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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这货不是马超-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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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笑,问道:“你今年多大?”
  “十七。”他垂着目光,并不敢直接看我。
  “不要这么拘束,”由于他的身材与我齐肩,我只能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胳膊,“我只比你大一岁而已,不要紧张。”
  他稍微抬了抬目光,勉强一笑。
  “到哥?”我朝二旅旅长叫了一声,“他这几天便跟着你行动,没问题吧?”
  “主公千万别这么叫,属下会折寿的!”陈到大汗淋漓地摆手。
  “谁让你还没有取字!”我哈哈一笑,对褚方交待道,“这位是我一营二旅旅长,名叫陈到,十九岁,你有事就直接找他……他内家功夫颇为不错,你可以向他请教请教。”我知道褚燕的内功和轻功都有一定水准,故而如此说道。
  褚方急忙又低头道:“遵命。”
  陈到向我一礼,揽着他离开了会议区域。
  我扫视了场中各人一眼,微微抬起下巴:“大家还有担心么?”
  “褚燕以子为质,足见心意。”程昱捻须,“我方才便想请主公留下他的长子,不料他主动送了过来。”
  徐晃几人也都是摇头。
  “嘿嘿,”我忽然又想到一计,急忙问道,“如果我顺势再把褚方送回褚燕,他会不会更加感动,从而死心塌地为我效力?”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秦阵胡乱点头。
  徐晃却蹙起双眉:“还是谨慎些好。”
  程昱叹了口气:“主公,你还真是什么都敢想啊!”
  我哈哈一笑:“古来妙计皆如此,有奇思妙想,人类才能进步啊!”
  “人类?”拓拔野对这个词颇有些好奇。
  “就是人这类生物。”我又带给他另一个名词,“生物就是活的东西。”
  “那为什么不叫活物?”他孜孜不倦地探索。
  我为之一滞:“因为生物听起来更有文化。”我总不能告诉他,这是日本人教我们的吧?
  “别说这些了,”我单方面停止了传授知识的伟大进程,“我要不要把褚方送回去?”
  程昱很坚决地反对:“手里不握着些生物,心里总是没底啊。”
  他倒是活学活用得厉害。
  

77 徒河城外

 渡过了小凌河之后,我们来到了徒河县城。
  这座县城依河而建,牢牢地守住了渡河的三座桥梁,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处战略要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而今,徒河县长便恭恭敬敬地站在城下,周围只有三五名属官,静静地等待着我的训示。
  “现在的属国都尉是谁?”我从马背上跳下,开口问道。
  “是公孙度的从弟,公孙朗。”这位名叫杨史的县长回答道。
  说实话,这个名字真是难听啊……
  “昌黎城有多少兵马?”我还得去攻打这座城池啊。
  “约有万人。”杨史颇为担虑地看着我,“昌黎虽然城小,但乌桓士兵悍勇,又精于射术,若没有冲车云梯,恐怕不是三五日能够攻克下来的。”
  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昌黎似乎不是一座普通的小县城,我前世在许多作品中都有所耳闻。
  “杨县长,”程昱在我身后发话,“你与公孙朗之间可有交情?”
  “绝对没有!”杨史立刻否认,“下官直到今年才听说过此人,毫无旧情可言。”
  “你似乎误会了,”程昱道,“我只是说,你身为一县之长,如果派人向他求援,他会不会出兵?”
  我露出了会意的笑容:还是围点打援,屡试不爽的招数啊。
  杨史想也没想,坚定地摇头:“不会,下官的命也没那么值钱。”
  失望的我又发起愁来。
  程昱又道:“他总会接见你派去的信使吧?”
  杨史微微一怔,答道:“应该……会。”
  程昱似乎颇为满意这个答案,点了点头:“劳请杨县长书信一卷,只写朝廷官军逼近属国,声势颇为雄壮,请司马朗多加提防。”
  不仅杨史糊涂,连我也有些纳闷:“先生这一招,算是什么妙计?”
  “县长尽管去写,写完后请上官印。”程昱催促了一声。
  杨史急忙应是,身后早有下属备好竹简和笔墨,县长口述,县丞持笔,挥毫泼墨。
  “主公,”程昱低声道,“请选拔心腹死士前去送信。”
  “死士?”我吓了一跳,心神大为震动,“先生之计,莫非是擒贼擒王之策?”
