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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末世生存之进化者-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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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叶轩在路中间看到一辆轿车翻倒在路中间,才知道那两个丧尸出现的原音了。

    过后,他心里念道:“哎,还真得的感谢你们两个的出现,不然我就不能和大鸵鸟,那么愉快的完耍了。”

    当跑了一段路程,公路四周,高前峻岭,悬崖峭壁,连绵起伏,山上的树木,满山遍野,望眼看去,绿油油一片,形成一套独有的风景线,美不胜收。

    不过,叶轩知道过了这个区域,速度不慢的话,在过几个小时,就离自家的小镇不远了。

    此时,大鸵鸟漫步而行,它看着四周,有种回归山林的感觉,它按捺不住,兴奋大叫起来。

    “啊…………”

    四周山林,都在回荡着大鸵鸟的叫声!

    叶轩会心一笑,他抬头看着风景,嘴里叹息道:“哎,大鸵鸟啊,我知道你的心情,呆在动物园里,那真是暗无天日,而这片山林,是你应住的地方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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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我叶轩,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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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叶轩可不想这大鸵鸟回归山林,就算是它应住的地方,那也还得把它当做代步工具呢!

    “啊………”大鸵鸟是很兴奋,但叶轩大可放心,它孤独伶仃,又没同伴,它也不可能回去。

    而且,大鸵鸟在动物园里,之所以跟着木羊,叶轩回来,就是因为它见到人类,也把他们两个当成同伴,才跟他们回去。

    再说了,大鸵鸟被叶轩喂食那动物脑核,那种味道让它流连忘返,如痴如醉,实在是太美味了,它可不想就这样离去。

    待过了这片区域,叶轩叫大鸵鸟奔行了起来,那速度快如闪电,他在鸟背上,目光炯炯有神,却掩盖不住,他对回家的渴望。

    “再过不久,就到家了,也不知父母他们怎样了,都过去那么久了,希望他们没事!”

    叶轩心里念叨着,内心伴随着兴奋,同样他也心急如焚,他在江南县,又耽搁了那么长时间了。

    如果没有多事之秋,他可能早就到家了。

    “哎!”想到这,叶轩摇头叹气,一脸无奈,他心情沉重,拍着大鸵鸟道:“鸟哥,加快速度,还得再快点!”

    “啊……”大鸵鸟应了一声,为了能吃到美味的食物,它速度倍增,犹如猎豹一般,全力奔行。

    可是,叶轩可没有好好感受这速度带来的快感,他正在沉默不语,闷闷不乐,想着家里的父母了。

    过后,一人一鸟,像是黑夜中的幽灵一般,在公路上,一路向前狂奔而去。

    而这一路,顺风顺水,偶尔在公路上,有几个丧尸在游荡,以它们的速度,自然被甩在后面,连尸影都看不见。

    这路上碰到的丧尸很少,这是山区,病毒爆发之前,人们想到的应该是,往人少的山区里跑去才对,或许还能留一条性命,继续生存下去。

    但却恰恰相反,这一路上车子少得可怜,偶尔出现在公路上的丧尸,都是倒霉鬼,或许有人正在开车时,突然发生变异,变成丧尸,不用猜,也知道这下来发生的事。

    所以,路上偶尔出现的丧尸,它们都是因此而来。

    但公路上人少,车子也少,为什么呢?因为大桥被车子堵的水泄不通,结果悲剧就来了。

    想出县城的人,自然是无法开车出来,要是走路过大桥,那会死得和你更惨了。

    既然当时大桥堵了那么多车子,丧尸自然也多,所以当时的人,自然只能有向县城跑去,另寻他路,继续逃命去。

    那些丧尸,自然而然,它们没食物,也就得往县城里追去了,不是吗?

