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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黑夜将至-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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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吴队长愣了愣,“这还不到庆祝的时候吧?”

    “不是的,我们这靠近黑域,现在有丧尸围过来,等会儿如果有变异体路过怎么办?变异体是有智慧的,远远往这一看就知道不对劲,这么多丧尸全围在这,不是摆明了这有人吗?下面的板子能挡住普通丧尸,可是挡不住变异体啊。”孔武急忙解释。

    吴队长有所明悟,点头赞同道:“你说的对,我们应该做点伪装,用音响放音乐,这样一来路过的变异体或许就以为是音乐声引来了那些丧尸,也不会认为有人会蠢到在自己待的地方放音乐,引来丧尸。”

    “对!《变异体图录》上写过,变异体虽然具有一定智慧,但大部分变异体的智商依旧处于低下水平,所以灯下黑才安全。”孔武说,“相反,如果有其他猎尸队伍路过,或是救援队伍赶来,他们就能第一时间知道我们的具体位置。”

    “有道理!”吴队长竖起大拇指,对孔武刮目相看,“那要是有高智慧的变异体该怎么办?”

    “如果运气真那么差,那不管我们怎么做,都是死路一条啊。”孔武苦笑道。

    吴队长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说:“未必,咱们这里虽然没有超级强队,B级队伍却有两支,如果真有变异体找上门,那就跟他们鱼死网破!”

    “对!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孔武挥了挥拳头,心里补了一句:到时你们打你们的,我溜我的。

    ………………

    清晨时分,重骑营的守夜人熄灭火堆,用悠扬的号角声唤醒同伴。

    侯杰睁开眼,摇头笑了笑,心说这个汤韬可真是个有趣的人,带出来的部队这么有意思。随后侯杰起身用一瓶矿泉水和一张湿巾简单洗漱了一下,接过汤韬递过来的馒头,因为重骑营没有炊事班,所以路上带的都是干粮和水。

    大冷天,馒头冻得像石头,以侯杰的体质都觉得硌得牙疼,真不知道其他人该如何下咽,可偏偏他们都用最快速度吃完了馒头,让侯杰不得不感慨远救会练兵有方。

    “只吃一个馒头,能行么?”侯杰问汤韬,他觉得这些骑士不管意志信念有多坚定,终究也只是普通人。

    “这可不是普通的馒头,这是郝胖子做的特制军粮,热量高,营养丰富,吃两个就勉强够补上一天三餐的份。”汤韬跨上重机车,为了给侯杰解释,没有带上头盔,“这事儿其实也不算机密,我就跟你明说吧,重骑营是会长重点培养的王牌部队。别看我这些小伙子小姑娘们训练很苦,但待遇福利都是一流的,吃特制粮,穿特制战服,什么都是用最好的。”

    “喔。”侯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跨上另一部重机车,这是汤韬从仓库调来的备用车,像这样的备用车在后面的大货车里还装了不少,因为重机车一旦故障损毁,重骑营无力修复,所以外出时会多带上几部车备用。

    对于常人而言如同野马,难以驾驭的重机车在侯杰手上就像一只温顺的小马驹,侯杰只是稍微折腾两下就已上手。虽说侯杰能跟那位总是用鼻孔看人的于副会长一样,舒舒服服地坐在悍马车里,但侯杰却更喜欢与这些可爱的骑士们一起享受驰骋纵横的快感。

    在荒凉的街道上把油门踩到底,听着马达轰鸣声打破沉寂,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建筑物和街景飞快倒退,就好像在黑白胶卷的默片里穿梭。

    不再亮起的路灯,长出杂草的绿化带,繁华逝去的城市,唯有我一人尽情狂飙,唯有我一人放声高歌,这种压抑伴随着畅快搅拌成一杯怪诞饮料灌进心田的感觉,让侯杰深深迷恋,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可惜。”侯杰叹了口气,可惜重机车前面的挡板挡住了迎面吹来的风,不然让大风扑到自己脸上,在耳边呼啸,带起头发飘逸飞舞,那才真正有畅快淋漓歇斯底里的宣泄感。

    若是侯杰自己的重机车,他肯定会想办法把这挡板拆掉,可这是重骑营的财产,侯杰无论出于情还是出于理,都不能对重机车进行破坏。他能感觉得出,这些重骑营的骑手们都像汤韬一样,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骑士,而重机车则是他们的坐骑。在他们面前拆掉重机车的挡板,或许会让他们感到不快。

    侯杰当然不必在意他们的情绪,但侯杰尊敬他们,因为他们不像侯杰一样轻轻松松地获得了力量,他们为了拥有保护他人的力量,流血流汗不畏艰辛,努力去使自己更加强大。这些人的高贵品质,赢得了侯杰发自肺腑的敬意。

    一路前行,远离中心城区,路况逐渐好转,重骑营一路未停。

    不过在进入黑域之前,还是出现了意外状况。

    “停!”

