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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末世生存之进化者-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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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也不足为奇,整个基地,都是大家的家园,那个不希望自己的家园,边得越来越繁华呢?这也是大家共同努力得来的成果。

    紧接着,当陆建军回到家门口,把大门打开时,里面站着一位女子,她一身睡衣,身材高挑,婀娜多姿,乌黑亮丽的头发,披散在肩,还低落着水珠。

    让人一看,就知道她刚洗完澡走出来,再看她肌肤雪白,小脸精致,这可是一位标准的美人。

    而这女子,自然就是他在东阳市带回来的吴丽了。

    不过,陆建军好似满不在意的样子,他面无改色,无动于衷,迈步进去,随手关上房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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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0章 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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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女子吴丽,眼中闪过一道惊喜,她满脸笑意,迈步向前道:“建军,今天什么回来那么早啊?晓雪呢?”

    “嗯嗯!”陆建点了个头,他抬头看着吴丽,轻声说道:“晓雪不回来了,她住在伯父家!”

    “哎,好了,我感觉有点累了,就先休息了。”

    说完,他迈步上前,头也不回,便急冲冲的走上了楼道。

    “喂喂,我刚才煮了饭,要不你是点再休息吧?喂………”

    吴丽在叫喊着,陆建军没有答话,她再楼下气的直直跺脚,她呼吸急促,面色微怒,也感到无比的委屈啊。

    “哼,讨厌,讨厌,这人太讨厌了,连我这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连正眼都没有看一下,是自己不够美呢?还是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啊?”

    说着,说着,吴丽便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她迈着步伐,臀翘丰顶,轻轻的像二楼走去。

    陆建军所住的房里,他坐床边抽着烟,安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当听到他门外停下脚步声,他心里就跟着一紧。

    而站在门外的吴丽很是纠结,她准备用手拍门时,嘴里叹了口气,又把手收了回去。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万一他不是自己想中得那样?那他会怎么想自己呢?”

    “哎……”吴丽心中所想,摇头叹气,她转身回头,一步两回头,带着依依不舍之情,最后还是果断的回到她所在的房间去。

    陆建军听着脚步渐渐消失,心中不由松了口气,心想万一吴丽敲这房门,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还真是个难题。

    不过她走回房间去,才解开了他这难题啊。

    “哎……”陆建军叹了口气,把摇头一扔,他仰躺在床上,目光盯着天花板看,一阵出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陆建军起身站起,甩了一下脑袋,脱了衣服,鞋子,便躺在床上,闭起了眼睛。

    而在看基地中心,都是高楼大厦,灯火阑珊,美不胜收,跟繁华都市相比,毫无差异,美之为过。

    而这里,这是基地的指挥中心,所在之处,也是军人所在之地。

    不过,木市基地很大,分了好几个区域,相隔很远,平时出行,肯定是要做车了。

    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除了军用车,资源有消耗巨大,几乎没有几个人能有,除了那些家财万贯,底蕴雄厚的家族,才能拥有。

    就算是末世,他们依然活的有滋有味,而末世最缺的是什么呢?当然是食物了。

    待他们招兵买马,人们衣食无忧,多了势力,又派他们出去收刮物资,给了足够的好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人们能不卖命吗?

    收刮回来的物资,虽然得上交基地十分之三,那些大家族的人,都能赚到,乐而不为呢?

    而这也就是那些大家族的聪明之处,前提是一开始家底底蕴雄厚,才能这么支撑下去了。

    而且又是私人之事,就算是军人,都管不了。

    不过,军人也不是傻子,偶尔打压一下,还是有的。

    军人自然也是在招兵买马,不过效果却不是很理想,自然是没有那些大家族的效果好了。

    当了军人,纪律深严,就没有那么自在,而进了那些大家族,自然是自由自在,想干嘛就干嘛,无比的快活,光这一点,比起当军人好了不知多少倍。

    而这就是人心,强扭的瓜不甜,那些军人也强求不来,他们都是为国为民,这基地能屿立至今,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坚守阵地,做出了多少无私奉献给人类,他们一点怨言都没有。

