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动苍穹-第4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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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府深处,一座地宫之内,一扇紧闭的石门砰得爆裂开来,一股炎热之气从中弥漫开来,整个地宫温度瞬间上升数十度,就像是附近有一条岩浆河流一般。
石门爆裂之后,外面的那些侍卫、弟子便全都趴伏在地上,嘴里齐声道:“恭喜大人,贺喜大人,宝体康泰,永享信仰。”
“哈哈哈哈!”破碎的石门之内,一道嘹亮的笑声传来,接着就是一个颀长的身影缓步从尘埃中走
出,“袁老头,当时你我的八年之约,现在总算可以实践了。来啊,给我带探子来!”
“遵命!”侍卫道。
彼苍大陆。
暮色降临大地,寒冰覆盖着整片山头。
戚府的一个老家丁正提着泔水桶准备去喂新产崽的冬灵野猪,走出大门没几步,却感到一阵恶寒弥漫全身,让他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
这种冷并非是那种来自大自然的天然的寒冷,而是发自内心的,让人悸颤的阴冷。老家丁下意识的抬头去看天空,却见天际一片乌云翻滚,云端还有一处内里灰白,外沿乌黑的旋窝。
“这是什么古怪天气?”老家丁裹紧寒衣,提着桶就往猪圈走,他走出不到十丈远,在其身后一道青芒乍现,高山大地轰然一阵摇晃,山林扑簌抖动,飞禽走兽皆自惊走,一道黑影出现在那青芒当中。
“喂,老头,这里是不是戚风的家?”一个慵懒的声音自那黑影身上发出,极其傲慢无礼,他肩扛一把巨型长剑,剑身宽足有两掌,长足有两米,一股凛冽的杀意正从他身上不断的蔓延开来。
“你是谁?找我们家主做什么?”老家丁顿时警惕起来,他放下泔水桶,悄悄的抚触了一下手指上的戒指,一把光亮的嘻嘻长剑便被握在手中。
黑影哦了一声:“哦,原来这里就是,谢咯。”他转身看着身后那座非常古朴恢宏的建筑物,反手一挥,一道透明风刃便激射而
出,那老家丁甚至来不及抵挡,就听扑哧一声,让身首已在异处。
屋内,梓潼和筱月儿正在照看孙儿孙女,忽然孩子哇哇啼哭起来,她们敏感的抬头向外看去,各自察觉到那股凛冽杀意。风在悲鸣啼哭,似乎是有事情发生了。
梓潼站起身,摘下墙上宝剑,回头对筱月儿道:“你看好孩子,我去看看。”
筱月儿点头,但她万没想到,梓潼这一去,居然许久都没有回来……
不知不觉,戚风已经离开智慧谷一年多时间了。在临走之前,他安顿好了族群里的事务,大权重新交由女王管理,并正式邀请邓恩做首席牧师,又增添了内阁议会,使得权力机构更加完善。在宴别的时候,他郑重向大家承诺,有朝一日一定让族人正大光明的回到阳光下生活。
横穿大巴山脉,戚风双脚现在已经踏在黑色平原的大地上了。
这是黑土地的世界,肥沃的平原上,每隔几千里一定会有一两处小村镇。虽然人口依旧稀少,但是跟大巴山脉北端比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
一年多的时间,戚风走走停停,一边修炼一边赶路,日子倒也过的轻松自在。这一日,他顶着烈日来到一处叫做黑堡的小镇。
这镇子上居然会有一家客栈,而且还有两三家不错的酒馆,加上镇子上七八百居民,已经算是不错的规模了。
想到距离上一次舒服的入睡已经有两三个月了,再抬头
看看西沉的太阳,戚风决定今晚就在这镇子上住宿。
客栈名叫做仙客来,倒是个好名字,只可惜到处都是灰尘,屋子很低矮昏暗,榻铺也脏兮兮的。戚风开了一间上好的客房,房内的榻居然还是三条腿的,无奈他只能拿一张凳子暂做榻腿,又让店家把被褥换掉,这才算勉强能住人。收拾好客房,他下楼去吃东西,这客栈虽然脏,但该有的一应俱全,楼下大堂还有七八张桌子。
戚风选了一处近窗、角落里的座位,点了一道卤豆干和一瓶烧白,自斟自饮,坐着想心事。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了,他一时间消化不了,比如自己现在的身份居然是暗夜之王?比如自己母亲居然是暗夜一族,这些事父亲知道吗?不知怎么,他忽然迫切的想念起家乡来。
“小二哥,麻烦来一壶酒,要上好的大巴山佳酿,另外再给我一碗红烧牛腩,一盘烙饼。”一道爽朗热情的声音在楼梯上传来,戚风循声看去,只见一颗红色的球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那自然不是真的球,而是一个人,一个胖的有三个下巴,身高足有两米的男人。那男人脸上尽管长着一脸的络腮胡子,手背上也全是黑乎乎的汗毛,但是一双眼睛特别纯净。人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这扇窗户里,戚风看到那男人一颗赤子之心。
低矮的大堂里,除了戚风之外没有其他人了,那胖子下楼来
之后,巡视了一圈,便径直走到戚风身边,笑呵呵的问道:“这位仁兄也是一个人么?”
