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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扫黄打非风云录-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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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委各类画册编辑部的。当这些沉甸甸的公章和钢印后来被全国“扫黄”办负责人提溜着带到中南海,在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召开的关于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司法解释研讨会上展示时,在座的公、检、法领导大吃一惊,从而促成当年年底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也就是这一司法解释,最后把宋仁善、王立成等人送上了审判台。
  为了掩人耳目,宋仁善曾经给他财务部写过一个手令:今后所有印刷款项一律打入出版社由出版社向印刷厂支付。
  那是因为他听了在出版社工作的高级顾问们的提醒,最近中央对“买卖书号”查得很紧,还是小心为妙,为了表示他靠买卖书号来运作的出版活动是出版社的体内循环,印刷费还是打到出版社,由出版社打入印刷厂为好。但是宋仁善的财务账面上依然清晰地记载着某省市某书号费用的数目。宋仁善与出版社某些人相勾结以“买卖书号”的形式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犯罪事实铁证如山。而在以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那个涉案的权威出版社对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而对“买卖书号”这一名词却像是回避瘟疫一样,竭力回避着。当A省城中公安分局办案人员要收缴用以卖书号的非法所得时,他们以大腕级出版社特有的傲慢和无理坚决不肯交出。说是除非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财务收据,以对查处案件的办案补助费名义上交专案组,他们才认账。这一无理要求,理所当然地被办案人拒绝。专案人员当然不在乎这区区47万元人民币,在乎的却是依法办案,执法如山的法制权威,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岂能像变戏法那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出版社对这钱也就一直赖着不交了,这就是一些招牌显赫的出版社,既想当表子又要立贞洁牌坊的意境了。这意境有点像是早年中宣部的领导怒斥某些出版社的买卖书号行为,而出版社的领导却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地说:“这是逼良为娼。”言下之意是出版社为了经济上的利益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儿。其实国家对出版资源的垄断,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在改革开放时期政治上的稳定;另一方面在排斥市场竞争的同时给出版社在经济上也带来了丰厚的垄断利益。而“买卖书号”系“逼良为娼”之说,只是掩盖出版界某些人自甘为不法书商收买,在个人获取蝇头小利的同时出售了国家所赋予的专有出版权和总发行权。他们本来就是出版界毫无廉耻的政治娼妓。卖身投靠的回报对某些人来说也许是一幢幢别墅楼,一辆辆高级轿车或者干脆是一沓沓的人民币。
  在这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卖身投靠者的队伍中,还有一位值得一提的人物,他是宋仁善天狼星文化艺术传播中心的挂名总经理庄晓强。
  庄晓强先生讲着一口带A省口音的普通话,穿着一件名牌的夹克衫,小圆脸上长着普希金式的连鬓胡子,头发梳理得油光水滑,举手投足之间浑身傲气十足。他原为双山市梨庄镇临港合资正威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表着国有股份60%的股权人,自从将厂子出卖给东方道宽后他就摇身一变被宋仁善封为天狼星公司的经理。后来调查这个天狼星公司发现,它既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无资金,只是用钱贿买了工商管理人员注册的一个空壳公司,是为了欺骗在改制过程中失去生活依靠工人的空壳公司。庄晓强本人与幕后的镇党委稽胜利书记各得60万元转让款后,仍然经营着自己的金城房地产公司,他获得了梨庄幸福路旅游风光区的开发权。印刷厂全体职工曾写信给A省人民政府愤怒控诉这种无视职工利益,对国有企业的贩卖行为,《人民日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调查全文如下:一个国企被“卖”之后A省双山市印刷厂原本是一家保持盈利的国有企业,但在1997年10月改制之后,该厂却在一年之内亏损了150万元;更为严重的是,该厂1/3的土地被出让,二千五百平方米厂房被拆毁,价值数百万元的机器设备被低价变卖,目前该厂生产基本瘫痪,不少职工下岗,企业正经受着三十年历史上最寒冷的一个冬天。


