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妾本余孽 >

第30章

妾本余孽-第30章

小说: 妾本余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时候在我看来,这些笑得那么猥琐那么令人厌恶,我被宇文岚欺,被京城权贵欺,被殷傲霜欺,难不成,还要被这些不入流的欺?
  我紧紧抱住铃铛冷冷看着这些人,“要打就打,啰嗦什么?若是打死了,做了鬼,我会回来算账的!”
  “哈哈哈!”这些人大笑,仿佛我说的话就是天大笑话:“这个女人还以为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吧,鬼?我说你啊,这翼州城,最不缺的,就是鬼,过几日,怕是您求着想做鬼了呢!”
  我听不懂,也不屑一顾。
  当那板子就要落下来的时候,另外一边就听到有个干瘪老头儿抱着一个官营差爷的大腿在那里干嚎:“大爷饶了小人吧,只要求您不打,您就是我亲爹,亲爷爷,这些,这些银子您都拿去,是小的孝敬各位爷爷的!”
  一群差官在堂上哄堂大笑,按着我的官差指着那幕对我笑道:“看见没?到这里来,这才叫识时务,懂没?”
  我继续冷笑,官差见我点不醒,自然没了耐性,操起板子就要打下来。
  那个老头突然冲过来抱住我道:“矮油我说大侄媳妇啊,怎么就那么实诚呢,听大叔公的话啊,别犯抽了,咱都到这地步了,要识时务为俊杰,你怎么能还以为是在家里头呢,乖啊,咱不藏私,藏着也没用,拿出来孝敬一下这里的各位爷,咱日子也好过一些懂不懂?”
  我与铃铛瞠目结舌,实在不明白,什么时候冒出来这么一个大叔公的。
  见我俩发呆,老头顺道给我身边几个差爷哈了哈腰:“各位爷,我这侄媳妇当初家里头比较有钱所以宠的也就那啥性子霸道些,这回被抓来,是因为看着个鹌鹑喜(…提供下载)欢得不得了,想买下来,结果吧这鹌鹑人家也看中了,媳妇她当街和人家争打了起来,也是巧了,一巴掌把人推倒后脑勺磕着就嗝了屁了,哎哟为了只鹌鹑落今天这地步,这娃呀,还转不过弯来,请各位爷见谅啊,见谅,待我劝劝她!”
  京城里的事情,在这个离了十万八千里的地方似乎并不是很清楚,老头这么一忽悠,几个官差愣是信了,扬扬手:“你这侄媳妇一巴掌可够倒霉催的,行,你多劝劝,别一会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老头哈了哈腰,又瞧着我与铃铛语重心长道:“丫头喂,为了只鹌鹑,何苦惦记呢,没了这一只,还有后来者嘛,好好活,一会等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咱还是能活着回去要多少鹌鹑咱还是有机会买的嘛,啊!”
  我与铃铛看疯子一样看着他,半晌没明白过来咋回事,倒是那老头,手底下利落干脆,一眨眼间就把我和铃铛耳朵上和脖子上最后那点首饰给扒拉下来,恭恭敬敬递给几个官差,官差就嘻嘻哈哈的收了,拎着我等一脚踢进了黑魆魆的牢房。
  等我回过味来扒着牢门就要喊那些差官把东西讨回来,老头在对门摇头:“我说侄媳妇,你省省吧,能活着就不错了,那些个身外物,你就是留着回头也给扒拉走!”
  我瞪着他破口大骂:“哪里来的老无赖,谁准你把本宫东西拿走的,你个无耻下流混账东西你……”
  老头老神在在任我骂,等我想不出词的时候冒出来一句:“无耻混账老夫认,下流就不对了,老夫可没非礼你吧!”
  我噎了噎,从认识梅寅玉开始,我就没有在口头上占据这个没品没耻的老家伙便宜过。
  只不过,托他福,我在牢城里头除了挨鞭子,倒也没被为难过,只是,我身上犄角旮旯唯一剩下的银子首饰统统被扒拉干净,真正成了个光杆公主。
  哦,还有个光杆丫头。
  窃以为,这个老头一定是牢城营房那些官爷给找来对付我的无赖。
  可是我怀疑也罢,生气也好,梅寅玉就跟个狗皮膏药,大大方方以我莫名其妙的亲戚关系的名义黏糊着我,对于我不承认与他的关系,牢城营的人都以我脑子有毛病而予以怜悯的目光,我就是他那为了只鹌鹑引发了的血案而头脑发昏拎不清的糊涂侄媳妇。
  我顶着他家脑子坏了的侄媳妇的名头,好歹营房里人瞧着我都是带着唏嘘的表情,我发脾气骂回去,总是用瞧我脑子坏了不和我计较的模样大度的予以谅解。
  翼州城方圆百里,是个无法无天王法罔顾的地方,在这里,囚犯男女不分都得干活,我被赶到一处石料工地做运石料的活计,只要稍稍慢一点,雨点般的鞭子就会毫不留情打下来,我头一回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不把人当人的世界。
  我见着过因为饿,我曾经不屑吃的馊了的稀粥被我打翻在地后,四周居然围着几个瘦骨嶙峋的人,趴在地上用舌头舔那仅有的几颗米粒。
  人,为了活下去可以不顾尊严到何种地步。
  石料场边堆着几堆杂乱的杂物,乍看还以为是什么野兽的骨头,其实那是根根人骨,折骸而爨,指的就是这个。
  尊严傲骨神马的,在这里,统统都是废话屁话。
  我至少还有一个铃铛,陪着我风雨而过,我至少还活着,面对朝阳。
