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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我家有个穿越门-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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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飞,给你订了首尔到日本机票。”

    李飞刀说“我太逍遥了,可是这女人总是留住我的心啊,虽然那料理真的好吃,可是,我只看过程啊。”

    这爱情这玩意太难了,林诗音从中国蓝翔到美国伦敦,从伦敦到上海滩再到纽约,我们这两个二货,总是分啊,分就在一起了。

    我的飞刀可以杀人,可以杀掉任何一个皇帝,但是林诗音只是用一个眼神就可以推翻我的皇座。

    林诗音是个不会撒谎的人,我是个观察很仔细的人,我是个杀手吗,不观察仔细了,执行任务早死了,林诗音笑的时候,心跳老是不老实,很快,这明明就是激动吗?

    笑吧,可是呢,眼眶还是有那么一点红,明明就是哭过吗?

    我最大的败笔以为我不会再爱了的时候,发现,只是想抱着试一试就跟毒品一样控制不了,就跟御驾亲征一样。

    一不小心就驾崩了,老实说,老想着做皇帝,可是林诗音肯定会拖着我驾崩,哦,不私奔,我估摸着生在大明朝就是第一个私奔的皇帝。

    “哎,死了也好,几个黄土,几杯酒。”

    “不过还少一样。”

    “女人的眼泪。”

    “哎,女人我要死了。”

    “你怎么知道?”

    “硬币是反面的。”

    “我不能苟活,英雄,我要陪你一起死。”

    “林诗音,你从哪里偷来的剧本啊?林诗音同学,应该选择沉默的,把火炬继续传递下去的啊。”

    “林诗音,你别笑好不好,看着你笑,我就想林同学该不会想跟我下黄泉吧。”

    “林同学,啊,我跟你说,李小飞就是一阵风,吹过你的全世界,刮起了台风,哎,人死后,落地为根,林同学,你节哀顺变啊,我先跟上帝打个招呼,让林同学晚点来,哦,不,最好不来。”

    “林同学,怎么什么都不会啊,野营吗,不说钻木取火,好歹烧点纸灰啊。”

    “林同学,真吝啬,自己死了,把烧纸灰的事让我做了。”

    “林同学,总是说喝酒不好,死了呢,还把酒瓶子留给我,林同学,老是喜欢等我,然后说没等多久,林同学啊,这次出了任务死了一个倒霉蛋,那个倒霉蛋刚好是一个叫李小飞的二货,”

    那二货骗了林同学的感情,骗林同学说,喝饮料,结果里面装了两公斤白酒,气的林同学第二天就跟他表白了,这二货喊着,我要出家,握林同学的手却是连拒绝都没有。

    这林同学还会治病,至少这个叫李小飞的二货就经常不会因为相思病喊着心疼,可是林同学要是离开这个叫李小飞的二货,第二天李小飞同学就立马心肌梗塞,哎,这病还是得林同学治。

    这二货喊着落霞与孤鹜齐飞,留下一个伤心的男人。

    第二天林同学就立马拿着两盆冷水在教学楼泼他,这二货还傻笑,第三天就重感冒了,还安慰着罪魁祸首的林同学,说,“没什么。”

    秋天的时候,喜欢带着林同学看满天落叶,就是不看雪,半点情调都没有,那有带女生看落叶的啊,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叫李小飞的二货已经快死了。

    这个二货连累着林同学也二了十几年了。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那意思是什么,据说李小飞同学立马看到十几站的佛光普照,感觉林同学突然变身观世音菩萨,恨不得倒地就拜,做个善财童子,好成全这座美事。

    可惜啊,佛由心生,李小飞的心已经在抗战了,这个林同学那时候还罗里吧嗦的告诉他,“你会回来吗?你一定要回来!”

