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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极品小家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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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雨紧了紧手中的长枪,二人的身子这下倒是很有默契地靠在了一起,那一种异样的感觉,此刻他是感觉不到了,在这危险关头,除了自己的命是最要的,不要说女人,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
  心中全无一点杂念,二人肩挨肩,背靠背,形成了一个以二人为中心的圈,生死关头,二人没有丝毫畏惧的表情。数十条体型高大的狼群,那一种场面,极为的壮观,只是壮观的背后,也是隐藏杀机。
  几米远的距离,瞬间便到,一匹狼腾空而起,在半空中露出了狰狞的狼牙,向着萧雨猛扑了过来。
  萧雨铁枪一刺,简单而直接,扑过来的狼还在空中便被锋利的枪尖刺进了胸膛,血,缓缓地顺着铁枪流下。
  旁边,冬梅的强弩也开始发挥了作用,上箭,瞄准,扣动扳机,一箭一个准,过了良久,地上已经躺满了野狼的尸体,还有受伤在地的,发出凄惨的哀嚎声。
  一匹匹狼倒了下去,闻到血腥味的狼群,更是疯狂,前仆后继地冲了过来,萧雨的铁枪上面早已经沾满了鲜血,一滴滴地顺着微微向下的枪头流了下去,那都是狼的鲜血,空气中弥漫一种腥臭的味道,只要用弩弓,这些畜生也便不难对付了。
  “不好,就最后一支箭了,看来我们葬身此地了。”
  “就用最后一支箭,射那头狼。”萧雨大叫一声。只是那一匹头狼站在狼群中间,瞄准射杀它谈何容易。
  “我去把头狼赶出狼群。”萧雨怒视着冲向狼群。
  冬梅不由地大叫一声:“回来!你这个混蛋,危险。”
  “再不动手,恐怕到时没有出手的机会啦,到时候,二个人都得死。”萧雨舞动铁枪,挥舞出朵朵枪花,那头狼身边的一匹狼扑过来,便是被他一枪杆砸在头上,脑浆便是流了出来。
  “真是不知死活的家伙。”冬梅望着那杀入狼群,凶多吉少的萧雨的背影,俏脸上忍不住的浮现一抹苍白。
  同时脚步移动,向着萧雨处靠去,二人向着头狼步步逼近,强弩也暗暗地瞄准着那头狼的位置。
  那头狼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暗示,两边的狼群从从四面围了上来,团团地把头狼围住,而其它的狼群,似乎也意识到危险,缓缓后退,便是在那一刻,狼群里发生了不可思议的现象,狼群竟然停止了攻击,而后逐渐地开始骚乱起来,越来越多的狼,开始后退起来。
  萧雨知道,只有真正地让头狼感到恐惧,这狼群才能后退。
  此刻他额头上的汗水不知不觉地渗了出来,呼吸也是有些急促,在出了几口气后,萧雨将目光投向了那一匹头狼,眼眸中透露出愤怒的光芒,头狼那眼眸中,散发出森寒的光芒。
  只有杀了头狼,二人才能全身而退,但杀掉头狼谈何容易。
  在群狼层层簇拥之下,根本就进不了身,但不管怎么样,眼下这是最后的希望,可以说,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少年终于成功冲到了头狼的身前。
  一人一狼就这么对持着,各自的眼眸中流露出浓浓的杀意,人与狼都没有攻击。
  人这边,杀气腾腾。狼那边,杀意凛然。
  这是人狼之战,也是王者之战,也是荣耀之战,同时也是生死之战,人不会退缩,狼也不会轻易退缩。
  
  第四十三章俺是一个正经人
  
  时间仿佛凝固在这一刻,天地间一切便是在这一刻,安静了下来,连山里的风都停止了。
  时间是一分一秒地过去,只是那头大灰狼深邃的眼眸里泛现着越来越浓郁的杀意时,头狼嘶吼一声,猛扑了过来。
  不愧是王者之狼,攻击凶猛而有力。
  “叱!”一支箭破风而来,射向的位置,正是扑在半空中的头狼。
  那大灰狼的动作快,那弩箭的速度更快,说时迟那时快,一匹黑色的狼腾空而起,没有丝毫的犹豫,快如风的速度迎向那一支射过来的箭,瞬间,射穿了黑狼的脖子。
  有一抹血迹渗了出来。
  头狼的攻击也是瞬间而至,就在头狼落地之时,萧雨手中往怀中一探,暗暗地持弩枪在手,对着头狼扣动了扳机。
  “嘭!”
