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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三国铸造师-第2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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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应师父,遇上这个人之后无论如何,要第一时间远离这个人,或者说,你要用最大的恶意和防备来对待这个人。他的剑虽然不能够杀人,但是却能够扼杀一柄剑或者是一名剑客。”

  “嗯,知道了。”吕绮玲答应道。

  然而,在吕绮玲动身上路的时候,周宇却已经来到了曹府之前。

  不过,周宇却不打算敲门,而是直接喊道:“哈哈哈,曹操,快些来迎接我!”


第三十章 庞大的许都

?石不开现在并不知道这些关于名剑的事情,这都是人间对抗天界的手段,却不关乎铸剑师的事情。所以干将莫邪并不知道这些事情,而他体内金行仙胎的传承,也不知道这些事情。

  所以,现在的石不开却是为了铸造一把名剑,正在铸造一个上好的炉子。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铸造一把真正好的兵器,不仅是要自己上阵,一手一脚地锤炼,更是将这些工具,统统由最原始,不借助什么工具的情况下,搭成一个土炉,然后烧制成一个最粗糙的铁炉,然后一步步技术升级,最终来到了能够铸造名剑的阶段。

  因为都是自己一手一脚锻造,所以才能够掌控一切,也因为是这样,才能够铸造出名剑。

  ……

  周宇从汉中来到许都的时间,大概就相当于刘备决定要去青州,然后到吕绮玲决定要去徐州之间的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是那种会迷路的人,而且这已经能够算是旧地重游了。身为太行山人氏,当年避祸去了汉中,如今再度回来当然是……这样子差得也是太大了呀喂。

  没有办法,周宇从太行山走的时候,许都还叫做许昌,只是一个小县而已。大概就和刘备出生的涿县那般而已。不过现在,却是成为了都城,也是曹操的大本营,自然也是大变样了。

  四通八达的道路交通,而且这扩张的马路,简直让周宇重新认识这一个地方。

  要是记忆中,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能够认错路的人,他还认为自己迷路了。

  许都现在包括了两个地方,新城区和旧城区。旧城区其实就是一般平民百姓所住的地方。曹操只需要将这城墙扩大,然后宣布这里是新的都城之后,自然有着大把的地主世家商人等等会在这空出来的地方建立起庞大的建筑群,然后让这些施工队顺便建好皇宫还有百官的住所。

  所以,这新旧城区其实就是富人区和穷人区,除此之外,一处处城中的官府,小校场也是在这里建立,加上南北两大集市,这两处住宅区、功能区和集市,便是今天许都的大致样子了。

  说实话,许都这个地方建设得和洛阳是有着几分相似。不过想也是这样,毕竟许昌的位置和洛阳也是差之不远。洛阳城当年被董卓祸害得只剩下了一条街,现在虽然也有着故土难离的家伙还在这里聚集着,但是也只是一个小镇的程度而已。在曹操建立许都之后,当年的洛阳人和被李傕等祸害的长安人便聚在这里了。所以继承了这两个旧日都城之后,许都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崛起。

  然而这样的改变,却是让周宇彻底地迷茫了。在找寻了大半天之后他才找到了丞相府的所在。所以一时间周宇也是压抑不住自身的兴奋,便在这曹府的大门之外,高喊出了这样高傲的话语:

  “曹操,我可是来了你这边,你快点过来迎接我的到来!”

  然而这样的话语,却是没有喊得曹操出来,却是有家仆打开了侧门,见到是一个造型奇特的青年,却只是啐了一口,便欲关上门来,决定不能够理会这个疯子。

  天见可怜,其实周宇长得还不错的。自小在三剑的陪伴之下,打开了肉身枷锁。那么在有着真气流通的新陈代谢之下,人总是可以维持一个最美好的面孔。现在的周宇二十七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虽然没有很成熟,却是最美好的一个年龄。只是这赶路和餐风露宿之下,周围的包装未免也寒碜了一些。

  加上这个家伙还背着三把剑,这绝对不是个傻子,就是个疯子。

  只不过,家仆在想关上门的时候,却是有着一只手放在门板之上,操着一把沙哑的声音:“别关门啊,我三天没有吃饭喝水了,刚才还把嗓子喊哑了。大哥,行行好,叫曹操出来吧。”

  家仆却是被吓了一跳:“你,你刚才不是还在台阶下面,怎么一眨眼就到了这里?你你你,是人是鬼?”

