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魔狂神-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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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宇用力捏了自己由于美梦而依然热血沸腾的下半身几下,胀得还挺难受啊,没错,自己是清醒的,裤子都快撑不住了。长期无规律的热血沸腾,翘起翘落,以至于他裤子前面的那块,比其他地方都要薄了许多,磨损太厉害了。
张天宇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这样热血沸腾,总之这种热血沸腾的难受劲每天都能够提醒他,你是个活生生的男子汉,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张天宇又揉了揉自己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上去就好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独狼的眼睛。
美梦做多了,也伤身体的。
确信自己眼睛没有问题,张天宇霎了霎眼皮,转几转眼球。他的思维塞满了困惑,好奇怪的人,好奇怪的剑。看样子并不是异界魔神,而是活生生的王朝将士。那在空中虚无缥缈的青铜剑刺……莫非遇到了传说中的以气御剑不成?
那不是一下子来了这么多大神啊?可以向他们拜师啵?张天宇这样嘀咕着。
然而这只是一时地语无伦次。张天宇根本就没有任何拜师的念头。在遇到雪花之前,寻一个神级人物拜师,一直以来就是张天宇的梦想,可惜那时也只能停留在梦想的地步,毕竟以他的出身,以他的资质,以他的邋遢,神级人物看到他只会把唾沫吐过来,连人家的狗腿子都懒得多看他几眼呢。不过现在,他对拜师学艺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上仙、大神见得多了。人生就是这样,你如饥似渴希望得到什么的时候,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当你几乎什么都可以得到的时候,又几乎什么都不需要了。
但此时此刻,面对这样的情况,张天宇的脑子里还是挂满了歪歪扭扭的问号。
猛然想起几天前的那个晚上,那个神秘的青年,发生的那些神秘事情。
难道那青年,和这些奇怪的人物,有某种联系?
这些个问号,一个一个的爆炸遁形又一个一个的飘荡出来,弄得张天宇脑细胞死掉不少,呜呼哀哉,可还是理不清一个头绪。
只好使劲拍拍自己的死脑筋,恨自己脑袋瓜不开窍,脑筋不会转弯,生来就笨点,如今更是被美女的鞭子给抽打的,有些迟钝,上帝都拯救不了啊。就他这脑袋伸过去,鬼见了都愁。这样怨恨一番了事。
张天宇把一旁的匕首摸过来,擎在手中,给自己壮胆。这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纯属生理本能,就跟未婚男子一看到美少妇就会本能的摸下半身一样。其实这样的匕首,在那些青铜侍卫面前,根本没有半点用处。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然而对一个暂时无法适用功力的人来说,这匕首,无疑大有用处。
在张天宇看来,尤其怪异的是那骇人的剑刺上还站着那么一个人,当真秀到了极点,竟然不怕被滚动起伏的剑刺把脚给豁掉一截。境界如此了得,那岂不是比青铜侍卫更高一级,是大大神了?
在这里好几天,张天宇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些古怪的人,有生以来,他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强悍的神功,他实在有些闹不明白,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要说这里有宝藏的话,相信早就被灵城的人给挖掘出来了,这里的人们,也早就集体告别了穷困潦倒的独居时代,进入三妻四妾的土豪行列,何至于还在这里消耗宝贵的青春期。
就算不是女孩子的身体,这里的每一块地头,几乎也都被张天宇骚扰过,可以说是掘地三尺,不留死角。这样骚扰的目的不为了寻宝,他知道这里有宝才怪,只不过为了挖几条蚯蚓去钓鱼罢了。
附近东边几里外,有一个天然的湖泊,方圆好几里,浩浩桑桑。在那超级大湖里有很多鱼,多得用炮去炸上一百年也炸不完,食物是不成问题了,虽然口味单调了些。张天宇的生活就是靠挖蚯蚓去钓鱼维持下去的。
既然没有宝藏,那么这里——莫名山脉红枫谷枫树林,除了寂静还是寂静,除了贫瘠还是贫瘠,除了荒芜还是荒芜,实在不是高人呆的地方。只要稍微有一点特长,就不至于呆在这里混吃等死。
只有张天宇才属于这里,他不是什么高人,连牛人都算不上,简直就是一无所有一无是处,得知自己的任务之后,反而让张天宇变得无家可归,失去了跟那么多姐姐妹妹无忧无虑生活在一起的可能性。
张天宇实在担心,现在自己的样子,该不会显得偷鸡摸狗成性,而“有幸”成为附近几个城镇的妇孺皆知的秘密,一旦他的身影出现立即就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上到八十岁的老太太高举着自己的绣花鞋,下到八岁的小姑娘双手握着自家扫大院的扫帚?!
