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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1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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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安岑不在逃课了,坐在他对面,听得懂的课就听,听不懂的,就支着脑袋端详秦初。
    有个帅男朋友的好处,就是发呆也养眼。
    课余时间,秦初就给她讲课,钢笔点在纸上,解出最简洁有效的程式。
    安岑是个聪明的女孩,极其有慧根,有了秦初的指点后,她茅塞顿开,成绩突飞猛进,不逃课,不跟老师顶嘴,也不跟那群无所事事的小伙伴玩了。
    就这样,安岑彻底脱胎换骨,期末考后,她的成绩跌破了所有老师的眼镜,竟然考到了全班第30名,简直是优秀同学的级别了。
    她拿着试卷,学校颁了个突飞猛进奖给她,她心花怒放,将那个奖送给了秦初,笑容得意,“看吧,我就说我天生聪明了,随便考考就考得这么好,要是我努力一点,你的第一可就不保了。”
    秦初微笑,“是吗?那我怎么记得某人天天晚上啃书到夜里2点,然后早上又5点起来背英语呢?”
    安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哪有啊?我明明是九点睡觉,6点起床的。”
    “好啊,那我期待你来挑战我的一名。”
    “那不行,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如果没好处,我是不会那么傻跟自己过不去的,考什么第一啊,人红是非多,我才不要呢。”
    秦初笑得漫不经心,眼底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安岑本身就聪明,并且有上进心,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付出所有努力要去得到,她决心做一个优等生,那么她就会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散漫,好好努力,天天向上。
    她不仅做好一个优生的本分,还开始积极地参加五四的表演节目,她大胆美丽,敢于表现自己,聚集了班上14个女同学,打算在五四的时候表情时装展,惊艳全校。
    夏日的虫鸣吱吱吱地叫着。
    气候热得人心烦意乱。
    放学后,安岑将所有课桌推到一边,拧开吊扇,跟十四个女同学在班级里排练。
    秦初要等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
    夏日的闷热似乎影响不到他,他穿着白底蓝边的校服,静静看着手中的书,清爽俊美。
    学校已经很多人知道他们谈恋爱了,虽然明令禁止早恋,但这条明令其实特别鸡肋。
    青春期的骚动,是不管怎么压抑都困不住的,越是去强行禁止,越变得神秘。
    不禁是安岑和秦初,很多人都谈起了恋爱。
    安岑站在讲台上指挥,声音清脆,“全部抬头挺胸,小希你的步伐不对,肩膀不要动,两只手臂向后左右摇晃,走直线……”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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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安岑的往事(三)

五四那天,天空蔚蓝。
    洁白的云朵慢慢飘着,阳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礼堂外,翠绿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
    今日学校是放了假的,但因为要表演节目,同学们还是要回学校来的。
    84年,整个中国可以说没有任何娱乐场所,最多就是个简陋的卡拉OK,也很少人消费得起。
    学校的娱乐节目和节日空地搭起的戏台子就是大众最喜爱的节目了,那时候的人也没见过大千世界,多活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对节目表演的要求并不高,有人免费表演,已经该感激淋涕了。
    12:45。
    礼堂还没开门。
    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叶的轻响。
    礼堂的后门边上,一片学生聚集在遮阴的树下,她们皆是化了浓妆,穿着五颜六色的表演服。
    也有些正拿着粉饼补妆,调整表演服,或聊天或嬉闹,好不热闹。
    安岑班上等人站在角落里,她们跟其他学生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奇装异服,脸上的妆容也不是红扑扑的脸,红嘟嘟的唇,朱砂的眉间,而是烟熏眼,大红唇,浓妆艳抹,走高冷路线。
    进场前,安岑低声警告有些晃神的阿希,“阿希,你等下可要给我走好了,别出差错,知道吗?”
    阿希的睫毛垂着,没有出声。
    安岑的手用力拍在她背上,愠怒道:“阿希,你听我说话了吗?”
    阿希总算晃过神来,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阿希这女孩原本是很聪明的,成绩在班上十名内,她跟安岑关系算比较好,之前看安岑和秦初谈了恋爱,就特别羡慕,后来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她的男朋友徐永,最近两人好像闹矛盾了,阿希的情绪不太对,常常都躲起来哭。
    安岑于心不忍,叹了口气说:“徐永又跟别的女孩搞暧昧了?”
