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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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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红色的信封,上面什么字都没写,却透着股诱人的神秘和暧昧。
    兰仲文疑惑地看着,“这什么?”

☆、第十三章 脸红

我神秘捂着唇笑,“刚才有个女孩子叫我给你的,她说她是三班的。”
    聪明如兰仲文,他怎么会不知道这是什么,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萧九九,你收人家这个东西干嘛?还回去。”
    刚才有很多女孩拿信给他,但他现在手中空空如也,我突然明白过来,他没收啊。
    我一下懵了,“可是我不知道她是谁啊,她只说叫我拿给你,没说她叫什么,脸我也忘了,只看了一眼。”
    刚才还觉得好玩,现在觉得这个粉红色信封变成烫手山芋,拿在手中,不知道怎么办。
    兰仲文寒着脸,“扔掉。”
    我作势要走到垃圾桶去扔,想了想,又折了回来,“既然你不要了,这个信可以给我吗?”
    他危险得眯起眼睛,“你要拿这个东西干嘛?”
    “看啊。”我笑容慧黠,“我还没看过情书呢。”
    “扔掉。”
    “不。”我把情书塞进口袋里,“这是你不要的了,就是我的了。”
    兰仲文把脸扭回去,声音冷得能溢出寒霜来,“随便你。”
    上课铃声响了,我规矩回到位置听课,兜里揣着封情书,就好像是自己收到的情书一样,心里忐忑而期待。
    好不容易熬到课间十分钟,我立马撕开那封情书,怀着好奇和禁忌窥探那封情书,眼睛才看到上面娟秀的字写了仲文,情书就被后座的男生抢了。
    我一惊,本能反应就伸手去抢。
    奈何那男生像条蚯蚓一样,钻过层层人群跑到讲台上去,他叫乔漠,是班里出了名的捣蛋鬼,见我要追上他,叫他的好兄弟舒维宇和展臣拦住我。
    他们挡在我面前,男女授受不亲,我不敢硬挤。
    讲台上的乔漠大大啊了一声,翻开情书,“原来是情书啊,我看看。”
    吊稍的桃花眼在情书上细细浏览,不一会,他就清了清嗓子说,“各位同学!这是一封写给班长兰仲文的情书,你们想听吗?”
    讲台下立马掀起一阵男生的口哨声。
    在谈天说地的女生也纷纷转过头来看着乔漠,竖起耳朵倾听。
    “亲爱的仲文。”乔漠阴阳怪气的捏着嗓子,“请允许我这样冒昧地称呼你,好吗?我真的希望你能做我最知心的朋友。我知道你今年要升高中啦,作为你的朋友,我本应该让你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而不应该打扰你,可是现在的我,实在很苦恼。”
    乔漠讲着讲着,爆发出一阵怪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喜欢这首诗,却不喜欢这样的结局,所以我下决心写了这封信,不知道你看后会因此而怎么看我,但我已经顾不的那么多了。这份感情压的我的心好沉好重好累,而现在我终于对你说啦。我不想写太多,只要你能够明白我的心就足够了。每个故事都得有个结局不是吗?我期待着你的回答,你会喜欢我吗?”
    全班哗然,望着收信人兰仲文。
    兰仲文面无表情,仿佛与他无关,安安静静地温习。
    乔漠不阴不阳的坏笑,看着署名处一片空白,促狭着笑眼看焦虑的我,“萧九九,原来你喜欢兰仲文。”
    兰仲文身体微不可见一僵,缓缓抬起头看我,眼睛深得像个封顶千年的幽暗古井,诡异却令人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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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例假

