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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贪唐-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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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啊,你是御史,该劝谏的,还是要劝谏,不能因为一事而气馁,刘旭这混小子哪里都好,就是没个定性,上窜下跳的,给点教训,也是好的,不然,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如今的陛下是护着他,那他能保证下一代皇帝,甚至再下一代皇帝也能如此护着?若是这混账到了老夫这岁数,还是如此,那可怎么了得。”

  魏征称是,心里却是苦得厉害,说陛下护着,真正护着刘旭的,是书院,是你们几位大儒啊,只要刘旭背靠书院,他就能不用顾忌太多,况且,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就如此这样了,到了您这岁数,那都是老妖精!

  “还有啊,你这脾气也该缓缓了,要不然啊,入了土,也安宁不了。”

  这话有点骂人的嫌疑,不过魏征却是听得极其舒服,接下来的谈话就轻松很多,李纲几位大儒笑骂刘旭瞎胡闹,又跺脚说他做出了有违天和的武器,到最后听说如今哄抢岳州房子的场景,几位老先生就笑得格外开心,书院的建设进程,看来是不用缓了。

  。。。。。

  李泰最近很是烦恼,因为岳州的消息,对于他来说,早就不是秘密了,刘旭终于是将火药弄出来了,小武那里,又连琉璃都给造出来了,可是自己的大风筝啊,怎么样才能持续的飞在天上?鸟儿能一直翱翔,是因为他的翅膀在煽动,而翅膀越大,能飞的距离就越远,可是当他做出更大的风筝的时候,却发现这东西飞不起来了!

  “该死的刘旭啊,好好的长安不呆,跑到岳州去干嘛,连带着三个也拐了过去!无聊啊,烦闷啊!”

  有些发福的他躺在太师椅上,头使劲的往后面磕。、

  “鱼儿在水里游,是尾巴给了它力量,所以船是要浆来划动的,鸟儿在天上飞,是翅膀,鱼儿的尾巴拨水,那翅膀拨动什么?难道是阴阳二气?”

  手轻轻的在空气里滑动,然后就猛然跳起来。

  “对呀,怎么这么笨呢?如果有一个东西,能将翅膀一直煽动,那自己不是也可以在天空翱翔?我的老天爷,这就等于我还得想出一个提供翅膀扇动的力量的东西?”

  李泰抓狂了,拳头恨狠狠的打在树干上,很疼,这样心里才缓慢平静了下来,刘旭说过,人,千万不能钻牛角尖,很多知识,就如同迷障一样,一通,他就通了,若是明明想不通,还要继续下去,这样的结果,要么是举世瞩目,要么就会变成真正的疯子。

  他自己已经疯过一次了,就是自己背着大风筝从山崖上面往河水里跳的那次,不仅自己丢了第一名的成绩,还差点让自己命都丢了。所以,他父皇和母后将他试验的东西全部封了起来,短时间内,怕是不许他继续研究了。

  “算你还有点自知之明,侯爷说,他暂时不准备回京了,火药和配方会在明年一起送回京师,让我来看看你,若是你还如此,他不准备把火药交给你来研究,因为那东西不比你像个傻子一样跳崖,跳崖运气好摔断你几根骨头,但是火药一爆炸,估计你就没那个运气了,小空间里面,他比火油更让人恐惧!只会让你粉身碎骨,所以啊,侯爷说懒得浪费钱财每年给你烧纸,因为纸甲的原因,现在的纸很贵!”

  小武抱着个手,身边跟随着一个青衣小厮,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小厮就是以前的太常乐人称心。

  “他就是个混蛋!自己跑到岳州快活,长安这里,是什么都不管!还暂时不准备回来?哼,什么岳州城,他心里打什么主意我会不知晓?肃王李元昌先是送衬心给大哥,如今又是时常出入东宫,父皇明明知晓,却装作看不见,侯君集接替李靖去了陇右,张亮又做了工部尚书,于志宁上书告老,要来书院,杜正轮直接装病,嘿嘿,好热闹啊,刘旭他不喜欢热闹,难道我就喜欢了不成?他知道避嫌,还连带着把三哥也带过去,难道我就不知道?可是我现在跑得开么?小武啊,你想法多,跑路你肯定擅长,你来帮我想想,我若是杀掉一两个护卫,然后夺一条船直接南下,成功的机会有多大?”