  我是谁?我是大梁公主裴如意,我可以恨,可以怨,可以被打击,可以绝望,只不过父皇教过我,生为裴家人,伤可以,怕可以,垮不得,折不断,脊骨正正,因为我们是皇族,因为我是裴如意。
  至少我觉得,我不能让那些害了我的人太过得意。
  我没有向人屈服的筋骨。
  只不过,我这最后的傲骨,也没能够支撑多久。
  我记得我曾经指着梅寅玉的鼻子骂他是蠹虫,因为他凭着自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居然可以在牢营里头不干活,我接二连三见着老头拿着几张狗皮膏药递给看守这个石料场的牢营,有时候换回来一葫芦酒,有时候换得一挂肉,我算是明白,这老儿凭什么同样是流犯,却能够活的那么自在了。
  我忿忿不平,可是老头儿却用一句话堵了我的不平:“老夫凭本事过活,你能么?”
  几张狗皮药,能换得闲散,我身无长物,只能任人欺压。
  这就是现实。
  在不久之后,我大梁公主的身份不知道如何泄露了出去,大梁皇帝在民间的恶名,使得多少人恨不得食肉寝皮,这种恨,便落在了我头上,石料场上常常就会有人吐唾沫,骂脏话,就是那些和我差不多身份的刺了纹身流配过来的囚犯,也对我和铃铛极不待见。
  为了维持住我的脊骨和尊严,我不得不反唇相讥。
  算起来,我强大的人身攻击能力就是在那么几个月里一步步成长坚固起来的。
  然而再强大的内心,抵不过孱弱的身躯,牢城的官营都是一群无赖泼皮无法无天的人物,那一夜冬日喝了酒,就想要逞凶。
  他们说,要尝一尝大梁公主的滋味。
  以往有人被欺负,彼此间还有什么人会来拉一把,可是那一晚,谁都没有出来帮忙。
  只有一双双冷漠惘然,或则幸灾乐祸的脸。
  铃铛情急之下操着公主的口吻骂那些人畜生,结果就被这一群虎狼跟个小鸡仔一样拎了出去。
  我扑上去想救,结果迎接我的是大力的一脚当时就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瞧见的是那一晚被牢城的什么管事给叫出去差遣的梅寅玉,他平日里和我斗嘴的神情那一刻,充满了怜悯。
  我想也没想推开他就跑,找遍了整个石料场,在东北角一隅,我看到了铃铛如同破布娃娃一样被遗弃的身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觉得,天塌了。
  生命里所有的一切,彻底离我而去,维系我与皇城里的回忆唯一的丝弦,在那一刻永远被切断。
  我恨这个天,恨这个地,很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
  我记得有人嘲笑,有人朝我扔东西,有人来拉扯我,有人要把铃铛从我怀里拿走。
  我忘记了后来发生的事。
  等我再醒过来,我被关在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
  陪伴我的,是梅寅玉。
  他告诉我,我发了疯癫,伤人无数,牢城官营要将我杀死,是他用药方,以治好翼州城城防别驾李大人的痼疾为代价,换了我一年禁锢。
  我不明白他为何救我,平时也没见他那么好心。
  我也不明白他干嘛要陪着我一起蹲大牢。
  不过那个时候我不太关心。
  从那一刻起,我整整三年没有开口,没有笑。
  我觉得,我在那一刻,死去。
  活着的,不过是一副驱壳。
  之所以没有弃去,皆是因为在那一晚,当我和铃铛拉在一起的手被生生撕扯开的时候,铃铛冲着我喊了一句话:“公主,你要活下去,替所有人活下去。”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个没有了任何挂念的世界上,可是我必须活。
  我不说话,梅寅玉倒是话多了起来,我听他絮叨听了整整三年,我知道了,他身染顽疾,需要翼州城那个干燥寒冷的地方养身,而且他要在这里取得一样叫石骸的东西做药引。
  石骸在翼州城折冲府果毅都尉林方知的手中,为了讨要这个,他与林方知约法三年,为他在这个翼州城做个免费郎中。
  故而他不是囚犯,只不过石骸珍贵,林方知不便让人知道,所以他假借囚犯名义留在州营房内掩人耳目。
  牢城官营因为他会看病,能抓药,故而对他甚为敬重。
  我不爱搭理他,他倒是把大大小小事都给我说了一遍,我还知道,他,就是当年替令狐彦开出那个让他胖了十几年怪方子的游方郎中。
  我甚至知道了他老人家四岁还不会走路,十岁还尿床,十四岁刚情窦初开却爱的是隔壁邻居家豆腐西施,人比他大十二岁,他是她带大的,就因为十岁了人家给他洗了几次尿湿的床一个少年从害羞到愤恨接着就沦陷了,后来这段情因为他学医归来瞧见当年苗条的西施成了四个孩子的妈腰身比他离开前大了四倍,一刻少年的心就那么被无情浇灭无疾而终他一时心伤远走天涯然后就成了游方郎中。
  听他说他的人生故事,完了他就对我说了一句话:“孩子,这个世上,谁都有不堪回首的事,也没有过不去的坑,你看你既然想活着,生何欢,死何惧,既然不惧死,何必惧怕笑?”
  我突然想通了。
  老头说的对,我这么浑浑噩噩活着,既不能令自己痛快,亦没人在意。
  我自欺自艾为那般?
           作者有话要说:鹌鹑,鹌鹑,谁是那只鹌鹑涅?~~