我脸上一红,挥舞着自己的爪子解释,“乔漠你胡说什么?这封信又不是我写的,是三班一个女生写的。”
    “噢~”底下的男生拉长尾音起哄,乔漠半信半疑,盯着面色绯红的我,“三班的女生写的?叫什么名字啊?”
    我大囧,嘴巴张了张,化作一句,“我不知道她叫什么。”
    “得了吧萧九九,我看这封信就是你写的,天天坐在一起,日久生情咯。”
    男生们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女生们怒瞪着我,觉得我不害臊,不要脸。乔漠走过来,把信扔在我头顶上,飞似的逃走了。
    “乔漠,你这个王八蛋!”我追上去,奈何他跑得比马达还快,几个闪现,身影就消失在走廊尽头了。
    “混蛋!”长长的走廊上回荡着我的怒吼,现在真是有口不能言,有苦说不出了啊。
    回到座位坐下,兰仲文也不理我,俊脸臭臭的,我索性把情书往书包里一塞,气鼓鼓的望着黑板上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字发呆。
    广播站又响起了悠扬的歌声,不一会,校长洪亮的声音再次袭来,通知现在所有学生搬椅子到礼堂开会。
    班主任眉开眼笑,走进教室对所有人说,“各位同学,好消息,咱们校长为林秀锦同学找到了几位慈善募捐者,现在大家都到礼堂集合,九点半准时参加募捐答谢会。”
    班主任说完把兰仲文叫到教室外,让同学们从一组到五组按照座位序号排队,从前的椅子都是木凳子,长长的一条,两个人坐。
    由于兰仲文被调走了,我只好一个人搬椅子,椅子一搬起来,我瞬间煞白了一张脸,因为我清楚地看到椅子上印着一团暗红色血迹。
    为什么会有血?!
    我一摸黑色布裤后面,也是一阵湿濡,粘粘的,透着一股腥味。
    为什么会流血?我怎么了?我受伤了?可我不觉得哪里受伤哪里痛啊。
    教室外已经在号集了,我只好把手盖在椅子的血迹上,另一只手扶着凳子,惨白着脸出去集合。
    我是得了什么绝症了吧?流了那么多血,我要死了吧?越想越伤心,肝肠寸断,我才那么小,就要死了。
    憋得眼睛红红的。
    老师走到前头迎队,兰仲文回到队伍中搬起另一端的椅子,看见我眼圈红红的,吓了一跳,“九九你怎么了?”
    我苦着脸,“兰仲文,我要死了。”
    他早忘了情书的梗,担忧的问,“你怎么要死了啊?”
    我偷偷把手移开让他看椅子上的血迹,“你看,我流了好多血,我要死了。”
    兰仲文大惊失色,“你哪里受伤了?”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屁股,流了好多血,可是不会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现下凄苦的心情,只觉得山崩地裂,心如死灰。
    “九九,你先把椅子放下,我去跟老师说,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冲到队伍前端跟老师说了几句,指着我,脸色焦虑担忧。
    我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只看见老师点了点头,他就跑了回来,搬起椅子,“九九我帮你请假了,你去教室拿书包,我送你回家。”
    取了单车,我坐在他臂中的横梁上,回家的路上,心情沉重如上坟。

☆、第十五章 难题

兰仲文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凝着脸,肃穆沉隧。单车在水泥大道上快速驰骋,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沉默而压抑。
    我抬头,阳光洒在他脸上,尖削的轮廓线条凝成幽幻之色,睫毛密长,恍如要振翅而出的蝶翼,轻轻扑闪着。
    我紧紧抓住他的衣角,颤抖双唇,“等一下兰仲文,我不回家去。”
    他停下车,秋魅光影里,殷红如燕脂的唇张了张,却说不出什么,一派茫然。
    天知道他有多焦虑。
    我心脏如打鼓,忐忑得不行,他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我,许是他的表情太悲怆,瞬间就逼出了我压抑已久的眼泪。
    我用袖子抹泪,“我不回去,我妈妈会骂我的,我不回去。”
    他一言不发的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失声痛哭,他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从书包里拿出一条手绢递给我,“萧九九,你别哭了,我们去诊所吧。”
    说着动作急切地在书包里翻了会,找到钱,才稍稍稳下烦躁的心神,把单车转了个弯,沿途寻找诊所。
    两个十四岁少年,第一次遇到不可攀越的难题,就连一向以冷静著称的兰仲文都仿徨失措,九九流了那么多血,生死未仆,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到了诊所,看病的队伍大排场龙,兰仲文扶我坐下,火急火燎带着钱冲进人群里,穿着白大褂的医师和善不足,冷漠有余,无论兰仲文如何焦虑跟他说着我的病症,他都淡淡回一句,“排队。”
    最后没办法,他只好又挤了出来,抬头看见一个护士,又迎上去追问。
    护士见他年纪虽小,但俊脸不凡,气质高贵,想必是富贵人家,便耐着性子听他讲了几句。
    兰仲文指着我,跟护士焦虑的描述着,护士一开始皱着眉,听着听着,就笑了出来,靠到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接着,坐在远处的我看到他脸红了,从头红到耳根子,囧囧的,特别萌。
    但现在我可没什么心情欣赏,心急如焚的望着他,心情简直比热锅上的蚂蚁还煎熬。
    他走过来,如释重负般,连脚步都轻快了起来,“九九,你没事了,我带你回家吧。”
    “我得了什么病?”
    “你没得病。”他嘴巴蠕了蠕,还是说不出口,化作一句叹息,“算了,我带你回家,你问你妈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我妈会骂我的。”我坚持。
    “你妈不会骂你的,因为这是个女人都会有的问题,你回家了就知道了。”兰仲文在怎么婉转表达,都觉得由自己来告诉她太怪了,于是二话不说,拖了人就走。
    到了家里,我带着他直奔二楼的客厅,老妈在督促保姆做饭,因为厂里人多,老妈做不来那么多人的饭,就请了个保姆专门负责给厂里的工人做饭。
    看到我来势汹汹,老妈也是楞了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兰仲文,啃苹果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支支吾吾,忸忸怩怩,“妈,我流血了。”
    “啊?”精明如老妈,只疑惑了一秒,瞬间恍然大悟,尴尬得看着兰仲文,叫他在客厅坐一下,就把我拉进房间里,搜出一块状似棉花的东西给我,“拿去厕所垫上。”
    我一脸迷茫,老妈好像一点都不担心自己得了绝症快要死掉的女儿?