  响亮的声音,声音响起的同时一身凄惨地哀嚎声。
  那一头狼重重地被打倒了几米远,待站起来的时候,灰毛上都已经渗出了血迹,那一双森寒无惧的眼眸中,流露出恐惧,曾经的凶狠仿佛在这一刻都已经土崩瓦解。
  退却的时候,大灰狼狼眼中越来越惨白,流露出来的恐惧感,越来越明显。
  随着头狼的后退,狼群逐渐地骚乱起来,在短暂的混乱之后,开始有条不紊地后退起来,不一会儿,狼群消失的无影无踪,随着狼群的离去。
  少年的目光看向了冬梅,冬梅整个人僵住当场,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所震撼,却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仿佛一声惊雷一般地炸在头狼的身上。
  但不管如何,狼群退却,二人紧绷的心落了下去,终于安全了,大难不死的喜悦,慢慢地,在二人的脸上浮现出来。
  冬梅的嘴唇微微动了动,明眸之中似乎隐有水波流动,她这一无声的欢呼,流露出难以控制的喜悦之情。
  二人全身心地放松了下来,忽然觉得精疲力尽,还饥肠辘辘,现成的东西,便是那死在地上的狼。
  在一阵“噼噼啪啪”声中,淡淡的篝火燃烧了起来,一阵阵轻烟袅绕升起,冬梅坐在火堆旁边,看着萧雨用那长枪划下,慢慢地剥下一条狼皮。
  一切收拾停当后,放在用粗大的湿树杈上用火烤。随着火焰越来越高,一滴滴的油脂便是滴落了下来,火势更大了,再一次“噼噼啪啪”声中狼肉渐渐变成金黄色。
  山林中,一股股香气四溢飘荡开去。狼肉虽香,却有少些的腥膻味。
  冬梅虽饿,却也只吃了很少,萧雨倒是胃口大开,毫无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
  只一会,便被他消灭二条狼腿,吃毕,萧雨摸了摸滚圆的肚皮,这一顿豪华大餐,当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这冬梅跟蟒蛇拼杀了一阵,又跟狼打了一场,坐在那里已疲惫不堪。萧雨还算体贴,便道:“你先睡一下吧。”
  冬梅神情一紧道:“那你,你不准乱来,否则,我对你——”冬梅后面的话说不是说不下去,而是让少年明白了她的意思就好了。
  “想杀我你就尽管杀吧,反正被你威胁也不是头一次了,慢慢地都成习惯了。”萧雨无奈的说道:“先睡好你的觉吧,有了力气你才拿剑杀人。”
  冬梅听他说的有趣,是又羞有想笑,却又不想在一个低等家丁面前弱了名头,银牙紧紧地咬着红唇,不至于让自己笑出来。
  “我是个正经人呢?”
  “你是个正经人,谁相信呢!”冬梅哼了一声,对于萧雨的话有些不屑。
  “相不相信那是你的事。”
  “读过书的人文质彬彬地,那才是正经人呢。”
  “其实,我就是读书人,本人还能九步作诗,十步作词呢?”
  这个牛皮也吹的实在太大了,冬梅惊愕的说不出话来,在她的印象中,有此才华之人,就是那个钱淮钱公子,钱淮出个诗集《华诗三百首》,在大华朝那是众所周知这事。
  面前这位少年,站没有个站样,坐没有个坐样,举手投足间,按照冬梅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土包子。
  一个土包子还能跟钱淮相提并论。
  “你这个人就不知道什么叫谦虚。”
  本来我的才气比钱淮还要稍胜一筹,三步成诗我就不说出来了,我已经够谦虚地了。
  “冬梅姑娘,当初在比武的台上,念了一首梅花诗,便是本人所作。”
  冬梅隐隐想,面前的这位少年在跟夏荷比武的台上的确念了一首诗,那一首诗作的不错,引得叶家那些家丁和丫鬟齐声叫好。
  倘若这一首诗为他本人所作,那就不得不承认,此人颇有才华。
  看到萧雨一本正经的表情,冬梅将信将疑说道:“倘若你有真才实学,本姑娘帮你引荐引荐给二小姐,在叶家,只有你有才,就不会被埋没,便是你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阳光也会有一天照耀你的身上。”
  这丫头的话,说的多好听啊!
