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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大宋工程师-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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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越好、越重要,赏钱也就越多,否则,你也只能拿死工钱了。”

    “大人,就这么简单?”刘三狗不复实地又问了一句。这种事正是他的拿手好戏,简直是手到擒来,这钱拿得也太容易了吧。

    “事情就这么简单,不过,我对你的期望更高。”高峰讲道。

    “请大人吩咐。”刘三狗再次躬身道。

    “把你的一些小兄弟都拉进来,当然了,不是拉到我的庄园去,而是拉到你身边,让大家帮你一齐收集信息。再者,对这些人进行考察,合格的我另有重用。还有,可以向外发展人员,酒保、小厮,家丁、护院,丫环、婆子,就是一些掌柜、生意人也可以发展,必要时候我会给予你一定的支持。”高峰交待道。

    随后,高峰把一些细节向刘三狗讲述了一遍,听得刘三狗连连点头。

    当然,高峰暂时还不敢把全部的想法都露出来,他还得对刘三狗进行观察一段时间,不满意肯定得换人。

    “我明白了,大人。”刘三狗最后答应道。

    “这样,若能把这帮人拉起来,也算一个组织了,既然是个组织,就应该有个名字,就叫夜鹰吧,你们就像夜里的老鹰,把信息都给偷走。”高峰讲道。

    “是,大人。”刘三狗答应道。

    只是他的话音未落,高峰的气势便陡然升起:“我在这里提醒你一句,你们打听消息可以,但不能祸害百姓,若是让我听到一点点风吹草动,不用其他人拿你们,我就把你们给办了。”

    “大人放心,大人放心,我明白。”刘三狗连连声答应道,他已被高峰的气势吓住了。

    “对了,三狗,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打一巴掌赏块糖吃,这种伎俩高峰熟得很,他又关心起刘三狗来。

    “父母和上面的两个哥哥已亡,只有我和妹妹相依为命,妹妹今年刚十四。”刘三狗诚实地答道。

    “这样吧,教育学社马上就要开班了,让你妹妹先去那里读上一年书,接下来我准备开店,到时就让她去店里帮忙,若干的好,让她当个店主也不是不可能。”

    只有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他才能贴心的帮忙干活,这种浅显的道理高峰自然明白。

    只是高峰这句话一说完,就听“扑通”一声,刘三狗跪了下去,“多谢大人关照,三狗有生之年定当衔环相报。”

    高峰明白刘三狗的心意,之前给他的待遇那么好都不下跪,如今把他的妹妹安排了一下,就如此肝脑涂地,可见也是个重亲情的人,对这种人高峰更加高看一眼。

    高峰一把拉起他,安慰道:“安排你妹妹上学和做工是我们员工的福利,只要你好好干,这一辈子都不会让你为钱的事再发愁。”

    “小人懂了。”刘三狗说道。

    “三狗,你当时是怎么把肖大牙控制住的?”高峰话锋一转问道。

    刘三狗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递给高峰道:“这是我找一个游乡的货郎买的一种迷药,就是用它把那人控制住的。”

    迷药?高峰惊奇地看了刘三狗一眼,这小子还有这种好东西,真是不敢想像。

正文 第235章 问菊傲菊

    这小子买迷药干什么,难道是想对哪个姑娘下手不成?不等高峰询问,刘三狗解释道:“大人,当时买这个药只是图个好玩,当然,也存着把它卖给哪个公子赚点利头的想法。”

