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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到古代找个好老公-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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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公子点点头,说:“看来,我们可以安心出发了。”两人又商议了一下,决定两天后,就出发。

    见他们订了出发的日子,谢大嫂不舍的说:“好吧,我去找阿湖,给你们准备些干粮。”

    第二天,辛湖和几个女人放下手中的活,全部在炒干粮,就是把米面炒熟,粗的再磨细一些。这些炒米炒面,保存的时间长,也能吃饱肚子。带上也方便,只要烧点开水,就可以冲成糊糊吃了。

    “另外我们再弄些肉给他们带上。”辛湖说。总不能让他们几个大男人顿顿吃糊糊吧,时间吃长也会烦的,而且也会营养不良。

    “恩,现在家里肉也多,但是我们不会弄肉干。”谢大嫂说。

    “我们也不会。”刘大娘说。

    她以前倒是吃过别人弄的肉干,其实并没有多好吃,干干的硬硬的,咬都咬不动,不过煮一煮或者烤一烤,就好吃多了。听说,外出的人都会带点肉干。

    辛湖想了想,说:“那就做兔肉吧,野猪肉不太好弄,家里的咸肉拿两块出来,我来把它们一起熏熟,给他们带走。”

    没那么多时间,也没那么多调料,她也不用弄得很麻烦,就只有熏制这个法子最简单。

    “好。除了咸肉兔子肉,还要不要弄点鱼?”谢大嫂问。她巴不得给谢公子他们带上一堆吃的,就怕他们在外面饿肚子了。

    “行啊。家里还有鱼的,都拿来吧。新鲜鱼可不成。”辛湖说,家里没有现存的鱼了。

    “哎哟,早知道该留些大鱼块的。”谢大嫂叹惜起来,家里就剩下两条鱼了,还都不大。

    “我们家还有些鱼块,我回去拿。”张婶婶说。她们家吃饭的人口少一些,春天弄的咸鱼块,居然还有剩的。

    “怎么熏的?”谢姝儿问。

    “要是有谷壳就好了。或者木屑也行。”辛湖苦恼的说。这两样,她都曾经见过别人熏制,她基本会。但这里肯定没有啊。

    果然,她的话让谢家姑嫂不吭声了。

    “要不,我们就用芦苇杆吧。把芦苇村剁碎,可以吗?”刘大娘问。只有芦苇杆最多,随手可捡,其他的东西上哪儿去弄?

    “好吧,我试试,也不知道好不好吃。”辛湖说。

    “肯定好吃,你弄的就没有不好吃的。”大家不约而同的说,这一点大家都相信。

    选了些粗壮的芦苇杆,剁成小碎块,辛湖才发现家里也没有铁丝网。熏制东西,都是把鱼和肉放在铁丝网上,下面烧着那种无法燃烧出很大火的,比如谷壳木屑类,产生的烟与热量把食物烤得大半熟。因为没有明火,就不会烤糊,而且烟比较多,食物表面都会形成黑色的一层烟灰,并且会染上一些柴火的味道。

    这样熏制出来的鱼块或者肉类,比烤熟的要水份多一点,不会那么硬,而且其实也没有完全烤熟,可能有个六七分熟吧,既不怕因为生的会变坏,也不怕因为全熟了,放着变柴变硬不好吃。

    吃的时候,蒸煮烤都行。在夏天,她就见过有人采用这种办法处理鱼或者肉类。人家就爱吃那个烟熏味,觉得香。当然了熏制食品吃多的不好,大家也都知道,但这个时代,可没人管这些,况且熏制过后,不管是鱼块还肉块还真的很香,别有一翻滋味呢。

    拿芦苇杆来熏制,还是第一次。辛湖也不敢弄多,先试了几块兔子肉,腌制过的,半干的兔子肉,洗干净晒干水滴,再拿干布仔细擦,尽量让它们干爽,然后放在芦苇杆编织的小晒席上,上面再盖上一层晒席捂好。

    因为怕芦苇杆的晒席会被烧着,就架得有点高,她也不知道效果如何?辛湖先点燃下面的芦苇杆碎末,因为太碎了象渣一样,很难燃起来。她搞了好半天,最后还是加些草才引燃,等这些碎渣子燃起来了,慢慢变红了。就在周围再围上一层石块与土块,把它们逼在里面,不让它们因为接触到大量的空气,燃烧也就不充分了,慢慢的腾起了一股烟,还好不是很浓,味道也还行。

