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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唐情报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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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够六十人,便速速回宫来见朕。”

  “属下领命!”二人齐声,言辞慷慨,这是他们的气概,也同样是用自己的声音表达忠心。

  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李煜虽不是很了解他们,但是从历史的简单记载而言,他们有让人信任的地方,见过他们之后,这种感觉又是加重不少,所以李煜信任他们,所以敢用他们。

  “好,你们现在可以回去准备了。”

  “臣等告退。”

  待得二人走后,书房中又寂静下来。

  李煜便开始翻阅奏章,这一看便是直到深夜,中间除却午饭和晚饭,也就双腿坐麻之时,方才起身活动少许。

  期间,倒已是有数次来人催李煜就寝,只是他都喝退了出去。直到说桌之上的一打奏章全部阅完,李煜方才长舒一口气,站起身。

  “月都高挂半空了。”或许是有些强迫症的缘故,不将那些东西看完,李煜就觉得自己睡不安稳。

  “不知娥皇睡了没?”李煜心里想着,但还是向着皇后寝宫走去。

  “这可是传说之中的人啊…不知道是何风采。”一路之上,李煜的心里都在做着各种猜测,当然,即便是不知道一见面该如何去面对,但是他的心中,还是极其的期待。

  “这就是娥皇住的地方了么?”李煜站在门口,犹豫再三,终是一步踏入。

  而似乎就在此时,寂静的夜里,忽然一阵箫声传出。

  那乐曲婉转优美,引入入胜。李煜都仿佛是瞬间回到了勃勃生机的春天,站在烟雨桥头,望着滚滚长江水…

  史书上说,娥皇诗画双绝,能歌善舞,且能弹得一手好琵琶,从而使得六宫粉黛无颜色,不仅如此,她还通晓史书,精谙音律,采戏弈棋无不妙绝当世,而尤为值得称赞的还是她极高的音乐天赋,那盛唐时的著名大曲《霓裳羽衣曲》,自唐氏乱离之后据说便只有她可以用琵琶将这近乎失传的曲子重奏于人间,由此可见一斑。

  但不曾想到,娥皇不仅琵琶谈的好,竟还会这么一手绝赞的萧技。真是南唐第一才女啊!


第七章:始见周娥皇


  闻得如此绝妙箫声,李煜一时之间也是听得痴傻,竟是再无移动半步。

  直到箫声方歇,一声犹似比箫声更美的声音传出…

  “臣妾恭迎陛下。”

  李煜瞬间清醒,心中赞叹之余,也是含笑推门而入。

  都说娥皇风华绝代,貌比天仙,李煜并不知道是什么概念,直到这一刻,这传说之人就站在他的面前。

  那等相貌果真便如后世评价一般,只见她长得花容月貌,肤白似雪;眉弯似月,唇小似樱,腰细如柳,以天仙般的容貌绝逼压倒群芳。清丽秀美而又典雅高贵,举止谈吐无不集天地之灵气于一身,令人见之忘俗,我见犹怜。

  一颦一笑之间更是极尽优雅,凤眼星眸,朱唇皓齿,冰肌玉肤,骨清神秀。有如江南水月的秀美,温润如玉,清澈如水。如姣花软玉一般惹人怜惜。容色照人,明艳不可方物,天女下凡莫过于此。

  而仅仅相处片刻,李煜心中更是对其气质大赞不凡。

  高贵典雅,洁若百合,秀若粉荷,雅若幽兰,清丽脱俗,淡雅超群,气度清华,秀雅绝伦,姣美无双,俊极无俦,典雅似玉…等等这一切的词汇都用上,恐怕也只能及其万一。

  真是看之即醉,闻言亦醉啊!

  “我靠,后主真是风流人物啊,有这等绝色佳人相伴,无怪乎日日迷恋……”李煜心中叹道。

  此时,李煜都不得不说,他也想日日沉湎其中啊…

  相比之下,芊莺容貌倒也不差,只是这气质倒是要输娥皇一筹。李煜心中暗自比较。

  “陛下,昨日臣妾身体抱恙,无法陪侍,还望您莫要怪罪。”周娥皇盈盈一礼,含笑道。

  李煜赶忙伸手将其扶起,连连笑道:“皇后不必多礼,身体重要、身体重要。”

  聪慧如娥皇,似是看出李煜有些异常,转而问道:“昨日我让芊莺侍驾左右,不知陛下习惯与否?”

