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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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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中哨兵死状凄惨,像是受了许多折磨。那五百来人冲杀出来时,顺手把这些尸体扔在了林子边上。
  十里寨人将这十七具尸首用薄棺装了,埋在附近的田边。
  没有人哭。气氛死一般的静默。众人枯站了一会,陆陆续续散了。
  少歌带着挽月站在外围,待人群散去时,听他漫声唱道——
  勿念前尘,莫追往生。
  春生夏长,草木四方。
  秋收冬藏,离离两忘。
  天生万物,循回往返。
  风云雨雪,时有聚散。
  心随境转,当知无常。
  归去有何伤?归去又何妨!
  ……
  淡淡的调子,听着不觉悲伤,只感到心头一片宁静。
  众人路过他身边时,目光中都有些感激。
  “少歌兄弟,今天最好待在屋子里不要乱动。我这边忙完,把你们送到安全地方去。”秦大成叮嘱一句,率着众人向谷仓去了。
  “这样的歌声,好像可以把人送到遥远的彼岸。”挽月喃喃道。
  他揽住她的肩膀:“我更愿意先把树林中埋伏的家伙送到彼岸。”
  挽月低下了头:“对不起……”
  “嗯?”
  “我跟着,会拖累你,留在这,你又不会放心。我没用……”
  “有用,有大用。你帮我计数。小二,我记得曾经告诉过你,我最不爱计数的。”
  “什么?”
  林少歌笑而不语,揽住她的肩头,悠然向着林子走去。
  进了树林,他把她背在背上,用一条带子绑住二人的腰,松松地拎着剑跃上树梢,从侧面迂回,绕到那条隐秘的通道上方。
  挽月伏在少歌背上,悄悄探头看,透过密密的枝叶,看清了下方的景象——全是人。个个带着兵器,满面煞气。
  铁杉太密,这一众人只能挤在暗道里,约摸有上千人,密密匝匝塞满整条通道,一眼望不到头。
  他们正将许多铁桶由后往前递,动作很轻,很小心。挽月隐隐闻到刺鼻的火油味,知道他们准备用火攻。
  最前面站着一个秃顶瘦子,身上套一件黄马褂,背上歪歪扭扭绣一条似龙非龙的大蛇。他皱着眉头,时不时挥挥手,指挥众人行动。
  ……
  龙爷满心烦躁。
  短短一个月间,接连损失了上千人马——都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死了人不算什么大事,哪个弟兄手上没个几条十几条几十条人命?问题是人不是死了,而是没了,没得不明不白,这就很影响士气了。
  正当他着急上火,一肚皮闷气没地发的时候,回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第196章 滚四
  一个叫做滚四的人回到了龙爷身边。
  龙爷对他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一个鬼头鬼脑的,跟着云老二混的小子,没什么本事。
  见到滚四,龙爷愣了一愣,先想他是谁,再想,想不起自己究竟有没有派他出去、他有没有跟着云老二他们一起消失在外头。
  这个滚四一见着他,就像是找到失散多年的亲爹,扑上来抱住腿就是一顿嚎。
  从滚四断断续续的话语中,龙爷听出道道来了。
  云老二果然是死了。被一个骑牛男人一剑削去了脑袋。不止云老二,派出去追杀张岳一行人的百多号弟兄,都死在那个骑牛男人的手中——显然红三娘那伙人的死,也是出自这个男人的手笔。
  张岳他们几个,就缩在这男人后面,逃往平原城去了。
  难怪张岳叛了。
  一定是当初派他出去追查杀死红三娘的凶手时,他追到这个男人,打不过,被收编了。
  龙爷冷冷一笑,什么宁死不屈,狗屁!这个张岳,早就有了异心,次次拦着自己不让杀人,还说些正气凛然的狗屁话,分明就是想反!
  这不,寻到机会,立马就反了。
  滚四当时见云老二掉了脑袋,吓晕过去,刚好逃过一劫,等他醒时,发现被人拖着,正要扔进泥潭子。他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把尸体运到荒野沼泽来,吓得大喊大叫。
  这些人见他没死,就蒙上他的眼睛,把他带到一处阴森的小房子里。
  再后来,他脑袋就有些不灵光了,只晓得有鬼,遇到了鬼打墙,吓得半死时,遇到一个老熟人——上一次出去打秋风时,失踪在外头的胖哥。
  原本滚四已经快要活活吓死了。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很害怕很害怕,怕冤魂索命。
  然后胖哥就被鬼上了身,想要活活掐死他。这一掐,反倒把他给掐清醒了。
  他趴地上装死,又见着那群穿绿衣裳,身上拖个扫帚的人。他见他们移开了树,从林子里钻出来,带着胖哥往外面走。
  于是他悄悄跟在后头,居然就逃出了那片闹鬼的林子!