    气的李小飞同学立马撒开腿就跑,还专门提前了班机,天哪,太舍不得这个二货了,太会骗男人眼泪了。

    “你低什么头吗,还噘嘴了,都说了,虽然你是个日本人,但是林同学从来都是林同学,我喜欢林同学的。”

    “哎,可惜李小飞同学还是只是杀人,不会爱人,杀了林同学的爹,他岳父,连个招呼都没打。”

    “可惜啊,李小飞同学宁愿被一个女人恨一辈子,也不愿爱,因为有的时候恨比爱更容易啊。”

    可惜这个,李小飞同学十年了喊着等一会,说抗战结束了,我就去找她,愣是等到十年后,见到她,李小飞同学已经两翼斑白,看到林同学还是那么漂亮,又跑了。

    后来就是后来了。每次李小飞同学要去杀人了,林同学就抱着他,“哎,谁知道下一次回来的是支票还是尸体通知单啊。”

    “我已经买了几千万的保险了,死了你也能找个大款。”

    “这是我非做不可的事啊,女人,”李小飞同学还好喝上了喜酒,这杯酒,等了十七年啊,从十七等到二十七。

    “是现在痛苦呢,还是只有小时候才痛苦呢?”

    “总是如此。”

    “什么样能够躲开小李飞刀?”

    “把林诗音推在他面前。”

    林同学啊,李小飞同学给你画了条地平线,承包了整片太平洋,我到处那里都可以走,心里总是被她,

    画地为牢。

    硬币可以有两面,刀快的时候可以有两把,就算是光也有起点和终点,但是林同学啊,总是一个人。

    七月九日,几十匹雪狼,几只飞鹰,一座几百年前的沙城。

    一场盛大的婚礼,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教堂。

    李小飞同学还是埋下了他的刀。

    李小飞的刀不会再杀人了,

    他的刀只会给一个叫林诗音的女孩切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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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6章 我的小女儿

    詹姆斯邦德,哇擦,太看得起我了吧,暗杀一个大主家用007。美国方面还扔了几十万军队,哇擦,太给面子了吧,英国和加拿大在干吗,保持观望模式。

    观摩你个鸡蛋啊,背地里提供了几百万发把阻击枪子弹,还送了几十万驱逐舰,天哪,这是要开二战的模式吗?

    我什么时候这么天怒人怒了,这么看的起我好吗?

    邦德。

    怎么了?我们这样好吗?

    没办法,像我这样的人,从来都是拿钱办事,不站在正义的那一端,詹姆斯邦德拿着手里的walther ppk,他的身上吊坠着一颗子弹,这颗子弹曾经要了他的命。

    目标在七号楼,左度七十八号视角。默克大楼是迪拜最高的楼,曾经是所有想要自杀的人最好的天堂。

    知道了,德普,用你的剪刀手。

    是,邦德。爱德华很快便剪出一条适用于攀爬的吊索。

    詹姆斯知道自己会死吧,右脸颊的刀痕是二战的时候留下的,右手背的疤痕同样是苏联起义的时候留下的,只有左肩上的疤痕,不,应该是牙痕,那个女人哭着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詹姆斯邦德想着,怎么舍不得,都是要做一个特工啊,为英国情报局工作,实在是一种使命,哪怕是杀的人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死了的人。

    来的时候就开着阿斯顿马丁,英国给他配备了最好的跑车,并配有杀人执照,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敌人吧,有的人甚至为了得到我一张照片,不惜宿风小巷,等了三天三夜,只是最后还是死了。

    如果詹姆斯邦德有一条底线就是阻止野心,在他看来,这个叫vink的男人已经在世界上有太大的影响力了,所以必须死。

    对于这个男人,是一种恐怖,但是就算是再困难,只要他坐上这辆车,车里面的椅子就会爆破,弹射椅可以把那个男人弹到天堂的,就算是车里后备箱的导弹都可以把穷追不舍的直升飞机击落在太平洋。

    爱德华想起第一次进入白金汉宫的时候,被英国女王邀请着参加开幕式,两个人坐着直升机,空降到奥运会的场馆,那一刻对他而言是,前所未有的荣耀。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伊丽莎白女皇的话,我会那么听,但是对于杀掉这个男人,是我的使命,女皇也阻止不了我的。

    那二十七吨的大钟被敲响,美国队长看着自己的手表里面弹出的弹幕,行动开始了。

    kill…v。

    蜘蛛侠想着自己大概把金刚叫过来,最好让教授支援火箭,那十几米的高空该死的涂满了胶水,虽然不致命,但是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秒钟就会被这群魔鬼的机枪命中。