这一章,能令亲们明白,如意所历为何?又如何会变成如今这副摸样了么?

梅寅玉啊,确然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

花花好少,我好难过~~潜水的亲们,出来呼吸一下好不?       


 死同椁,命由卿

    我学会了像梅寅玉一样向这个残酷的世界妥协。

    因为梅寅玉说过,妥协并不可耻,人活一世,不过百年,向日葵朝着有光的地方开花,菟丝绕着大树干往上爬。

    生命本身,无甚不可。

    其实弯下脊梁,端起笑脸,并不难。

    当你想做的时候就不难。

    现在回想起来,梅寅玉算得上我的恩人,若没有他,我怕是已经在那牢营里头成了那一堆柴火了。

    所以,三年后,新朝皇帝大赦天下,这一回,圣意覆盖所有州县,我们终于得以从那个地狱里头解脱出来,可是梅寅玉的身子骨越发不好,有道是医者不自医,他的药方,可以医治很多人,可是他自己的顽疾却始终难以根治,三年后从牢城里头出来,老头瘦的比我还轻,骨头外头包着皮,没三两重。

    即便石骸也不过缓解了他的发作,真正能够让他延续生命的,是赤红果,所以我们一路南下去了锦州泰安,在那里安顿下来,一路上我还学会了不少坑蒙拐骗的法子,谁让我俩身上身无分文呢,能从翼州城活着出来就不容易了,要活下去,就只能如此了。

    所以后来,我自己瞧着自己,都不太相信,我曾经是那个气焰嚣张不可一世过的如意公主。

    生活,果然比任何力量都要强大,摧毁一切的强大。

    所以,我才会为了保住他的命,不惜回到那个我急欲远离的京城,我承认,无论我如何恨,我被这个生活磨去了所有的棱角,我也明白了很多事,大梁必然要灭亡,无论是谁,我没有复仇的可能。

    我是懦弱,我承认,我在恨所有一切的同时也没有拿起复仇利剑的欲望,我只求远离曾经的一切。

    不过如今瞧着,天意兜兜转转还是让我不得不回到原点。

    现在,我这算不算是圆满完成心愿了呢?

    我紧紧抱着怀里的赤红果任由马车疾驰的晃动着,望着飞扬起来的窗外发愣。

    前晚上听了宇文岚的话,我便有些个魂不守舍,宇文岚倒也爽快,着人将一大麻袋赤红果给我在马车上备着,我一瞅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