  这一路,不用提多危险了,到处是吃人的泥潭啊……他滚四命不该绝,居然逃了回来,将这一切一五一十报给了龙爷。
  龙爷听罢,当即明白了。敢情叫他们闻风丧胆的老爷子,就是一群躲在树林子里头装神弄鬼的窝囊废!
  说到怎样逃出生天时,滚四的眼神躲闪得厉害,但龙爷并没有察觉到有问题。他本来就是个粗人,乍然听到这么些困扰了他数月的机密内情,哪里还能耐得住性子一一去细想其中的弯弯道道?
  当即点了两千五精兵,带齐装备,拎上火油,誓要让那些宵小尝尝厉害!
  得亏这个滚四记性好,屁滚尿流逃回来,居然把一整条路记得清清楚楚的。由他带路,天明时分,一行人顺顺当当摸到了老爷子的巢穴外头。
  找到地儿,正好看见几个人牵一头牛,站在木屋外边说话。龙爷亲自张弓搭箭,把那个牵牛的男人射个对穿。
  随后挥挥手,令五百精兵上前,要先灭了离他们最近那一处窝点,再步步为营,端掉老爷子整个老巢。
  派五百个人上去,龙爷已经认为杀鸡用上牛刀了。他手下的,可都是一个能打十个的好汉。当然,还有一番心思是不能明着说的——要是那个能够以一敌百的好手在这里,五百个人总是能拖他一阵,此时直接用火攻,管他什么高手也是难逃一死!大不了搭上几十号人的性命就是了。
  龙爷千算万算没算到的是,对方不仅没有派出高手,就连个三脚猫都没露头,只一张网,自己手下五百个人就全被俘虏了,一个都没能逃回来。
  “真他~妈废物!”龙爷嘴上骂,心中不敢怠慢,传令后头速速把火油运上来,直接用火攻!
  他的心头隐隐感到不安,但找不到不安的源头。
  少歌和挽月伏在树顶上,遥遥望着通道中井然有序的上千土匪。
  “他们是怎样找到这里的?”挽月悄悄咬少歌耳朵。
  少歌挑了挑眉,侧头斜斜看着她:“怕是有内鬼。”
  挽月皱眉道:“这么久都没事,你一来,就跟着找了过来——我感觉事有蹊跷。”
  少歌肃容道:“若是你感觉有问题,那……便是巧合了。”
  挽月一愣,气得举起拳头就砸他肩膀。
  “听你这意思,咱们俩去赌坊,我买大,你押小,一定能赚钱就对了?!”
  少歌失笑:“倒是可以一试。”
  二人打情骂俏,引起了下方土匪的注意。
  “龙爷!天上有人!”
  “放屁!”
  “真、真有!俺也听到有人说话了!”
  “有个鸟人!滚蛋!”龙爷一边笑骂,一边挥手,“动作快点,天黑了看不见漏网的。给老子围起来,让他们一个个的给老子跳光腚火舞!”
  近处的土匪笑作一团。
  又有一人说道:“上回,叛徒张岳后头跟的那个吴二雄,全家可不就是跳了火舞?”
  龙爷脸一拉,阴阴瞟他一眼,吓得小匪立刻噤了声。
  当初龙爷看上吴二雄他媳妇,有一次支走吴二雄,装作醉酒走错屋,把那如花似玉的俏媳妇给强了。
  吴二雄媳妇是个刚烈的,事后一剪子戳进自己心窝子,去了。吴二雄回来知道了这件事,拿了那把剪刀,险些把龙爷阉了。
  龙爷便绑了他老爹老娘,岳父岳母,加上吴二雄一共五个人,往他们身上浇火油点了。那五人又跳又叫又打滚,烧了好一会,才一个挨一个毙了命。这便是所谓的“跳火舞”。
  就那一次,张岳第一回 红了眼,顶撞龙爷,伤了师徒情分。
  再后来,张岳他们寨子的人就不大安分。龙爷明里暗里整死了好几十个,这才老实了。但剩下的,始终人心不稳,这不,张岳终究还是叛了。
  龙爷嘴上不在意,心里头肯定还是有根刺的。毕竟张岳少年时就跟着他学艺,人又老实,确有几分情同父子。


第197章 龙爷
  十年前,得知张岳落在土匪“银虎”手中,龙爷心痛不已,奈何那时的龙爷还只是个教人武艺的小教头。
  龙爷后来回头去想。
  若是十年前就扯起旗帜当了土匪,会不会带上弟兄,杀到银虎老巢去救张岳?
