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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特级乡村生活-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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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情保密,保密,仅我们三人知道啊。”高歌笑哈哈地道。
  “去,以为我稀罕啊。”刘桂花给了高老头个白眼,转身走了。
  高歌开始烫猪毛,高栓拿着把杀猪刀跟在后面刮,洛辉亦跟着刮。
  猪毛一烫,轻易就能刮下来,不到一刻钟,整只猪被刮了个干干净净,浑身白白净净的,这才是名副其实的白猪嘛。
  接下来开膛剖肚……
  “……”
  有了洛辉这个大力神,种种事情做起来轻轻松松。
  整头猪搞定,才花了一个钟多一点点,平素三个人弄这么大一头猪,至少得两小时还往上。
  这时高宗过来帮忙的来了,他和高歌一人负责一个大灶,先用柴火猛烧着,烧出一大堆火红火红的木炭,再放十数个煤球进去。
  大灶彻底烧起来后,一个大灶姑且不用,另一个大灶则用来炸猪皮,熬猪皮,开始制作扣肉,几十碗扣肉,也够弄一阵子的了。
  洛辉不懂得制作扣肉,揉圆子切菜什么的,一大帮的妇女在做,洛辉无所事事,想去帮把手,高栓喊他道,“小辉,咱们搬桌椅去。”
  一家一户最多也就两张桌子,十几条椅凳,明天的酒席初步估计是二十五六桌的样子,这么多的桌椅,当然需要到邻里去借用了。
  村里还是没其他的青壮年回来,老头子们又都在田里忙活,妇女则是不做这种事情的,自然搬桌椅的任务就落在了洛辉和高栓的身上。
  两人从高首家开始,挨家挨户的搬桌子搬椅子,搬过来后也不摆开,先堆放成一堆,反正要明天中午才用嘛。
  二十几桌桌椅,搬了二十来户人家,洛辉大气都不喘一下,高栓就累得不行了,他这身体在沿海工厂里,被压榨损耗得不行。
  搬完后,歇息了片刻,两人配合着开始贴对联。
  对联是大红的纸张,烫金的字,龙飞凤舞地颇有气势。贴在门口、墙上壁上喜气洋洋的。以前村里办红喜事,这对联都是要请人来写的,现在乡里人也跟了潮流,直接在街上购买。这些副对联,就是高栓上午从镇上买回来的。
  “……”
  对联贴好后,洛辉和高栓坐在长凳上休憩着,磕着瓜子聊着天儿。正在大灶边忙得不亦乐乎的高歌喊道,“栓子,去把鱼从湖里拿过来,拿三条就行了。”
  高栓去拿了三条最大的草鱼过来,往堂屋的一个大盆里一放,拿了菜刀过来欲要开宰时,他就犯愁了,这鱼皮粗肉厚骨头硬的,搞不搞得定啊。
  “小辉,这鱼你来剖杀吧。”高栓只好喊洛辉。
  “小意思。”洛辉走过来接了菜刀,他来高家村后宰杀的鱼太多了,轻车熟路得很。
  他先用刀把把鱼给拍死了,再麻利打鳞,去腮,再从后背将鱼剖开,取出内脏,再把鱼砍成两半,剁成一小块一小块。他这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飞快得很,看得切菜的嫂嫂婶婶们佩服不已,纷纷开玩笑说洛辉以前是不是卖鱼的。
  洛辉微微一笑,三条鱼都利索地处理好后,开始处理鱼内脏,这才是鱼身上最美味的东西来着,今晚上正好用来下酒。
  鱼处理好,洛辉和高栓帮着嫂嫂婶婶们切菜,想想二三十桌啊,一桌是十二个菜。十二这个数字是有寓意的,十二生肖,一年十二个月,象征着不断的轮回,生生不息的意思。
  这么多桌子,又这么多个菜,而且还只有一个扫尾的蔬菜,切菜这项工程着实不小啊。一直忙活到晚上七八点钟,才算大功告成。
  晚餐弄得很丰盛,要好好地招待帮忙的众人嘛,大伙儿吃饱喝足。晚上已经没什么事情了,众人四个一桌,嫂嫂婶婶们修长城,大老爷们则打个骨牌啥的,热热闹闹一直到夜深。
  “……”
  第二天一大早,洛辉正晨练的时候,便听到高歌家噼啦啪啦的鞭炮声响。
  乡村里作寿,本身自家都是要放鞭炮的,同时亲朋好友过来喝酒席,也是要提鞭炮过来放的,庆贺嘛——爆竹一响,黄金万两,而且这鞭炮的名称叫大地红,其所寓意就勿耍赘述了。
