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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医步青云-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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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人们对未知的事情都是比较好好奇的,有探究心。神秘未知的人物,更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为自己博得一些才名,好将几天后秦淮河诗会的入场券预定下来。毕竟那不是什么私人或者普通的诗会,那可是整个白马镇的一大盛会。没有一些文采和名气,或者财富,身份,地位什么的,是难以得到邀请的。

    师出无名,不如名正言顺。

    而如今,孙平步的所有目的都通过落仙楼,对诗词联比赛达到了。造势相当完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恰当的时候把自己的真实身份泄露出去,然后就在家等待着诗会的举办方,向他发出邀请。

    提纯的酒有了销售渠道,那下一步就是要扩大产量,提高酿酒效率。

    产业化,利润化。

    同时,也要走精品化路线。

    大众化的路线只不过是基础,落仙楼多是卖给那些酒客,高端市场则需要建立、开辟新的市场。这一点倒是不急,先巩固原有的销售渠道,等以后酒仙酿彻底在白马镇站稳脚跟,再想着进一步扩大销售范围。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赚钱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真要是量产,工人、生产基地的选定,一些日常的维护开销,技术保护,账房先生(会计),等等,都是需要人才。再者。这提纯酒里面的利润孙平步可不打算独占。

    不过眼下,倒是悠闲放松的好时机。

    要说身为一个正常男人,到了古代以后最想要去的地方是哪里?那么毫无疑问的,大部分男人会选择——怡红院!

    只是个通俗的院名,便于领会。这种地方他未曾去过,也不知晓。

    这个被现代社会禁止,而在古代却完全合法的存在。其实大部分的男人心里都或多或少的会有些偷香窃玉,遍会群芳的想法。

    这并不是花心不花心的问题,而是一种生理本能,一种雄性生物对于美丽雌性生物的向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大部分男人喜爱接触漂亮女性,或者喜欢游走于众女之间,只是出于虚荣心和一种心理上的追求满足而已。

    真正脚踏两只船的男人不能说少,但也绝对不是人们说的那么数量庞大。

    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不一样,造就的结果也就不一样。

    孙平步并不是一个超脱世俗的个人,他只是一个正常男子。既然有此机会,干嘛不开一下自己的眼界,多少人羡慕都来不及。

    机会,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

    束缚和规则这两样东西,是文明社会存在于世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南国,它都永恒地存在着,想要自由自在不受束缚,做完全真是的自己,

    那么只有三种办法可以做到,脱离它,打破它或者超脱它!

    想要脱离规则和束缚,那就要离开人群,离开文明社会,孙平步不想跑到深山老林去做原始人。

    所以这个办法被他毫不犹豫的无视。

    至于打破规则和束缚,孙平步也只是心中想想而已,规则和束缚可是文明社会存在于世上的架构之一,如果打破了它,先不说这样做的难度,就算真的做到了,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个文明社会要崩溃了。早或晚的事。

    孙平步不会,也没心思去做那种自寻死路,并且‘惊世骇俗’的事情。

    那么,唯一的有效的办法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了,那就是超脱规则和束缚。

    这个办法要做到的话,难度很大,但是却是希望最大,也是最符合世俗规则的方法。

    想要做到这一点,无非就是两个字而已‘权力’!

    至高无上的权力!

    比如皇帝,这世上能够束缚和规则他的人能有几个呢?

    当然这并不是说孙平步就真的想去做皇帝,这只是他对自己未来的追求所设定的能实现自己愿望的所要达到的高度而已,总之就是追求权力,让人惧怕和畏惧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你无法不去承认,声名,地位,财富,这些都与权利挂钩。

    孙平步有些自嘲的摇了摇头,自己想的有些多了,脑袋里乱哄哄的,也不知道乱七八糟的想些什么呢。现在的自己才刚刚起步而已,扯那些离自己还很遥远的事情。

    “今天少爷是出来散心的,想那么多做什么呢”!

    孙平步狠狠地甩了一下头,似是想要将脑中所有杂念甩出脑海一般,

    “张宝,离挽香楼还有多远?怎么走了这么久了还没有到?”

