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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9章

将血-第1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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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量力之辈,死也就

奔马须臾而至,马已经跑发了性子,还拖着一辆车,声势着实不小,那女子的同伴儿大都惊呼了起来,只一位确实躲闪不及的女孩儿,屁股上当即挨了女子一脚,被踢到了街边儿,还砸倒了几个人。

奔马瞬间来到那女子面前,接下来的一幕,就有点血腥了。

那女子在间不容发之际,往旁边闪开,同时手中长剑也抡了起来。

只一个抡字,就能看出这女子使剑,明显跟旁人不同。

也不知是剑带动了人,还是人使着剑。

剑抡起的弧度很大,也象征着劲道蓄的很足,剑光一闪而下,马头当即落地,鲜血好像喷泉一样在长街之上绽放开来。

女子旋身而动,长剑继续向下,斩断了奔马的一条前蹄,剁在地上,划动间,火星四射。

女子旋转的很急,须臾间长剑再次划空而起,落下时,正在车辕之上,一声爆响,一剑劈断车辕。

这一次角度不同,奔马头颅已断,但身子还未落地,这一剑又斩在其后腿上,直接削下了一条后腿。

而这女子接着又转了一圈,一剑劈在车厢上,伴随着一声巨响,顿时将车厢捣的粉碎。

长街之上,一片狼藉,碎木鲜血还在空中飞舞,女子已经脚步稍微有点踉跄的收住了剑势,正好又回到长街街心,只是马车已经在她身后。

旋风般的三剑,一剑比一剑快,一剑比一剑重,一剑比一剑狠。

种七娘吓了一跳,因为前后反差过于巨大,这样一个狂暴的人,若是自家夫君,或是一条生猛的秦川大汉,也就算了,却偏偏是个女人,一个在背影上看不出多少异处的女人。

就算是见多了千军万马,征战沙场景象的种七娘,也不免有些震惊。

马尸落地,但已经像被人大卸八块般惨不忍睹,车厢里幸好没人,不然就这么折腾,也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

做好事做的这般惨烈,也真是要命。

看着这一地的狼藉,长街上有了短暂而又诡异的寂静,尖叫声四起,完全没有祸事过去之后,大家显露出来的轻松和感激。

很多人看向这位“英雄”的时候,都带着些难言的恐惧,就更别提什么称赞和道谢了。

女子的同伴们叫的很欢,还有人当即不顾仪态的吐了出来,两个胆子稍微大些的,片刻之后迟疑着凑了上去,小心翼翼的在旁边说着话儿。

这个热闹,让种七娘看的心满意足,虽说也被唬了一下,但她可是种七娘,上过多少战阵,见过多少尸横遍野的景象的晋国公夫人。

这点小血腥,对她来说,和吃饭喝水一样的平常。

重又坐到马上,左右看看,指着道旁一家酒楼道:“去,弄个清净点的房间,我要请客。”

“到前面请用剑那个姑娘过来,就说本夫人相请对了,留下两个人在那儿,让闲人都散了,顺便跟长安府的人说一声,一点小事而已,不要小题大做。”

“马车是谁家的,赔点银两,不要弄的太难看。”

这个时候,任红缨正有点苦恼的看着自己的长剑,随即,拽过旁边的一个姑娘,撕拉一声,从她骑装下摆上撕下一条来,不管那姑娘委屈中带着点惧怕的眼神,认真的擦拭了一遍长剑,这才插回到剑鞘当中。

接着,看见躺在长街上的马尸以及四分五裂的马车,有点发愁,考虑是不是还像以前,一走了之,省的旁人要她赔银子。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五百章运气

“红缨见过夫人。”

“不必多礼,坐。”

很快,任红缨便被请到了楼上雅间。

种七娘细细的打量着任红缨,方才离的有些远,这时面对面,种七娘才发现,这姑娘不但年轻,而且,还是个美人。

肤色算不上白皙,看上去还有点粗糙,五官嘛,看着也还顺眼,也算不上多精致,若是没有旁的,也只能说是普普通通,有点小清秀。

但眉间一点朱红,让她整个人都好像活了过来,透着几分妖异的美,再加上常年习武,练出来的身材和气质,简直绝配。。。。。。

秦人这些年已经培养出了自己的审美观,就像唐时美人的标准是圆润一般,秦人对美人的看法,也渐渐固定了下来。

秦人对美人的看法,不以柔弱纤细为胜,多数人皆以健壮,大气为美。

当然,这不是指的肩宽背厚,膀大腰圆。

用后来人的话说,其实就是健美,爽朗的姑娘,在秦人眼中才称得上美人。

这样的审美标准,不用怀疑,自然是宫中流传出来的,宫中选妃,多为将门女子,这些出身将门的女子,自然大部分都具备这样的素质。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家喜欢的东西,流传起来,自然容易,加之秦人尚武之风尤烈,对于美人的观感,也就不用说了。

