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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全球三国-第5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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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帝国军都是百战出来的杀人老人,自有方法对付他们。

帝国军结成军阵,前面招架,后面挺出长矛,抽冷子杀人,或是掷出短矛,亦有成效。

果你高过他,那么你就猛砍他的头部、颈部,只要中他比牛还壮比熊还够力,统统不管用。

要是他高过你,那么你就砍他的手、小腿(用盾牌挡着他的向下攻击)、或者用刀子划向他大腿上的动脉,要不就是刺他的左胸心脏处。

皇帝攻入敌阵,他的宝剑光芒四溢,凶气横生,尽是往日耳曼人的致命处砍去。

他身材高过世人,就算是日耳曼人也比不过他,他最喜欢划向日耳曼人的颈间动脉处,只要轻轻一下,他们的血就足以喷到几米高,有如节日喷泉洒放,杀得甚有成就感。

身边两员大将,一曰典韦、二曰许褚,各执独脚铜人和鬼头九环大刀,并不注意杀人,时刻为皇帝遮挡和打下手,让皇帝更专心杀人。

左砍右杀,一路都是日耳曼人的人头、残肢断臂,皇帝的攻击异常犀利,也异常血腥,冲足一百步,日耳曼人就死足一百个!

只觉得前方压力一轻,原来是杀透大阵。

帝国军专业“素质”极好,虽然用的是长马刀,但佩上木盾牌,大占上风,加上日耳曼人虽然骁勇,却是阵形不整,漏洞实在太多了。

他向左边扩大缺口优势,庞德向右打,缺口越来越大。

进攻是一面攻击。三面掩护,如今杀将出去,整支部队地前方向前突,而三面的敌人渐渐堕后,如今帝国军的情形象脱出兽口的猎物般。

看到时机成熟,皇帝吩咐道:“吹号!”

听到号音,负责断后的马超顿时大喜,他裹在后军中一直保存实力不怎么出手。如今到他发威的时侯!

大枪一抖,弹出斗大的枪花,马超直奔日耳曼人,疾呼道:“儿郎们随我来!”

竟是后队变前队,返身杀回来。

在三国英雄谱上,有话哉是一吕二赵三马。现在就是马儿发威之时!

只见马超一杆枪,犹如蛟龙出水,银光暴闪,千道百道枪影,将周边丈余范围内敌人尽皆笼罩入内。

他的枪法强悍处大开大阖,硬架硬挡,着着抢攻,细腻处如情人关怀,无微不至,变化万千。枪枪奔命。用地是攒、刺、打、挑、拦、、架、扫、拍,花样百出。每路枪法都可自成一系,在军中立足。更何况是多路进击,一路不行用二路,反正用到敌人倒地为止。

可怜日耳曼人多为山野村夫之属,何尝见过如此精妙的枪法,他们就算挡得住攻势如山的硬攻,也招架不来如毒蛇吐信般的巧招,马超所到之处,日耳曼人尽皆染血仆倒。死于非命,许多家伙甚至连马超是怎么刺中他们的都不知道哩。

只是他马超不满意。心忖道:“可惜,可惜!要是战马在骑,我的效率起码要高上一倍!”

与帝国军交战地日耳曼人乃各部临时凑合,多是中小部族,彼此间配合不好,被帝国军士结成军阵,远攻近挡,破入部族阵列中,分割合围,无所不用,杀得日耳曼人叫苦不迭。

要说到日耳曼人的身体素质有够一流,不过众所周知,上得阵来,两军对垒,讲的是集体力量,团体作案。

如今吕布已殁,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号,皇帝当仁不让,但是如果遇上百名帝国近卫军,孤身一人的皇帝也得落荒而逃,

象有名日耳曼人,手执圆盾和短矛,和马超打得有声有色,战足五合,丝毫不落下风,马超哪有时间和他磨耗,一个旋身,往后就走,那个日耳曼牛人大喜,趋前抢攻,誓将马超留下,冷不防从旁边劈来一刀,银光闪过,把他的半边脑袋瓜子磕成二半……

类似的事情海了去,缺乏配合的日耳曼人遇上力量不差,招式运用远招他们之上,加上阵式紧密配合的帝国军,正象日耳曼人硬捍全盛时期的罗马军队,日耳曼人再好地身体素质也派不上用场。