    闻言,孙平步沉了沉心神,回转头看向身后的一个摸样伶俐,一身青色衣衫打扮的十六七岁的青衣小厮。

    “不远了,不远了少爷,您看前面那道街,拐过角儿就是咱白马镇最有名的‘万花街’了。”

    青衣小厮急忙走到了那个少爷身前,抬手指着街道前方的一个十字路口,讨好似的说起来。

    万花街。

    只听名字的话会让人以为是花市之类的地方,而事实上万花街却是整个白马镇最出名也最热闹的地方,更是让所有男人流连忘返的地方。

    孙平步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是人就有压力,就需要放松、消遣一下。

    刚刚走进万花街,一片莺声燕语、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让没有什么心里准备的孙平步有些措手不及。

    只见一群身着红红绿绿,几近透明的薄纱丝衫的年轻女子们一下子涌了过来,七手八脚地拉扯着孙平步,嘴上也是各种情话联翩而出,从四面八方的涌进了孙平步的耳中。

    “哎呀……公子,你可好久没有来看奴家了!你这个狠心的人呦……”

    “公子哎……奴家春花呀!难道你把奴家忘了吗?走,咱们去我房里叙叙旧去……”

    “哎呦喂!快看看这是谁?这不是我们的心肝宝贝嘛,快快把咱们的心肝儿请进厢房里好好的伺候着呐”!

    “我的情郎哎!奴家日盼夜盼,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快快跟奴家进屋去!”

    突如其来的视觉和听觉冲击让孙平步一时有些懵然,他有些忙乱的挥舞着胳膊嘴里大叫着,

    “各位,冷静,请冷静一下!咱们慢慢来……”

    “喂!大姐别扯衣服啊,过分了啊,这可是在大街上呢!”

    “这位姑娘,好歹不要摸我啊!怕痒”!

    任凭孙平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东躲西挡,奈何双拳难敌四手,况且这么多姑娘芊芊小手。

    那手,伸过来的可不止那么点儿,他是折腾了半天,也没有脱离这胭脂阵。

    无奈,孙平步放弃了抵抗,顺着姑娘们的推搡,一步快似三步,进了这莺莺燕燕的园子。

    等到四周彻底安静下来的时候,孙平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扇装饰富丽堂皇,却又不失女儿家柔美清新,高屋建瓴的阁楼。

    抬头往上看,大门的正上方,有一块天蓝色镶着金边的巨匾,其上面,龙飞凤舞的书写着三个大字,‘挽香楼’。

    字体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这字绝是对出自一位豪爽的男儿之手,那字里行间,既有男儿的刚正豪迈,又蕴含着点点柔情隐藏其中,似刚似柔又刚柔并济。

    这题匾之人,绝对是一位名家。

    “公子,傻愣着作甚?快快请进,咱们挽香楼可是仪阳县几大凤楼之一,我春花保证你不虚此行”。

    春花姑娘看着这位样貌俊俏的书生哥儿,见他一直盯着牌匾发呆,心想不会是看傻了吧?

    因此,急忙上前扯了一下孙平步的衣袖,娇声柔语,说着让人浮想联翩的话儿。

    “我说姑娘,能不能别老扯衣服啊”!

    被人打断了欣赏匾额的孙平步,有些许无奈。他急忙把衣服扯了回来。

    “公子,奴家才十四岁呢,还是个黄花闺女哎!你这个没良心的,一会可要好好待奴家,怜惜奴家”。

    话是这么说,春花姑娘暗想,‘这公子哥儿太不上道儿了,看面相生的很,只怕是一个雏儿’。

    完了,还抛给孙平步一个媚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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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清倌人

    孙平步看着这位虽然样貌还算妩媚,但脸蛋上却抹了有半斤粉底儿,厚重的胭脂味,年龄保守估计起码也在三十以上的黄花大闺女,脑门儿上立马落下了五六道黑线,

    “人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孙平步心下无语地想道:“这妓院里有三十岁以上的黄花闺女吗?这位大婶级的黄花闺女也太能扯了吧”!