  “我当然是人了,没吃没喝地来到了这里,自然要跑得快一点了。快叫曹操出来吧!”

  家仆定了定惊,却是发现这个人还有着影子,而起裤管中还真的有腿脚的存在,并不是空空荡荡的。这下可不怕了。只见他一拍下周宇的手,便立刻关上门来。

  “切,怎么流年不利,遇上这样一个傻子。”家仆拍拍手叹气道,但是一阵香风袭来,却是让这家仆一阵陶醉。因为这正是曹府大厨,最拿手的酱牛肉!这种美味,可是旧城区那群贫民永远也吃不了的。

  不过,身为曹府家仆的他,却是花了快一年的工钱,在厨子哪里换得了几块酱牛肉。

  既然忽然闻到这牛肉的香气,加上平时这个时候,曹府也是没有多少的人注意这里……嘿嘿,家仆就想着伸手拿出藏在自己身上的荷叶包,治一治这一直勾在自己身上的馋虫了。

  只是不掏还好,这一掏之下却是发现自己的衣服内空空如也,并没有那个被自己包了好几层,彻底锁住酱牛肉的气味和鲜味的肉包!这放在哪里了呢?明明是放在身上的啊?

  等一下,这里是门口,然后就是接待客人的厅堂,又过了饭时,怎么可能会有那酱牛肉的味道?

  他这时候才想着转头过来,这一眼可是看得是怒火横烧。

  他看见了什么?

  那个傻子,那个可恶的傻子真正舔着一张荷叶上的油腻。而这油腻虽然被舔了个干净,但是已经深入荷叶之内的酱牛肉独有的气味可不会被舔掉。而且和荷叶的清香传出来,这简直是,简直是……可恶啊!

  家仆快要哭出来了,这个混蛋,竟然,竟然将自己花了一年的时间存储的钱换来的几块牛肉吃光了!

  一时间,他也没有考虑这周宇是怎么进来了,连忙道:“我打死你!”


第三十一章 落难王子复国志

?石不开从来就没有煮饭的天赋,所以在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他更愿意吃水果为生。

  但是现在的铸剑谷之中,并不是仅仅有着他,而且是有着赵云、夜小狮的存在。而最不济的,还有着一个沉香。显然作为士子的刘向,也就是沉香的父亲也不怎么会做饭,所以一直以来,都是由沉香这个小孩子做饭做家务的,所以有的时候,石不开回会想,是不是因为这样,小沉香才会将自己的妈妈找回来。

  当然了,这一种猜测石不开是不会在沉香面前说出来的。也的确,在这点上面沉香和他是挺像的。因为他也是从小做饭给爷爷吃的。只是他的天赋来说,还真是味同嚼蜡啊!

  所谓的厨师不会自己自己做饭有多难吃,这句石不开自己所领悟的话真他娘的没有错。只不过大家都是现代人,为什么夜小狮就可以在三国之中随意就找到味道相近的佐料,然后煮饭的呢?

  其实,古代的厨子也当真厉害,能够借助各种烹饪手法尽量将一道菜搞美味。但好像是牛肉一般,石不开曾经在洛阳的时候吃过一份还算好吃的酱牛肉。不过说是酱牛肉,却不如说是牛肉酱。

  这是将牛肉打成肉酱之后,然后在重新砌成一块牛肉的样子,从而构建出来的一位菜肴。因为是肉酱,所以将牛肉的所有质感都发挥了出来,再重现变成牛肉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是比纯粹的牛肉强上百倍!

  这对于寻常就没有什么肉吃的三国来说,却是最上品的美味了。然而事实上,这可是在十常侍的小厨房找到的上等美味!只是相对于夜小狮做出来的,却又不算什么了。

  将牛肉打成肉酱固然能够将其中的味道发挥出来,但是重新砌成之后,其中的质感却是差强人意了。所以对于夜小狮的做法,却是普通地处理牛肉,但是在最后却是勾上一勺芡汁。

  这才是真正能够将牛肉的味道发挥出来,却又不失质感的做法!