  萧雨呵呵一笑道:“还请冬梅姑娘在二小姐面前多多美言几句。”
  冬梅点了点头,二人向着叶家走去。
  一路之上,萧雨是有喜有惊,喜的是,这一次跟冬梅搞好了关系,能不能晋升上中等家丁还不是她在二小姐面前说一句话,中等家丁的令牌一到手,那就算是正式的叶家中等家丁了。
  因祸得福,人生处处有机遇啊!
  惊的是,这一次,受惊了,差一点就挂了,人生处处有风险啊!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萧雨一个低等家丁想晋升中等家丁的事情,传扬了出去,一个才来的低等家丁,竟然是过了文考这一关。
  连文考都轻松过关,接下来武考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在叶家中等家丁的武功都不怎么高,武功厉害的就是高等家丁。
  这让很多人眼红的同时,有关于他的话题能九步成诗,十步作词的话题,在叶家低等家丁届也是慢慢地传开了。
  羡慕的同时,更多的是嫉妒和愤恨,因为随着他的名气越来越响,欺负夏荷的事,又被那些好事者津津乐道着。
  
  第四十四章叶家二小姐〈一〉
  
  当一天夕阳西下,萧雨径自一个人走向小屋,半路上,一群丫鬟迎面而来。
  “看耶,他就是有才气的家丁?”一个丫鬟脱口而出。
  随着这一声落下,所有的丫鬟把目光都聚焦在萧雨身上,上上下下把他瞅了一个遍,旋即,叽叽喳喳的声音传了出来。
  “你就是那个才来几天就想晋升上中等家丁的那个萧雨?”
  一个丫鬟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地走了上来,怯生生地问道。
  “萧雨便是我了?”萧雨笑着道。
  那小丫鬟脸上的神色像花儿一般的红:“哪个,萧雨,你真能九步成诗,十步词?”
  对于这个问题,叶家丫鬟和家丁们都在激烈的讨论,一个土包子,竟有如此才华,这不仅仅是在叶家,便是在华阳城,都找不出这样一个人来。
  那几个丫鬟也算是好奇,因为大华朝重武轻文,眼前这位乡巴佬文采不可能有如此高度,好奇心作怪,这个丫鬟才有此一问。
  打油诗不可以模仿也是从今年开始,但很多有心计的候选家丁,花费了数月的时间,硬是防的让别人看不出痕迹出来。
  听到这位丫鬟的话,萧雨点头道:“的确如此。”
  来叶家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也学到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太高调了,上一次那三步成诗的话,差一点搞得整个华阳城的才子都想找自己的麻烦,那件事想起来都感到后怕。
  后来总结了一下,自己当时太高调了,这个毛病一定要改一改。
  三步成诗,看来是一辈子都要雪藏起来。
  另一个丫鬟上前问道:“据我所知,整个叶家只有钱淮钱公子有这个文采,难道你的诗能跟钱公子相提并论,你认为你自己跟钱公子比,谁的文采更好呢?”
  萧雨沉吟一下,微微笑道:“冬梅秋菊,各有芬芳,桃李芬芳,各有所香,笋竹一样,各有所长。”
  这小子无耻,用了钱淮的话,脸不红心不跳地。
  几个小丫鬟都有点迷迷糊糊地,她们问的是二人谁高谁低,你说什么芬芳,什么香,什么长地,让人不觉得你是在卖弄文采才怪呢?
  萧雨也觉得自己的话,对这些丫鬟讲,说的生动远不如简简单单地好,萧雨又继续说道:“简单而言,我和钱公子文采一样的好。”
  “那你给我们念一首如何?”
  “不就是一首吗,有何难?”萧雨口花花的笑着道。缓缓地走过几步,萧雨的声音响亮而出:“双蝶绣罗裙,朱粉不施匀,身上浓浓香。
  桃花脸,柳腰身,昨日乱山昏,来时衣上云。
  那些丫鬟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知道萧雨这一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位丫鬟上前一步,大着胆子问道:“这一首到底是什么意思?”
  萧雨微微笑道:“此诗的意思,便是描写青楼女子的诗。”
  “羞死人了!你这个人真坏。”
  众丫鬟尖叫一声,小脸个个通红,而后,一个个狂奔而散,刚刚还热热闹闹的场面,一下子冷冷清清,萧雨是一阵迷茫。
  当走到半路上,一个家丁带给萧雨一个消息,那就是说二小姐要见他。
  二小姐想见自己,那是好事,至少对自己有些好感,指不定是令牌之事,萧雨自我感觉良好,雄赳赳去仆这次约会。
  对着铜镜照了又照,铜镜中自己的模样有几分满意,唯一感到不满意的地方,便是腿长了一点,大华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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