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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北宋小官人的幸福生活-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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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这幅身板,务农怕是没戏了,只能去经商,这算是苏锦对他们讽刺自己是商人的一种回报,一旦输了,你们也要去做商人,叫你们狗眼看人。

“那不成!那不成!”瘦高青年连连摆手,秋闱在即,自己自信还是能中举的,要是答应了他,一旦输了,当官入仕的机会就没了。

“那你们是要磕头认错咯?”苏锦笑道。

“敢问兄弟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呢?”四人中一名小麻脸书生怯怯地问道。

苏锦笑了:“你们倒是打得如意算盘,天下之事哪有既占便宜又讨巧的,羊肉好吃又怕膻怕辣,我看你们四个真是经商的料;这样吧,若是你们输了,东南西北四城每人给我干活一日,体味一下百姓的艰辛,今后言语中不得对其他行业之人有所歧视,要知道无农无食,无商无财,无工无器;士农工商均是国之所需,何来贵贱之分。”

苏锦一番话众人听得纷纷点头,光有读书人,咱们的吃穿用都从哪来?难道真如先皇所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么?

四人连忙答应下来,李重见万事俱备,当下报出题目道:“以一刻盘香为限,词牌自选,以‘离别’为题,即刻开始。”

第52章 斗词

盘香燃起,这是一种专门用来计时的简易工具,置盘香于铜钹之上,在盘香相等距离悬以棉线小锤,香燃直棉线处将之燃断,小锤下落,撞击铜钹发声,每一个刻度代表的是一刻钟,四声响过,便是一个时辰过去了。

那四名公子,见香已经燃起,忙铺纸磨墨,眼珠子四下乱转,脑子里急剧运转,心中搜肠刮肚,开始构思新词。

李重出的这个题目其实别有用心,关于离别的诗词自古多不胜数,但能写出彩的寥寥无几,本朝柳三变《雨霖铃》一词已经冠绝今古,“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样的句子,这样的词牌在大宋各大歌坊和青楼中日夜传唱,经久不衰。

李重取出这个题目,看似常见题材,实际上是想看看苏锦所做的词跟柳词作为对比,直观的判断两人的高下;看了苏锦的其他两首词,只觉的好的不得了,但是到底属于什么样的档次上的好,那便需要进行比较了。

一刻时间相当于后世的半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很快近二十分钟过去了,那边四位公子也不是瞎吹牛皮,四首新词已经跃然纸上,为确保语言精致雕琢,四人兀自圈圈点点,推敲用词,显得极为用心。

反观苏锦这边,高坐石凳上,跟李重和其他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谈笑风生,一会谈风物,一会谈景色,一会说今天阳光明媚天气真好,一会说好想下逍遥湖去畅游一番。

眼看时间要到了,李重实在看不下去了,提醒道:“苏公子,这个……时间已近,苏公子还不动笔么?”

苏锦道:“忙什么,这不还有一小截香么?”

李重皱眉道:“填词需推敲斟酌构思,一刻钟时辰尚显局促,苏公子还是莫要大意,超时便要判负的。”

苏锦看他一副关切的模样,心里倒有些感动,李重对自己还是蛮关心的,既如此也不便太过让他着急,于是道:“那好吧,谁帮我铺纸压纸磨墨呢?”

李重心道:有这样的么?在家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了外边还是这幅样子么?岛上无仆役使女,一切需自力更生,谁来帮你磨墨铺纸,真是活笑话了。

可没想到的是居然有数人抢着上前来帮他,铺纸压纸的活被一个瘦瘦小小的长得一副机灵模样的小秀才给抢到了,而磨墨的活儿则被一名红衣圆脸的小娘子给抢走了。

李重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这帮人怎么了?苏锦有这么大魅力么?刚刚还抄着砚台要拍人,活脱脱一个地痞样子,怎地就招大家喜欢了呢。

李重没有研究人的心里,这个圈子里个个都是自诩为文人雅士,行事说话都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和这些人呆久了行为举止便受到同化,仿佛这样才算是文人的样子;但苏锦一出现便一副截然不同的行为说话方式,就算是看不太习惯,但也是耳目一新。

这样的道理可以在后世也颇有明证,所谓上流阶层言必谈财经政治,看必看歌剧芭蕾,玩必玩斯诺克高尔夫,但在某些场合里却是黄段子无穷无尽,为何?内心里压抑着的东西需要排泄而已。