  洛辉简单地晨练完,喝了两碗粥,倒也不急着去高歌那里做事,今天他的责任虽然重大,掌勺,客人满不满意,就全看他的了。不过昨天好多事情都已经做好了,倒也不需要着急,等开餐一个多小时再动手也不迟。
  洛辉先开着长丰猎豹去市里面,把高首一家给接了回来。
  回来的时间还挺早,九点钟还差几分钟,高歌交给高倩倩一个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负责接收人情,进行人情登记。
  洛辉和高栓带着高小林把桌子椅子凳子摆开在屋前坪里,今天这天公还挺作美的,阳光明媚,不温不火,光线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在露天下吃酒席,最是舒心。
  陆陆续续的,邻里提着人情过来道贺。
  到十点多钟的时候,高歌家的远亲来了,高栓开着车到镇上去接,倒也方便得很。(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章 作寿,摆酒席(2)

  来的人越来越多,鞭炮声噼噼啪啪,接连不断,这场面比过年要热闹得太多了。
  其实说白了,乡村里面做寿也没什么稀奇的,难得的就是乡里邻居、亲朋好友都会聚集一堂,热热闹闹地在一起痛快地吃,痛快的饮,啥都不管不顾。然后,就是晚上的电影,请全村人一起过来围观欣赏。
  高歌计划是十二点半开餐的,到十一点钟的时候,洛大厨衣袖子一挽,系上个围兜,正式粉墨登场了。他并不是就要开始做菜了,而是有些肉类需要提前煮熟,到时炒起来容易炒好,这样出菜的速度就快多了。
  村里人都是认识洛辉的,不少人还尝过洛辉的手艺,洛辉掌厨他们当然不会议论什么,反倒还挺期待的,洛大厨做这大锅的菜,味道会如何呢?
  但高歌家的亲戚,见掌厨的竟然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后生,就饶有兴致地开始讨论起来了。诚如上述所言,掌厨的人对一场酒席的影响是非常关键的,客人吃得尽不尽兴,喝得开不开心,就看他的厨艺如何了。
  在龙潭镇这一带,都有不少的半专业厨师。
  他们这些厨师可不会上快餐店打工,也不会去星级酒店里做事,他们专门帮人弄酒席。别说这门手艺还挺挣钱的,人家的出场费很高,做一次厨要么就是直接给个四五百大洋,要么就是算多少钱一桌,反正请一次至少得好几百。
  但有一点。你的厨艺得好,做出来的菜得合人胃口。只有这样,你的名气才会打出去,才会有人不断得请你去掌厨,你的银子才会源源不断地来嘛——任何一户摆酒席的人家,都希望掌厨的菜能做得好吃,客人吃满意了,他才会高兴;客人若是吃得不满意,主人家是会不高兴的。这样那个掌厨的在这一带的名声就会差。自然以后就不会有人敢再请他。
  洛辉并不知道这些内情,他要是知道这些,肯定会感觉压力山大的。
  到十二点钟的时候,二十几张桌子椅子差不多全坐满了人,大家就等着开吃,等着品尝洛大厨的手艺了。
  高栓带着高小林、妞妞,还有几个嫂嫂婶婶。开始摆碗筷、还有啤酒、白酒、饮料。
  洛辉正式动手了,他做的第一个菜是红薯粉。
  这红薯粉可不是市面上销售的那些掺杂着大量玉米粉的伪劣产品,这可是农家人自已用农家红薯制作出来的正宗红薯粉,那营养与味道,都是冒牌货没得比的。
  这红薯粉不是面粉一样的粉末,而是像面条那样一根一根的。炒红薯粉的拌菜有腌豆角、干黄花菜、葱、辣椒、姜。等等等等。这道菜的味道讲究的是一个够劲,而劲字的体现最主要就在一个辣。
  洛辉是第一次煮红薯粉,但这道菜做法实在不难,加上洛辉还留有一手,那就是基因改良的极品黄瓜与豆角了。就算这菜他做得一般。只要加上这两样极品蔬菜,味道立马上好几个台阶。更何况洛辉对厨艺之道领悟早已透彻。区区一个小红署粉,岂在话下。
  “……”
  红薯粉是在一个从市场上买来的花生米与麻辣小鱼仔后上的,客人们一尝这粉嗦嗦,登时全场一片惊讶之声。紧接着,就是一片赞叹溢美之辞。再紧接着,一桌子八个人,酒不喝了,饮料不饮了,哗哩哗啦,八双筷子抢作一团。
  “嘿呀,小辉你看看,你看看。”高歌看着这抢得无比欢乐的场景,激动地道。今天他是寿星,但在乡村里,寿星是最忙的人。尤其洛辉是头一回掌这种大锅厨,他还得在边上盯着点,免得搞出什么乌龙的事情来——不过看到这场面,他完完全全地放心了。
