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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越大唐做神仙-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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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对于这是不是所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问题,秦泽表示:这羊肉真好吃!

  不得不说这羊烤的的确很棒,外酥里嫩焦香四溢。虽然上面的香料多了一些,可是却也控制在了最少的范围,解决了羊肉的膻味大的这一问题。

  而再看程咬金却是对于红烧狮子头情有独钟,这一会就吃了四五个,直到没有了才停了下来。正好一眼就看到秦泽一脸享受地吃着烤羊肉,不由地也是眉毛一挑。

  说是用来付自己的饭钱,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比较。他程咬金程魔王,怎么可能在一顿饭上丢了脸面。所以现在看到秦泽吃得津津有味,不由地凑了上来,二话不说先是“框框”两击,说道:“小子怎么样?我家的厨子也不差吧?”

  秦泽一眼就看穿了程咬金的心思,当下撇撇嘴,回味了一番说道:“不错,外酥里嫩焦香四溢。佩服佩服!”

  “呸!”

  “呸!”

  一边的程怀亮和王甫,都是不由地暗碎了一声。心道秦泽和自己老子都是一个厚脸皮,一唱一和简直完美配合。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单这一手烤羊,着实是出神入化。”说着又切下一片羊肉,放进了嘴里。

  “小兄弟好文采呀,随口一句读起来,就是这么朗朗上口呀。”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程咬金,对于秦泽无意装逼的这句诗,表示自己很满意。

  当然他的欣赏水平和二虎一样,读起来朗朗上口的就是好诗。

  不过他听不出其中的妙处,可不代表别人听不出来。就比如被自己母亲裴氏逼着上私塾的程怀亮,救听出了其中的意思。

  另一边出生于五姓七望王家的王甫,诗词一道自然也不弱。当下也是将那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给读了一遍。越想越觉得其中道理深刻,却又通俗易懂。

  “妙呀!妙呀!好一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简直就是出神入化。”王甫差点没有激动地扑倒秦泽身上,顿了顿也是发现自己有些失态,才尴尬地说道:“也是一时听到如此佳句,没有控制住情绪。诸位莫怪!”

  程咬金摆摆手,脸上带着笑意地打趣道:“和那醋公一个模样,遇到好诗就挪不动腿。”

  醋公是谁,秦泽当然知道。也就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敢这么称呼当朝宰相——杜如晦。

  程咬金这一打趣,倒也缓解了气氛。对于这一手秦泽也是感到很惊奇,就冲这一会和程咬金的相处,秦泽就看出了这家伙的确是粗中有细。想想也是,混世魔王这个称呼来的,可不仅仅代表程咬金蛮不讲理,更代表着人家难缠。

  当然程咬金可以打趣杜如晦,秦泽他们却不行。所以很快话题就又回到了那两句诗上,面对王甫眼里流露的倾佩,秦泽表示自己也很无奈。

  没办法,自己可不是和他们吹,随随便便拉回来一个小学生,那都能在文人圈里横着走。

  当然对于王甫讨好地想要知道下句的时候,秦泽只能随口敷衍过去。没办法他就记得这是韩愈的《说书》还是什么,当初上学就是为了考试,所以也就只记得这句“考试必考句”,对于下一句,鬼才不知道。

  “可惜了,可惜了,多好的一句诗句。”

  文人执拗起来也是强硬的过分,一首只有半阕的诗句,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面对醉春楼里脱得只剩亵裤的头牌一样,扎心了。

  这一幕让一边的二虎看不下去了,咋说这也是自家少爷,当下就眉毛一挑道:“这算啥?我家少爷今早起床还做了一首诗呢?你且听清楚了: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静,这一次就连程咬金也是瞪大了眼睛看着秦泽,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被这种眼神盯着,就算秦泽脸皮够厚,也是受不了。心里想着以后还是不要装了,不然唐宋八大家的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半响程咬金才第一个反应过来,又是“哐哐哐”一顿猛拍,脸上一脸兴奋地说道:“这诗不错,读起来是真顺口。有鸟有花的,听着就舒服。”

  “呃~”

  一群乌鸦一手遮脸,一手挥动地从几人头顶飘过……

  程咬金却还是不知道众人在发什么愣,又凑到秦泽面前问了一句:“小子,这首诗有名字吗?”