    就算不为别的,也得为自己的家人,亲人着想,只要他们不倒,那丧尸就无法攻城拔寨,冲进基里去,他们家人,亲人,自然而然,都安全了。

    再看叶轩,他靠在角落里,因伤心过度,不知何时已经昏睡了过去。

    大鸵鸟在他身边,也不知何时的,它也睡着了过去。

    而房间的里,无比的安静,偶尔能听到大鸵鸟呼吸的声音。

    夜,隐有昆虫鸣叫,形单影只,星空之上,繁星点点,偶尔一阵微风吹风,树枝摆动,如果有人在,肯定觉得清风气爽。

    而时间过得很快,如流水一般,眨眼之间,一夜过去了。

    清晨,阳光明媚,生机勃勃,花草树木,滴落着露水,鸟儿鸣叫,在树上戏耍着,好不愉快。

    难得的一天,出现了太阳,阳光印照进屋里,大鸵鸟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睁开眼睛,昆起脑袋,起身站起,抖了一下身子,仰天大叫了起来。

    “啊………”

    大鸵鸟看着阳光明媚,它精神倍增,迈着步伐,走到院中晒着阳光。

    这时,叶轩嘴里闷哼一声,他身体一动,抬起头来,双眼红肿,迷糊的睁开,阳光灿烂,他感到刺眼,眉头一皱,又闭上眼睛。

    等适应过后,叶轩慢慢起身站起,就这样坐了一晚,他全身酸痛,伸了一个懒腰,迈步走了出去。

    到了院中,叶轩看到大鸵鸟在晒着阳光,它扭过脑袋,用鸟喙啄了啄身上的羽毛,又张开双翅,摆动了起来。

    看到这样,叶轩嘴脸一笑,简直比哭还要难看,天气虽好,他一点心情都提不起来,总是闷闷不乐。

    大鸵鸟意识到,它扭过脑袋看着叶轩,迈步来到他身边,它张大鸟喙,大叫了起来,“啊……啊………”

    看到这样,叶轩伸出手来,轻轻再大鸵鸟身上摸了摸,他心情低落,轻声开口说道:“鸟哥,还好还有你,在我身边陪我,昨晚又一夜没吃了吧!”

    “说好了请你饱餐一顿,我却把这事给忘了,不过,我先欠着,到时一同补上。”

    “哎………”说完,叶轩摇头叹气着,他收回手,目光黯淡无神,迈步走向厨房走去。

    而大鸵鸟望着叶轩那失落的背影,看起来很是孤独,它眨了一下眼睛,充满灵性的对他叫了一声,“啊………”

    叶轩停下脚步,回头看了大鸵鸟一眼,又转身回头,向厨房里走去。

    虽然叶轩还没有缓过神来,自从受了上次的打击,他内心算是变得坚强起来,没有再想上次那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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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章 算了,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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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又冷静了一晚上,叶轩内心以渐渐平静了下来,他也知道,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父母就会回来了?

    那是肯定的,当然不会,既然不会,叶轩可不会再自我打击自己,他要变的坚强起来,既然事实已经无法改变,那就勇敢的去面对,去接受现实。

    光自我打击是没用,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他要坚强,既然老天不公,那就得更加的去面对了。

    毛爷爷不是有句话说的吗?:“与天斗其乐无穷!”

    不过,人是铁饭是钢,人饿了总是要吃饭吧?

    而叶轩进厨房里,他看着电饭锅,灶台,卫生间,洗衣机,都是老样子,从未改变过。

    “哎,还是那么的熟悉啊!”叶轩轻轻说了一句,他拿米锅,打了大米,再洗水换米,放在灶炉上烧了起来,找了个盖子盖上。

    对自家厨房,叶轩还是无比的熟悉,他翻开餐柜,里面的饭碗,摆放的整整齐齐。

    “看来,爸妈早就离开了,连碗都没有动过!哎……”

    叶轩叹气着,把餐柜关上,他紧握拳头,眼神坚定,一脸认真道:“不管怎样,只要爸妈还活着,我一定要找到他们,万一爸妈出了意外………”

    说道这,他情绪变的激烈,双眼通红,咬牙切齿道:“不,不会出意外的,绝对不会,我一定要找到,还有琪儿,不管他们真在何处,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过后,叶轩慢慢把自身放松下来,他松开拳头,嘴里冷哼道:“哼,死神吗?一群被称做为神的人吗?你们等着,下次见面,我会加倍奉还回来!”

