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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盛世明星-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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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就吗?”
“对,爱情是不能将就。”
看完这简介,李娜对正文更加的好奇了,她非常的想知道女主赵小贤的风姿。
李娜果断开始看起了第一章。。。
看到何以琛正式出场的时候,又高、又帅、又有钱,更难得的居然还才华横溢!李娜眉头微皱,这种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在几百年前就被描绘得淋漓尽致炉火纯青,需要现代的一个个网络作家们趋之若鹜地东施效颦么?要不是女主叫赵小贤,李娜直接就pass它了。
忍住想光掉网页的念头,哎,还是看完吧,反正最多浪费一点时间而已,就当是给王子妹妹一点面子,王子你真是幸运呀!谁让你有一个能写出《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样精彩小说的妹妹呢?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我不是输给了你,我是输给了他。”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于现实的温暖。”
一句句让李娜心疼,感悟,回味的话语,一段过程凄美,结局温馨的感情故事深深的将李娜的心揪了进去。
在李娜不知觉的情况下,眼泪流了下来,哭的一塌糊涂。
“还好,还好,两人应该是相爱的。”李娜擦完哭红了的眼泪后,心中默默的说道。
此时的她完全沉浸在故事中,根本看不出在不久前她还想将这本书给直接pass掉,不得不说这真的是非常的造化弄人。
“七年如一日,真的很浪漫啊!”李娜又沦陷了!
“没想道王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写的小说竟然这么好看,我以前真的对他有偏见。”
《何以笙箫默》这本书彻底让李娜改变了对王子的看法,李娜现在认为王子还是很有本事的。
“既然《何以笙箫默》这么好看,那想必《第一次亲密接触》不差吧。”
李娜由《何以笙箫默》联想到了王子的另一本书《第一次亲密接触》。
重新拾起《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一次李娜放下了自己心中的偏见,发现《第一次亲密接触》虽然没有《何以笙箫默》好看,但是如果耐下性子读的话,还是非常非常感人的。
“看来以后遇到好书还是要耐下性子读。”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阅读让李娜懂得了这么一个道理。
“对了,我要把《何以笙箫默》推荐给我的好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娜有几个好友像她一样非常喜欢言情小说,也是因为有这样共同的爱好,她们才成为了好闺蜜。
“丽丽,我发现了一本超级好看的言情小说。”
李娜发信息给她得好闺蜜丽丽道。
丽丽道:“我也发现了一本超级好看的言情小说要推荐给你。”
然后两人同时给对方发了《何以笙箫默》这个名字,两人觉得有些无语的同时也相视一笑,这真是缘分呀!
这样的场景正在多次发生。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2章 何以结尾'

  每天一万字的连载,《何以笙箫默》这本书的人气也越来越盛,甚至超过了之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当然这不是说《何以笙箫默》比二者更优秀,而是正是因为前两本书打下的基础,这本书才达到了巅峰。
而今天则是《何以笙箫默》大结局的日子。
许多人的心情很沉重,既有些庆幸有些不舍,庆幸王子这次更新这么给力,不舍的是又一本经典即将完结。
李娜在今天连公司的事情都不管了,直接请假,专心致志在家等更《何以笙箫默》。
这也是她第一次做这么疯狂的事情,作为一个女霸道总裁,她向来不会因私非公,但这次例外了,实在是《何以笙箫默》太吸引她了,太合她的口味了,现在《何以笙箫默》在她心中的地位已经超越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最后一万字,内容有很多。
而默笙的那个神秘男人应晖也出场,应晖可是非常牛逼的存在,可是世界富豪,这样的人竟然也喜欢默笙,李娜感觉与有荣焉。
应晖的往事也被披露出来,应晖是高材生,他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出国发展,直到他的女朋友甩了他。
他的女朋友如此道:“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这个女人……”
李娜不知该如何评价,这样的女人在现在这个社会比比皆是,为了面包抛弃爱情,怪不得谁,但也不值得提倡。
李娜更加好奇的看下去,是否就因为此应晖一飞冲天。
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应晖到了美国之后虽然开发了一个新型的算法,但是此时的他已经没钱,而且走投无路。
在绝路上他想道了一个办法,用自己仅有的一个积蓄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自己的困境,希望自己的同胞借他钱。
他自己也不抱希望,因为谁会这么傻?还真有傻子,那个人就是默笙,寄了五百美金给他。
正是有了这笔资金,应晖才撑过了最初的难关,迎来了投资,最后成了顶尖商人。
回到s大,他搜到了一封信,原来当初寄他钱的那个家伙想要他还钱。
应晖对那个人非常感激,所以找上了默笙,此时的默笙正为争夺娟姐的儿子抚养权而周旋。
应晖有些无语的看着默笙:“你就是这么喜欢乐于助人吗?”
其实他想说的是:“你就这么喜欢好管闲事吗?”
而默笙为什么结果婚也在此刻真相大白,为了收养娟姐的儿子必须要嫁给应晖。
在和默笙的相处中,应晖一个理科生也渐渐喜欢了这个女孩,作为理科生他并不能通过逻辑来解释。
直到“何以琛”的出现。
应晖发现默笙在用搜索搜索“何以琛”这个词条,从此何以琛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默笙总是心不在焉的念着何以琛。
默笙总是微笑着想着何以琛。
默笙总是落寞的记挂着何以琛。
……
默笙总是讲以琛多么聪明。
默笙总是讲以琛多么能干。
……
看到这里,李娜也为默笙的迟钝捉急,不由的她有些同情应晖了,应晖是该有多崩溃呀!