因此张天宇也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才会呆在这里。
就连张天宇也实在不能再给自己稍微好一点的评价,娘德雷,现在的精神面貌,实在是没优点啊。颓废,太颓废了。要是做春梦厉害算个优点的话,那他就这么一个优点了。他始终认为目前天下最烂的人就是自己了,他都不烂了,天下就没有烂的。
张天宇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身体下这马蜂窝,绝对是首创,有新意。
装扮这个马蜂窝之家,他还真动了不少脑筋,别出了不少心裁。他已经做好了长期的准备,春秋冬几个季节他住在一处山洞里,每逢夏天来临,他就以马蜂窝为家,挂在枫树上,凉风习习,数以千计的马蜂眼里此起彼伏的风吹气流,简直就好像十个柔情似水的花季少女,用她们柔软纤细的玉手在整夜整夜地摩挲他的脸庞,他的身体,爽得要命。
这样“优越的环境”,难怪会做连绵起伏的春梦呢。
张天宇把这样的马蜂窝房子,称为空调。
因为高高挂在空中,有自动调节功能,不是空调是什么?
近段时间流浪的生涯,让张天宇学会了享受。不需要太多的好处,只要有一点点安定祥和,他就能够从中获得极大的享受。
而且在这样的“空调房间里”,不用担心着凉,大风经过马蜂窝,早就转化成了合适的细风,而微风经过马蜂窝,由于对流的缘故,却会稍微转强一些,不至于风力不够把他热得流汗,还能够脱光了躺在里面,尽情尽兴,不用担心被看到而丢人现眼。即便是打雷下雨也不怕,马蜂窝的构造真叫绝啊,再加上枫树林,雨根本不会渗透到马蜂窝里去。这样的生活倒也悠哉游哉,晚上睡觉经常是美梦不断,绝少恶梦,十分舒服。
就算有什么仇人,张天宇也不怕自己被发现。在马蜂窝的表面一层,确实居住着马蜂,目前这个世界上张天宇还有朋友的话,那么就是这些大马蜂了。
大马蜂很听张天宇的调遣,让攻击哪里就攻击哪里,那才叫一个神,简直他娘的神透了!而马蜂一代又一代的替换着,一年之内起码要更换三茬,对张天宇的惟命是从也形成了基因,一代代遗传下去,同时还不断加强,最近这一代的马蜂,甚至都懂得给张天宇挠痒痒了,他自己抓不到的地方,就让几只马蜂去那里践踏一番。
到现在,张天宇起码拥有了马蜂大军可以号称百万。
都说马蜂只会蜇人不会酿蜜,大错特错,马蜂也会酿蜜,只不过酿的数量少一些,能酿蜜的马蜂少一些,一般只用来哺育蜂后,偶尔也让一些马蜂幼崽吃,不过那必定是有机会成为新一代蜂后的。
但是随着它们跟张天宇的亲善遗传基因的逐步深入加强,尤其绝妙的是,如今只要张天宇打个招呼,伸出自己的舌头,抖几抖舌尖,就会有辛勤酿蜜的马蜂把蜜送到他的舌头尖上,他舔舔咽下肚子去就行,感觉自己快成蜂王了,那个美啊,那个甜啊,飘飘欲仙,恨不能跟蜂后发生关系。马蜂蜜比起寻常蜂蜜更富营养,也更甜蜜,真是幸福到了家。
这里,就是张天宇的王国。
尽管生活不尽如人意,尽管在其他地方依然被人瞧不起,尽管在别人看来张天宇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可怜虫,但是在这里,他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享受着帝王一般的自由和权势,滋滋润润,却也乐得屁股翘上天。
狂神卷 270、杀机骤起
更新时间:2010…3…5 15:43:28 本章字数:3738
随着马蜂的繁衍生息,规模不断壮大,张天宇最近正琢磨扩大自己的住宅,选择一个由三棵红枫树夹着的地方,这样也好承受更大的马蜂窝,地点他也已经勘测好了,脑子里也已设计的差不多,就等着今天醒来后破土动工呢。意外情况就在这时出现,让张天宇也没有心思再去想什么新的马蜂窝之家。
青铜盔甲,青铜宝剑,到底是什么来路,又有什么企图?