  “擒贼擒王?”他点头,“倒是贴切。”
  杨史那边已经停下笔来,准备盖印。
  我并没有其他更好的计策,当即同意了这个建议:“能选几个人?”
  “杨史要派自己的部下,最多我们还能派两个人。”程昱犹豫了一秒,“去多了公孙朗可不会接见。”
  我咬了咬牙:“干脆我一个人去!”
  程昱大惊,一把将我拉住:“主公岂可亲身犯险!若是不愿用此计,不用便罢,岂可因属下之言而伤及主公性命!”
  “属下觉得这是个好计策。”旁听的高顺插话道,“主公若不嫌顺武艺低微,便让顺为主公立点功勋吧。”
  “伯安,你并非最佳人选。”我没有给他留面子,“你是领兵之将,不是独闯虎穴的侠士。”
  高顺瞪着双眼,却只能放弃了这个名额。
  “秦阵、拓拔野。”我最终敲定了这次行动的人选,将这两名最富攻击性的杀手召到跟前。
  “主公有吩咐?”拓拔野手按佩刀,在我面前立正。
  秦阵的态度就远没有这么认真:“少爷,该不会要在这里住下吧?”
  “我需要你们去刺杀公孙朗。”我向这两人传达命令,“他在昌黎城内,有重兵把守,你们可敢去?”
  “但凡主公有令,属下不惜此身。”拓拔野紧握着刀柄。
  秦阵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严肃起来:“总算要我活动筋骨了!”
  “马将军,请过目一览。”杨史颤着双手,将写好的书简递了过来。
  程昱毫不避让地接过,一目十行地读完:“请杨县长派亲信与这两位一同前往昌黎送信。”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杨史怎么会不明白?但他已经选择了朝廷,就不可能再退到公孙朗的阵营。他当即招手,叫来自己的心腹小校,仔细嘱托了一遍。
  我将书简交给拓拔野保管:“有反抗的官员,直接杀了。”
  “是!”他将竹简装好,又检查了自己的佩刀。
  “秦阵,不可大意,”我向另一位勇士叮嘱,“我可不是让你们去送死啊。”
  “这点小事,你不必挂怀。”秦阵一反常态,竟然会反过来安慰我。
  我哈哈一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不要让你老婆怪我。”
  他满不在乎地摇头。
  -
  拓拔野与秦阵随着杨史所派遣的心腹小校纵马向昌黎狂奔而去。
  所携之物,一卷竹片,三柄快刀。
  我看着三匹马扬起的烟尘在天际消失,才转头问道:“宾徒长如何?”
  杨史微微欠身:“禀将军,原宾徒长拒不归降公孙度,被其所杀,公孙度所立的县长听闻其主身死,已经连夜逃回辽东了。”
  我听出来这句话的意思了:杨史是个墙头草,自以为左右逢源,无论谁来做这里的老大,他都能坚挺不倒。
  没等我开口,程昱已经冷笑了出来:“宾徒长拒不投敌,杨县长呢?”
  杨史尴尬地一笑。
  我摆摆手:“贼军倾兵而来,杨县长以一县之力如何能敌?不如保全性命,为汉军留个接应。”这纯粹是我圆场之语。
  “谢马将军体谅。”杨史连连点头,却还是忍不住擦了擦额角的细汗。
  我抬头看了看太阳,日已渐至正中:“子异,做饭。”
  “我还不饿。”庞淯站着没动。
  我一脚朝他踹去:“做熟了就饿了!”
  他连滚带爬地跑了下去。
  “马将军,下官略备薄宴,”杨史急忙来献殷勤,“请几位入城中小饮几杯吧。”
  “本将军向来与众将士同食同宿,岂能有所例外。”我向他展示自己的原则。
  他一脸谄笑:“下官早已为将士们备了牛羊酒肉,只是县中人手不多,还得烦劳兄弟们自己烹煮。”县丞连连挥手,侍卫们纷纷跑回城内。
  看到一车车的鲜肉从城中运出,我这才同意了他的宴请,跟随他进入了徒河城中。
  徒河城的规模似乎还不如辽西三城,这也正常,毕竟属国是用来管辖归附汉朝的少数民族,城中居民本就不多,大部分还是迁徙而来的汉人商贾和手工艺者。
  照例,我很和气地与徒河官吏们把酒言欢,并请他们配合即将到来的新任都尉主持工作。
  杨史和属下虽然也各有顾虑,但面对我城外的万余雄兵,他们争先恐后地学小鸡啄米。
  一个时辰之后,大军重新向北方前行。
  徒河城外,满地狼藉。
  

78 长驱直入

 我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却被砸了一脸的雨点。
  “放缓速度!”我率先勒马。
  其实也不用专门发话,一旦下雨,道路根本不允许大队战马狂奔。
  但是我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全军加速!”