    开在最前列的两部车忽然减速,发出信号,汤韬随即举手高呼。

    其余九十部重机车立刻停下,随后侯杰和后面的悍马车才反应过来踩下刹车。

    “报告情况。”汤韬举起对讲机,说。

    “报告,前面就是永志聚居地,猎尸人旅馆,现在我们可以看见永志公司的大楼被丧尸完全围住了。报告完毕!”

    “收到,丧尸数目多少?”

    “报告,估测至少过千!”

    “收到,你们立刻归队,完毕。”

    放下对讲机,汤韬突然露出一个让侯杰费解的笑容。


………………………………

第一百六十九章 现代骑士(下)为舵主想飞天的小豆豆加更~

   

    “吴队,快看,有人来了!”

    聒噪恶俗的音乐声中,一声惊唿引起大家的注意。吴队长马上起身来到窗边,向外望去。

    在这片区域,永志算是为数不多的高楼之一,也仅有八层,外面一片平坦,吴队长的视线未被阻挡,很快就看见大概在正前方大概一公里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片黑色的钢铁海洋。

    “黑衣白剑,是远救会的标识!远救会的人来了!”最先发现的人兴高采烈地欢唿,“我们没事了,我们有救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在六楼造成了轰动,人们纷纷跑到窗边往外眺望,不仅猎尸人是如此,包括秃头老严在内,永志的人也争先恐后挤过来,要一睹远救会的雄姿伟貌。

    “这是什么?”很快有个举着望远镜的人发出惊唿,他看清了那一辆辆怪兽般的重装机车,完全不同于任何他见过的骑乘器具。重骑营的重建和训练都在天堂岛完成,所以很多猎尸人对重骑营都极为陌生。

    “是哪支队伍?”吴队长也有点困惑,“电话才打通了没多久吧?这么快就来了?”

    这句话在大家被惊喜冲昏的头上浇了盆冷水,让大家醒悟过来:对啊,电话才打通不到一个小时,搞不好消息都没有被传到位于一号堡垒的猎人公会。就算公会已经接到消息并发布任务,那也不可能有谁这么快就接了任务赶到这里。

    “他们不是来救我们的?”

    吴队长瞪了问话的人一眼,喊道:“废话!远救会怎么会不救我们!”

    “可这未必是远救会的部队吧,他们虽然穿着黑衣,可是你看他们举的是红旗啊。”被吴队长呵斥的人还有点不服气,小声嘟囔着。

    “红旗又怎么样,人民保卫军一样会来救我们!现在不是吵这个的时候,煎蛋,快带三色旗上楼,发求救信号。”

    煎蛋应了一声,抓起旗包往楼上跑。吴队长所说的三色旗并不是由三种颜色构成的旗帜,而是一面红旗、一面黄旗、一面绿旗,每个猎尸队伍都会带着这样一个旗包,用于打旗语发信号。

    因为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手机和无线电交流,所以远救会在猎尸人公会成立时就制定了一套简单易懂的旗语,每一个登记注册的丧尸猎人都在一号堡垒接受过训练,知道如何使用这种三色旗传递一些简单信息。

    最早的三色旗旗语远远比现在猎尸人使用的旗语要复杂,颜色也大不相同。但考虑到大部分猎尸人都难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正确使用,一号堡垒将旗语在极大程度上简化,并将颜色换成了交通指示灯的红黄绿三色,因为这三种颜色对于大家最为醒目,即便是完全没有接触过三色旗旗语的人也能从旗帜的颜色大概判断出意思:比如红色是危险,停止;绿色是安全,可以通行;黄色是就地等待,做好准备等等。

    不一会儿,煎蛋带着消息下楼回到众人身边,面色古怪地说:“老大,他们让我们就地等候,还让我们闭嘴。”

    “就地等候?闭嘴?”吴队长不敢置信,“你是不是搞错他们的意思了,之前你还说你三色旗语考核拿满分的!”