  一定是会的。
  最初的时候,他们不是土匪,是义军。那是水患刚起的时候,镇东将军徐威亲自带了赈灾钱粮,送到各地官府上。
  然而那些黑心官竟然不开仓放粮,一拖再拖,将镇东将军送来的大米白面偷偷换成了干草,说那是军中喂马的。
  城里饿死了多少百姓啊!都这样了,狗官还派了士兵出来,找那些饿得只剩一口气的百姓讨要“入城税”,交不上来就赶到城外边去——外头可是聚了野狼,天一黑,就袭击城外手无寸铁的人。
  终于,在万众期待的目光中,龙爷振臂一呼,反了!
  杀了狗官,抢了豪绅,开仓济民。那光景,啧啧,当真是快意人生。
  渐渐地,手下的人有些不听管束,只要见着有几分产业的富户,就寻个由头抢了。
  龙爷压了几次,闹得军心涣散,怨声载道。他原本只是个武术教头,又没有什么御下的本事,后来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只当作不知道。闹得过分的,轻轻惩戒一番。
  云老二就是第一个开窍的。他劫了一户财主,财主有个漂亮女儿,他狠狠心咬咬牙,把那漂亮闺女献给了龙爷。
  龙爷也不好意思再为难他。后来,大伙有样学样,终于把那些讳莫如深的事情一样一样摆上了台面。慢慢的,脸皮厚了、心眼黑了、手上染的血越来越多……也就无所谓了。
  当然,午夜梦回,有件事,还是亏了心的。
  那件事,有份参与的人,没一个愿意提。
  方老爷……
  突然,龙爷自己也听到了天上传下来的声音。
  “什么叫做跳火舞?”
  众匪齐齐一怔。他们不信什么因果报应地府来世,但……要是神仙显灵,要来个现世报,他们还是会害怕的。这个声音,虽然不说宛如仙乐,但的确是个很好听的女声。清脆婉转,有些娇俏。从他们头顶上,慢悠悠地飘下来。
  “装神弄鬼!”龙爷吼道,“给我射!”
  说罢,从旁边小匪身上夺过弓箭,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连发三箭。众匪纷纷效仿,胡乱地向着空中射去。
  挽月和少歌身边下起了一阵乱糟糟的箭雨。
  “小猕猴很能惹事。”林少歌笑道。
  “老狐狸总会善后。”挽月回敬。
  少歌轻笑,身形一坠,直直下落,避过了一波零乱的箭雨。
  他背着挽月,却丝毫不受影响,极灵活地穿过几处树缝,正正落在了众匪身前。
  龙爷眯起眼睛,眼周围层层叠叠堆起了褶皱,黄生生的全是硬皮,一看就知道此人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风吹日晒惯了的。
  他瞅了瞅林少歌手中的剑,不动声色将身子隐到几排土匪后头。
  有小匪乱哄哄地喝道:“什么人!报上名来!”
  “见到龙爷还不下跪!”
  “拿下再说!”
  “兄弟们上啊!”
  口中喊得欢脱,人却是一个个慢慢向后缩。行走江湖,总会练出几分眼力,见着这一男一女一剑,聪明的,已经知道这就是滚四说的那个轻轻松松杀掉一百来号弟兄的骑牛男人。
  林少歌作了个揖,向着龙爷正色道:“朋友,好狗不挡道。麻烦让让。”
  龙爷笑了。
  “我就是给你让条路,你敢走吗?”
  林少歌夸张地哈哈大笑:“这天底下,还有我歧王世子林少歌不敢走的路?!”
  挽月怔了怔,见这一众土匪也是齐齐一怔。
  “歧王世子?”龙爷目光闪烁不定,“世子放着荣华富贵不去享,钻到这深山老林里做什么?”
  “玩。”少歌偏了偏头,“少废话,让不让道?”
  “让。”龙爷挥挥手,“请——”
  一众土匪东倒西歪,向着左右两边挤去,真腾了一条弯弯扭扭的通道出来。
  “还要劳烦朋友给本公子引路。否则一路说过去,口干了没地讨水吃。”林少歌得寸进尺。
  龙爷爽快一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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