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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壮哉大唐少年郎-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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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

  

第100章: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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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清点完毕。

  最终,新军以三人的代价,杀敌无数。

  是役,缴获优劣马匹两千余匹、牛三千多头,比秦风想象中少了很多很多。

  但,聊胜于无不是吗?

  之前,新军都是一人两骑,甚至有的士兵有空余战马四匹。

  除了自身所骑,新军尚有空余马匹近五千。

  饱餐一顿羊肉,秦风广派斥候后,“大军”逦迤南下。

  “战争竟然如此简单!”突然,罗通颇有感触的说道。

  “战争——”秦风笑道:“可以更加简单的。”

  只是有些人顾及太多,要不然,几包毒药下去,突厥人将不战而溃。

  李业诩眼珠鼓起,大惊小怪道:“还能更简单么?”驱牛马羊为前锋,不废不一兵一卒就拿下一个大部落。

  更简单的?他有些不信。

  “有的!”秦风闭上双眼,心中很是无奈,在这个重仁义、重节操的时代里,毒药竟然成了上不了台面的下三滥手段,与21世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而言,大唐时期,确实仁义太多了。

  “有种东西,名叫巴豆。”

  “巴豆?”

  “巴豆是什么东西?”

  “巴豆有什么功效?”

  ……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凑了过来,每当秦风讲解某种事物,他们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多日相处,大家的见识、视野得到很深的拓宽,所以,每当听到秦风嘴里冒出新东西,大家都很热情的参与。

  “巴豆性热,味辛,有助于治寒结便秘、大便不通、泄泻痢疾……功效。有小毒,须慎用。”

  “巴豆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这玩意很常见,牧农常常用来给牲口杀毒,人吃了也有杀毒的功效,但关键在于份量调制比例的多寡。人的身体机构远比不上马匹牛等牲口。这人杀毒只需半颗巴豆足够,而牛却需要成斤的巴豆才起效果。如果将十余斤的巴豆磨成粉,用炼丹炉练成丹药,再磨再熬,往返数次,将精华浓缩至一包药粉。这一包药粉足以让牛拉上一天一夜。嘿嘿,至于人嘛,这个就不知道到了。”

  四人身子一个哆索,有些畏惧的盯着一脸阴笑的秦风,他们难以想象拉一天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也通过他的这番话,知道了秦风所谓的“战争可以更加简单”的意思。

  狡诈、阴险……

  这些词汇,一下子涌上了四人的心头,不过,心里头却跃跃欲试。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四人年少,思想并不僵化,饱受秦风这块天下最黑的墨的影响下,他们早就跟着一路黑上了。

  “昨晚上的突袭,让我想到了传说中的火牛阵。”各有所思的想了半天后,李业诩倏然说道。

  作为军神的孙子,在军事素养等方面,李业诩比罗通等人高出不止一筹半筹。

  见识上,他们更是拍马难敌。

  “火牛阵?”

  通过字面释义,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知道“火牛阵”是什么玩意,可如何操作却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了。

  说起这个事,李业诩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五国攻齐的典故,大家知道吧?”

  “知道,燕将乐毅领兵下齐国七十余座城池,齐国几乎灭亡。”罗通熟知战国各种大的战役,闻言点了点头道。

  “齐国在燕国猛烈的进攻下,只剩下两座城池,齐将田单用火牛阵,一举杀败了强大的燕国,恢复了齐国。随着那一战之后,火牛阵就失传了。”李业诩一脸遗憾的表情,通过昨晚的辉煌一战,他就念念不忘李靖曾经给他说过的火牛阵,如果精通火牛阵的话,即便对上突厥大军,也根本无所畏惧。

  火牛阵在齐国一战中,大放光彩,当然引起了世人的注意。于是陆续有些国家,想用火牛阵来代替军队,进行作战,但都失败了。因为,牛要是被点上火,就会狂暴,当场狂暴,杀伤自己人。根本就没办法利用进行战争。国共内战时,国共双方都曾试过火牛阵,但效果都是失败收场,被火惊吓的牛群非但不会冲向敌营,反而在原地乱撞,造成极大伤亡。