  “没有。”秦泽极其干脆地回答道。随后又是十分认真地对着程咬金说道:“不如就请程大人题个名。”

  程咬金能提什么名,他能拿的动马槊,万军丛中自来去,可在小小一方宣纸上,却是连笔都握不起。

  只见他四下打量一番,最后盯着桌子上的狮子头,一拍大腿就叫道:“不如就**夜狮子头?”

  什么玩意!说实话秦泽也是一愣,不得不说春夜两个字还有些靠谱,不过狮子头是几个意思。

  不过还是立马一脸倾佩地奉承道:“好名字,好名字。题得好,题得妙呀!就**夜狮子头了。”

  “哈哈~”程咬金也是哈哈大笑,对自己今日的文采斐然十分满意。

  另一边愣在原地的程怀亮和王甫,都是嘴角抽搐,却是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末了还是王甫抢先插话道:“秦兄弟,三天后长安要举行一次诗会,不知仁兄可有兴趣?”

  诗会?秦泽一愣,这么高大上的东西给真是有些让他吃惊,就他肚子里那点墨水,四书五经都认不全,还去个屁诗会。

  可刚想拒绝,脑袋里就传来了系统的声音:“请宿主在三天后参加长安诗会,完成王甫在诗会上崭露头角的心愿。完成心愿将获得三点心愿值,任务失败则直接抹杀宿主,请宿主谨慎对待!”


第十章 长安诗会

  社会的发展从一方面来说,就是知识财富和物质财富的积累,而对于秦泽来说,他就是站在知识巨人的肩膀上。

  可偏偏他也只是站在路人的肩膀上,顶多有时候弯下腰从巨人身子,拔出一两根头发。

  所以在王甫向他发出参加诗会这种高级别的聚会的时候,秦泽的内心是拒绝的。可是系统就偏偏像是和自己作对,再次强制性地要求秦泽必须参加。

  “好,三天后我们就去会会这些长安的才子。”与其死的猥琐,不如趁早做作。所以秦泽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就是李白附体,杜甫重生。

  一顿饭吃了一个时辰,秦泽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东西。只知道程家厨子走的时候,双手都是架着放不下来。

  不过那家伙对这还很满意,俨然一副就要霸占整个厨师界的态势,尤其是一双眼睛的热血,膨胀呀!

  到底还是秦泽亲自去监督了程府厨房的改造,程府也还是一个子没给,倒是赏了不少别的东西。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秦泽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一个恨不得别人能够用钱砸死自己的俗人。

  回到自己庭院的时候,秦泽已经没了筋骨,瘫痪一般的躺在地上。

  闲庭信步做不到,不过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秦泽还是觉得一切有些梦幻。

  莫名其妙就来到了唐朝,还卷入了一场看不见的争端。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让秦泽有种喘不出气的。更可笑的是,当初为了考公务员,秦泽一年就没有睡好觉。九十九分一个很尴尬的分数,只要再多一分,自己就能进入省级机关。

  可这一切都离自己太远了,远到就算是爱因斯坦,也没有办法跨越……

  二虎在一边站着,看着秦泽没一点礼数地躺在地上,觉得心里十分的矛盾。只觉得秦泽好像有无数张脸,和程咬金这种权贵相交,却是不卑不亢,俨然看透了人间事故,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如今躺在地上望天空,却是如此的迷茫无奈,这种截然不同的表情,让二虎愈发觉得秦泽的不简单。

  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秦泽就这么望着天空,漫无边际的想着。到最后他自己都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索性一拍屁股站了起来。一眼就看到了一边蹲在的二虎,正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当下脸色一横,冲着二虎就哼道:“瞅你家少爷做甚?去找着笔纸来,你家少爷要练字。”

  三天后就是长安诗会,如今秦泽也只能临时抱佛脚。想着找写笔纸,好好练练字。

  好在这里以前住的也是个读书人,所以这些东西倒也好找。没过一盏茶的时间,二虎就磨好了墨,恭恭敬敬地将毛笔交给了秦泽。

  “二虎你识字吗?”