    这小子还有这种花花肠子,看来这是他以前常用的谋生手段。

    “此乃害人之物,你还是不要存他了。”高峰恬不知耻说着,便把瓷瓶收入了怀中。他没有什么防身之物,若有这个迷药,也许关键时刻能帮上忙。

    被高峰拿走了宝物,刘三狗并没有失落,他反而很高兴,被大人看上了他的东西,那是给他面子。

    又交待了一番,高峰便与刘三狗先后离去。

    高峰再次回到寺院,那边几位女眷已完成解惑,看她们心满意足的样子应该有所收获。

    这边宋二蛋也把布施之事办理完毕,这样,从下个月起,高家庄园就要免费提供一年的蜡烛了。

    当然,寺庙里的蜡烛与市面上的并不相同,不过,对高峰来说并不算个事,他只需要对方提出样式、规格就能准确无误地制作出来。

    送女眷回家后,高峰又跑到了教育学社,谷元让人捎信说教育学刊第二本排版差不多了,想让高峰前去把把关。

    高峰赶到时,谷元、谷芷欣二人都在,他们正拿着几张手稿在争论。

    “我觉得这个《问菊》好,‘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多深刻的句子?”谷芷欣说道。

    “这个《傲菊》也不错,‘谁言寸草皆下品?欲踏冰雪苦思量’,那份傲骨跃然纸上。”谷元分辩道。

    看高峰进来,二人停下争吵,忙招呼道:“高公子,你来拿主意吧。”

    高峰正不明所以,谷元已把两张手稿递到了他的手中,并解释道:“本来第一期就想把我们上次的诗作纳入期刊的,但因宣传教育学社占用了版面,所以我们决定第二期刊登,只是我和小妹因为这两首诗谁放在首位争执不下,只能由你来拿主意了,不过,其中有一首是你的,你可不能谋私呀。”

    高峰这才想起,成立教育学社之初,几人确实现场作过诗,当时因谷正有事找他,写完之后他就跑掉了,事后更是把这个茬给忘到了九霄云外,没想到在这里等着呢。

    高峰知道自己的那首是抄袭《红楼梦》里林黛玉的,《红楼梦》中众人对这首诗评价很高,说林黛玉把菊花问得哑口无言。而且高峰读到那句“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时,感悟十分深刻,才把它背诵下来,不想还真用上了。

    高峰把自己的那首放下,拿起了另外一首,用心品读了一遍。

    《傲菊》

    万里晴空万里黄,万花丛中一抹香。

    万千宠爱蝶映舞,万般寂寞冷寒霜。

    春风不识容颜美,秋月难掩韧骨强。

    谁言寸草皆下品?欲踏冰雪苦思量。

    读完之后,高峰暗暗心惊,他不知道这是谁作的,但从字迹的娟秀上看,应该是一位姑娘家。

    这首诗把一个菊花的傲情写得淋漓尽致,丝毫没有牵强的意思。如果硬要说有些微不足,那就是前面四句中“万”字用的太多了,不过,这种强调性的语句并不算过份。

    人才呀,想不到这里还是如此人才,高峰不由得有些嫉妒。

    他的诗作再好也剽来之物,与人家这种实实在在的本事,还真是无法相比。

    “这是谁的大作?”高峰不由得问道。

    “万人迷的。”谷芷欣嘴一撇答道。

    看来这丫头气有点不顺,对风小默的成见很大。

    不过,听到谷芷欣的话,高峰忍不住笑了。万人迷与“万”字较上了劲,诗中一连用五个万,可见对“万”字多么地情有独钟,也不知她是在故意炫耀还是作态,反正她是这样做了。

    风小默有如此大才,倒是出乎高峰的预料。在他心里,风小默不过是个武夫,而且是个神秘而孤寂的武夫,想不到一首诗出来,竟然如此传神,可见谷元说她文曲星下凡并不是瞎说的。

    能武,又能文,而且美若天仙,如此文武全才的美人,天下都难找,可他偏偏遇到了一个,真不知是自己幸运还是风小默不幸。

    想到这里,高峰突然想起,风小默这首诗不是在说她自己吧。

    她号称万人迷,迎来了无数的光辉和痴迷,然而她自己知道自己的事,那些表像的东西根本不是她的追求,她的骨子里还是孤傲不驯的,正如林黛玉的那句“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她在寻找她的方向。

    高峰记得问过她,“我能帮你做什么?”

    得到的答复却是,“你现在还很弱小,我的事你帮不了。”

    自己都帮不了她的事,她的事到底有多大?是因为事情本身太难,还是因为操纵这事的背后之人太过强大?

