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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无限武侠新世界-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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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时间,人类往往会活在自己为自己编制的幻象里,以为自己一定是个多情的情人,顾家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甚至为了这个家庭连命都可以不要。实际上在前十年里,龙啸云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做的很好。至少比李寻欢要好。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龙啸云也许会一辈子活在这个幻象里,正如李寻欢如果不遇上苏阳,或许会一辈子活在他为自己编织的‘有情有义的悲苦浪子’的幻想之中。

但真正见真性情的。却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很小的细微小处。二是生死关头,危难之时。

龙啸云在危难之时,整个兴云庄遭到完全无法抵抗的屠杀之时,本能的选择了放弃重伤的儿子和武功平平的老婆,独自逃走。

也许日后可以有很多借口和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这一切,也完全可以解释的通,但他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苏阳贴在他的身后,长剑从他的后心透胸而过。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原来,你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爱林诗音。你这样的人,更爱的似乎还是自己这条命。”

龙啸云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他也许想辩驳,也许会承认。但现在都已经毫无意义。

对于死人而言,没有任何事是有意义的了。

然而,杀戮还没有结束。

龙小云在看到苏阳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不公平,这不公平!”

龙小云的小脸上写满了不服和怨恨,身体虽然还不能动,但两只拳头死死的撕扯着锦被,好像要把满腔的愤怒发泄出来!

苏阳拉了一张椅子,在他面前坐下,淡淡的说:“不急,不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我可以听你说完。”

“我不服!来了这么多的高手,他们有这么多的人,这个计划安排的如此周密,我已经算准了,你就算这次不死,也一定会声名扫地,像两条野狗一样在江湖中被人人喊打!”

龙小云咬牙切齿道:“不仅仅是你,还有李寻欢,你们一定会死的!”

他的一张小脸已经扭曲,愤怒道:“赵正义、秦孝仪那群人简直活到了狗肚子里,练了一辈子的武功,居然还擒不住你!”

“因为混江湖,武功是很重要的亚。”苏阳和颜悦色道。

“你自己说,如果不是你武功太高,用这种毫不讲理的方法破局,你是不是已经死定了!”

苏阳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像在摸一只小猫小狗:“你说的不错,可惜我偏偏就是武功高,这是没办法的事,你们连这点都瞧不出来,只能说不得不死了。你还有什么好不服的?”

他的脖子无法动弹,只能任由苏阳去摸头,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怒火,大喊道:“我就是不服,我天生就是练武的材料,我有一代奇侠王怜花的秘籍,我的父亲叔伯都是江湖大侠,我生下来就注定了是江湖中族璀璨的人!”

“而你,快剑小苏,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浪迹江湖的落魄剑客,一个名声狼藉的浪子,比出身你不如我,比天赋你不如我,比计谋你还是不如果,你凭什么能抢我的风头!”

他简直要疯了,大吼大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在现在遇到你,只要再给我十年,不!五年,你再出现,我根本不需要任何计谋,就能直接杀了你。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出现!”

“我不太懂,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呢?”苏阳摇头道:“是因为我废了你吗?”

“因为这个江湖的主角只能是我!只要再给我五年,我一定能做到。”龙小云绝望的大叫。

“哦,我明白了,其实一切都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解释。”

苏阳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在故事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才是主角,而其实呢,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就只能是配角。但很遗憾,这个故事的主角。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是我,也只能是我。”

龙小云还要在说什么。苏阳的手掌已经按在他的胸口。

这次他的胸口已经没有那个长命牌牌了,所以他就只能瞪大了眼睛,七孔之中流出血,浑身颤抖着。

苏阳伏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其实,在你自己的故事中,你的确是主角。只可惜你是悲剧的主角。”

龙小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有没有明白苏阳的意思。

不过明白与否都不再重要,是不是死不瞑目也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故事已经结束。



一夜之间,雪融,血干,兴云庄已成废墟。

李寻欢真的不见了。林诗音也不见了。甚至铁传甲和阿飞都没有再露面。

翻遍了兴云庄的一砖一瓦都没有找到他们,他们就像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

连苏阳也不知道他们去干嘛去了,到哪里去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能杀死李寻欢的人,而李寻欢只要活着,林诗音也很难死掉。

至于阿飞?

