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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鉴玄录-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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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响,而其上的“衣”字更是鲜红亮丽仿佛就怕别人不知道这就是家衣店。

    走进门内迎面当可嗅到一股独特的气味,气味中混合着一种淡淡的清香,有些好闻,这让莫仲卿略感意外。再往前去依道而入,道边两旁摆放着形形色色的衣物,大多都是兽皮所制,其中也有麻衣布葛挂在角落吃着灰尘,由此可见,狼人们似乎更中意那些兽皮衣物。

    行得数余步则见一帘缀满不知名兽牙的牙帘横挡于近前,莫仲卿一手拨开牙帘正欲入内,却恰巧撞见一位身穿白葛布衣,脖颈系着一条精巧的兽牙项链,瞧起来英气十足的妖族男子正推帘而出。男子手中握着一柄狭长的剑鞘,鞘体上雕刻着复杂精细的龙纹,而剑柄处更是系着一缕玄色剑穗。

    莫仲卿见着这人打扮即刻一怔,若不是那头顶醒目的毛绒尖耳,他都要误以为自己已回到了人间,遇到了一位佩剑的雅士。而那男子见着莫仲卿装束先是面色一白,随后面有不善道:“让开,龙宫来的废物。”

    莫仲卿本是位惜剑之人,自小在掌门莫行则的日夜熏陶下,对剑道深有体悟。剑法更是将云踪剑决和昆仑剑法中的快慢精髓悟到了极致,已到了自我摸索,开始融会贯通的地步。他自出云踪派山门本有一把莫掌门所赐的长剑常佩在身,然而这一路辗转各处,那柄爱剑早已不知所踪,后虽佩得新剑却因连番遇事再次佚失,而如今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妖界中竟能偶遇这等志趣相投的妖族剑客,这心中本已惺惺相惜,顿感亲近打算就此先行让道,可一听后面这话,这刚移开的右脚又生生拉了回来,眉宇微微一皱道:“这位狼族朋友,当一位剑客佩戴了剑袍,就算不能风度翩翩,彬彬有礼,也不应甫一见面便出口伤人,这有违剑道中的剑和精神,而似朋友这般锐气十足应该佩戴的是剑疆,不,更应该换柄见血纳红的砍刀才是。”

    面前尖耳男子自然不知剑袍是何意更不知和剑疆有何区别,但却听懂了这后半句语含嘲讽,讥诮自己佩不上腰间那柄风雅的长剑。是以,面色更白当下二话不说怒拔长剑,但听‘铿锵’一声龙吟,牙帘“哗啦”崩碎了一地,两声轻响竟同时不分先后猝然而起,足见拔剑之人出手极快,然而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剑割皮肉声,尖耳男子那凌厉的一剑竟被莫仲卿两根手指稳稳捏在了鼻尖近前!

    并非莫仲卿的手指比剑快,而是狼耳男子在出招的一瞬间便被莫仲卿识破了招式的落点。那狼耳男子怔在当场,脖颈微红,还未来得及羞怒便听身后一女子声音已率先截道:“诶呀、这位大爷,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新买的衣物不合身么?”

    说话间,但见顶着一双灰毛狼耳,唇角边有颗红痣的女子从其内快步而出,只瞧了莫仲卿装束一眼,顷刻呼吸一窒,跟着飞快步至二人中间,拾起碎了一地的牙帘,痛心疾首道:“诶呀,可惜了我的帘子,这可是打了一百条虎妖才做出来的帘子啊。”

    瞧着灰耳女子一副痛惜的面孔,那妖族男子面无表情冷哼一声从怀中取出一枚紫贝冷冷地丢在了地上,深深望了一眼莫仲卿转而快步走出帐外。

    片刻,待得狼族男子走远,狼耳老板娘这才拾起那枚紫贝一脸得意地揣在了腰间,复又拉着莫仲卿的手上上下下打量道:“龙宫来的贵客,来小店可是要双合脚的靴子?本店的靴子可是这龙狼部落中数一数二的,您是要来双豹皮靴呐,还是犀牛皮做的呐?”

    莫仲卿笑了笑道:“我要双最便宜的靴子,另外我并没有这个……”

    莫仲卿尚不知如何称呼紫贝,所以伸手指了指狼耳老板娘腰间,而后者却又有些会错意道:“呵呵,没有紫金贝有其他的也行啊,嗯,贵客要普通点的?来,这鹿皮,豚皮虽然普通却也是款式最多的,您挑来看看?”说着主动让开身形,将一双葱白嫩手向了后方的柜台摇摇一指。

    莫仲卿瞧了一眼这柜台上各式各样的皮靴,抿了抿唇角,轻‘咳’一声解释道:“其实,我不但没有紫金贝,也没有白色的那种,我是没有钱。”

    老板娘眉头一皱,有些不信道:“您说笑了,龙宫中人出行怎会不带财物呐?”