    过了约两刻钟,下面的碎渣燃完了,没了烟,但还不能打开,要靠着余温烤着,得等到它们冷却下来,就可以拿出来了。

    虽然是试做,但最终的成品,味道与买相都不差。辛湖切了一小,分给众人尝味道,谢五干脆抢过一块,直接开吃。

    “恩,还不错啊。”谢公子满意的说。

    谢五更是已经啃完自己的一块,又去拿。结果,一只兔子很快就被大家瓜分完了。还有人觉得没吃过瘾。

    大郎说:“这样熏制的,可比烤得好吃,每次烤,总会有外面烤糊了。而里面还没有熟的情况发生。”

    “就是,这个受热更加均匀,块块都一样,里面的肉还很嫩很新鲜,比起烤的要好的多。只要火候撑握的好,更不会存在外面糊了里面没熟的情况。”谢公子说。

    “那就这样做了啊。”辛湖问。

    她还在想,如果熏制不成功,就干脆烤了让他们带着,不过烤熟了带,就不能带太多了。不然,时间长了也一样不能吃,或者不好吃了。而熏制好的肉类,可以存放时间较长,只要不是大夏天,一两月肯定没问题。

    最多,她烤了六只兔子,几块咸肉,与四五斤的鱼块。

    炒米炒面,再加上熏制的肉与鱼块,足足给每个人备了十多斤干粮,一半粮一半肉。

    “这也太多了吧。我们可以一路打猎一路走啊。”江大山说。

    家里肉暂时是有多,但放开来吃,也不可能有多少存着。粮食就更不好说了。谁知道今年收成好不好,谁知道下回再出去,买不买得到粮?而且他连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甚至能不能回来,都不敢说呢。

    “就是,太多了。粮食我们拿一大半就行了,肉干给你们留一点,鱼块我们全带走。”谢公子说。

    “那怎么行,肯定要多带点啊,这附近吃的东西多,到城里去了,还上哪儿打猎啊?”谢大嫂反对。

    “进了城,还不会拿银子买啊。”谢公子笑道。

    “这世道,城里还能买得到吗?”谢大嫂又说。

    最后,这些东西,他们还是全部带上了。除了吃的,还有衣服和一只锅三只碗。

    这回江大山以谢四的身份跟随着谢公子。谢四其实在路上就死了,但他的路引等身份文书还在谢公子手里。谢公子让他冒充谢四,完全不怕有人会认出来。

    反正古代的这些文书上也不会象现代的证件上有相片。况且他是谢公子的下人,所有的一切都由谢公子说了算。别人就算要找事,也得找谢公子这个做主子的。至此,江大山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完全无破障的身份。

 第92章 离别

    “好了。别送了;我们要走了。以后的日子就靠大家互相帮助了。”谢公子说。这一送就是几里地了,再往前走,都不知何时是个头了。

    “路上一切小心。”谢大嫂又叮嘱了一句。脚却不由自主的又跟了上去。

    “知道的,你就放心吧。家里的老小就交给你了。”谢公子勉强笑了笑;安慰妻子。他当然明白妻子舍不得他走。但是,送君千里;总有一别。

    谢大嫂心情沉重的点点头。其他人的感触总比有得谢大嫂这么深。表情都很正常。辛湖和大郎是一早就知道,他们会离开一段时间的;甚至于他俩对谢家人与好;江大山也好,都没有抱十分的希望;觉得他们会在芦苇村定居。最开始这里就他们一家四口;也不是一样过日子吗,只不过人相处时间长了,感情深了。他们也一样舍不得大家走了。

    只有阿信和阿志十分惊讶,他们还以为江大山,谢公子也和大家一样,在村里当农夫呢,打猎不过是为了改善生活。哪里想到;他们居然并不常住在村子里。而且看样子,这一去可不是短时间内能回来的。

    “阿志阿信,我们走后;你们俩该练的功夫不能落下了;该念的书该写的字也不能丢下。”江大山叮嘱道。

    阿志阿信点点头;别说江大山有交待,就是没交待他们也不可能落下了。

    “你们俩年纪大些,功夫练的好,才能保护芦苇村。”谢公子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说。

    “就是。以后地里的活,你们要帮着分担一些。村里多是妇孺。”江大山又说。

    “会的,我们一定会的。芦苇村是我们的家,我们一定会拼命保护它的。”阿志和阿信郑重的说。干活对他们来说,真不算什么,都是打小就干惯了的。况且这里有吃的住的,还能学东西,大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怎么可能不用心干活。