苏阳忍不住想笑,这少年的妈是白飞飞,而不是我苏阳,他有他的江湖路。我有我的江湖路。

江湖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归根结底也只有四个字:无怨无悔。

况且。自己既然是喜剧的主角,那么这个故事里的人就一定不会有悲伤的结局。

这是天注定的。

巴英却回来了。

“少爷,昨天老铁说别留在着给你添乱,带着我到外面去避了一天。”巴英望着一地的死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少爷,这都是你干的。”

“怎么了,太残忍了?”苏阳正在池子里洗手。

满手的血腥,池子里的水已经变成红色,并不比手要干净。

如果一个人的心是干净的,他的手干净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这有啥残忍。”巴英却不以为意的说:“少爷,您可别学李探花婆婆妈妈的,咱们可是江湖人,啥是江湖人,一怒拔剑,十步杀人,这就是江湖人,若是处处都讲道理比学问,别人欺负到头上还不还手,那还混个屁的江湖,回家种田带绿帽子就是了。你若是不杀了他们,他们就要杀了我们。”

“不过嘛。”巴英有点担心道:“咱们还是快走为好,这些人都是门派归属,万一他们的亲朋好友,师长长辈的来寻仇,那也是麻烦是,少爷你总不能一直杀吧。”

“一直杀?”

苏阳皱了皱眉头,忽然笑了,饶有兴趣的问巴英:“为什么不能一直杀?”

“啊?”巴英一愣,却答不上来。

为什么不能一直杀?别人来找麻烦为什么不能杀?



兴云庄大门口的一门三探花的对联已经换了。

换成了七个简单直接的大字。

“请来报仇,我等着”

后十日,保定府三大正道门派,联合两大镖局,前来兴云庄兴师问罪,死十八人,铩羽而归;

又后一月,赵正义、秦孝仪、田七等人门派弟子赶到,半夜杀入兴云庄,是夜,喊杀不断,天明始平,无一人出,江湖中四派除名;

门外大字又换,换成了一副对联:

“是非公理本无凭,生死恩仇刀下见”

再后三年,少林武当联合七大派,齐至兴云庄,舌战、武战三日,铩羽而归。

又后半年,关内正道人士从四面八方朝兴云庄聚集,或明闯,或暗杀,或者单枪匹马,或拉帮结派邀亲友,兴云庄乱战三月。

有一天,苏阳望着剑上滴下的血,忽然感觉有些疲惫。

他喝了整整一坛子酒,然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第二天兴云庄外换上了一副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怜花宝鉴,我已学了,原件烧毁,欲招人试招,请来!”

此后,江湖中再无半点声讨之声,也在无一人至兴云庄,江湖之中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庄子,没有过龙四爷,没有过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蛋震八方秦孝仪等等这号人物。

这场以一人对整个江湖正道的厮杀,在事后,被人称为‘七月屠’。

不过,江湖中,多了一个鬼庄,出了一个魔头。

血剑,血剑浮屠。

……。

一年之后,一个冷的可以把人鼻子冻掉的清晨,在兴云庄门外萧瑟的大街上,独自站着一个中年人。

他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

他头上却偏偏还戴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骤然望去,就象是一棵枯树,配合上他青黑的脸色,就像是戏台上勾魂的无常。

但更可怕的却是他的眼睛,那绝对不像是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是青色的,眼球是青色的,眼白也是青色的,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就像是坟地里的鬼火。

一只同样是青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肩头,鸽子的脚上绑着一个小竹筒,竹筒中有信。

‘重排兵器榜,血剑第四’