……
解释清楚之后,以琛最后一丝芥蒂放下,他温柔的问默笙的过往,听她讲在美国遇到的困难,不会英语,走路跌倒……没钱……。
“你怎么会没钱尼?”
没有谁比以琛更明白默笙的有钱,她爸是贪官,给默笙留下了好大一笔钱。
“我把它捐给大使馆了。”
以琛……
“那怎么没有表彰?”
“我匿名的。”
以琛……默笙还是一如既往得傻的可爱呀!不过这才是默笙呀!
默笙用她那捉急的情商给应晖发了信息:“应大哥这次回来你有找她吗?你们还有机会的?”
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应晖喜欢的是她。
李娜再次为应晖默哀,即使现在富可敌国,想必也非常郁闷吧。
以琛也看到了她发的信息:“果然迟钝。”
他又补充了一句:“幸亏迟钝。”
应晖给她回了信息:“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以琛一样守住漫长寂寞,我已变心。”
是啊,他的心早就变了,在遇到默笙的那一刻。
故事的最后默笙的母亲来试探以琛。
以琛觉得有些疲惫:“我们别拐弯抹角了,你是不是想问我父母的死是不是和赵市长有关。”
赵市长就是默笙的父亲,也是他的杀父仇人,害的他家破人亡的存在。
“你果然知道,你娶默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报复我们吗?”
“我没有那么长时间去编制这么长的报复。”
“我虽然和默笙不亲,但我毕竟是她的母亲,我希望你给我个承诺。”
最后以琛疲惫的道:“他们给了我十年,我给默笙一辈子。”
“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以琛对默笙母亲道:“默笙喜欢胡思乱想,这件事别让她察觉。”
自此这段曾经的往事彻底烟消云散,永远的被埋在知情人的心底深处。
“以琛我发奖金了我请你吃饭。”
“不回我,你是不是在?”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不知将你扔在哪里?”
看着这些信息,以琛笑了,笑的如此明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故事到此结束,李娜还有些怅然若失,真的好看,真的非常的完美,以琛,默笙希望你们快乐的生活一辈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243章 带来的感动'

  《何以笙箫默》虽完结,但关于它的讨论却从未停歇。
“《何以笙箫默》真的是非常的经典,里面的人物让人记忆犹新,爱慕哥哥的何以玫,傻傻的默笙,霸道的以琛,虽是贪官却对女儿很好的赵市长,郁闷的应晖。”
“《何以笙箫默》实在是太好看了,从来没有看过这么让我入迷的小说,王子写作能力真的非常之强,无论写什么都是经典,从此是王子一生粉。”
“何以琛那句:“他们给我十年,我给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说的真实太好了,我当初就被这句话给深深的震撼了,我爱何以琛,我想要一个何以琛这样的男朋友。”
“默笙真是迟钝的可爱呀,最喜欢看应晖郁闷的表情,应晖真的非常悲催。”
《何以中最感人的十三句话盘点》
1.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2。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3。你跑的那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4.其实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5。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津。
6。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7。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8。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9。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地孤单着。
10。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已然情深,何惧缘浅。
11。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沧海桑田。
12。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有办法数到一千。
13。世界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小说中的何以琛这个角色也彻底的火了,被人称之为完美男神。
何以琛帅,何以琛有能力,何以琛痴情,何以琛敢作敢当,何以琛敢于面对……何以琛就是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标准版!何以琛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彻底的征服了广大女性。
甚至还有这样一句话广为流传: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万年才能修得何以琛!
于是乎,各种版本番外开始出现,大家都带着极高的热情来参与创作番外,使得《何以笙箫默》更加火爆。
一时间好评如潮,甚至有很多专业的作家都出面为《何以笙箫默》和王子点赞。
“好久没有看到如此清爽的纯爱文了,《何以》给了我心灵上的享受,感谢扶摇写出这么好的文字。”著名畅销书作者梦紫嫣在她的微型博客上说道。
“故事写的很真实,哪种校园中的没心没肺和青涩都让我仿佛回到了昨天,尽管何以琛这个人塑造的有些过于完美,但是却丝毫没有违和感,我甚至希望我有一天也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一般的男人……”著名现代女诗人蓝玫瑰。
“何以琛太完美了!尽管认为赵默笙配不上何以琛,但是还是希望他们幸福!对我来说,他们就是生活在我心中的真正的人……”一个普通粉丝如此说道。
何以琛火了,比其他所有男性角色都要火。
何以琛也荣获最受人欢迎的男性角色这个荣誉。
王子也凭借何以琛这个角色而大受欢迎,因为其他人认为何以琛这个角色就是写的王子本人。
在其他人看来王子就是何以琛,王子如同何以琛一样的完美,他英俊,他能干,他才华横溢,他霸道,他温柔,他敢作敢当,他勇于面对……
也因为此,就算是之前对徐乾并不感冒的那批人对徐乾的印象也开始改观。
“或许他真的就像是何以琛那样?”
“王子就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我心目中的男朋友何以琛。”
“王子真是太完美了,简直就像是何以琛一样,不说了,我已经醉了,被王子的魅力所征服,王子你是我此生的唯一,我唯一的期待!!”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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