  小武啧啧有声的连续摇头,很是不屑的看了李泰一眼。

  “你杀谁的护卫?人家将脑袋都挂在腰上来保护你,你下得去手?你和侯爷就是一样的烂好人,你说你砍几个番邦的人,我还相信,砍几个贼首,我也信你,但是杀护卫?得了吧,李青雀,你家的宫女把你的床铺好了,快点洗洗睡觉吧!”

  这就说到李泰的痛处了,将头碰碰的撞得响,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何时有了这种“妇人之仁”,以前的自己,可是能够连眼睛都不闭,就能砍倒一个不听话的家伙,可是如今呢?

  都是刘旭这混账害的啊!可是看着眼前的小武,李泰却又笑了。

  “小武,你可还下的去手?”

  小武楞住了,手紧了紧,随后转身。

  “这样无聊的问题,还是不要再问了,天下我真正下不去手杀的人,只有两个,这里面不包括你。”

  眼睛有些冷,当然,在李泰面前,她也不需要隐瞒,一般来说,同样的人面前,都喜欢真诚相待,可是刘旭这家伙好像其实并不怎么聪明啊,甚至可以说是笨,是傻,那自己为何会在第一时间觉得自己永远也杀不了他?


第99章 仙人台

  人的苦恼是需要转移的,就比如李泰看见小武索起了眉头,他心里就舒服了不少,他根本不在乎小武会杀得了谁,也不在乎小武会对付谁,就比如现在,小武有时候会与大哥见面,他就从来不去说什么了,都不是傻子,既然别人能刺激大哥,为何小武就不成?

  人都需要学会自保的,刘旭跑到岳州其实就是自保,三哥跟着去,也是自保,自己发了疯一样研究,也是自保,既然方法各异,那小武的自保手段,自己何必干预?

  人只有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之下,才能做其他事情,这是刘旭早就说过的话,小武利用刘家的势力和影响来发展自己的一切,刘旭不是不知道,可是有些话,说了几遍,就没什么意思了,她始终不是个安宁的女子,一个心里住着一头老虎的人,你觉得她会永远卧着?

  “你在刘家的一天,我就会护着你一天,闯了天大的窟窿,我也会尽量帮你补起来,所以,小武,脚步慢点走,不容易摔倒。若是有一天。。。。”

  这是刘旭来信的原话,小武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让刘旭如此的宽容着自己,外面传言刘旭年少轻狂,风流不羁,可是真正的刘旭是如何的,她看的清清楚楚,与云嫣或许会胡闹了些,可是其他人,小武从来没发现过,甚至,这家伙连青楼都不怎么去的,青竹的姿色放在长安城里,那也属于上流了,可是在刘旭身边那么久,除了有时候口花花了一点,根本久没有一点出格的地方嘛,这样的美人,放在其他人手里,会留得住?最重要的,别人看不出来,小武可是清楚的知道,那个青竹,手上的守宫砂都还没掉!什么嫁人了,还流产了,根本就是放屁嘛,这样的人,隐藏在侯府?到底是为了什么?小武突然感兴趣起来了。

  将信笺揉了又揉,然后又展开,然后又揉起来,最后还是展开了,舒展平整,放入自己的小荷包里面,拍了拍,朝着书院的方向大喊几声,就甩着马尾辫子回了侯府。

  聪明的人其实都是笨蛋,刘旭希望自己越来越蠢,然后到了最后,活得如同一个木讷的老头子,刘旭觉得自己就成功了。当然,活成这样的前提,是你足够的清白,不然,别人会认为你是大奸大恶,因为这些人的表面,都是如此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刘旭决定自己要走上一走了,当岳州城几乎不用自己去管理的时候,带了五百兵卒,刘旭就踏上了前往天门郡的道路。

  后世的天门郡到岳州很快,可是没有高速公路的时代,就毕竟悲催,官道其实就是个毛路,坑坑洼洼,还是尽走的穷山恶水。等到达天门郡的时候,严高就非常的仇恨刘旭,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停下来,再跨入沅陵郡,到以前的酉阳县,再向西行进十里路,百米高的石壁,一座平整的石台就这样在下方横立,数尺的宽度,再加上隐约可见的石阶,向内延伸,直达洞口,点了灯烛进去,三盏石床在洞内,还有石兽,石斧,不知道是否有人来过,甚至还有些熏黑的痕迹。

  “这就是你和你师傅居住的地方?”