    就这脸皮,都快赶上隔壁杀猪大叔,近十年商场磨砺的铜皮铁脸了。

    踏进挽香楼,随着这位自称十四岁的黄花大闺女,春花大姐。一路穿廊走道,差不多走了有小半炷香的时间才到了一个偌大的花厅之中。

    这座花厅面积至少有个七八百平,此时里面,几乎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男女。

    期间,嬉笑打骂之声不绝于耳,使整个花厅显得有些喧闹了。花厅的正南面有个三米多宽的楼梯,自上而下铺就着厚厚的艳红色地毯。

    花厅四周呈环形走廊状,正中央有个百来平方的圆形舞台,此时正有几个身着荷花裙的年轻舞妓,在上面载歌载舞,卖弄着她们年轻苗条的身体。

    正对着中间楼梯的北面,一楼和二楼都有稍小一些的小厅,里面摆了些华贵的红木桌凳。每个圆形红桌上都放了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小东西,以供贵客们享用。

    此刻,一楼和二楼的小厅中,也已经坐满了一些衣着华贵的富商,一些白衫青巾的书生士子。

    想来这小厅是专门招待有身份,或者是有钱人的地方了。

    而那些,一般的普通嫖客却是围坐在了圆形舞台的东面和西面,这两大块空白区域里。

    孙平步今天穿了一套深蓝色的书生长衫,足踏青黑色厚绸布靴,头戴逍遥巾。

    再加上他本就不俗的样貌,端是风流倜傥一才子。

    因此,那春花姐姐便将他引到了二楼的小厅之中,待到孙平步落座以后,春花大姐抛了个妩媚的眼神儿给孙平步,娇声细语地问道:

    “公子可有相熟的姑娘?奴家帮你叫来如何?”

    “多谢姑娘好意,在下并无相好的姐姐,先暂且就如此吧,小生如果有事,会招呼姑娘的”

    还是对这地方略感不适应,孙平步脸上堆着这辈子最阳光灿烂的笑容,应付着这位‘黄花大闺女’,

    很隐晦的在语言上表达了“我这会儿没事了,您可以接着去忙您的了!”。

    既然能到外面招客,自然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那女子闻言妩媚毕显,凤眼儿轻眨,

    “这公子哥儿,这会子倒是变聪明了!”

    不过,她心下就有些愤愤不平,“不过还是没些怜香惜玉的心,不懂温柔。”

    纤纤玉指微动,划过孙平步的脸庞,笑语道:“姐姐我当然知道你没有相熟的姑娘了,不然,姐姐的火眼金睛怎么可能不记得,有你这么俊俏的公子来过挽香楼?”

    “你没看到姐姐我还没有被人点了去吗?这么热情的招待你,也不说留下我来,真是太伤心了!”

    春花带着哀怨的眼神,狠狠的看了孙平步一眼,无奈地离开了二楼小厅。

    孙平步心下里有些无奈地感慨,“不是哥哥我不留你,而是哥哥我怕承受不住啊!”

    收拾一下心情,孙平步将目光投向了二楼小厅中的其他人身上,还没有来得及仔细审视,这些都是什么身份的人物,肩膀便被人从后面轻轻的拍了一下。

    孙平步吓了一跳,微微有些恼怒,转过头,看看是哪个这么不知礼数的人从背后惊吓他。

    “这位兄台有礼了,在下张靖,字博远,未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孙平步回头便看到,一位年轻英俊的公子哥正双手为礼,向着他行礼。

    那公子哥儿一袭月白书生衫,同孙平步一样的逍遥巾,粗眉大眼鼻梁挺直,面容稍稍有些稚嫩了,约么十六七岁的样子,中等身材,整体上一副轻狂书生的打扮。

    孙平步见人家如此客气,也不好在发作,只好站了起来,同样拱手为礼,客气说道:“原来是张兄,在下孙平步,有礼了。”

    “原来是孙兄!”

    张靖笑呵呵地说了一句,便自来熟地走到孙平步这一桌,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随后,从红木雕花桌上那万花瓷盘中,摘了颗葡萄放进嘴里随意地嚼了几下,吞下后才向孙平步说道:

    “孙兄今日也是为了小洛神的‘踏阁诗会’而来?”

    说罢,直接给了孙平步一个我也是哦的眼神儿。

    “踏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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