伊哭望着掌中飞鸽传书,脸色变换几番,长叹,转身离去。

他走的,但故事却没有完。

因为人类有着无穷无尽的欲望,只要这些欲望存在一天,还有人拥有能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一天,故事都不会完。

这些欲望,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性’,还有‘钱’。

关外的大欢喜女菩萨很有钱,很缺少爱,她要花万两黄金,让苏阳好好爱她。

这样的奇葩愿望,这样崇拜自己的女人,当然应该去看一看,和她好好谈一谈人生。

第二百三十一章 被人惦记

“少爷,你等了一年零三个月,李探花他们也没回来,他们是不是不回来了?”

兴云鬼庄的大门口,巴音正在洗刷一头驴子,微热的天气里,冰凉的井水从驴子背上哗倒下去,青花大毛驴快活的喔喔喔叫起来。

从大开的庄门看进去,兴云庄已是衰草遍地,断壁残垣。

苏阳坐在兴云庄门口的台阶上,随手从拽了一根从砖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小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着,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晒太阳,无所谓的说:“随他去,几十年的毛病想要改过来,总是要花时间的。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年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当中,真正的高手并不算很多,尤其是少林寺的和尚,好像并不敢对我们下死手。”

“难道是李探花截杀了他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截杀这个词用的不好,李寻欢杀人,堂堂正正出手平推即可,不用暗中截杀。或许说劝退更好。”

巴英按住了驴子头,提起一把刷子用力的在驴背上擦起来,边擦边说:“可为啥李探花,老铁,还有哪位你提起过的阿飞少爷,明明在江湖里,却从不来找咱们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作为朋友,我话挑明了,说到了,至于怎么去做,那是他的事。”苏阳笑笑道:“重要的是,我们还都活着。”

“那是因为少爷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了。”

巴英这句话不是拍马屁,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厮杀,无论是无想八步的前两步,还是梦十三剑、流年掌。还有怜花宝鉴里的种种,都已经在海量的实战中融会贯通。

巴英在驴背上放了个厚实的垫子,用皮带扎结实了,拍了几下,道:“少爷好了,咱们去哪?”他回头往往兴云庄,嘿嘿一笑:“说起来这里虽然败落了。却清静的很,住的久了,还有点舍不得呢。”

苏阳笑道:“再住下去。庄子里只怕要爬满了蜈蚣蝎子毒蛇什么的,少爷我可不想你哪天喝水背毒死。”

“蝎子,毒蛇?”巴英瞪大了眼睛:“从哪来的,我怎么没发现。”

他当然发现不了。苏阳却清楚的很。一个月之前,兴云庄里开始出现各种毒物,甚至好几次在饮食清水里发现了有毒,若不是怜花宝鉴里记载的用毒解毒之术高明,只怕连自己都糟了暗算。

这个世界里谈到用毒,极乐童子是第一人了,看起来自己在兴云庄半年不杀人,大欢喜女菩萨对于自己的悬赏又开始活跃了。

非但有毒物。最近兴云庄附近似乎也常常出现形迹可疑的人,功夫大多不弱。要知道女菩萨的悬赏里的万两黄金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只怕兵器谱前十的人当中,有好几个都会动心。

没想到这位胖大姐,还真挺惦记自己。

“走,既然有人惦记你家少爷我,我就去好好的满足她一下。”苏阳翻身上驴。

……………

孙驼子的小酒馆就开在兴云庄后墙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兴云庄败落的这一年多来,酒馆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少有客人。

苏阳是常客,严格说起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苏阳来喝酒的次数,已经超过了酒馆生意的八成。

这样的一个酒馆还没有关门倒闭简直是个奇迹,好像就是专门为苏阳一个人开的。

“怜花宝鉴已经在我的手里,你还在这里守护什么呢?”

这孙驼子其实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弟弟,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救过一命。王怜花把怜花宝鉴送到李府时,李寻欢飞刀神技尚未大成,王怜花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孙驼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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