  同样在旁边帮忙把菜分别盛到碗里的高宗,看着这场面亦是激动而感慨,“记得摆酒席所有桌子同时抢菜,还得回过去十几二十年吧。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很穷,一年到头难得有几回好吃的,所以一到酒席上,个个劳改犯出狱似的……”
  “是啊,好久没见过这种场面了。”高歌兀自激动中,猛赞洛辉,“小辉以你这厨艺,以后干脆啥事都不做,专门给人掌厨做酒席去算了,肯定那生意会好到爆。”
  看着这么多人抢自己做的菜,抢得这么欢乐,洛辉也挺开心的。至于高老头说的那个,免谈吧,村里谁家有事帮个忙还差不多,而且还得看这人和自己的关系如何,太过生疏的就算了,自己有这时间还不如祸害祸害湖里的王八啥的。
  “……”
  红薯粉端上桌几乎没到十五秒钟,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然而这仅仅里只是一个开始,一个开始而已。
  接下来上的菜,更是让客人们兴奋地抢着,基本上每上一个菜,二十秒钟之内必然抢光光。
  客人们吃得那个过瘾、那个痛快啊,纷纷对洛大厨的厨艺拍案叫绝。不少人当场就嚷嚷起来了,自己家嫁mm酒、娶XX酒、作YY酒、过zz酒要请洛大厨来掌勺……
  客人们的满意,让高歌倍感有面子,这老头笑得牙齿差点没掉光光。洛老四位老人和刘桂花及高首一家坐在一桌,众人也是乐呵呵的,洛辉的大锅菜做得如此成功,他们脸上也有光不是。
  而高首和他婆娘,都是第一次尝洛辉的手艺,两人都是震惊又喜悦,看这金龟婿钓的,高富帅不说,厨艺还如此的好,放眼整个宇宙,估计打着灯笼也就这么一个了……
  确实,洛辉这一次掌厨是掌得极其成功的,以往不论是谁家摆酒席,十二个碗能吃完个三分之二甚至五分之三,都是非常不错的了。但现在,二十多张桌子,每张桌子的十二个碗都吃了个精光光……这是个什么概念?
  村里的乡亲吃饱喝足,抚着鼓鼓的肚子,打牌的打牌,不打牌的则提着桌子上发的小零食小礼物,心满意足的回去了。回去好好地消化下,晚上好来欣赏电影……(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两百二十一章 好事被扰

  洛大厨师这一次掌厨,赢得了满堂彩。
  凭心而论,洛大厨做的这些菜着实不错,展现出了相当的水平。需知做这些菜的原料,除了猪肉及一小部份是农家的,大部份还是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市场上买回来的,意味着什么?想必了解这个社会的人都知道。
  洛辉能把这些菜做出来后,让客人们吃个一干二净。基因改良的几样蔬菜作为拌菜,自然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他的厨艺高超。
  当然,这些菜的味道和洛辉自己餐餐吃的菜,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的。但对天天吃着普通食物乃至粗茶淡饭的客人们来说,算是美味佳肴了。
  客人们吃饱了,轮到煮菜、端菜等打杂的人吃了。
  高宗高歌在盛菜的时候,自然是各种菜各有留出来一碗的。众人清理出一张桌子来,菜端上去,杯秘筷摆好,开始欢欢喜喜地吃喝起来。吃完后,几人齐动手,迅速地把从邻居家里借来的桌子一户户还了回去。
  忙毕,洛辉回山头午休,和他一起上山头的还有高倩倩。两人有些日子没相见了,彼此对对方的思念,真如古人所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走在湖边的时候没什么,两人都没敢怎么着,毕竟光天化日不是,影响不好,只是聊着天。高倩倩眉开眼笑地道,“小辉哥,你的厨艺真的太棒了,我爸我妈吃了都使劲地夸你呢。”
  “他们是不是很高兴啊?”洛辉笑咪咪地问。
  “你做的菜这么好吃。他们当然高兴了。”高倩倩自豪地道。
  “其实他们真正高兴的原因,并不是我做出来的菜有多么的好吃。”洛辉狡黠一笑。
  “那是什么原因?”高倩倩惑问。
  “因为我是他们的……”洛辉说到这里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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