戚风点头。
“介意我坐下么?”胖子于是很期待的问道。
戚风对他没有反感,自然也不会拒绝。这一路上他已经吃尽了孤单的苦头,虽然修炼这么多年,从身体到心灵都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孤单这种东西,还是挺折磨人的。眼下有一个并不讨厌的人要一起坐,他自然也就不会反对。
第616章 打抱不平
胖子很开心的拉开凳子在戚风对面坐下:“谢咯,呀,你就吃这个?”他探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东西,那一碟豆干,着实寒酸了一点。其实是戚风对这小镇上的厨师没有太大的信心,并且自身也没有胃口,所以才只点了这点东西打发时间。
“是。”戚风道。
“呵呵,小二哥,麻烦牛腩要两碗,烙饼也多一些。”胖子呵呵笑了笑,脸上的大胡子抖动了一下,回头招手。
他自说自话,要请戚风吃饭,却并未看到戚风脸上那一丝微皱的眉头。
“这里的牛腩烧的很好,佳酿也不错,只可惜烙饼火候差了点,总是哽人喉咙。”胖子喋喋不休的说道,“不过吃吃还是可以的,旅途么,不比在家。对了仁兄,敢问尊姓大名?仙乡何处?我叫沙秀,沙子的沙,秀外慧中的秀,不过认识我的人都喊我沙胖子。”
他倒是很开朗,一上来就来个竹筒倒豆子,把自家身家报了个干干净净。
“我祖上十代都在地爆星域居住,我住在南边三千里外的沙家镇。”店小二上酒菜,沙胖子很热络的把好吃好喝的都往戚风身边推了推。
为了出门不引人注意,戚风穿着已经洗的发白的灰色长袍,下巴上也蓄起短须,连日赶路,无暇收拾自己,倒是被沙胖子误认为是落魄的行者了。
“黑水平原地势较低,白天闷热夜间寒冷,晚上仁兄要多盖一条被子啊,如果不够
可以找我来拿。”沙胖子从坐下就没闭过嘴,简直比最啰嗦的妇人还要啰嗦。虽然起初戚风感到厌烦,但很快他就发现,旅途中若有这么一个伴儿倒也是不错的一件事,尤其是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更让他对沙胖子心生敬意。
大巴山以南,基本就属于严涛统辖的地盘了,这里没有平民,只有奴隶,包括这座小镇,镇上的居民也都是奴隶。他们在这里日夜劳作,所得的十之八九都要上交给严涛。既然是奴隶,地位尊严什么的也就不要提了,路过这里的客人多半不把他们当作人来看。
这不,戚风和沙胖子正在吃着,外头又进来一个人。
“有人么?给老子上一桌好酒好菜,全捡好的上。”那人长着一双斗鸡眼,头发枯黄像是枯草一样,从他身上毫无羁留逸散出来的神念来看,他应该是半神境后期的实力。
“来了!”店小二年纪不大,看起来还是个少年模样,听到客人招呼,便忙不迭的上前伺候。好酒好菜上好,那家伙大概是饿慌了,唏哩呼噜一阵吃,很快就风卷残云般的把一桌子酒菜都吃喝光了。
吃饱喝足,那人站起来一边剔牙一边往外走,似乎是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店小二慌忙上前阻拦:“客人,还没付钱呢。”
“滚!”那人飞起一脚,店小二瘦小的身躯便被踹飞,一头撞上楼梯口的柱子,顿时鲜血直流。
这里的奴隶分
两种,一种是祖辈来到这里之后郁郁不得志,毕生没有再精进,之后剩下的后代就沦落到社会底层,成为奴隶。另外一种则是战俘和囚犯,通常来讲后一种奴隶比较强势,地位也高一些,而前一种奴隶则因为祖祖辈辈都做奴隶,地位无法提升,奴性已经深深印刻在他们骨子里了。
这些生来就是奴隶的人,没有好的资源可以享用,实力自然也就都在半神境初期,大多数空有实力而没有技巧和经验,任人宰割而无可奈何,眼前这店小二就是如此。
见店小二被打,掌柜慌忙跑出来劝架:“客人,何苦呢?一桌酒菜而已,不要难为小孩子。不过您真得多少给点,我们赋税重,活的艰难啊……”
