无尘和张召重两个高手,不仅死得冤枉,死后还要葬身狼腹,完全可以竞争一下最惨配角如果有评选的话。

    于梁深吸一口气,连连击打着坐骑,不顾肩膀伤痛,只想赶紧远离这鬼地方。

    狼群吃肉速度很快,那两具尸体拖延不了多久。

    翻过一个山坡,于梁好不容易找到几颗孤零零树立在戈壁滩上的白杨树,顿时像找到了救星似的,飞快赶过去,在树下喘息了几秒钟后,便开始费力的爬树。

    平原上,没什么法子耍开一群的狼群,跑出博尔特的速度都不行,那些畜生的耐力和任性能耗到人崩溃。

    万幸的是,爬树是猫科动物的特技

    于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刚坐在树杈上,并看到了一团团黑影奔袭过来,伴随着一堆绿幽幽的眼睛。

    他不禁苦笑,看来遇到的不仅是狼群,还得再加上一个标签饿晕的!

    这些野狼明显很久没有捕捉到猎物了,体型均有些偏瘦,但这也意味着,他们要猎杀猎物的**更强。

    为首的那匹狼王通体雪白,浑身上下无半根杂毛,长嚎一声后,带着狼群安安静静的坐在大树下面,竟然硬是要候着于梁,不吃他不罢休似的。

    “智障,人肉是酸的好吧。”

    于梁暗骂一声晦气,很想臭骂对方几句,但考虑到灵长类动物不跟小小犬科一般见识,冷哼一声作罢。

    双方就这么大眼瞪小眼,足足等了小半个时辰,狼群丝毫没有散去的迹象。

    而于梁也做好了在树上待一晚上的准备,好在刚才上来时他便明智的携带了一匹小毛毯子和水囊外加几个干馍馍,不至于又冷又饿实在不行,自助售货机上兑换一个吊床,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再往上爬了一个枝桠,确定狼群就算来个如有神助的信仰之跃都拿自己没办法后,他这才安心的摆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目休息。

    犹豫失血过多,原本只是打算小憩片刻,但很快的便响起了震天响的鼾声。

    当他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蒙蒙亮,于梁狠狠的打了个喷嚏,一股尿意直上脑门。

    低头一看,狼群还没散去,他正好解开裤子,一泡尿送上。

    “嗷嗷嗷!”

    那白狼王呜呜咆哮着,竟像是读懂了他动作中的戏弄之意。

    “叫个屁,哥不但要拉尿,等会儿还要在你头上拉屎!”

    于梁郁闷的翻个白眼,呛声一句,心中焦虑却越来越浓昨天上树时,他便将坐骑朝前方赶走了,希望能将狼群吸引过去,哪知道人家就对他这个大活人感兴趣。

    天色渐渐放明,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期,到了日上三竿时,于梁又累又饿,伤口处好像也有化脓的趋势,整个人郁闷的无以复加。

    难道哥最近孽力回馈,真要跟着无尘张召重葬身狼腹么?

    自嘲似的笑笑,他难免有些浮想联翩,人嘛,总有患得患失的时候。

    就这么走神的功夫,他的思绪慢慢飘远,仿佛幻想到了一队骑兵经过,犹如神兵天降等等,这特么不是幻觉!

    于梁浑身一怔,差点激动的从树上掉下来,定睛一看,果然一队大股骑兵从远处慢慢驶来。

    这群骑兵足足有两三千人之多,那旌旗,那阵仗,简直遮天蔽日,马蹄声扬起漫天黄沙,犹如一股长龙滚滚而来。

    狼群开始慌乱了,它们如同无头蚂蚁似的在树下乱窜,那白狼王狠狠的瞪了于梁一眼,似乎要记住他的样子,这才呜呜叫着,带着族群逃开。

    妈的,这畜生还挺记仇

    于梁心中暗笑,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确定狼群跑远后,这才从树上慢慢滑下。

    此时,那些骑兵也走到了视线范围内,先锋大队的旗帜上,绣着斗大一个“兆”字。

    莫非是清兵统帅,兆惠?

    于梁疑问重重,站在原地不知该不该去现身相见,就这么犹豫时,对方的最前排的探哨骑兵已经发现他踪影,来了十几个人过来盘问。

    “我要见兆惠大人,我是张召重大人的朋友。”

    对方来人,于梁自然没得选,赶紧先将屁股坐正,把张召重的名字报上嗯,反正那哥们死无对证。

    这些骑兵惊疑不定,将于梁带入中军里,他眼尖,立刻看到一个穿着貂绒锦袍的中年人。

    这人生的极为魁梧,一脸严肃,带着官气,又有武人的特征,一双眸子上下扫视了于梁好几眼,似乎在刮皮一样。

    呃,这厮该不会好男风吧,哥菊花那么娇嫩

    于梁被他看得发毛,若无伤无病倒还好说,大不了一拍两散,眼下又动不得手,只能跟对方玩太极了。

    “大人,我是张召重大人的朋友,帮他对付过红花会。”

    于梁再次重复立场,生怕对方不相信,特地说出了天池所在,把红花会卖的不要不要的。

    “我的骑兵告诉我,张召重带着人追击霍青桐去了,情况如何?”