    “好啦,好啦。大家自己多小心。我们走啦。”江大山笑笑,率先打马离开。

    谢公子看了几眼妻子,转身跟上江大山,谢五见状连忙也跟了上去。

    一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原野里,谢大嫂还是不肯转身回村。谢姝儿和辛湖一人一边挽起谢大嫂的胳膊,半强行的带她回村。看着她双眼通红,强忍着悲伤的样子,辛湖暗道,还好谢老夫人没带着阿土来送。

    今天其实只有谢三伯,谢大嫂,谢姝儿,刘大娘,辛湖大郎,阿信阿志出来送别了。这趟出来,辛湖和大郎也是想顺道看看,哪里有荒地适合开垦,胡家到现在连块菜园子也没有,就直接在屋子后面挖了方寸之地,栽了几棵辛湖从菜园子里挖过来的菜苗。

    实际上,湖边并不合适当田地,一来土地很硬,二来还长满了野草,甚至芦苇根系都深入其中。再说了,那边大家平时活动也多,多些空地才好,也不能占了当菜园子,或者种庄稼。

    谢姝儿和谢大嫂回家去了。辛湖和大郎就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寻找。

    “哎,这里可以吧?”辛湖说着指着前面的一块长满了野草野菜的绿洲。这地方,他们平时来的少,实在是因为芦苇村的范围相当广,一小片地方,就足够他们生活了。

    这块地得有百来个平方大小,虽然不算大,但这里的野草长得格外茂盛,绿油油的也格外嫩,显然这块土地很肥沃。但就是太小了点,而且还被三面被芦苇林包围着。

    其他人都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来,大郎皱了皱眉,说:“也太小了点吧。”

    “当块菜园子,小什么小?”辛湖嘀咕道。

    “看上去不错,我们过去瞧瞧,再挖几铲子试试吧?”阿信说。他也觉得这块地还不错,芦苇村范围虽然广,但说实话,能开出来当田的地方可不多。这也是辛湖想发展畜牧业的原因之一。

    既然阿信说了,其他人也半信半疑的过来了。

    走近看了看,谢三伯随便挖了几铲子,果然泥巴是黑色的,一看就很肥沃。

    “这可是上好的良田。”阿志阿信欢快的叫道。他们家是世世代代种田的,很多知识打小就耳熏目染,一眼就看出这块地,非常好。

    “那就挖吧。”大郎心里一喜,这里要是可以开垦的良田多,以后就可以多种些庄稼了。这样村子才能发展壮大,没有田,就种不了多少粮,也养不起多的人口。如果芦苇村,就这么三四户人家,怎么也不可能弄出个什么名堂来。

    就这么大一块地方而已,人多手快,可开出还是花了两个多时辰。因为长了太多的草,草根深扎于泥土中,有的芦苇根甚至都伸展过来了,又深又长,牵牵拌拌的,象布着地网一样。他们一寸一寸的挖着,而且挖得很深,尽量第一次就把草根挖出来,全部捡干净。以后种了东西就不怕有锄不完的草了。

    挖完之后,阿信和阿志感叹道:“这块地很好,但拿来当菜园子就太糟蹋了。这块适合种水稻,当水田用。”

    这里泥土很湿润,周边的芦苇林虽然象道天然的篱笆一样,但离水却也非常近,随便开条沟就能把水引过来了。

    一句话象是惊醒了梦中人似的,“能种水稻?”辛湖惊喜的问。

    请原谅她这个半吊子农民,虽然小时候下过田,但那可是半玩闹的性质,她居然没有想到过要种水稻。实在是因为在这里她就没发现过水田,而且大家吃的也多半是面,实际上她虽然也吃面,但还是更爱吃大米。

    现在她再仔细的看看这块田,越发觉得阿信的话是对的。因为她知道水田一般较低,并且能蓄水,老家甚至后来有些村民还把种水稻的水田,改成了莲溏,种起了莲藕。

    “我们在老家,有旱田和水田之分。旱田种小麦高粱之流,水田就种水稻了,种的庄稼种类多,收成就好一些。”阿志解释道。

    “那我们再找找看,看能不能多找几块。”大郎兴奋的说。

    他米面都吃,看似没有特别的爱好,实在是因为上世当过兵,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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