  据说驱使火牛的办法始终掌握在田单手中,传说田单虽然打败了燕国,恢复了齐国后。却得不到齐王的喜爱,而且,当时齐国的国力很弱。田单没有机会再用火牛阵进行进攻。

  火牛阵的秘密,就随着田单死亡,失传了。

  罗通很是惋惜道:“要是懂得火牛阵就好了。”

  秦风神秘一笑:“改天我试试。”

  “老大,你不会连火牛阵都懂吧?”四人盯着秦风,四眼放光。

  秦风思忖道:“昨天你们也看到了,一旦火光大起,场面根本不受控制的四周乱窜,想要将一群火牛赶往一个方向实在太难。但若一个控制不好,倒霉的就是自己了。不过,这也是一个思路。回到长安,我问问宫延御医:有没有一种让牛马吃了之后,不畏惧火。且在剧烈响动中,又可以使得牛群受惊,直奔前方的药物。”顿了一下,又笑道:“你们都知道,我还懂得一点点医术,不久前我父亲生病,我可是和御医学了不少的医学常识,我梳理一下思路,或许,咱们自己也能弄出这款药物呢。”

  “好,好,老大得放在心上。当年燕国数十余万军队,在火牛阵之下,也是一战而败。何况小小的突厥。如果拿到良方,嘿嘿,我们就有福了。”李业诩连道了两声好,情难自禁。

  李业诩的话,确实让秦风起了心思。

  唐门最不缺少的是稀奇古怪的药物,这种控制人、动物的药物太普通不过了。秦风现在可以肯定的说:田单肯定在战前让火牛服食了某种药物。

  而这样的药物,秦风随便就能摆弄出来。

  未来与突厥作战的地方,大多是一马平川的地方,如果运用火牛阵,呵呵,岂不是无往而不利的举措?

  兵者诡道也,用兵之道在于千变万化、出其不意。

  为了最终的胜利,秦风才不在意那些所谓的悠悠众口呢。

  此时,一路负责侦察的斥候赶回来,十人跳下马来,干净利落的来到秦风面前,报告道:“回报将军,属下等人在搜索时,遇到一队突厥士卒正在围攻一伙三人。被追赶的是汉人,杀了突厥士卒后,擅自作主的把汉人带了回来,请将军治罪。”

  “解救同族,何罪之有。”

  秦风点了点头,让他将人给带上来。

  这一路走来,也遇到不少汉人奴隶。之前,为了大局着想,秦风不得不狠下心肠。

  现在踏上了归程,为了不生意外与祸端,秦风让新军尽量小心的行走在人迹少至的草原。

  此刻,遇到了受苦的汉人奴隶,能救自然要救了。

  斥候解救的是三个年、壮、少不同年龄段的男性,这三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秦风见他们被绳索绑缚着,皱了皱眉,道:“给他们松绑,先不管他们可不可疑,这么对待同族都是不对,下次注意了。再遇到这种情况,若非对方拥有恶意,缴去兵器,严加看管便是,不需要捆绑。”

  斥候点头说是,让人除去三个身上的绳索。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见三人嘴唇干裂,秦风让人递上水,给他们压惊。

  老者道:“军爷,我们是汉人小老儿叫高成,他们是我朋友,叫杨求、阿陌。如果不是这几位军爷,我们三人就要死在这里了。”他脸色苍白,身躯微微有些颤抖。

  他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秦风再无怀疑,于是跳下马背,走到三人跟前,老人骨瘦如柴、脸上满布着岁月的痕迹,壮年人也是瘦得可怜,至于那少年,年约十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秦风脱口道,“你们是突厥人所谓的逃奴吧?”

  少年脸色大变,突然匍匐在秦风跟前,哀声道:“大哥哥,别把我们交给突厥人,他们会把我们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秦风晒然一笑:“交给突厥人?有什么好处?有赏金吗?一缗钱?一袋盐?还是一只羊?”

  少年畏缩摇头:“阿陌值不了一只羊,只能抵一只羊羔子。”

  秦风笑着说道:“那就是了,我要一只羊羔子干嘛?我们是保护汉人的汉人军队,你们放心,我不会把你们交出去的。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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