    若是前者,也许还真能帮到她,毕竟他身上有前世累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就算不能亲自出手,也能帮忙出个主意。

    若是后者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相对于那些高层来说,他确实微不足道,微不足道到就是别人用一根小小的手指都能捏死他。

    只是她面临的是什么问题呢?高峰不由得为之头疼,看来要解决她的问题必须先找着问题的前因。

    高峰开始下定决心,明天就要回老家祭祖,正好风小默之前找过的那名女子被他雪藏在了老家,到时去探问一下,也许能发现一些端倪。

    “把这首放在首位吧。”高峰把风小默的诗稿拿出来放到桌上说道。

    “为何?”谷芷欣气鼓鼓地问道。

    “呵呵。”高峰浅笑一声说道:“说实话,两首诗都不错,真要让我分个高下也分不出,不过从尊重女性的角度,作为男士应该礼让,这是我的一惯主张。”

    这个解释虽然牵强,谷芷欣听了却很受用。她也是女性之一,被提高地位自然没有二话可说。何况三人中,有两人倾向一个观点,她再反对已是无理。

    “好吧,那就按你的意思来。”谷芷欣无奈地同意道。

正文 第236章 返乡回家

    与谷元兄妹对相关细节又探讨了一遍,直到最后敲定了版面高峰才告辞离去。

    第二日,按计划正是回乡祭祖的日子,家里留下宋二蛋和胡妞看家,一大早高家众人便准备齐备,带上两名丫鬟和佣人出发了。

    离乡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年青人还好,老人们却从没离开过这么久的日子,近乡情更怯,一旦要回去,那份情素已是难以自己,因此都很迫切。

    再看看自己的穷家破院,会会亲朋好友,就是到已经租包给邻居的地头蹲上一会也是一种心理安慰。

    高峰自然明白老人们的心情,于是督促车夫加快速度。

    租用了两辆马车,加上高峰自己骑马,速度并不慢,众人很快回到了家乡张安。

    虽然高峰家不能住人了,但高有贤和高海家的房子还在,众人临时居住在这两个院内还是能够凑和的。

    因事先进行过安排,高峰已派人对院子和房屋进行过打扫和清洁,就是被褥也置办妥当。

    大家不过是住上一晚,并没有人进行挑剔,相反,再次住回老房子,还有种亲切感。

    “大嫂,这次回来,不知道能不能住习惯?”高峰笑问道。

    他们搬家时就说过,在外面住长了回来肯定不习惯,高峰这也是旧话重提。

    “住不习惯也得住,总不能把庄园搬回来吧?”李文娟回应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要不我们也在这里建个庄园,没事时回来住一下。”高峰讲道。

    “你钱多烧得吧,就是建了庄园谁来住,还不是浪费掉。”李文娟白了高峰一眼道。

    “庄园是没必要建,不过,这里荒着,我还真想建点什么,只是暂时没想起来建什么好,大嫂,你点子多,给个建议。”高峰说道。

    “要不你建个祠堂吧,以后我们回来祭祖就方便多了。”李文娟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只是不知道建祠堂有没有讲究,回头向老人们问问再说。”高峰点头认可,却也不敢轻下决断,在一些传统事情上他确实不是太清楚。

    祭祖活动定于次日早上,当天的主要任务便是会亲访友,只是高家众人刚落下脚,街坊邻居便上门了。

    高家在外面发了财,高峰更是封了官,这在方圆数里都已传遍,在村里更是成为传奇,许多人家教育子女都拿高峰作为样板。

    一时间,高峰从之前的小混混,变成了正义的化身,他之前的那些混蛋故事也在人们口中渐渐朝好的方向演变。

    当然,不能因此说人们是趋炎附势,而应说人们更向往美好的一面。大家都认定美好的事物总有它的内在关系,正如璞玉之所以没有光彩,是因为它包裹着一层泥土,一旦拨去那层土,自然会露出光环来。

    高峰在众人心中就是那块璞玉,如今被拨去了遮掩的泥土,发出了耀眼的光茫。

    因此,众人团团围上来,有乡情的因素,也有想沾点运气的缘由。

    高家众人自然不会摆架子,热情的招待村民们入座,屋内坐不下,就在外面摆几张凳子。坐在一起,相互畅谈,气氛倒显热闹。

    招呼众人自然少不了主角高峰,不过说笑一阵之后高峰的谈兴便变得泛泛。

    他对高家有归属感,但对村里并没有归属感,不说之前他混蛋时众人对他的冷遇,就是房子被烧了也没人报信,这让他对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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