苏锦看似粗鄙的行为实际上让这些人颇为羡慕,固化了的思维决定了这些行为是他们想做而不敢做的,当有这么个另类出现,反倒生出一些亲切感来。

盘香即将燃尽,苏锦提起羊毫,用后世临摹十几年练就的华丽的王派行书体一挥而就,当最后一句写完,随着苏锦潇洒的将羊毫往笔架上一扣,只听“当”的一声,棉线断开,小铅锤落下,撞击铜钹,发出悦耳的响声,时间刚刚好。

按照规矩,五人的词作不许署名,由李重统一悬挂展示,由众人品评;虽笔迹书体有所不同,但读书人首要的条件便是一笔好字,五人何种字体没人考究,倒也从字上无法对号入座。

墨迹晾干后,李重亲自动手用小木夹将五首词作悬于亭内彩绳之上,这才招呼他人上前品鉴,帮苏锦磨墨铺纸的两人由于看到苏锦的笔迹就此失去的资格,不过从他们的表情来看,已经是一种痴迷的眼光看着苏锦了。

众人依次看来,第一首词是首《鹧鸪天》

一点残红欲尽时,乍凉秋气满屏帏。

梧桐叶上三更雨,叶叶声声是别离。

调宝瑟,拨金猊,那时同唱鹧鸪词。

如今风雨西楼夜,不听清歌也泪垂。

词写得很有一番意境,从秋夜秋雨联想到离别之情,融离愁别恨于景物中,虽有些略显牵强,但也不失为一首中上之作。

看的中意的诗社成员在词稿下端画上小圈,表示欣赏,本词得十三圈。

第二首词是首《踏莎行》

情似游丝,人如飞絮,泪珠阁定空相觑。

一溪烟柳万丝垂,无因系得兰舟住。

雁过斜阳,草迷烟渚,如今已是愁无数。

明朝且做莫思量,如何过得今宵去!

此词为中规中矩的春日送别相思之作,以暮春时节漫空飘荡,扑面而来的游丝与柳絮为喻象,极为贴切地传达出神魂不定之离人茫然失落之别绪;不足之处便是抽象到具象的过渡稍显生硬,但首句‘情似游丝,人如飞絮’两句确实是难得的佳句。

众人纷纷点头赞誉,这首词很明显要超过前面的《鹧鸪天》,二十四人中得圈十八,显然已经夺魁在望。

第三首词和第四首词分别是《雨霖铃》和《瑞鹤仙》,前一首仿柳永而作,但意蕴用词情感相差甚远,字数虽多,但得圈仅六枚;而《瑞鹤仙》一词则直接跑题,叫他写离别之情,他却写成了闺阁怨词,虽香艳有余,但很显然不能令人满意。

四首词看过,众人均好奇哪一首是苏锦所做,转头看时,苏锦正坐在远处的石凳上,专心致志的在随身带来的小布包里捣鼓着什么,似乎根本没将结果放在心上。

众人再看第五首词,但见一笔华丽的行草皎若飞鸿,洋洋洒洒而下,颇有一番王羲之书法的意蕴,那是一首《鹊桥仙》

纤云弄巧,

飞星传恨,

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人群发出轰然赞叹之声,此词宛如惊雷一般瞬间震慑众人的心灵,且不说词之语言如何,此词表达出一种众人闻所未闻的爱情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是何等豁达睿智的一种对待情感的态度,相比较之而言,什么哀伤、悲切、怨恨、凄婉到了苏锦这首词中皆为浮云,对于情感真挚爱情坚贞的人来说,离别算什么,这才是两情久长的试金石。

苏锦耳听众人炸雷般的惊叹声,脸上微微发烧,“少游兄,得罪了,由于你还没出生,这首词算是我先借你的。”

众人赞叹良久,纷纷提笔圈定,社内除作者和两名帮苏锦磨墨铺纸的人还剩二十四人,二十四个圈子密密麻麻的圈在空白处,众人兀自不足,纷纷哦咏记录,品味良久。

第53章 名人待遇

帮着磨墨的红衣圆脸少女喜滋滋的前来报信,苏锦并不意外,但受她情绪感染,也喜笑颜开道:“多谢姑娘磨墨之劳,若非你帮忙,在下也写不出好词来。”