    干完这一票,就可以和八爪女去买钻石了,明日帝国是英国的,日不落帝国。

    钢铁侠躲过了一枚巡航导弹,该死的,这玩意不是只有美国出厂的吗,不好意思,中国制造。

    就算是把量子扔进去都要干掉他,绿巨人抽过一支烟,冲了过去,一身毒液像是七十八道射线一样重洗着防弹玻璃。

    史蒂夫想着自己的曾经,一个瘦弱的男孩在贫民窟那种环境,生活下来,身体瘦弱的不成样子。

    当fbi喊着可以改造身体的时候,但同样伴随着百分之九十的死亡率,只有一个史蒂夫的孩子举起了手。

    力量可以不费力的爆破一栋七米高的大楼,速度可以快速的攀岩在五十米深的地平线,唯有一样是耐力,彻底的成为了比钻石更坚不可摧的东西。

    他说,孩子,你的耐力实在是太可怕了,但是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我知道你应该有一段惨痛的不堪回首的经历,我不想提起他,但是现在请允许我郑重邀请你,进入fbi。

    一共接了三个任务,一个是杀了希特勒,一个是暗杀罗马教皇,最后一个是这个叫vink的男人。

    史蒂夫其实不想杀人的,可是有些事明知道会死也得去做。

    从他拿起盾牌的时候,美利坚就已经在他心上扎根。就算是之后曾经掉入大海,在地中海那七年的荒岛逃亡的日子里面出生入死。

    我知道,一次次都是近乎不可能,我在近乎这两个字差点死了十七次。

    你以为暗杀希特勒只是一个任务吗,要知道如果一次成功就是一次,但是只要有一次失败,那么就是十七次都得暗杀。

    史蒂夫…美利坚,这个把国家的名字放进自己的姓里面的男人,红白蓝的衣服上面十七颗星星,是美国的国旗,最上面的还有一个人。

    在二战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大洋彼岸一个叫史蒂夫的人已经开始在珍珠港的时候,就开始开着阿姆奇轰炸机进行东京连续十天的空袭。

    我是美国人,他愤怒的拳头打在自己的胸口上。

    你以为我不怕死吗,你以为我不会死吗,只是有些事,就算是死了也要去做,当他看着德意日的轴心国的时候,他说了那么一句话,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

    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大兵,不是什么幸运儿,我唯一有的是一颗爱国的心,一个盾牌,还有

    一个流浪的身份。

    二战结束后,美国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史蒂夫拖着黑豹走了,盾牌被收走了,这个英雄离开了。十年后,一个暗杀vink的计划让他重新出来。

    他说,给我一支m1911大口径威力全自动手枪。还有我那块盾牌就好了。

    男人看着他,地上放着一份资料。

    纳粹德国的军队长驱直入苏联的时候,甚至已经兵临莫斯科城下的时候,苏联已经准备投降了,说干脆解体吧,史蒂夫作为一个普通的美国大兵,第二天就把那边的将军的头颅扔在了城下。

    日寇在美国珍珠港进行一波又一波的大规模扫荡的时候,史蒂夫就拉着阿帕奇炸了东京,七天七夜。

    美国的飞虎队开道中国的时候,你知道因为飞虎队的队长是中国人才愿意过来,但是史蒂夫作为一个美国人,像是白求恩一样,过来了。

    那是1941年,史蒂夫说,我喜欢中国这个国家,那时候一枚炮火炸在了他旁边,迎着他的脸。

    其实对于美国人来说,史蒂夫暗杀了希特勒,是个英雄,可是美国人第二天就把他扔在了北海,冰冻,所有的传奇,就像是被历史凝固一样,飞鸟尽,良弓藏,走狗烹。

    幸好他爱国,在几年后美国被麦卡锡统治的时候,史蒂夫拿起了那块盾牌,扔下了一颗火箭弹。

    拿盾牌不是我怕死,是有些事不值得去死。

    我从没想过活着,我还爱国,但是要是把这条命留给美利坚,我不会有丝毫的悔恨。

    我已经三十七了,是个老男人了,开始留着深浅不一的灰色,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但我一直站在美利坚的土地上。

    我的女儿死了,她给我送了一只圣诞老人的大红色靴子,然后第二天恐怖分子就杀了她,疯狂的恐怖分子把定时炸弹绑在了这个没有半点反抗的女孩身上。

    我那次在出任务,美利坚答应我会保护那个女孩的,可是。

    我可以良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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