    阿希轻轻嗯了一声,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怅然。
    “你先别想那些事了,等表演完了,我陪你去找他,要是他真对不起你,老子一脚踹死那对狗男女。”
    阿希点头。
    一点一到,大红色的幕帘准时拉开。
    舞台灯光敞亮。
    兰仲文和亦琳拿着话筒,相携而来。
    两人站在镁光灯下,白色衣料恍如是带着光的,将两人的脸照耀得透明迷人。
    这一年,兰仲文还没认识萧九九,他任职学校庆典主持人,又因样貌俊美,成绩优异,是学校最万众瞩目的头号男神。
    兰仲文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如海潮的学生,淡淡一笑。
    全场哗然。
    他托起话题,眼珠淡得近乎漠然,然而声音却极其悦耳,低低迷迷的,很是惑人。
    “各位校长们,老师们、同学们,秋风送爽庆佳节,丹桂飘香迎嘉宾。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广州一中五四庆典活动。在此,我代表一中向莅临今天庆典的各位领导献上深深的敬意……”
    礼堂一二三楼都坐满了学生,此时都凝神听着兰仲文讲话,有些失神。
    萧九九就坐在二楼上,看着舞台中央的兰仲文,那男孩仿佛是带着光的,令她心中无端生畏。
    安岑站在枣红色幕帘旁边,秦初就坐在台下,她扭着头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那抹明月珠辉般的身影。
    这时候的礼堂是没有后台的,要表演的学生就站在石阶旁排队,而还没轮到表演的学生就坐在自己的班级里,一边看着别班的表演,一边等待主持人召唤。
    马上就轮到尖子班了,要说不紧张是假的,安岑等在幕帘旁,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
    她双手绞着自己身上的斗篷,画得浓黑的眼妆妖娆招眼。
    这年代,还没人这样化妆,安岑是在电视上看到国外的时装展,就想到了表演这个节目,而且这个节目不需要排练舞蹈,只需要找些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女孩,很适合她这种毫无舞蹈功底的女孩。
    很快,台上奕琳就念到高二的尾班十三班,六月就是高考了,所以高三是不会参加庆典的,他们要为了高考做冲刺。
    其他的年级,由高向低表演,高二的表演完了,就到高一尖子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等到安岑好像没知觉了,台上的亦琳突然兴奋地念道,“下面的节目是时装周,叫做《指间时尚》,由高一尖子班演出,热烈欢迎她们。”
    红色幕帘缓缓拉上。
    灯光暗了下来。
    亦琳在台上低声喊她,“岑姐,快快快!到高一尖子班了!”
    安岑晃过神来。
    一群人手忙脚乱跑上舞台布置场景。
    黑暗中,《妖女》超快的歌调仿佛带着超凡的穿透力,很快就调起全场的气氛。
    很多人都忍不住要随音乐拍子摆动身子。
    这样的歌曲现在大陆是不接受的,认为这样的劲歌和贴身热舞是败坏风俗道德的行为。
    这年代,流行歌曲都是邓丽君那种甜蜜温柔的歌,并且唱歌的时候,要直直地站在舞台上,是不可以摆动身子的。
    这类流行歌是梅艳芳带起风潮的,但是大陆封杀了她,因为她妖艳的舞台造型和大胆热舞都是大陆所不接受的。
    所以这首《妖女》,是全校师生们听到的第一首快歌,很多学生觉得振奋,但也有很多学生讨厌这种吵杂的音乐。
    安岑表演的是时装周,当然需要这种劲爆的音乐了。
    红色幕帘无声拉开。
    除了两块白色的挡板外,舞台一个人都没有!
    全校师生都盯着空无一人的舞台,这是什么情况?高一尖子班到底表演的是什么啊?