圆脸少女喜不自禁,这位苏家小官人可真会说话,明明和自己无干,却生生扯点功劳给自己,虽知道他在谦让,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比试结果已经明朗,五首词中《鹊桥仙》拔得头筹,此词作者正是苏家公子,所以苏家公子胜……”李重心情激动,语调竟然拉高了几调。

四人组面如死灰,苏锦的词比他们高上何止一筹,自己几人东拼西凑绞尽脑汁方才得了这平生最引为得意之作的一首佳作,可人家信手挥就,根本无需思虑,提笔一挥而就,却偏偏用词意境均让自己几人望尘莫及。

这场比试确实是输了,高瘦公子盯着苏锦的词作发呆了半天,忽道眼光一亮喊道:“跑题了……跑题了……”

众人忙扭头来看,那高瘦公子激动的脸上通红,急促地道:“李社长出的题目是以‘离别’为题作词。而这首词明明是写的相聚,这不是跑题是什么,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举手相庆,眼光中怜悯鄙夷之意毫不掩饰。

李重皱眉道:“柳公子,您看的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句是么?”

“是啊,这不是写的相逢相见么?恰好和你所出之题谬之千里也,从这里快要跑到城隍庙了,哈哈哈。”

李重叹息一声道:“柳公子啊柳公子,难怪你参加《落花》社以来词作总是不为人所看重,原来不是你不想写好,而是实在没这个能力啊,这种手法恰是本词在意境上的一种突破,见一叶落而知秋至,见细雨而念春水正是引人共鸣之处,试问,相见之难、相见之欢本词表现的如何?”

那柳公子道:“已到极致矣。”

“那么难道你便不能从这极致的相见之欢中体味到离别之苦么?越是欢愉的相见,便意味着越锥心刺骨的相思,这首词词义便是牛郎织女鹊桥会,每年相见一次,那相见之后的离别销魂之味,难道还需用语言来表达么?”

苏锦暗暗点头,李重是有真才实学的,真正的文人的品质,多愁善感,情感丰富充沛,善于联想和总结,这首词在他的口中稍加品鉴便显示出独特的意味来。

苏锦后世亦是中文专业的才子,对于这首词当时给予他的评价中最为常见和中肯的便是肯定了末二句那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爱情观,否定了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了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在秦观所生活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这也正是本词的精华所在。

李重很少正面的损人,但这一回他对那位柳公子进行乐闻毫不留情的打击,这等于是说柳公子才学不够,别说写,看都看不懂。

众人可怜地看着柳公子,这般出丑之下,估计《落花》诗社下次聚会是见不到他了,有几个人刚才还差点附和柳公子之言,这一下心中窃喜:还好没冲动,献丑不如藏拙,古人诚不我欺也。

人群自然而然的围拢在苏锦身边,苏锦享受着众人追星一般的崇敬眼光,心中怡然自得。

“苏公子才高八斗,真乃盖世英才也。”

“这首词不日将会传遍大宋,苏公子大名即将冠绝天下,我等能成为苏公子社友,幸甚!”

“能拜读苏公子大作,真乃三生有幸啊。”

公子才女们七嘴八舌毫不吝啬褒奖之词,吧苏锦捧上了天。

更有甚者,几名花痴小才女开始瞎问起来。

“苏公子平日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曲子?”

“苏公子您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苏公子对您影响最深的人是谁?”

“苏公子您最爱吃什么菜?奴家不才,白煮鱼头烧的还算勉强……”

“苏公子……”

苏锦愕然,原来古代人也会追星,也会八卦;这一番应付下来,比干了三天农活还累,浑身开始冒汗,只得求救般的看向李重。

李重也觉得这帮人弄的不太像话了,完全失去了矜持和自我,不由慨叹识人不淑,怎么就瞎了眼拉了这么些个人进了诗社。

“都做什么?叽叽喳喳的哪有点读书人的样子,苏公子既已是我《落花》社之人,今后见面的机会当不在少数,如此吵嚷,他以后还敢来么?”李重义正辞严的一番数落,喝停众人的七嘴八舌。

众人正自惭形秽失了仪态风度,一个个赶忙整衣肃冠强自收敛,忽听李重轻柔的道:“苏公子,您给在下签个名吧……”

众人差点没背过气去。

好不容易平息下来,苏锦想找那四人明天拉去做一天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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