    他说了一大通话,兆惠总算去了几分疑心,又沉声逼问着。

    “霍青桐非常狡猾,带着本族人和陈家洛分道扬镳,张大人倒是追上了红花会,并且干掉了陈家洛等人”

    “什么?陈家洛死了?”

    兆惠豁然从马扎上站起,失声道,“怎么死的,你速速讲来。”

    呃,不是吧,那是匪首,又不是你亲儿子,至于这么激动

    于梁暗暗吃惊,忽然发现这兆惠似乎并不想要陈家洛性命,眼珠子一转,赶紧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第二百零八章 你这浓眉大眼的也叛变了?



    哥是个有故事的男人没有也会编!

    能在几秒钟之内构思一个谎话并且完美表达出来,无论怎么看,都是一种能力。

    所以于梁几句话下来,就将兆惠骗得云里雾里。

    关于陈家洛的死法,成了另外一个版本。

    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击战,他和张召重犹如最优秀的猎人,追踪到了红花会的行踪,双方大战一百回合,最终在第一百零一招时,将匪首毙命。

    他着重描绘了打斗场景,绘声绘色起承转合,那口才比说书先生都不遑多让,不要说兆惠,就连周围小兵都听得目瞪口呆。

    “匪首很强,我们没法生擒,只能将其击毙。”

    末了,于梁意犹未尽的总结道,几个当事者都死无对证,他受重伤又显而易见,相信对方瞧不出半点破绽。

    “那陈家洛死前,可说了什么?”

    兆惠似乎对红花会其他人无半点兴趣,只关心陈家洛的情况,于梁拿不准对方真实意图,只含糊答道,“当时交战,未敢分心,并未听到什么话。”

    哥不予置评,总没错吧。

    于梁仔细观察兆惠脸色,见这厮表情阴晴不定,顿时惴惴不安,好在这哥们沉吟片刻后,并未深究,只是颔首道,“你既然是张大人的朋友,自然也是我大清国的客人。”

    哐当,于梁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甚至感觉到对方头上多了一个绿色的感叹号由中立怪变成了同盟阵营。

    大军上路耽搁不得,兆惠命人找了辆板车将于梁拖着,带着队伍继续前行,先行到张召重等人交战的地方,四下搜寻片刻,便将几具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找回来嗯,狼群牙口挺犀利的。

    兆惠亲自在陈家洛身上寻找什么东西,于梁注意到他摸到腰间一块不起眼的玉佩时,脸上居然明显带着轻松和惊喜的神色,随即便起身,草草将尸体处理掉。

    那玉佩一定大有文章!

    于梁暗自上心,却并不多话,混在大军中好好养伤。

    刚才他已经基本判断出,这只骑兵并没有固定目的地,纯粹是为了寻找回族部落的主力部队而四处机动。

    所以于梁犹豫片刻后,主动开口,将霍青桐的逃跑路线一并告知,兆惠果然神色又振奋不少。

    当下他连连发布命令,分拨了好几批游骑传令兵出去,然后带着队伍往附近一处宿营地赶,准备扎营过夜。

    一个时辰后,他们便到了一处废弃的军事堡垒。

    这茫茫戈壁上,沿着天山脚下存在不少石堡,这当然不是游牧民闲得慌建造起来躲避风沙,他们还没那个技术。

    事实上,这些玩意,都是以前汉唐王朝为了经营丝绸之路打造的落脚点。

    堡垒并不大,容不下千人居住,但有土墙有制高点,围绕着堡垒扎营的话,布防起来非常方便,这兆惠带兵,也算是谨慎了。

    天色渐渐黑下来,清兵按部就班的生火造饭,由于张召重“朋友”这个身份,于梁也分到了一份伙食,这么多天还是第一次喝到热汤,他简直不胜唏嘘。

    用过膳食后,周围人语声渐渐变低,随之而来的,是鼾声大作。

    于梁却睡不着嗯,不是他择床,而是,伤口发炎了!

    难道张召重那厮用凝碧剑砍柴生火或者擦屁股了?明明看上去那么干净,居然还有这么多细菌

    于梁解开伤口处的包扎,用手一挤,带着血迹的黄水便流出来,恶心的连他自己都不忍直视。

    这年头没有破伤风疫苗,哥不会真挂了吧。

    深深的皱了皱眉头,于梁寻思着要不要找兆惠讨要点军用伤药来清洗一下伤口,犹豫再三,还是决定算了。

    首先,自己包扎时用的专业医用酒精,伤口都能化脓,那这军用伤药的消毒杀菌能力基本不用期待了。

    其次,这位清国高官,明显对自己抱有戒备否则为何要他在堡垒外围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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