  严高有些瞪眼珠子,一代高人,就住这样的地方?

  刘旭笑着不语,身体自然的向后躺着,这地方,是自己记着的唯一一处有这些东西的,再换一个地,那可就不能证明有人居住了,本来是准备去天门郡的石峰的,不过那地方太高,而且,那里的水田,都是后世人开发的,现在过去,应该是一片荒芜,连个房子都没有的地方,你说住过人,谁会信?至少,这里有东西能够证明人存在过!严格说起来,也算是自己的祖先了,原始人住过的地方,不是祖先是什么?

  “这里唤作什么名字?”

  严高再问,刘旭懒洋洋的回答,先居台。

  “仙人居住的石台?”

  很明显,他听差了,刘旭也懒得解释,什么名字都一样,你要愿意,叫做天宫也行啊。

  “这里是呆的最长的地方了,其实大多数时间,先师还是带着我到处游历的,这地方你没来过,从这里过去啊,沿着河流而上,大乡县的所在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那里有一处天然的石门,先师称之为不二门,进去之后,有一湾水池,称之为洗心池,再上去,则是诸葛亮的八阵图,很厉害的,人走进去,能迷糊了方向,还有观音岩,五六丈高,很是厉害,最喜欢的自然是下方的汤浴了,一点都不比长安的差,先师最喜欢泡在里面给我讲古。”

  这里是自己曾经的故乡,一点一滴不用想,都能娓娓道来,严高眉头皱着,刘旭说的一切,连长安都没有记载,是百骑司的人过来查了县志,才知晓的,没到过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可是刘旭却能如数家珍一般的道出来,严高就按下了心里的疑问,带着人向洞内又寻找了半天,一无所获,才回过头来。

  “我看这里的人都是住着和你书院建造的那栋吊脚楼差不多的房子,这有什么讲究?”

  还是不死心呐,刘旭无奈,若是换做李二,肯定是不会这么问的,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那叫做干栏,这里多瘴气,虫蚁野兽,下面那层啊,是用来放东西也养牲畜的,这样一来,这些东西就不容易危害到人了,人住在上面,也相对比较干燥,住得舒服一些,这里是如此,到了岭南,这样的房子多的是,不过他们用的是竹子罢了。”

  没必要在这里过夜,趁着天还没黑,再次进入酉阳,砍了楠竹,从中间划开,将米放在里面,放好水,再合上,放在火上面烤,不多时,喷香的楠竹米饭就好了。娃娃鱼在后世是保护动物,在这里可不是,也抓来,锦鸡更是不缺,甚至,还有人打来了一只云豹。舒坦的吃完了自己来到这世上的最饱的一顿饭,当眯着眼睛看见严高放飞他手中的信鸽的时候,刘旭转了个身体,沉沉入眠。


第100章 家乡

  小丫不愧是自己的妹妹,与自己哥哥一样,最是喜欢有水的地方,大冬天的,也不怕冷,沿着河岸大呼小叫的,哥哥说过,这里是哥哥的老家所在,所以,她觉得这里也是自己的家,刘旭看得欢喜,找来了糯米,蒸好,这是准备打糍粑所用,以前小时候总是要打很多,足够吃到六七月份得,去山上放牛,带一个,就当午饭吃了。

  这里的土家族和苗族,不同于岭南过去,对于汉人,并不排斥,老人家是最喜欢孩子的,看小丫最是欢喜,当然,也是因为小丫会给他们好吃的。

  黄牛肉是最香的,郡守满面笑容的带着据说是摔死的黄牛过来给侯爷吃,这就要领情了,不要去管他到底是不是摔死的,钱扔给了郡守,无论是谁家的,都补偿好。这时候的牛,和人的命差不多,甚至,还要高,很精贵的。

  杀猪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因为一年到头,能吃到好东西的机会不多,杀猪菜,肯定是要算上的,下水怎么能丢了,都清洗干净,最出门的腊肉出产地,怎么会没有?没关系,教他们如何做就好,米粉调好了,放在勺子里,扔进油锅里面炸,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咬一口,又脆又香,这就是糖油粑粑了。拿了一根盆,下面打成一个一个的小洞,看着蝌蚪一样的米豆腐往下面漏,然后在下方的凉水中凝聚成型,小丫的手都快拍麻木了。

  “没有酸菜,调料也不够,不然啊,还能更好吃。”

  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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