帝国军的反噬直杀得日耳曼人横尸遍野,虽然他们怒吼连声,奋不顾身,没有一个人逃走地,还是被帝国的可怕军事机器打得粉碎。

大战过后,刚才神气活现地日耳曼人只有横的,没有竖的,帝国军匆忙打扫过战场,捡回可用的兵器装备,搜他们的身,找到了一些食物,有面包面饼、肉块和粗劣的酒,我们留为已用,然后再次上路。

走了半天,路过一处树林,日耳曼人又有数千人在前方结阵,又打上一阵,再次击溃他们,不过这一回,搜到的食物很少。

次日,两军战于河川,帝国军再胜之。

第三日,日耳曼人从山坡上呼啸而下,本来是最好的弓箭靶子,可是帝国军没有多少地弓箭了,结果两军撞在一起,帝国军负出为单日来最大伤亡。

第四日,日耳曼人偷袭刚刚吃过东西的帝国军,还是被打败了,但打过仗后许多帝国军人都觉得胃疼得很,没有药物,只能咬牙苦挨。

第五日,日耳曼人在一处山径上把路给封了,于路堆砌石头和木头,以致帝国军人要当搬运工开路,等到把路开通,日耳曼人就杀来……

……

连走了一星期,仗不停地打,发现日耳曼人越来越精锐,越来越能战,还使用了伏击、偷袭地战法,日夜不停,但无一例外,所有的进攻俱被粉碎,部队减员不过是一千出头而已,尚有六千多可战之士。

然而军中的将军们和智者们,表面和军士们一样欢欣鼓舞,内心却是忧虑重重:“部队的勇气没有多大下挫,但是出发前带的兽肉、干鱼越来越少,所有箭矢全部用光,长时间作战,没有保养和修理,大量的铠甲破裂,兵器破损,现在许多人居然用上了日耳曼人的兵器,这如何得了!”

庞统皱着眉头心忖:“现在虽然减员不多,但作战状况已经回到原始社会,把自己都损耗没了,若是再来上一场大战,只怕我们要输了。”

现在问题是战略上处于不利地位,帝国军孤军在外,并无援助,最可怕的是,高层发现日耳曼人中间有人主持大局,打的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他们熟悉地形,自己选择战场,选择时间,想打就打,爱战就战,根本由不得帝国军。

实在话,要是一开始日耳曼人集结十万大军一起去战帝国军八千人,双方胜负将会是五五数。

可是这么打下去,庞统毫不怀疑日耳曼人的最后胜利。

他的忧虑是有根据的,很快危机就到来了!且看日耳曼女武神日不移影,连打帝国将领一十八员!

第九章 新三国演义(下) 第四十节 皇帝不见鸟

皇帝的不败传说都被破了金身!

…………

日耳曼人中确实有人在主持大局,那就是“卡狄”部族首领那利 赫。

他是日耳曼人中的异数,大家要清楚,日耳曼人首领(或者称国 王)并不是一个好坐的位子,属于大革命时期DONG员的相似例子,那就是吃苦(送死)在前,享受在后,它是一个崇高的荣誉,但好处实在不多,部族大事归长老会议决定,首领并没有绝对控制权。

打仗时,首领带头冲,因此战死沙场的首领多极了,能活下来的,活得久的首领,那就成精了。

那利赫就是其中一个,最年长的首领,倒不是说他打仗不勇敢,他身上伤痕累累,但蒙神的庇护,他都活了下来。

日耳曼人攻打帝国军,之间并不齐心,互相不服气,本来拧不成一股绳,那利赫说他有法子去制帝国军,大家都等着看他的笑话。

然而他一出手就废掉帝国军的大半武功去,经过观察,他派出精干人士,赶着发瘟的马,混入帝国战马之中,即时让帝国大全部战马发瘟而死!(还有一部分没死,但奄奄一息,如果加以治疗,马们就会产生抗体,从此再不受马瘟,然而时不我待。奈何!帝国军唯有弃马而逃)

