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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2章

小说: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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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儿,听着还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听歌的目标不很单纯。

  当高中的三年,别的男女在恋爱的火热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对于这么一个从小就接触到那些黄黄书的家伙来说,那些地方没有什么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爱慕也许有,但那个他已经送给了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学生虽然多,但那是一个恐怖的侏罗纪,他没有勇气将自己葬送在这么一个充满了危机的侏罗纪世界。

  皇城大酒楼是一栋五层高的楼,三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夜总会,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大酒楼了。这么一个古老的小城里,还不存在几星级的说法。而也是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小城,所以天宝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才能畅通无阻的进去。

  两位长的还勉强可以入眼的迎宾小姐弯腰说了一声“欢迎光临”,天宝明显的注意到了两人那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独行侠,会在乎这些吗?在乎的话,高中三年就被无数道的目光给杀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宝的心理素质,绝对的过硬,深得了厚黑学的精华。当然,和他一般厚黑的还有一位,这个人就是和他聊天的被困怒魂了。现实中的被困怒魂,就如网络上的一般欠揍,却十分有女人缘。

  被困怒魂的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短发,面容方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懵的人。

  被困怒魂的名字叫王东,人称东子一起还和他是一所小学里的,故此两个人不能说是不熟悉彼此了。相互的有多龌龊,也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东子有一身很让人汗颜的肌肉,男人看了要嫉妒,女人看了要冒星儿。

  据说这个是被他的大哥给操练出来的。东子说他从来不打架,而天宝也的确是没有见过他打架,具体原因天宝也没有那么八卦,就也不问。不过看他那懵劲儿和一身的肌肉,估计是人型坦克级别的。现在的时间还差十多分钟,一个班五十个人一共来了有四十五个,其余的恐怕就不来了。

  当天宝一身造型出现后,曾经的同学都是笑。一个外号黑妹的女生笑着打趣:“天宝,今年都第四年了吧?你怎么还这一身儿啊?”天宝面不改色的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勤俭节约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黑妹,人来够没?”

  黑妹道:“够了,有几个不能来,也打了电话。你好像是最后的一个……恩,不过小伙子毛主席语录被的可不怎么样。哈哈……”黑妹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惹的周围都是一片哄笑声。

  东子一身熟悉的牛仔装,很是简洁,也很是猛,他给人的感觉永远就好像是一头饥饿的豹子。他冲天宝招呼了一下手。天宝问道:“干啥?我对男人没有什么爱好。”

  “滚一边儿去,我对你也没有爱好……你丫今天真的是带味儿来的?多少年没洗澡了?”东子打趣。

  天宝道:“时间也不长,大概就是一年多了吧。臭男人嘛,没有了臭,男人能叫臭男人?没有我这团臭牛粪,怎么体现女同胞的香?天下的女人都应该感谢我的大公无私,不是我奉献出了自己,她们怎么……”

  “得了吧,说你自己懒不就成了?”东子对他的说法很是不屑。

  眼见的人都已经到位了,几桌子菜就开始上。天宝是个好好同志,不吸烟,不喝酒,倒是喝起了饮料。人家那些女的也都是一口半瓶啤酒,他这个男人也活的太没有面子了。

  天宝是一个很实用的男人,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他就闷头的大吃,一桌子菜,别人的酒喝出三筐,他的菜吃出了半桌子。领教过天宝食量的东子哑然,“天宝,你怎么还那么能吃?”

  天宝把油乎乎的手用餐巾纸擦了擦,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天生的,不服气啊?不过太郁闷了,光吃不长肉。”很幽怨的看了几眼自己白皙,光滑的小胳膊,还有那一双让女人都嫉妒的手,再看看人家东子的肌肉,除了羡慕就还是羡慕。

  一个女的道:“得了吧你。不过你那手咋长的,我都想和你换了……”说话的这位,面上就好像是周星星电影《七品芝麻官》中包龙兴在妓院里看到的老鸨子没有化妆时候的样子一样,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白天见了都能吓一个半死,而她的一双手虽然经历了无数的手霜的养护,可依旧无法和天宝的比。

  更重要的是,这位恐龙对于天宝一直都有一些怨念——因为她就是天宝身后的那位女同学,享受够了他的臭男人的臭,这个家伙还不是的显摆一下他的那双手,让这个女的更是自卑,怨念就自然的更加的深了。

  “你们继续吃,我去下洗手间……”餐桌上的啤酒味他很不习惯,故此,就像出去透透气,这个时候,无论是尿遁还是菊花遁,都是无比明智的选择。

  “呼——”长出了一口气,他妈的还是这酒店里的厕所啊,比自己家的厨房都干净,而且高级,没有任何的异味,在里面放了一下水,就施施然的朝外走。这个时候可不能让人以为他大名鼎鼎的天宝竟然掉进了厕所。

  桌上的人还在碰杯,不过看他们俩杯子都已经错位了,碰到对方的身上的时候,天宝知道这些人是醉了。怎么说也是三年的同学,相聚一场不容易。

  然后,就有人提议去“快乐鸟”包房,继续玩儿。天宝见他们都醉的不清了,也就那么的应了一句,这里清醒的人就他一个了,而且还有几个,也就是两三个女的。

  一个长相不是太寒碜的问他:“天宝,他们都醉了。咋办?”