所以,任红缨在种七娘眼中。不但是个美人。而且。还是美人中比较独特的那一种。

眼见长街上的那一幕,种七娘其实就已经对其有了些欣赏之意,此时就近观瞧,见其不畏不亢的样子,又多了几分喜欢。

而同样的,任红缨也在打量这位偶遇相邀的夫人。

其实不用见真人,只看那几位下人的气度,就算没有旁人提醒。她也知道,这位夫人乃京中显宦人家无疑。

而在京师长安中,大模大样,带着家将纵马行于街市的内宅女子,可并不多见。

除了那些神有官职的女子之外,恐怕也就只剩下那些将军们的妻妾了。

见了眼前这位夫人,她觉着,怕是眼前这位,两样都占了齐全。

因为这位夫人别看长的娇小了些,但气度上。与她见过的那些将军无异,带着深刻的军中之人的痕迹。

同样的。她也觉得,这位夫人长的极美,身上更有一种她说不来的气势,与香侯府中人很不一样。

不过,虽然心中有很多疑问,但照旧,她安安静静的入座,没有开口相询,更不会如寒门子弟一般,有那得遇贵人的惊喜或者惶恐。

因为她虽然浪迹江湖多年,但实际上,她还算得上是长安权贵中的一员,虽说是处于最底层,但普通百姓还是比不得,心态上,和江湖女子截然不同。

种七娘略微打量了一番,微微一笑,吩咐道:“让他们上最好的酒,菜嘛,随便些”

种家大小姐自然大气,碰到了对的人,自然要喝点。

可惜,她的酒量虽然还算不错,但在晋国公府中,却还排不进前三。

不一时,酒菜已经端了上来,店家的殷勤,到不了种七娘这里。

随着酒菜上来,一个护卫进了雅间,凑在种七娘身边,低声道:“回禀夫人,打听过了,此女乃雄武军都尉任敬家中长女,庶出,据说从西边刚回来没几天,应该是去了蜀中,离家有七八年了。。。。。。”

“任敬一家,年前出京投亲去了,家中只剩一个小妾,就是此女的母亲,现在就是母女两个过活。。。。。。”

“此女和香侯府有点干系,若要细查根底,应该还要去找香侯府探问,您看。。。。。”

种七娘笑着摆了摆手,声音不大不小的道了一句,“算了,没仇没怨的,弄那么清楚干嘛?”

实际上,有雄武军任敬的名字也就够了。

当然,一个小小都尉本来入不了她的法眼,哪里会记住这样一个人的名字,但年前的时候,有那么一档子糟烂事儿,正牵涉到雄武军都尉任敬。

若非这家人跑的快,说不定和种家就成了亲家了呢。

种七娘眼珠儿转了转,想起夫君云山雾罩的说起此事时的模样,不觉有点好笑。

不过,她又有点自豪,世间豪杰,能如自家夫君者,

她玩味的看着眼前的任家长女,她背靠种氏,可以说她是晋国公府中,对外间之事最为敏感的人物之一。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但她觉着,在这样一个时间,碰上这样一个奇异的女子,她差不多已经能够闻到其中刻意安排的味道了。

不过,算不上什么大事,满长安,想入晋国公府的女子,能从宫门排到长安城门去,多一个又有什么稀奇。

只是这个姑娘她看着确实挺顺眼,就是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知道其中关节,若是知道的话,那么之前就都是在做戏给她看,那可就太让人失望了。

不过,这事比较有趣,出府就能碰上,可比在府中闷坐终日,哄自家那顽劣小子要强的多了。

她歪头想了想,第一个想到的竟是近日入府的那位琴师。

清清淡淡的一个人,如今差不多已经算是府中妾室了,只是还缺个名份,这事儿嘛,夫君大概不会多说什么。

他虽说不好女色,但男换了是她,一个名动江南,才貌俱佳的美人上赶着凑过来,恐怕也不会弄的不情不愿的,更何况,自家夫君从来也没那么侨情。

就像当年琴其海跋涉千里寻过来,之后也没经多少波折。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酸,心里哼了一声,那女人都三十多了,脸皮还真厚,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入。凭什