    “我真的拿了满分!我肯定没弄错!”三色旗语是煎蛋通过猎人考核时唯一一项拿满分的科目,他万分肯定地说,“这就是他们的意思!”

    “就地等候?”“那不是让我们在这等死?”“不是应该过来掩护我们突围吗?”“闭嘴是什么意思?”

    乱七八糟的议论声让吴队长有些恼怒,刚要说点什么让他们闭嘴,却突然灵光一闪,大声说:“煎蛋,把下面的音乐关了!”

    煎蛋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面露喜色,恍然大悟,匆匆跑去一楼把音响关掉。

    “大家先别说了,他们应该是让我们把音乐声关掉,由他们制造声音吸引走丧尸。他们有机车,尸潮追不上他们,而我们则趁机逃走!”吴队长言之凿凿,有理有据,让其他人不得不信服。

    “他们会救我们的对吧,不会抛弃我们吧?”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句。

    吴队长凝视着窗外,坚定地说:“他们会来就我们的,一定会。”

    ………………

    “三色旗?”侯杰饶有兴致地看着打旗语的旗手将小棋子收回旗包,又一次感慨,远救会能在短短时间里做到今日成就,真的不是偶然。

    “报告!那边的音乐声停了!”

    “很好。”汤韬满意地点了点头,举起了手,重骑营的骑士们纷纷按下一个按钮,打开车载喇叭。

    “你们让他们关了音乐,然后你们用音乐声把尸潮引走?”侯杰赞叹地竖起大拇指,“好主意,我们有车,那些丧尸追不上我们,而困在大楼里面的人就能趁机逃离。”

    “不。”汤韬摇头否决,戴上自己的头盔,扣紧。

    “不?”侯杰眯起双眼,难道这些看起来豪情万丈的所谓骑士到了关键时刻就缩卵?一千多只丧尸看起来乌泱泱一大片是挺可怕,但有重机车在,引走尸潮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他们却不敢做吗?还是说……

    “骑士们,你们在训练场上,无论烈日灼灼,还是寒风刺骨,从未缺席过任何一次训练。你们不知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汗与血,你们忍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究竟是为什么,今天,大声告诉我答案!”

    “为了胜利!”九十二个不同的嗓音同时高唿。

    “列阵!”

    汤韬熟悉的声音透过头盔然后从对讲机里传出,有些失真,差点让侯杰听不出这是谁的声音。

    重骑营的骑士们以熟练的技巧操控坐骑,最前方二十骑呈锋矢状,而后五十人呈分为两队,如同两个v形字母连成一个,从上方俯视如同一道波纹,最后二十二骑成圆弧状,并在后方架上防爆盾。

    以侯杰浅薄的目光看不出这阵形的特殊之处,但大概能猜得出最前方是用于进攻的锋矢阵,而后排则是防爆盾构成的圆面,弥补锋矢阵尾侧的阵型弱点。

    他们要进攻!侯杰睁大了双眼。

    “光环!”

    一道刺目的光在地面流动,画出一个圆阵,将整个重骑营的阵型概括其中。当光环彻底形成时,侯杰感觉自己能用肉眼看到重骑营上方飘荡的如山气势,原来重骑营不只有汤韬一个觉醒者!

    “奏乐!”

    雄浑激昂的音乐响起,九十三部重机车,九十三个大喇叭,旋律虽好,但巨大的音量说是摧残耳膜的噪音也不为过。

    “冲锋!”

    冲锋?冲什么锋?冲到那尸潮里去吗?疯了么?侯杰下意识地松开油门,怔怔地看着前面一辆又一辆重机车开足马力,唿啸绝尘。

    重骑营犹如一道黑色闪电,一刺直去,一往无前,在干燥的大地上奔腾,显现出一种和平年代多少人不曾见过的气象。

    他们不怕吗?侯杰困惑了,他是经过了强化的超级战士,看见上百上千的尸潮时尚且要退避三分,不然一不小心被抓着咬着一口就是死路一条,这些普通人,凭什么敢这样向前冲?他们不要命吗?

    是的,他们不要命的,侯杰看着那些厚重如山一往无前的背影,突然醒悟了,原来自己跟一群不要命的疯子同行了两天,却毫无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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