    说完,叶轩抬起右手一看,中指那枚死神戒指出现在眼中,他眼神一片冰冷,身上散发着气势如虹,连周围的空气,都冷了几分。

    “神,神吗?既然你们是神,我就化身成魔,那又如何?”

    说着,叶轩迈步走出厨房,来到院子里,看到大鸵鸟依然晒着太阳,他没有打扰,而是走后屋里去。

    来到屋里,叶轩把他房间打开,便走了进去,他打开衣柜,看里面挂着衣服,都没有动过,大多数都是黑色的。

    看了一下过后,叶轩走到床边,看着桌子,电脑上满是灰尘,他走出去拿了快布进来,把桌子,电脑上擦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待会又把床单被罩套上,把床铺好,叶轩躺在床上一会儿,他嘴角上扬,感觉还是自己的床铺,睡起来舒服。

    不过,叶轩心情低落,开心不起来,他叹了口气,出了房间,把地上的背包,军刺放到桌子上,又向边上的房间走去。

    一进房间,只见墙壁推了二十多带的大米,还没有打过,旁边还有几个大罐子,盖得很严,上面满是灰尘。

    “不知妈妈腌制的酸菜还有没有!”

    叶轩念了一句,有到罐子前,把罐盖擦干净,随手打开了一个,酸味扑鼻,还是熟悉的味道,他伸手进去,拿出一点酸菜,放到鼻子一闻,脸上重新浮出笑容。

    过后,叶轩盖上盖子,又把旁边罐子打开,酒味扑鼻,不用猜,就知道这是他爸爸爱喝的糯米酒了。

    “哎,老爸还是改不了爱喝酒的习惯啊!”

    叶轩摇头一笑,把罐子盖上,手拿酸菜走了出去。

    到了客厅,再拿三包保鲜肉走近了厨房,他留了一点肉,等下来做酸菜肉肉末要用,再把剩下肉都切成肉块,拿出去喂给了大鸵鸟。

    “啊……”大鸵鸟吃的津津有味,它吃完之后,双翅扇动着,仰天大叫一声,在院中晒起了太阳。

    看它这样,叶轩不由一笑,伸手拍了拍大鸵鸟的身上,便走进了厨房去。

    待煮好了白粥,叶远把酸菜洗好,拿起菜刀切了起来,等切好之后,他把肉切成肉沫,把锅起了,便开始炒了起来。

    叮叮锵锵!

    叶轩废了一会儿功夫后,把酸菜肉沫炒好了,拿起洗干净的盘子,装好了放在饭桌上,他再把白粥也端放再饭桌上,打了一晚白粥,拿起筷子,迫不及待的夹起了酸菜肉炒。

    一入口中,叶轩嚼了几下,细细品尝,虽然味道不错,但他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便摇头叹气道:“哎,还是差了点啊,没有老妈做的好吃啊!”

    过后,叶轩喝了一口粥,他夹起酸菜,配着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叶轩足足吃了四大碗米粥,才满足的放下碗筷,用手擦了一下嘴巴,打了一声饱嗝,边起身走回客厅去。

    而大鸵鸟独自在院中晒着太阳,它也没有理会叶轩,也没有打扰他,自己玩耍了起来。

    叶轩独自坐在沙发上,抽起了烟,而是一根接着一根,一直保持一个动作,他抬头看着前方,阵阵出神,不知想着什么。

    这画面,如果不是他手臂一直保持抽烟的动作,不然看起来,他就像个木头疙瘩一般,毫无区别。

    不知不觉,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眨眼之间,到了正午时分,外面的太阳毒辣,大鸵鸟早早的就回屋里来,它看到叶轩又在发呆,它自知无趣,蹲在地上,打起盹来。

    而叶轩想得太入神了,毫不查觉大鸵鸟走进来,反到他脚下的烟头,烟推,扔的一地都是,看着那么多烟头,起码不下三包烟了。

    直到叶轩被烟头烫了了一下手指,他才反应了很多,抬头往墙壁上的挂钟看去,只见已经是十二点半了。

    “哎……”叶轩摇头叹气,收回目光时,他看到大鸵鸟蹲在地上打盹,便摇头笑道:“这一想,就是一上午过去了。”

    “哎,算了,不想了。!”叶轩甩了甩头,他干脆不想了,起身站起,迈步向后院走去。

    不过,叶轩还真想了很多事情,同时心里很是纠结,他不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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