    斑斓的舞台灯快速摇晃。
    劲爆的音乐仿佛要震破人的耳膜。
    就在所有人都疑惑不解的时候,一束白色聚光灯打在挡板的中央。
    众人一惊。
    聚光灯下突然出现了一个扮相妖冶的女孩。
    她高高瘦瘦的,穿着夸张元素的异服,浓重的烟熏妆盖住了她本来的面貌,远远看着,倒有形似埃及艳后的惊艳。
    此人就是安岑,她众星捧月般迈着猫步走来,短短的裙子只遮住臀部,纤细迷人的双腿展露无遗,细细的高跟鞋敲出清脆的脚步声。
    所有人都惊呆了。
    亮如白昼的舞台上。
    安岑走到舞台前方,一手卡在腰上,摆出了个优雅迷人的姿势。
    远远地。
    学生席里有一个少年站了起来,他的眼珠凉凉的,已现不悦。
    凭着气息,安岑就知道他生气了。
    她光滑的肩膀抖了一下,心里有点害怕,之前秦初问她表演服是什么样的,她一直说就是一条黑色长裙。
    原本她的表演服确实是一条黑色长裙,可是刚才不小心给弄破了,她只好把裙子的下摆扯掉。
    秦初站在台下看她,面容冰冷。
    安岑也是身不由己,笑容僵硬地在台上转了一圈,慢慢绕回挡板后面,这事现在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等晚点下台了在跟他解释吧。
    挡板后的模特逐一出场走秀,所有女孩都化着大浓妆,身披奇装异服,为这个沉闷的五四庆典增添上几分惊艳和新潮。
    所有师生都看呆了。
    呆若木鸡地,连手中的饮料零食都忘了吃。
    14个女孩走完场,又换了双人走场,最后14人全部出场,手牵着手对全校师生鞠躬,完美谢幕。
    自此,安岑就成了整个一中的名人,聪明,漂亮,有能力,家世好,完全是新一代女神代表人物。
    而秦初显然不是很高兴。
    等安岑表演完节目,秦初已经离开了,甚至没有质问她为什么。
    安岑站在尖子班的席位上,全班同学都羡慕地向她道贺,她心不在焉地点着头,笑容牵强。
    秦初肯定以为自己骗了她吧。
    说实话,自从安岑跟他在一起久了后,安岑发现,秦初并不是什么天生高冷,他是因为父母离异,导致性格有些封闭,也因为父母破碎的感情,导致他的占有欲强烈,多疑敏感。
    所以说一个完美家庭熏陶出来的孩子和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是肯定不同的,当然,他们都是健康的孩子,只是内心多少存在差异。但父母无法生活在一起了,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分开总比互相折磨好。
    安岑知道他父母的事后,十分怜惜他,一个人敏感和执拗,那都是有原因的,没有谁天生偏激,极端,执狂,这些负面情绪,多少是由父母身上带来的。
    秦初幼时碰到父母离异,孤孤单单长大,后期被送来广州,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想倾诉,也没有人吧。
    安岑和他在一起后,他时常会紧紧抱着她,表情脆弱而害怕,像是在恐惧失去什么。
    那样敏感的人,又是最感性的,他们常常摆出一副无所谓或者冰冷的样子,但是在人后,最难受最痛苦的通常也是他们。
    安岑想到这,起身跑出礼堂去追他,两个人既然相爱了,就别用这种冷战来折磨彼此,秦初的心太敏感了,那么就由她来守护他吧。
    风吹起安岑的长发,她穿着高跟鞋跑下礼堂的石梯。
    秦初并没有离开,他坐在石阶上发呆,眼神黯然。
    或许是隔着远远的距离。
    或许是因为晃眼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
    在她印象里总是凉淡得不可接近的秦初,竟看起来那么的孤独脆弱。
    慢慢地。
    她坐在了他身边,隐隐不安的心一靠近他,就变得安稳踏实,她挽着他的手,声音娇媚,“秦初。”
    他的视线落在她放在自己胳膊的手上,良久,才淡声问她:“你怎么会来?”
    他的表情依旧是冰冷的,但因着她亲昵的东西,眼眸深处变得柔和。
    “通常王子跑了后,公子都是要追出来的嘛,我只是按照剧情发展的顺序来执行而已,嘿嘿,是不是很感动?”她努力打破沉默,头像宠物般,在他怀里钻了钻。
    秦初忍不住微笑,抱住她,“别闹了。”
    “除非你不要生气了。”
    “我没生气啊。”
    “还说没有?你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好了好了,你不要生气啦,我刚表演完,好累哦,你帮我捏捏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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