  秦泽握着毛笔半天,才憋出了这么一句话。听得二虎也是一愣,不过还是老实回答说:“师傅教过我一些,倒是认得些字。”

  有门道!秦泽心里一喜,表面上还是一脸镇定地问道:“会写字吗?”

  “写倒是可以,只是写得太难看。”二虎老老实实回答道。

  心里却是对秦泽这些问话,觉得越来越莫名其妙。他师傅素来就喜欢诗词,所以他和莽牛倒也学了认字,只是认是认得,写倒是不行。

  这年头读书可是一种奢侈的消费,单单是宣纸就贵的吓人,就更别说书籍之类的。所以二虎他们也顶多认得字,还真没在字上写过。

  原以为还能向二虎请教一下,没想到他丫的也不会。秦泽倒是会写字,可是也顶多会写简体字,而且还是用签字笔。

  另一边二虎看着秦泽握着笔半天不动,当下眉毛一跳有些试探地问道:“少爷,你该不是不会写字吧?”

  “谁说的,你家少爷肚子是一肚子墨水,现在只是在思考该写些什么!”来玩笑这个时候打死都不能承认,想想也知道一个会作诗的人,竟然不会写字,这是多么的诡异。

  秦泽就不同了,他不仅不会写字,他还不认识字呀。

  “可是你拿笔的姿势都不对?”二虎盯着秦泽的右手,一脸疑惑地说道。

  “我……”秦泽只感觉天旋地转,觉得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当下将毛笔一把拍在桌子上,面有怒色地道:“不写了,好好的兴致全被你弄没了。”

  “宿主是否愿意用十点心愿值兑换王羲之书法?”系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只要秦泽有一点需求,就会自己跳出来,像极了后世的推销员。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心愿值可是自己的命,怎么可能用来换个字体,哪怕是王羲之的字也不行。

  …………

  三天后,长安城郊灞桥外,一扫以往的冷清,来来往往的书生,穿着各种儒衫,开始向这里聚集。

  时值三月,河畔的柳树刚发了新芽,莹莹的被风吹得舞动。衔泥的燕子,又开始忙碌,不停地轻触水面,荡来一圈圈涟漪。

  地上的青草也开始蔓延,放眼望去空旷的世界里,蓝天和白云交相辉映,一切都是那么干净,一切都是那么清澈。

  这些书生有的手里捧着一本书籍,一脸陶醉的读着,脑袋晃得秦泽一阵发晕。还有一些人则是单手捏决,指着灞河不知道在吟唱着什么。旁边还围着一群人,间歇还不断地鼓起掌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看起来高雅神圣到极点的一幕,到了秦泽眼里反而让他觉得有些好笑。这感觉就像是,一个亿万富翁不小心闯入了乡绅土豪的晚会,有种说不出的不适应。

  不过这里最吸引人的还是一片巨大的桃林,就种在左边的灞水河旁边。正中间则是一处长亭,行走在其中,当真如同在花海中漫步一般。

  不同于后世的城市,人口稀少的唐朝,大片的土地上都处于原始的状态。这里距离长安城只有二十多里路,属于蓝田县的地界。

  这处桃林就是长孙家种下的,每年的三月桃花开的时候,这里就成为了众人游玩之地。而这一次的诗会就是由长孙冲发起的,地点自然也就选在了这个文雅的地方。

  文雅倒是文雅,就是距离长安实在太远。这个时候可没有汽车,唯一算得上高大上的就是马车。这东西秦泽是没有的,他现在还不过是租住在程家的宅子里,就凭手里剩下的三贯钱,是没有可能买辆马车的。

  不过他没有程怀亮可有呀,所以现在马车里,就坐着王甫和秦泽。至于程怀亮是不可能坐马车的,此时的他正在外面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到处穿梭着。

  听着他“哇呀呀”的怪叫,秦泽就知道这次参加诗会,他为的十有八九只不过是想痛痛快快的骑一次马。

  不过秦泽好奇的是,从程府出来的是两辆马车,自己和王甫一辆,倒是另一个里面坐着什么人就不知道了。

  和王甫坐同一辆马车让秦泽感到很不舒服,经过这些天的相处,秦泽算是看透了这家伙的为人。虽然长着一张憨厚到极点的脸,可是这家伙却是猴精的很,在太原那一带,可以说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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