掌柜年纪大,说起话来比较温和,又带着一股子祈求的意思,那人听后便傲然道:“知道你们不容易,好吧,这些钱给你……”他往地上丢了些钱币,那掌柜的低头一看,顿时满腹苦水,这钱连这里的一盘菜都不够买。
“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马上就要成为星域军团的一员了,这饭钱本来就不该给的!”那人得了便宜还不依不饶。
掌柜见状知道无可奈何了,今天铁定是碰到二流子,想到小二的下场,他也只能含泪忍下。就在那人大摇大摆将要离开的时候,这边沙胖子砰的一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把饭钱结掉再走!”
沙胖子人高马大,嗓
门自然也就特别大,他的声音就像是轰雷一样回荡在这低矮的客栈大堂里。那吃霸王餐的无赖听到这话,便定住脚步:“哟呵,哪里跑来个打抱不平的?让老子看看你是长了三只眼呢,还是多了一条尾巴,哈哈!”
取笑归取笑,那人还是蹭的抽出腰间悬配着的砍刀。砍刀明晃晃的,一出鞘就把这昏暗大堂给照亮了,很明显,这刀质地不错。
“哼,说的就是你!”沙胖子气哼哼的一脚踢开凳子,走到屋中央,叉开双脚,双手抱胸,很气愤的盯着那人,“他们一年辛苦所得,勉强能够糊口,还要上交赋税,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他们还活不活了?”
那人脸上笑容收起,恶狠狠的盯了沙胖子一眼,戚风就知道今天事情或许要闹大了。又见那人转身气哼哼的走出门去,到了外面街上却大喊起来:“里面的死胖子你给老子出来!兄弟们,咱好久没杀人了,今天开开荤!”
戚风散出神念略一查探,惊讶的发现对方原来足有七八个人,看起来不像是良家,倒像是强盗。原来他们一伙早有准备,专程来抢劫占便宜的。
沙胖子就像个气球一样,气哼哼的滚了出去,堵在门口就像个门神,把这大堂唯一的一点光线来源给挡住了。
“不管你们人多还是人少,我沙胖子在的地方,就绝对不许你们欺负老实人!”沙胖子声音铿锵有力,虽然戚风早
已探查到他的实力也不过如此,对面七八个人加起来,足够让他死上七八次了。
戚风闷头喝酒,就听外面一阵乒乒乓乓,屋子一阵紧似一阵的摇晃,灰尘扑头盖脸的从原先的藏身处洒落下来,洋洋洒洒的落进酒菜里。他皱皱眉头,缓缓站了起来。
掌柜和店小二瑟缩发抖,躲在店内,而门外,七八个壮汉正把沙胖子当皮球踢。当戚风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沙胖子就像是一只巨大而饱满的沙袋,骨碌骨碌被踢到他跟前了。
那七八个人,除了开始进入旅店的那人之外,每个人个头都比戚风高出三四个头,块头十足,身上的肌肉就像是隆起的岩石,穿着也很粗犷,腰间系着一条绿色草裙,赤着的大脚板上毛发浓密,看起来就像是野人。一看到他们的样子,戚风瞬间就想起一个种族来——高地蛮族。
没人知道蛮族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出门在外苦修,能不碰到蛮族最好就不要碰到,若是碰到,最好是远离,若不能远离,那就不要看他们的眼睛。倒不是说蛮族有多厉害,只是他们太凶残,而且天生力大无穷,生来实力就是半神境的他们,力气却要比吏神境的人还要强几分。尤其是这些蛮族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吃生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土里藏的,山上跑的,只要是活的带血的,他们就爱吃,这当中也包括人
类。
而蛮族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群攻强,这并非说他们的技能有多厉害,而是说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