  “习惯,习惯。”李煜有些脸红。

  “那臣妾便让芊莺妹妹,随侍陛下左右吧。”似是知晓了李煜心中所想一般,娥皇温婉笑道,眼中并无一丝的嫉妒之色。

  “爱妃真是知书达理。”李煜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此时的他,简直是心猿意马,看一眼面前人儿,都是有些脸热心跳气喘。

  “陛下也累了吧,臣妾伺候就寝吧。”娥皇道。

  “好!”李煜脱口便道。

  “妈的,老子真是等不及啊…”只是这穿戴极其复杂,光是娥皇的装扮卸去便是花了好些时间。

  待得这些做完,李煜早心急的将其一抱而起,迫不及待的一阵撕扯…

  “我靠,简直完美啊!”

  “肤如凝脂,白里泛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比那最洁白的羊脂玉还要纯白无暇!比那最娇媚的花儿还要娇嫩鲜艳!比那最清澈的水晶还要秀美水灵!”

  “老子,真是赚大发了!”

  李煜心中一阵狂喜,继而翻身而上…

  次日,早朝过后,李煜再次来到娥皇府上。

  李煜也不知道为何,今日兴致异常的高,刚刚分配过几人的任务之后,便是命人摆宴,由娥皇陪着喝酒,直到现在。

  在后世之时,李煜大学里的狐朋狗友也经常出去吃饭喝酒唱歌,无形中他的酒量也是突飞猛进,而来到这个年代后,喝到这种纯粮食酿造的酒,再加上身边每次都有美人作陪,他又怎能舍得不多喝?

  娥皇虽然较弱,弱柳扶风,总让人打心底怜惜,但是她的酒量却并不低。

  或许,以前的后主也是经常和她这般把酒言欢,对酒当歌吧。

  “美人,不如给朕跳舞助兴?”李煜一时想起,著名的大周后不仅精词文,晓佛理,知音律,而且是集曼妙舞姿于一身,此时他还没有见过呢。

  “臣妾就怕陛下看腻了!”语未落,娥皇人已翩翩而起。

  不得不说,李煜又是看的呆了。

  这样的舞若是换上别人来跳,或许也能传神,也能使人想入非非,可是绝对没有娥皇跳的这么光灿。

  那是一种看着她,想的是她的圣洁和神圣,而不是占有的冲动。

  看着她旋转,曼妙轻纱绕身飞舞,李煜竟然会有种五体投地膜拜之心,她有一种引人入胜的魔力,不管是她的人声貌还是她的一颦一笑一动。

  娥皇,理当凤仪天下。

  不知为何,李煜心底忽然间竟有点小小的失落。

  是因为她的寿命只剩下两年么?

  娥皇的死很大原因是其二儿子的死的打击,这些李煜既然知道,就一定会想办法尽量避免。

  这样的美人,李煜实在不忍心看她死去。

  李煜忽然发觉,他醉了。

  是酒醉人还是舞醉人?

  昏昏沉沉中,李煜便是深深睡去。

  ……

  历史上,公元962年,后主初为君王,早期尚能励精图治,总还算能分出二分心用在江山社稷之上,不像后几年,完全纵情娱乐甚至完全沉浸于对娥皇的悲痛之中。

  现在,南唐还没有太过于糟糕,虽然经济,军事都已经在走下坡路,但是举国上下还算安定,国库还不算入不敷出,朝政也没有完全落入谁之手,兵权也没有完全集中于个人,总之一句话,现在的情况就是说好不算好,说坏不算坏。

  这已经很不错了,李煜感到异常知足,起码不用花太多的时间用来夺政权,抢兵权。

  “嘿嘿,以后,当我的王牌军建立起来,我又有何惧?”李煜心中想着。

  “如果,陈乔和卢郢知道我的计划,他们会不会像我一样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呢?”

  这日,李煜刚上完早朝,看了半日奏章,待得全部批完之后,李煜随口吩咐道:“宣娥皇,上酒菜来!”