    一路无话,时间过的很快,眨眼之间,三个小时过去了。

    以大鸵鸟惊人的速度,时速六十五千米,它又进化过,速度自然提升了很多。

    叶轩总以为速度会很慢,但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想着要五六个小时这样,就到自家的小镇上了。

    而他知道错的离谱,才花了一半的时间,就已经准备要自家的小镇上了。

    此时,大鸵鸟连续不断,奔行了三个小时,它体力自然消耗巨大,背上还压着一百来斤中的叶轩,跟着跑了那么久,更不用说了。

    现在,大鸵鸟只能漫步前行,等着体力回复过来,它在跑也不迟。

    在大鸵鸟背上,叶轩也理解,果断下来走路,他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伸手拍着它的身子道:“鸟哥,真是幸苦你啦,不过接下来,我自己走路就好啦,让你恢复体力再说。”

    “啊……”大鸵鸟充满灵性的仰头大叫,它鸟喙一直张开,明显能感觉到,它是很累,正在大喘吁吁呢。

    “嘿嘿!”叶轩笑出声来,他揉了揉大鸵鸟的身上的羽毛,对它笑道:“没事的,鸟哥,还有不到十公里这样,以我们行走速度,大概不到一小时就到了。”

    “等到了小镇,我定然让你吃个饱去,说到做到,而………”

    说着,叶轩肚子呼噜一声,他不由一愣,用手揉了一下肚皮,不满的说道:“说好的要请你,我还比你先饿先了!”

    “来来来,咱们原地休息,休息一会儿,吃跑了在动身吧!”

    说完,叶轩停下脚步,不管三七二十一,盘腿坐在地上,他放下背包,拿出一瓶水,三包面包,再拿两包保鲜肉出来。

    看他这样,大鸵鸟自然也蹲了下来,爬在地上,它昂起脑袋,张大鸟喙,看到叶轩正在切着肉块,它知道有吃得了。

    带切完肉块,叶轩把肉块放在原本的包鲜带上,大鸵鸟一见,它马上而下头来,大吃了起来。

    叶轩嘴角一笑,拿起面包撕开戴子,他便开始狼吞虎咽,大口朵颐,五口下去,一个面包被干掉,喝了一口水,继续拿起吃了起来。

    三分钟过后,吃饱喝足,叶轩干脆躺在地上,他拿烟出来来,点了一根,便开始吞云吐雾,那感觉就是爽,赛过活神仙啊。

    等抽烟完时,再次休息了几分钟,叶轩起身,背上背包,他起身站起道:“好了,鸟哥,休息好了,咱们就动身吧!”

    “啊……”大鸵鸟也起身站起,休息足够后,它提起了精神,眼眸一眨一眨的,变得活泼了起来。

    “嘿!”叶轩一笑,他和大鸵鸟肩并肩,一起迈步向前走去。

    紧接着,半个小时过后,叶轩以看到自家的小镇,就在不远处,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脸色笑开了花,兴奋不已。

    “鸟哥,你看,快到了,快到了。”叶惊呼道,他伸手指向在远住的自家小声,继续开口笑道:“快到家了,快到家了,啊……………”

    说到最后,叶轩大叫一声,他手舞足蹈,欢呼雀跃,双手放到嘴边,继续大叫道:“啊……美丽熟悉的横怀镇,我叶轩回来了,回来了,啊…………”

    可见,叶轩是多的喜悦,激动,开心,兴奋啊,他的声音,都在四周回荡起来。

    “啊……”大鸵鸟自然能感觉到叶轩心中的喜悦,它仰头向天,跟着嗷叫起来。

    “走走走,鸟哥,咱们加快脚步了!”

    叶轩欢呼雀跃,大鸵鸟跟在身后,他边跑边大叫道:“横怀镇,我叶轩回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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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5章 给父母来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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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奔跑起来,速度又快了一大半,叶轩来到一个三叉路口吐,他带着大鸵鸟,往右手边走,往横怀小镇而去。

    在左手边,是通向另一个小镇而去,还有点远才到。

    在整个江宁市,横怀镇是个比较小的小镇,看上不是很大,住镇上的人口,也就几千人口这样。

    虽然人不算很多,但一到集日,加上在周边的小村庄,人们来赶集,却是热闹无比,人山人海。

    横怀镇这地方不算偏闭,周围有小山,树木,稻田,河流,这也是叶轩的出生地,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了。

    而在镇口外,有一座桥,桥下是河流,周边满是池塘,里面养着各种鱼虾,还有荷花。

    不过这是初春,还没有到赏荷花的季节,一到六月,池塘里的荷叶遍地开花,美不胜收。

    那更不用说了,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人们都会到这里赏荷花。

    所以,横怀镇有个节日,那就是六月荷花节了。

    现在,叶轩和大鸵鸟的桥上,他低头看着河流,他再抬头仰望四周,嘴角一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平静。