  双山市正威印刷厂建厂于1969年,最初是地区印刷厂,1986年划归双山市梨庄镇政府,后借改制为名吸纳所谓带资股份40%的香港大中华出版公司总经理东方道宽为股权人。该厂近几年面向社会承揽各类印刷业务,始终没有亏损过。企业地处双山市黄金地段,1997年4月经国资部门核定,该厂包括土地在内净资产为1300万元。
  1996年年底,双山市正威印刷厂被双山市政府列为该市中小企业改制的第一批试点企业之一。1997年3月,双山市经贸委、体改委、市国资局和梨庄镇政府四家单位组成了工作组,共同负责双山印刷厂的改制工作。工作组与双山市几家较有实力的单位联系,征求它们对双山正威印刷厂的兼并和收购意向,但都没有谈成。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组最终把选择的目光投向了一家港资集体企业——北京天狼星广告艺术中心,该企业的背后是香港大中华出版公司。
  考虑到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工作组决定先组建股份制公司,等时机成熟了再允许天狼星广告艺术中心整体收购双山正威印刷厂。1997年9月24日,双山市印刷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双山市梨庄镇与北京天狼星广告艺术中心签订了关于组建“临港正威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协议确认双山市正威印刷厂改制的国有股本为110万元,天狼星公司出资50万元购买45%的股份。协议第九条规定:“在适当的时候,甲方(梨庄镇政府)60万元股本转让给乙方(天狼星公司)。”1998年6月29日,双山市经贸委向政府递交了《关于北京天狼星广告艺术中心整体收购正威印刷厂的请示》,市政府在第二天就以双政文[1998]49号文批准。至此,这家具有三十年历史的国有企业被双山市政府正式卖掉了。
  据企业干部职工介绍,短短一年时间,这个厂从一个盈利企业变成亏损150万元的“烂摊子”,一部分职工以“内退”名义被迫下岗,仅剩几十名职工的工厂陷于瘫痪,职工收入越来越少。最令全厂职工难以容忍的是,1998年6月19日,天狼星广告艺术中心法人代表东方道宽与双山市地税局签订了一份《关于联合开发双山正威印刷厂厂区闲置土地的协议》,所谓“联合开发”实质上是一方卖地,一方买地;而所谓“闲置土地”恰恰是该厂几个重要的生产车间所在地。这一纸协议将厂区内71亩土地以每亩87万元的高价卖给了双山市地税局。为了卖地,东方道宽以极快的速度拆除了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厂房,低价变卖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机器设备,其中有些设备竟是被砸成废铁卖掉的。记者在该厂采访时,干部职工拿着厂区图向记者描述原来车间的位置和模样,历数着被变卖设备的名称和价值,惋惜、激愤之情溢于言表。据企业财务人员介绍,双山市地税局支付的买地款及拆迁补偿费共计6427万元已全部到账,迄今为止已划走145万元。
  双山市经贸委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东方道宽的所作所为表示“失望”和“不满”,他们说:“政府坚决反对东方道宽卖地,这一点我们与职工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双山正威印刷厂的“改制”过程中始终交织着两条线。一条线是东方道宽以110万元的价格分两步整体收购了印刷厂,还有一条线是1998年4月28日梨庄镇政府以梨政字(1998)第4号文“任命东方道宽先生为厂长”,凭此文于5月22日到双山市工商局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执照的“经济性质”栏赫然写着“全民所有制”。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两种身份:合资企业法人代表或国企厂长,前者双山市政府承认,后者双山市工商部门认可。东方道宽正是充分利用这两种角色提供的方便,或卖地,或经营。