但只要李金花不开口,旁人还真插不上嘴,只能将一腔酸水留在心里。

而且,陆归琴虽然已经年过三十,但一手琴艺实是出神入化,很快便得到了府中之人的欢迎,宫中妃嫔频频相邀不说,连公主府那边儿,也已经叫过去几次了。

最重要的是,老夫人那里听了几曲,便舍不得陆归琴离府他去了。

于是,陆归琴在晋国公府中便有了个不小的院子,仆从也配备齐全,月例上,更是和几个妾室同等。

这么一来,府中其实俨然已经多出了一位来历奇特的妾室,私下里已经有人开始呼陆归琴为八夫人,如今只等晋国公本人点头,府中就能多出一位如夫人了。

这样一来,拈酸吃醋也没什么用处,其实,就算是种七娘,未尝不是觉得陆归琴弹出来的曲子,确实好听,这样的女子流落在外,有点进了晋国公府,到也可以为府中添些

当然,她自己是不会承认的,府中女子,除了李金花之外,能被她瞧得上的,真没几个,陆归琴再是出类拔萃,也只能算是勉勉强强不算辱没了晋国公府妾室这个身份而已。

相比之下,到是眼前这个任家女,看着还顺眼些,将门女嘛,这眼光自然不同旁人。

“本夫人姓种,家中排行第七,所以旁人都唤一声七娘,任小姐身手不凡,我见猎心喜之下,贸然相邀,有些唐突,先干为敬。”

一仰脖,一杯酒已经入了口,咂摸一下味道,种七娘摇了摇头,笑道:“这酒还是差了些,咱们也只能因陋就简,将就些了。”

种七娘,任红缨身子僵了僵。

除却那些宫中贵人,京师长安名声最大的几个女子之一。

这位种氏夫人的故事,在长安中可谓家喻户晓,怕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又怎么会不知道。

种家最受宠的女儿,嫁的是大将军赵石,如今晋国公府的三夫人,羽林卫的副将。

自己好不容易出来透口气,怎么就碰上她了呢?

任红缨不由有点纳闷自己的。

“多谢夫人。”

心里一边想着,一边痛快的饮了一杯。

酒有些甜味,也夹杂着些辛辣,确是好酒无疑,并不像这位种氏夫人说的那般不堪,别说任红缨自己,便是她那父亲,估计一年到头,也喝不上几次这样的好酒。

但人家是什么人?估计贡酒到了人家嘴里,也能挑出些毛病来,这就是长安显贵,非是任家可比。

任红缨酒量不成,她也很少饮酒,传说中那些豪侠之辈,酒后杀人,在她看来,多数无稽之谈。

在她遇到的人中,越是武艺高强之辈,越是不敢多饮。

因为一来,他们都怕酒后失手伤人,惹出大麻烦,二来呢,如果附近有像她一般的人存在,那么喝醉了,也就算是将自家性命交到旁人手里了。

只有那些不懂其中奥妙之人,才会喝酒。

一杯下来,酒气熏染之下,脸上立即升起了一片酡红,任红缨连着哈了几口气,盯着桌子上的菜瞅了瞅,却还是忍住没动筷。

(大病一场,天天晚上高烧三十八度多,人都脱水了,今天稍微好点,码一章送上,但脑袋还是晕,睡觉去了,对不住啊。)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五百零一章护卫

(依旧在发烧,吃不下喝不下,太难受了。)

“你这剑法,着实不错,看你在街上杀马拦车,痛快的很,嗯,杀气重了些,还有些收不住手,听说你出京游历了几年,在外面肯定伤了不少人吧?”

种七娘笑眯眯的说着,见对面这姑娘脸色稍变,一只手立马搭上了桌子上的剑柄。

种七娘浑不在意的笑笑,“草莽龙蛇,多快意恩仇之辈,虽说有些让人佩服的地方,但人命也贱,死了也就死了,不过,这里是天子脚下。。。。。。就说方才吧,若车上有人,难免有所死伤,官司打起来,你可不占理,这般鲁莽,你是怎么想的?”

任红缨悄悄松开剑柄,抬起头,想了想道:“没想太多,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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