    “的确是这样的,我在来的路上偶遇蟊贼,所以除了这身衣物外的确身无分文,不知它能换些什么?”

    此时莫仲卿笑得有些腼腆,这灰耳老板娘见他表情不似作伪遂双手环保胸前,态度显冷道:“客官,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呢?这袍子也许在其他地方值些钱财,可到了这里却只是遮羞的布料而已,换不来一个白贝!”

    “这……好吧。”

    见莫仲卿苦笑一声赤着脚举步要走,那老板娘急忙喊住道:“等下……这上面金丝银线些许拆了还能换些东西,这样吧,老娘今天就当行一回善事,一双鹿靴和那角落的布衣,另加五个白贝,便宜你了。”

    莫仲卿看着老板娘从柜台下翻出一双陈旧的鹿皮靴,又指了指一直放在角落里微沾灰尘的白葛布衣,这眉头微微皱了皱,唯有道:“好!成交。”

    老板娘闻言,大喜过望。

    半晌,这莫仲卿穿上白葛布衣,脚踏陈旧鹿皮靴,手里攒着五枚白贝刚想出得帐外却忽然回头道:“这位姑娘……”

    “叫我双儿。”

    老板娘不咸不淡自称道。

    “哦,是这样,我想向双儿姑娘打听几件事情。”

    那自称双儿的老板娘,眉头一挑,伸出白嫩的食指左右晃道:“一个问题一枚白贝,你可以问五个。”

    “这……”

    “爱问不问!老娘还不伺候!”

    见双儿冷冷瞥过头去,莫仲卿忙将一枚白贝轻拍在柜台上道:“这第一个问题请问山坡上那间最大的帐篷屋子如何进去?”

    双儿一怔,随后轻笑了两声,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莫仲卿后,道:“你方才若穿着龙宫的衣物些许能进去,不过进去之后生死就难料了,至于现在嘛,若是穿成这副穷酸样,别说进去,就算靠近点都会被狼卫轰开。”

    “好的,谢谢姑娘,再会。”

    说罢,竟一扭头就想转身离去,那双儿见他一问就走,忽然再次出声道:“喂,那里可是狼王扎布尔住的地方,往大处说那可是狼族皇宫,不比龙宫差了,你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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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武场斗妖豸(二)

    “我有一个朋友在里面,我想见见他。”

    “哦、见小情人啊?看不出你这小子倒有几分品味,喜欢我狼族的女子。”

    “嗯?嗯嗯……”

    见这双儿姑娘的眼神越说越亮,似是极感兴趣,莫仲卿稍稍一愣,赶紧含糊其辞满口应承。

    “既如此,要进去本姑娘倒有个办法。”

    “怎么去?”

    “这是第二个问题。”

    见双儿不依不饶,莫仲卿摸着鼻子笑了笑,从手中飞快递出第二枚白贝道:“还望姑娘指点迷津。”

    双儿一手摸走白贝,一手抓住莫仲卿伸过来的那只手笑道:“其实嘛也简单,你见到方才那位公子了么?他是狼王扎布尔的二皇子。你只要能接近他,让他带你进去,想必不在话下。”

    莫仲卿一听,微微叹了口气道:“此人心高气傲恐怕与我并不合拍,更何况先前我们已有不和,想要结交怕是难了。”

    双儿笑了笑,眼露嘲弄道:“是说你蠢好呢,还是赞你耿直呢?你只是通过他进去见见小情人而已,谁管你是真心结交还是假意攀附?”

    “这……”

    见莫仲卿面露难色,双儿满脸不悦道:“呵,真是个呆子,看在你这般呆笨不知变通的份上,老娘不妨好心提醒你,那二皇子平日并不离开那利爪大厅,若外出也只会去一个地方,就是西边的比斗场。你若去哪里说不定能碰上他,顺便还能赢些“花红”再来我这买几件得体的衣物。”

    这通篇到底,似乎只有最后一句才是老板娘双儿的重点,莫仲卿沉吟片刻告辞道:“如此,多谢姑娘指点,有缘再会。”

    看着莫仲卿转身离去,双儿俯身趴伏在柜台之上以手托腮,笑容意味深长。

    出得帐篷外,莫仲卿一路思索。按照他本意并不想无故占人便宜,更不想为达目的去结交他人。然而眼下若不这样做,恐怕也只能夜探那栋看起来守卫森严的利爪大厅了。

    可莫仲卿初来这妖界之中,不知狼族作息习性,就算侥幸躲开所有狼人巡守的耳目,可那狼王扎布尔焉能轻易避过?他既称为王,想必定有一番能耐,在摸不清底细的情况下硬闯殊为不智,所以、这思前想后也唯有这条路最为稳妥,尚可一试。