  专案组后来查证的事实证明,东方道宽用以购买双山印刷厂的钱正是《走向世界的A省》画册的集资款,他转移走的145万元卖地款,作为他和姐夫王立成在方庄小区购买住房的预付款支付给了房地产开发公司。面对亏损累累的企业和嗷嗷待哺的下岗工人,专案组肯定很难收回以出版画册为名非法集资的110万元资金。这其中的教训是令人深思的。
  由某出版社美术编审兼东方道宽的艺术中心主任,不仅办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天狼星艺术通讯》的刊物,还以出版《中华书画大典》为名骗取了国内大量书画家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大部分后来专案组在追缴过程中被东方道宽老婆藏匿转移,去向不明。
  从神秘的小楼搜查结果来看,宋仁善拥有集体、全民、机关、事业单位的多个头衔。这种头衔像是京剧演员身上的行头,需要演什么角色,就穿什么衣服,宋仁善就成了社会大舞台上的演员,生、旦、净、末、丑角色齐备,样样都能来两下子。他的财务账目显示,他所使用的身份多种多样,为了防止他属下的众多分社、编辑部,从骗来的大量钱财中私自挪用,他设置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也即与外部企事业单位交往中一律不使用现金,全部用转账支票。分社和编辑部的经费、工资开支也由下面造表上报,经他批准后,统一下发。他在各地劳务市场招聘的画册采编人员只拿每月500元的基本工资,其余奖金由拉到的项目中按集资的5%提,这就激励着他的部下只能拼命地集资,才能拿到较多的金钱。而项目负责人,如隋大成、王立成这类人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提成。国有资产就这样源源不断地被宋仁善团伙瓜分了。上千万资金在宋仁善的财务流水线上滚动着。使他成了两家印刷厂的股东,一家杂志社的副主编,一家通讯社的社长,其他诸如秘书长,董事长,中心主任之类的头衔一大堆。A省画册收的钱,他可以大笔一挥调到B省成为开办费。B省画册收的钱也可以打到C省,成为C省画册的印刷费……总之,在宋仁善的指挥下大量的金钱被挟裹进那个漩涡四起的出版浊流中,成为无法查证的深渊。而真正用于公司开支的钱,宋仁善始终保持着一个恒定的数字,仅够日常开支,绝不多存多放。大部分钱被他弄到了他以公司名义私自设立的账号之中,他购置了房产、车辆,他还为全家办理了去泰国的护照。一旦东窗事发,他全家可以携带巨额钱财溜之大吉,消失在移民的茫茫人海之中。
  在缴获的大量文件中,可以看到年轻时代的宋仁善在泰国曾经有过一段辛酸的经历,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是一个失落了的春梦,那是一段后来值得品味的人生。因为在泰国他被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和一个狐媚可爱的女人骗得一干二净,他付出了昂贵学费,同时也使他领略了复杂的人生,使一个无比淳朴的农民企业家蜕变成了骗财骗色、手段老辣的江湖上人。
  五年前的宋仁善还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农民企业家,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才干和勤奋,他在双山市刚刚崭露头角。开始脱下了那身农民工打扮的绿军装,解放鞋。穿上了做工粗糙、袖口粘着商标的仿名牌西装,并且开始像系红领巾那样打上了领带,手中提着像是砖头一样沉重的大哥大,因为他也已经跻身经理阶层。他是双山市近山区工业局装潢公司的总经理。他那山区农家娃子幼年时期就藏着的美丽的梦想,开始实现。那年,他被团省委,省计经委,省体改委联合授予“省优秀青年厂长(经理)”的称号。当地的报纸这样报道了他的事迹:年方二十六岁的宋仁善,原是双山市梨庄镇新关村的一位青年农民。1991年9月来到近山区装潢公司任职经理。一年多时间,使一个仅有五十二名职工的集体企业,年产值达110多万元,上缴利润25万元,曾多次受到省、市、区的奖励。
  高中毕业时,他在向同校的一位女同学告别时说:“我要用我的双手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改变山区的落后面貌。美的环境能给人的生活带来乐趣,将来我要做一名装饰师。”现在他的愿望实现了。
  1990年5月,在近山区区委和区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小宋的夙愿实现了。这年他投资5000元在市区主干道长江路中段成立了双山市第一家装饰工程公司。
  为了打开局面,宋仁善带领业务骨干,深入市区厂、矿、机关、宾馆、旅社等单位洽谈业务。他们娴熟的技术,热情的服务态度,很快赢得了双山市工业局青山宾馆领导的信任。经过一个月的紧张施工,从设计到施工质量,都达到预期目的。竣工时,宋仁善问工业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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