  离开徒河已经两个时辰,宾徒也早被抛在身后,距离目的地其实已经很近了。
  与其在雨中挨冷受冻,不如尽早攻占昌黎。
  昌黎的确只是个小土城,小到我必须近距离才能看到它的城门。
  追命昂首停在城南一里之外,我远眺城头情况。
  一眺之下,我立刻乐了起来。
  “人头!”许多眼尖的士兵们立刻嚷嚷了起来。
  “慌什么!”庞淯大声斥责,“那是敌人的狗头!”
  我不禁有些讶然:“你能看得清?”从四五百米的距离去看一个脑袋,连我都没这个本事啊!
  “怎么可能!”他解释道,“城头只挂了一个人头,少爷你可派出了两个营长啊!没道理会少一个。”
  “你忘了杨史派的那个心腹了吧。”我提醒他。
  “说不定他是个卧底,把两位营长给卖了!所以我不会把他计算在内。”庞淯言之凿凿。
  “你这推理倒是也勉强。”我不再和他争辩,挥手,“入城!”
  我之所以笑,是因为城头飘扬的一杆大旗,素白的旗面上只有两个狗爬一样的大字:
  “进来”!
  其实两个字还是有所分别的:进字勉强还能看清比划,来字尽管结构简单,但仍是一团糟糕,这个字显然是秦阵亲笔书写的。
  -
  城中一片死一样的寂静,街道两侧家家户户紧锁院门,我没看到一个人。
  没有人,没有秦阵和拓拔野,当然也没有敌人。
  我勒住了不知如何迈蹄的追命,看着空空荡荡的大街,我破口骂道:“这两个混蛋,连个引路的都没有?!”
  “我在上面啊!”城头传来了无辜的声音。
  我侧过身子,抬头斜向上看去。
  秦阵从飘扬的旗帜下钻出脑袋,用力向我挥了挥手。
  午后的阳光明晃晃的无法直视,我忍不住微微眯起眼睛。
  -
  秦阵与拓拔野不负众望,毫无悬念地成功刺杀了公孙朗,主将被杀,原有的属官们纷纷投降,而所谓的一万守军也只不过是临时集结起来的杂兵罢了,大部分杂兵们立刻一哄而散,残留下来的几百士卒则规规矩矩地留在了营中。
  我将程武一个旅留在城中暂时负责维持治安,又率领全军向阳乐城飞驰而去。
  两座县城之间是一片开阔的平原,万余轻骑飞奔疾驰,实在蔚为壮观。
  不过四五十里地罢了,我只开了个半速。
  “少爷,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庞淯在一侧吞吞吐吐。
  “你对战争形势有什么高见?”我略带讥讽地问道。
  “呃,”他微微向我靠拢过来,“我们是要去奇袭昌黎?”
  “废话,”我向他虚晃马鞭,作势抽他,“这不是很明显么!”
  庞淯明知我打不到他,也只是象征性地缩了缩脖子,又问道:“既然是要奇袭……我们是不是不应该走官道?这样很容易被人发现啊!”
  我感觉到自己脸颊上的皮肤在不自觉地跳动。
  简直就是当头棒喝啊!
  自以为主角光环在身,我总是把对手当做傻瓜:从阳乐到昌黎,只有这么一条平坦的官道,公孙恭会傻到放任我毫无阻碍的将他包围?
  一万五千人包围昌黎城数万军民?
  对方可不是流民,他们据城而守,有大量的武器工械,有充足的粮食供应,我拿什么去攻城?
  从军四年,虽然我身经大小战役十余场,但从来没打过攻坚战啊!
  我一陷入深思,追命立刻放缓了脚步,大军整体的行进速度也逐渐变慢。
  最后还是停了下来。
  “现在……该怎么办?”我只好去询问参谋的意见。
  程昱毫无反应:“什么怎么办?”
  “真要兄弟们去攻城?”我侧过身来问道。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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