    姑不论那狼人公子性情如何,自己若能撇开个人喜好,真心结交,在不损害此狼人公子利益情况下去继续跟踪罴竜,随后在离开设法于暗中襄助此人一回,也算对得起良心了。

    不错,想通此节的莫仲卿双眸神采愈发明亮,原本逡巡不前的脚步终于再次轻快了起来。

    利爪大厅的西面乃是龙狼部落中最繁华的地段。此处与龙骧村集落一样乃是族中买卖货物的地方,这里有着河海州百宝阁中流出来的干货,也有有熊部落产出的各种铁器,而最多的就要属那形形色色样貌凶狠的龙狼坐骑了。这龙狼坐骑乃是一种脊骨宽大的座狼,莫仲卿只骑过马,如今看到这些座狼,不免觉得几分新鲜,然而他知道这并非此行目的,也只是略微望了几眼便向着西面山坡上走去。

    这甫一踏进崎岖山道便可听见山内隐隐传来异样的喧嚣。

    不错,这里正是双儿所言的比斗场。妖界崇尚实力,狼人更是以武为尊,建立这比武场就为了时刻提醒族群中的狼人莫要有丝毫懈怠。当然,除了崇拜实力之外,狼人更提倡团结,所以比武场的重头戏并非狼人之间的比斗,而是狼人与妖界中未开识的妖物作死斗,若是能胜过妖物便可得到狼王扎布尔的大儿子所准备的“花红”,这对于大多不事生产的平民狼人武者来讲可是笔不菲的收入。

    另外,这比武场中也不排斥外族前来比斗,是以,这龙狼部落武场中的人气可谓空前繁盛,不失为妖界中一道鲜明的标志。

    比武场坐落在西面山凹之中,整座武场利用天然的山谷盆地修缮成比斗场地,而周围的山坡上则被凿成了梯形以供看客观摩。在他们脚下的山腹内则是狼王扎布尔的大儿子“枭”花重金聘请九曲洞主旗下中人将山腹挖空用来豢养凶兽,这些被豢养的凶兽自然是由狼骑精锐从蛮荒之地抓来的。当然、这抓来之前多多少少已受了伤痕,凶性大减,但若是以一人之力敌之,还是颇有看头的。

    这不,随着崎岖山道一路而上,莫仲卿当可听到场内传来兴奋地尖叫,狂野地嘶吼以及漫天地喧嚣。

    莫仲卿皱了皱眉头,这种极尽狂欢的气氛令他想起了人间一些相似的情景。他们中很可能有人根本不知为什么高兴而高兴,为什么欢呼而欢呼,只知道被一股高涨的情绪所带动,其间情志稍弱者更是头脑一热跟着手舞足蹈,忘乎所以,而现在整座山谷内就好比一锅煮开的沸水,令人从外面都能感受得到其间的酷热。

    就在莫仲卿迫不得已打算再行向上时却被两个孔武有力的狼人挡住了去路,其中一狼人居高临下,斜睨莫仲卿道:“外来者,此处乃是观众席,你若上去需付一个赤贝作为武者赢得赛事的花红!”

    莫仲卿停下脚步,下意识道:“若我没有呢?”

    那名出言者一愣,转而咧嘴大笑道:“若是没有就得以武者的身份才能进入场内!只需胜得一场便能得到今日观众所付花红若干,倘若一举夺魁制霸,更能得到我们大公子枭为胜者所准备的礼物,价值当可一夜暴富!”

    “大公子枭?……”

    面对狼人极尽煽动人心的话语,莫仲卿只是笑了笑,他自然对下场比武没什么兴趣,对一夜暴富也同样提不起兴致。本打算就此等待那白衣狼人出来,却听山谷之内嘈杂之声忽然静谧,仿佛被隔了音,然后半息过后,比之先前更为热烈的欢呼突然沸腾了起来,又同时聚成了一个声调:“剑神!白衣!!剑神!白衣!!……”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莫仲卿看着眼前两名狼人一脸艳羡和崇拜,眼前跟着一亮,当下淡淡道:“好,我就以武者身份进入。”

    密实的铁门,静谧的山中甬道,两旁油灯牵引着莫仲卿徐徐前行,身后的影子摇摇曳曳拉得极长。影子两旁是一个个装备精良,披甲覆面的侍卫,而在他们身后则是一个接着一个拱形洞口,洞口有着铁栏封闭,间有细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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