日耳曼人遂气焰高涨,人人嚎叫着要拧下黄种人地头来当球踢,呵呵,就有了两个人种之间的第一仗,结果日耳曼人大败亏败。

可是帝国军别得意,就在战场边,那利赫邀请其他部族首领前来观战,看到了日耳曼人惨败的那一幕。尽入他们眼中。

一些首领看到帝国军,就想起了罗马军团,他们皱起了眉头,然而那利赫说他有法子搞定帝国军,问题是需要大家的配合,也就是说大家听他的指挥。

狮粪胜于熊辩!帝国军不是盘好吃的菜。令首领们心生警惕,那 利赫上次的成功,让大家对他生出信心。

他的战术非常简单,不断地进攻进攻再进攻,而且每一次地进攻都是以逸待劳。

三大部族中,各有特色。

通格部族名列每一,他们的首领叫爱尔曼,是个满头金发,威猛如狮子的家伙,这个部族的人最多。能战之士超过一万五千人,实力雄 厚。

菲列德根首领统领的那布里部族。很有意思,菲列德根在部族当 勇士时。当时部族还在跟罗马人打仗呢,一个美丽的罗马贵族少女找到了他。

那个少女是个明显有“白日梦”症状地人,她怀着一种对野蛮人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情绪找到了菲列德根,或者这么说,她是有着想被人XXX的想法自动送上门来,果然被菲列德根把她给XXX了,然后她就留在了菲列德根身边。

部族的生活并不幸福。要与天地斗,与其它部族打。还要对抗罗马人,罗马少女完全适应下来,转换成为日耳曼人,她学会了用一把小刀将羊羔剥皮,烤制羊肉,学会了酿蜂蜜酒,学会了缝制衣服……将菲列德根照顾得好好的,夫妻感情很深。

他们在三年的生活后有了莱妮这个结晶,再下来,部族和罗马开 战,混战中,一家三口统统落入罗马人手中。

岂料罗马军队的将军就是那个贵族少女的哥哥,他非常重家庭重感情的,这下可好了,那布里部族和罗马人成为亲家,在亲家哥哥地扶持下,菲列德根逐渐向上爬到首领的地位,他地部族也因为有罗马人的支持,金钱、装备、教官,成为最有战斗力地部族。

日耳曼的种族,全罗马制装备!全罗马人部队!纪律严明,装备精良,那是一种很可怕的结合,就象菲列德根和罗马少女生出的混血女儿莱妮,美丽非凡,达致不同领域的最高境界。

最后是“卡狄”部族,他的人不够上面二个部族人多,也不够他们的装备好,但他们有个优势,他们居住的地方是块草原之地,能够大规模养马,有成建制地骑兵,对于在广泛山地和森林居住的其他部族来说是个另类。

“卡狄”部族有五千骑兵,马匹过万,有马瘟发生,但他们能够控制住马瘟地蔓延,知道马瘟的危害,那利赫就用发了马瘟的马去害帝国军,结果一举得手。

作为一只老狐狸,那利赫当然不会首先用他的骑兵去冲锋,他灵活地运用二种战术,一是用骑兵去骚扰,增加帝国军的压力,但避免决 战;二是用马运送其他部族的人和给养,利用地形熟悉之便,抢在帝国军前头,让各部族以逸待劳,不断进攻,他就是欺负帝国军无马。

如此任帝国军再厉害,在物资上的损耗和体力的消耗是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精神力量无法弥补的。

那利赫吩咐部族随身不得携带食物,还动用骑兵先行屠杀帝国军前路的动物,够狠!

如今发现时机成熟,轮到通格部族上场了!

选择的时间是在上午九时,在一块开阔地上,通格部族一万人,摆出雄壮的军阵,这回可是帝国军看到的有史以来最齐整、装备最好的军队!

他们中间的金属制的装备很多,虽然参差不齐,也是很可观了。

日耳曼人排成整齐的队伍(以前见过的许多日耳曼人甚至连队都不会排!)一千人,用上了梭标和长矛,那可是尖头为金属的可怕武器,大约四千人用上了盾牌加短矛,盾牌很大,还有巨型的塔盾!二千人使用罗马式短剑、刀和别的短武器武装起来,二千人是用巨擂木棒,还有一千弓箭手!

“***!”

“啊哦,这回乐子大了!”向来稳妥的王平嘀咕了一句,有些心大心细,握紧了手中钢枪。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种肤色的人种如潮水对撞,猛烈地冲向对方,立刻巨雷般的吼声响了起来,一会儿,就只听见一阵阵可怕的盾牌的碰击声,兵器交击的铿锵声和交战者狂野的呐

皇帝还是带头冲锋,但是他心中一凉,因为日耳曼人排得太密集 了,经常得到左右的帮助,加上帝国军体力消耗过大,动作走形,他们的绝对武力已经下降到一流武力,而对于日耳曼人来说是不足够的。

战斗持续了一个小时,两军都象狼样凶狠一样英勇,然而我们的兵力要比日耳曼人少上四千,因此我们没有办法长久抵挡日耳曼人可怕的攻打,死伤的人越来越多。

此时,帝国军的劣势面尽显无遗。

要在以往,我们多骑兵,从来不会和他们硬拼,如果是白天光明正大的战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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