  少顷,宫女端着酒菜婀娜而来,李煜吩咐她们全部退下,只剩下恰时到来的娥皇,与他对面而坐。

  娥皇今天穿的是一袭白纱,脸上白净,虽也涂有少量胭脂水粉,却一点不显得庸俗,更不像后世的浓抹重彩,失掉本来颜色。

  经过这连续几晚事后,李煜今天再度看到娥皇,依旧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

  李煜不知道用怎样的词来形容昨晚的美妙,那种感觉虽然并没有与芊莺一起时的那种炽烈,但是却回味悠长…


第八章:品酒忆英雄


  “美人,倒酒。”李煜强自收回心神,转移注意力。

  三杯酒下肚,李煜总算是将一团的心火扑灭。细细回味,这古时的酒不但完全没有那种辛辣感,反而入口甘甜,久有余香,酒精度大概也只是跟后世的啤酒一般无二。

  后世的酒都声称是纯粮食酿造,其实李煜常喝到的大多都是酒精兑出来的,而这古代的酒却完完全全的纯粮食手工酿造。

  “陛下,慢来,莫要喝的那么急。”娥皇道。

  李煜端起娥皇斟满的酒,看着那清澈的酒在杯盏中平静无波,一时看的出神。

  其时古人早有断言:“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自动荡的唐末,潘镇割据开始,到如今已将近百年,天下分崩离析时日已久,是该天下一统,与民休养生息的时候了。历史上说能完成这统一大业的也只有赵匡胤、孟昶、和李煜!

  “可是,后主曾经没做到的,我要给他完成!”

  李煜破诶豪情的一饮而尽,问娥皇道:“美人,你说天下英雄有几何?”

  娥皇也浅饮一杯,聪慧的眼神闪闪发光:“臣妾以为,天下英雄为夫君一人!”

  李煜哈哈大笑,将其深深揽入怀中。

  娥皇如此说,但是李煜却知道,其时,南唐后主却是一点也算不上英雄,他跟英雄好像都沾不上边,他也就是个词人,文人,雅人,甚至说成是个信佛的人,但是无论如何,他绝对不是一个英雄。

  而后蜀孟昶,李煜记得他是历史上第一个创作春节对联的人,他也是让CD有“芙蓉城”之城的人,他还是让蜀绣达到最完美生产水平的人,但是他也不是一个英雄!所有后世的人都有理由认定,孟昶是一个文人,是一个聪明人,是一个有创意的人,是一个异常奢侈却懂得生活艺术的人,所有人也都有理由否定他是一个英雄。他的世界也跟英雄的世界完全没有交集。

  但是赵匡胤,李煜却不能否认,他的的确确算得一个英雄。

  作为一个由军人兵变而上台的帝王,他黄袍加身可谓是一个枭主,他杯酒释兵权更是一个智者,此人绝对算是一个英雄,是一个值得做对手的人,不管战场行事如何,他都可算是一个让敌人尊敬的人。

  最起码,李煜尊敬这个敌人。

  但是,李煜也不会因为尊敬而有稍稍的心慈手软。

  如今的李煜,可不再是以前的或者说历史上的那个南唐后主。

  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千年,仁慈,都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必要时只能征战,以战止战!

  但是,李煜也直到,仁慈也是必要时的一种手段,更是长期建国必须心存的善念。

  天下事,本就是相互攻讦的矛和盾。

  “呵呵,为英雄干杯!”李煜忽然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眼中有着厉色闪现。

  享受生活归享受生活,但是也得有足够的力量足够的实力来保护这份他已是着迷的风流。

  “今后,日子注定精彩!”李煜再次端起酒杯,不禁一饮而尽。

  忽然!

  书房门砰然打开,虽是凉秋,但中午的阳光依旧刺眼,李煜只能用手背挡住眼睛,在指缝的空隙中,他只看见一把剑,不偏不斜,直直的稳稳的朝李煜的咽喉处刺来!

  娥皇一声惊呼,已颓倒在地。

  她虽是一个难得的聪慧的女人,但并不表示她能承受这样的突来状况。她怎么可能会想到竟会有一个人一把剑突然出现在这里呢,且剑的目标正是李煜!

  这是一把约莫五尺来长的青铜剑,剑体乌黑厚重,最起码不下五十斤!当今天下,轻巧锋利的青钢剑早已普及,用这种青铜剑的人已经不多,但毋庸置疑,这不多的人当中都是高手,而这个刺客在这批高手中,也绝非庸手!

  剑来势神速,却并没有破空之声。

  转眼之间爱你,剑已经到了李煜的咽喉之处!

  娥皇惊呼一声,已经晕倒。

  可是,剑却并没有插入李煜的咽喉。

  电光石火间,李煜随手把身前的小桌子朝剑身甩了过去,这一甩之力实已不小,但这张桌子却并没有阻碍这把剑的继续深入,所以李煜的左肩还是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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