该不会给这里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吧?这才是张天宇最担心的事情。这里是他的王国,他实在不愿意失去。假如连这里都没有了,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灵城美女把张天宇忘记,反正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找他了,而他呢,记得那个长鞭美女的威胁:不要随便离开这片丛林。
张天宇在这里,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寻找浮图中的玛瑙。
张天宇实在有些担心,这些突然出现的人,会破坏了他可能寻找到的玛瑙。
不管这些家伙有多厉害,那也是他们的事,跟张天宇八杆子打不着,他也休想沾上这些人半点便宜,他才不关心呢,肚子里只反反复复嘀咕着,希望这些人赶紧离开,千万不要多停留,影响张天宇大帝自得其乐的幸福生活。
张天宇哆嗦着把掉了的黑色乌纱帽捡起来,马马虎虎的重新戴在头上。
肚子却不争气的响起了《饥饿混响曲》,咕嘟稀里哗啦,他魂都快唬飞了,如今自己可是没有抵御能力啊。
张天宇赶紧用双手压住腹部,暗自祷告上苍开眼:肚子啊肚子,哪回虐待你了,哪回不是首先满足你的需要,给你哥点面子好不好,千万别再咕咕叫了。要不叫人家听到动静,连着你哥的脑袋一起搬家。我保证,等这些灾星走了,一定立刻弄东西来吃,祭拜你。好了好了,我是饭桶,你是肚皮,天下你最大,我第二。今天咱们不吃红烧鱼了,吃清蒸鱼,清蒸。
想起红烧鱼,张天宇就一阵反胃,早就吃得腻极了,现在想到红烧鱼,他只会想起一样可怕的东西来,那就是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的那种。
就算只有鱼吃,也该好好换点花样了。
肚子总算接受了脑袋的指挥,不再咕咕叫了,张天宇稍微放宽些心。
乌纱帽儿二边那二团也不晓得什么做成的球儿颤颤悠悠,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爱。张天宇感觉到了这球儿的颤动。这颤动让他获得了片刻的安宁。
歪戴在头上的是西府神域的神官帽子,张天宇的身上却穿着新郎倌的大红袍子,搭配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倒有点像森罗大殿阎王爷的小儿子了。
不过现在没有人教张天宇该怎么穿衣服,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也体现出了他的情趣也只能达到这种程度。总而言之成为叱咤风云横行天下的超级大神,同时天天能够跟美女结婚入洞房,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追求,因此才会把神官乌纱帽和新郎红袍都穿在身上,只要自己觉得开心,觉得满足,觉得潇洒就行,他也不管别人指手画脚。
张天宇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摁住自己的胸口,心脏到现在还兀自“扑通扑通”的乱跳个不停。也是他少见多怪,很久没有遇到过稍微厉害些的角色,神经相对来说就有些脆弱了。
张天宇在心里告诉自己,别怕,别怕,没有人发现得了你的,你可是居住在马蜂窝里,伪装的再好不过,外面一层就是马蜂,谁敢招你惹你啊。何况就是发现了你,就你这么一个姥姥不疼,爷爷不爱,跟路边小花小草一般可有可无的小角色,可也没人把你当回事的,杀你人家还嫌麻烦嫌多此一举嫌太累嫌毫无意义嫌弄脏了手。
张天宇摒住呼吸,握住匕首的手还在微微颤抖,毕竟那些异人距离他是如此之近,就连他们的眉毛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脸上的肌肉抖动一下,也连带着张天宇的神经一抖。
张天宇的身体打着哆嗦,再一次凑在马蜂眼边,窥视着外面的情景。
为了看得更清楚些,张天宇选择了比较大一点的马蜂眼。在这个角度,他能够俯视下面的一举一动,窥视位置还是比较理想,外面发生的一举一动,都落入了他的视野范围内。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惊吓,现在张天宇反而胆大了许多,死死地盯着看个究竟。
剑刺依然滚动着,光芒也不停的闪耀荡动。
剑刺上的人身披红色风裳,这时,他的身体往下一沉,那剑刺如同爆炸的海胆,顷刻间土崩瓦解,无数璀璨夺目的光华也随之朝四面八方辐射出去。但是奇异得很,那些瓦解的青铜剑,竟然全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