☆、第十六章 传奇

“愣着干嘛?去拿身干净的衣服,洗个澡,垫上。”老妈见我不懂,随手拿了条我爸的四角裤衩,把卫生棉撕开示范给我看,“就像这样,垫在裤子上。”
    我半是懵懂半是疑惑地进了厕所洗澡,洗完澡,我把血染的内裤拿给我妈,眼神殷切,“妈。”
    “我去!”我妈挥开我的内裤,“你拿给我干嘛?都这么大了,以后内裤自己洗。”
    于是我又返回去洗内裤了,我妈在门外指挥,“弄点香皂,搓出泡沫,洗干净在出来。”
    “哦。”我按照指挥笨拙的洗着,话说,这是我第一次洗内裤?以前都是我妈帮我洗的。
    “九九,外面那个同学怎么回事?是他送你回来的?”老妈倚在门上,那男孩长得可招眼了,肤若皓玉,眉疏目朗,日后定是个美男子。
    “那是我们班的班长兰仲文,是他帮我跟老师请假的。”
    “他就是兰仲文啊?你们学校那个年级第一?”
    “妈你怎么知道?”
    “他是咱们大区军院的孩子啊,他爸叫兰睿,中铁局的。他外公是国民党,战后被逼到台湾去了,他妈是被兰睿骗去的,当年兰睿娶了老婆的,战乱的时候由部队举办相亲,他妈相中了兰睿,但兰睿没告诉她他结婚了,等她肚子大了,兰睿才说出来,他妈没辙,跟兰睿和他老婆一起生活,后来估计是受不了当小房,他妈就跑到台湾去了,还挺傲的,放着姑奶奶不做,到台湾去打拼了。”
    我搓泡沫的手一顿,居然有这么曲折离奇的故事。
    太传奇了吧?
    晾好衣服,饭也做好了,兰仲文还坐在客厅里,风度翩翩的。我妈像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坐在沙发上跟他聊得热火朝天,典型的调查户口,问东问西。
    兰仲文从小随父亲见过不少大人物,对这种场面话早是应付自如,笑着逐一回答,谦逊有礼。
    但他的手微微握着,看得出有点拘谨。我皱着眉,我妈搞什么鬼?不是很清楚他们家的事情吗?干嘛还要重新问一遍?害得他那么不自在。
    经历了早上的事情,我现在看到兰仲文都有一点尴尬,也有一点感动,尤其是想起他在诊所挤进人群中那个画面,那个焦虑的少年,那副挺拔的身影,会一辈子刻录在我心中。
    他见我晾好衣服了,掐准时机起身告辞,“那我就先回去,九九的单车还在学校里,我中午过来接她。”
    这孩子太懂事了。我妈看着,高兴得合不拢嘴,“饭都做好了,你就留在这里吃午饭吧,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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