  “醉?谁醉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再来……再来上十瓶都没问题……”一句话刚结束,这位仁兄就一头扎在了餐桌上,打起了呼噜。

  天宝道:“咱们也吃了一天了,现在都快要天黑了,他们又喝成这样,想玩儿是没机会了。我去叫车,把他们送回家!”这个时候的天宝很让人安心,也只有这个时候,似乎可以让人感觉出他的一些绅士的风度来。

  就如同是网络上评价的一般,他应该是属于一个真正的让人感觉可靠的男人了。

  

第三章 街头喋血
更新时间:2009…6…18 16:29:04 字数:3130

  要说出来还没怎么热闹呢,就喝了些啤酒就回去,那些喝的醉醺醺的自然是不同意,嚷嚷着一定要去“快乐鸟”爽一爽。天宝知道跟这些醉汉没有什么好说的,谁跟这些人说道理,那么谁就是疯子。

  在酒精的刺激下,一行人就出了皇城大酒店,外面的冷风一吹,酒也醒了不少。

  现在的时间是六七点多了,红彤彤的夕阳照下,火烧云一片片的在天空中翻卷着。几个兄弟也真的是喝的多了,把睡过去的那个送了出租车上,然后其他人就开始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吐了起来。

  一股子呛人的味道弥漫,两位迎宾小姐也捂着鼻子,过来小声的劝几个醉汉别在酒店的门口吐,影响不好。“滚一边儿去,你是不想干,干了吧你?老子想,想在那——吐,就在——在,在那吐,关你屁事?”

  醉酒的人是不可理喻的,那个迎宾小姐当时就急哭了。把这里弄的全是垃圾恶心人,她是要被扣钱,炒鱿鱼的。

  天宝骨子里也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不过呢,眼前的这个迎宾小姐的相貌中上,胸部坚挺,也算是一小半个美女了。加上一群恐龙的帮衬,优势明显——这个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差距产生美了。

  帮助一位美女解决困难,是他这个斯文败类最乐意做的事情了。

  天宝骂骂咧咧的把刚才的那个仁兄拉了一边儿去,道:“你他妈的就知道喝了酒骂人,平时也不见你多厉害啊!”塞了那迎宾小姐两百块钱的小费,让人过来打扫一下,而他们几个人就是要奔“快乐鸟”去了。

  不过要说这个事情,还真的就充满了一种戏剧性。既他们这一群来这里庆祝同学会的人外,还有一帮子呢。这个时候也刚好出来,不过看衣着上似乎就出现了差距了,跟天宝一比,那差距就大到天上了。那些人的衣服是名牌儿,说不上是什么牌子的,平民百姓一个,关心这些还不如想一下一天怎么样多弄几个钱呢。

  大个子王鹏喝的有些多,不小心就吐到了人家一个人的鞋上。这家伙也算是酒壮怂人胆了,也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和那双鞋的主人给打起来了。

  天宝正在哄那个迎宾小姐,一时也没有注意。听的后面嚷嚷起来的时候,王鹏已经和那个留着长发,前面的刘海挡了半边脸的青年纠缠在了一起。

  王鹏骂道:“赔赔赔……我呸!赔你妈啊?呵呵……不服气咋的?单挑啊?我怕你?”那长发青年也是丝毫不让,两人就扭打了起来。至于说是王鹏的一帮子损友,根本就没有劝阻拉架的意思,还轰然叫好呢,说这个王鹏是硬挺了,有些男人的意思了。天宝也是酒那么旁边看。

  这两人一看也都是借着酒劲闹事儿的。打架丝毫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天宝撇撇嘴,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战斗,他很不看好。打架是一个技术活儿,其实要说和你的力气大小,毕竟是没有太大的关系的,只要你技术好了,就是打架的万人敌,就可以再一条街上砍出一个传奇来。

  就好像是康城县的北街斗王一样,身板儿瘦的跟猴子似的,但打起架来却是无往不胜,就多了这么一个斗王的称号。

  “你们快拉呀……再打就出事儿了……”旁边的几个女的都急的快哭了。见王鹏并没有落下风,天宝他们根本就没有动弹的意思,东子道:“看看,再看看。王鹏不行了咱们再上……”依旧是很阴险,很欠揍的笑。

  扭打的时间,就听的远远的马达声轰鸣,几辆好像是专业比赛用的摩托车冲了过来,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一个横摆停下来。

  几个嚣张的人叉着腿,吐了一口唾沫道:“谁让你们在这里捣乱的?这里是我们野鸡党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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