    “哎,只是半年多没有回来,就感觉像是很久一般,这还是这,还是熟悉的场景,只是这世间变了。”

    “设底的变了,再也不向以前那样了,哎………”

    叶轩摇头叹气着,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他仰口望天,闭上眼睛,沉默不语。

    但在叶轩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五个儿时玩身影,都是隔壁家的玩伴,也是发小。

    那时他们是同龄年纪,有六七岁这样,有四个小男孩,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要比他们小了很多,却屁颠屁颠,跟在他们的身后,就是来到这河流岸上。

    四个男孩之中,叶轩就在其中,除了小女孩外,他比那些发小几个学,排在第四。

    不过,年前无知,古灵精怪,调皮捣蛋,天不怕地不怕的,而且接近河流,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对游泳自然不在话下,就跟家常便饭似的。

    当时,就在这条河流下,他们四人脱个精光,嘴里嗷嗷大叫,都很个小虎崽似的,扑通扑通,跳下水去。

    河流边上水算浅,中间有成人那么深,他们戏水玩耍,摸鱼抓虾,甚是还抓起泥巴,弄的全身上下都是,然后又掉进水里去,玩的不亦乐乎。

    在岸上的小女孩,虽然不能下一起下水玩耍,她却看的不亦乐乎,而且她能跟着来,不一定要玩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就是童年的回忆,儿时都无忧无虑,长大之后,各自奔波,忙碌各自的事,但童年的回忆,却埋在心底,友谊长存,从未改变。

    回忆起这些,叶轩睁开眼睛,他再次低头看着河流,摇头叹气,开口自问道:“哎,你们还好吗?还能有机会再次见面相聚在一起吗?”

    过后,叶轩一阵失神,沉默不语,他不知道,还能不能跟那些发小见面,他们都身在他乡,或许已经不可能了吧?

    大鸵鸟站在一旁,查觉到叶轩心情低落,它出奇的安静,站立在原地,静静等待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叶轩反应过来,他收拾好情绪,转身回头,嘴角笑道:“走吧,鸟哥,或许我还有机会,见到那些发小呢!”

    “而现在,我们先办重要的事情,其他的事,日后再说!”

    “啊……”大鸵鸟回应一声,叶轩嘴角一笑,伸手拍了它身子一下,边一起向镇子里走去。

    等进镇时,叶轩和大鸵鸟漫步在熟悉的街道上,他看街道两边的店铺,都变成废墟,空无一人,一直走到一个小银行门口外,便向右手边上的街道走去。

    叶轩对回家路,熟悉无比,他家不是住在镇中心,而是在旧街里面去。

    叶轩走过这一条街道,在拐过左边街道行走几百米,到了分叉路口,他再往右手边走行走一百多米,进了小巷,就到自家的大门了。

    刚进了小巷,零零散散的有十几个丧尸,挡住了去路。

    叶轩看着那些丧尸,它们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向他冲了上去。

    虽然那些丧尸满脸血迹,身体腐烂,叶轩看到都是熟悉的面容,都是昔日熟悉无比,隔壁领居的叔叔阿姨们,他内心不由一痛,心情低落。

    “各位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平时对我很亲近,待我很好,都跟自家小孩一般,我对不起你们,我知道你们不想这样,身不由己!”

    “而我能帮你们的,就是让你们安息了,只有这些了,你们不要怪我。”

    说完,叶轩双眼通红,面无表情,忍着心痛,他提起军刺,向前捅去。

    噗噗噗………

    一分钟不到,那是十几个丧尸,脑袋上都被叶轩捅了一刀,倒在血泊之中,他低头看着这些尸体,身体不由的一颤。

    不过,叶轩是个血肉之躯,他也不是个冷血的人,话说亲自动手,待自己当自家孩子一般的隔壁领居的叔叔阿姨,那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下的去手。

    他之所以心痛,就是重感情,如果是你?不也会这样吗?

    “哎!”叶轩口吐气息,心情低落,迈着沉重的步伐,向自家大院门而去。

    大鸵鸟望着他背影,它左右摆头,越过那些丧尸的尸体,跟了上去。

    到了自家大院门时,叶轩停下脚步,看着熟悉的大院门,边上两米多高的围墙,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向前迈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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