  ……

  “哇,这酱牛肉,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的美味!”面对着家仆挥动的拳头,周宇不以为意——对方都特意为自己准备了这样的食物,自己又有着什么样的理由不去感谢他呢?

  于是周宇十分感动地握住了家仆的拳头,说着感谢的话,然后将这荷叶包好,放入了家仆的拳头当中。

  家仆并没有想到,面对着自己舞动的拳头,周宇竟然不闪不避,然后双手接住自己的拳头,打开手指将这已经没有了酱牛肉的荷叶包放到了自己的手心中,然后强行让他握紧拳头,双手抱紧自己的拳头说着这样感激的话,虽然他说得慷慨激昂,但是家仆却丝毫没有感到诚意。

  因为这家伙的手,竟然有着这样强大的力气!不仅将他伸出的拳头用这强大的力气定住了,还让他疼得说不出话来。这个家伙,并不是一般的人!话说他什么时候进门,又是什么时候抢了他的酱牛肉?

  难道这真的是曹丞相的贵客?不会的不会的,丞相的客人何必这样与他抢食?而且在门口的时候,却是用丞相的名字说了这样没有礼貌,有着绝大口气的话。而曹丞相,却最不喜欢这些人。

  据说曾经有个名为“祢衡”的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后来他好像是死了。

  所以,这铁定是丞相的对头,这是来捣乱的家伙!

  所以,这个时候便是表现自己的英勇无敌,然后得到丞相的赏识,成为高级仆人,入主帐房,成为管家,然后走向人生的巅峰!他看着周宇的样子,似乎要将这个五官深深地烙印在自己的脑海深处。

  这个人,将是自己这一生命运的转折点,他要记住这个样子。然后,他便开始了这辈子最疯狂的事情。于是,他挣脱了双手,用最凶恶的目光看着周宇,便高呼道:

  “来人啊,救命啊!有刺客啊,有人要对丞相府不利啊!”

  然后一边高声呼喊,却又用自己最高的速度奔跑在曹府的各处地方,以求将自己的声音待到每一个角落里面去,只留下一个发懵的周宇,却是摸不着脑袋。

  “只是几块肉,用不着这样吧?话说曹府的伙食不错,就连家仆的都能够吃上这样的美味。看来选择曹操还是不错的。”周宇这样想着,也没有去追究家仆的行动。

  正好将所有人都喊出来,宣告他周宇的来到。

  话说这样是不是有着他先祖周幽王那烽火戏诸侯的风采了?不过这样的做法还真是挺威风的。嗯,虽然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家伙不太合格,就像周宇也觉得他蠢透了——什么逗美人一笑?直接说是要军事演习不好?这样不久名正言顺了?等一等,说不定原先还真的是演习?而历史是施加了恶名?

  等一等,我是不是发现了一个历史上的大秘密啊!

  周宇一边赞赏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一边在曹府之中漫步。作为天子近卫的史阿,见识过许多大场面的史阿,当然是觉得曹府大气而不奢华。但是自幼隐居,而后又是颠沛流离的周宇自然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大宅子了。便是这样的府邸,他也是感觉到了这一阵阵金碧辉煌的感觉。

  那么,要不要将这里作为自己以后的府邸呢?这样不好吧!自己可是打算收了曹操作为自己第一号小弟,这样强夺小弟的财产的主公,算的是什么东西!可是,要是曹操硬要送给自己呢?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问题。

  不对!自己可是光复大周的,当然是要住在皇宫里面了,怎么可能住在这丞相府里面!

  对对对,就是这样没错。就算是曹操硬要送给自己,自己也是不能够接受的,这个事关皇室的名誉。作为周朝最后一位正统的继承人,周宇表示自己必须要有着王者风范!

  当然是王者,帝皇什么的都是那个卑鄙无耻绝伦的秦始皇定下的,他们的大周只承认一个“王”!

  而他周宇,现在只能够算是一个落难王子,但是等到他君临天下,那么他就是一个王者。

  王中之王!


第三十二章 夏侯家的后起之秀

?石不开还是江流的时候,便曾经单人独身去挑过永昌郡城三大家之一的吕家。这过程之中虽然是有惊无险的,但是却不是被打服,反而是因为石不开的名声而服气的。而周宇,现在去的可不是一个小小的边陲郡城里面的三大家之一,而是中原几大诸侯中已经成了气候的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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