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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四人夜话-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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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潜是破题儿第一遭被女人亲吻著,他只觉得飘飘然的,心神飞荡,不知道自己处身在什么世界中。
    他那只手掌触著美妮软绵绵的躯体,著手如酥,美妮娇嗔一声,索性把他的身体推倒在地上,用舌头去舐他的耳朵和颈项,尽量地挑逗他。
    杜潜闭上眼睛享受这种销魂的滋味。美妮两手在他身上到处爱抚著。他现在才知道,和女人接触有这样大的快感,难怪许多男人为女人死了也甘心。
    「经过这一刻,叫我死去也是值得的。」他心里想。
    「你就去死吧。」忽然有一个声音传过来。
    这声音好像非常遥远,又非常接近,他把眼睛张开一看,不觉吓了一跳,原来美妮不知什么时候已把地上的手枪拾起,用枪口指著他。
    「呃……」杜潜想说什么,却表达不出来。
    「你这哑巴,想问我为什么背叛誓言。是不是?告诉你,女人发誓是家常便饭,我也不知发过多少次了,没见神明责罚过我。老实说吧,你以为我会喜欢你?就是天下间的男人死绝了,我也不会看上你的。」
    这几句话像利刀一般,直刺杜潜的心窝。他紧紧闭上眼睛,等待美妮把子弹射过来。他不想哀求,也不希冀能够逃生,心里痛恨自己心志不坚,又上了这女人的当。他要让对方的子弹来惩罚自己,让死亡来解除强烈的悔恨。
    美妮又冷笑道:「你本来不会死的,但你的运气可以说是太坏了,这几天你都没回来,偏偏在这最不适当的时候,你却闯了进来。这不是找死吗?还居然与老娘作对,你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东西?」
    杜潜依然紧闭双目,心里愤恨莫名:「杜潜,杜潜呵,你要记住,越漂亮的女人越狠毒!不过,你现在知道了也没有用,你的命要丧在这个女人手中了。」
    美妮把枪再向杜潜的心房靠近一点:「你这小子知道我的秘密太多,不能不杀死你,到黄泉去报到吧。」
    她说完,正要开枪,忽然什么东西跳到她的手上,把她吓了一跳。细看之下,更是三魂去了七魄,原来是一只老鼠,全身金光闪闪,在吱吱乱叫。
    女人怕老鼠是天性,美妮吓得连枪都去了。
    但更令她害怕的,不是这只老鼠本身。而是四周的景物竟突然剧烈变动著,一刹那间天旋地转,站在她面前的老鼠,在比例上越来越大,她自己的身体却越来越校耳边似听到一个老妇人的声音道:「你常常发誓,都不灵验,这次要你应验了。」
    美妮在极端恐怖的感觉中,发觉自己变成了一只跳蚤。
    「不,我不要,我不要做一个跳蚤!」她大声呼叫,可是叫不出来,没有人能听见她的声音。
    杜潜睁开眼睛,见到这种难以置信的变化。他向金鼠行了一个礼,默默道谢它的救命之恩,金鼠半垂下头,似乎是说:「没有关系,你救过我一次。」
    美妮变成的跳蚤并没有跳走,她一跳跳到杜潜膝盖上,抬起头来哀求,希望杜潜能帮助她回复人形,但杜潜听不到她的心声,他低头把这只跳蚤捉起,心里在默默感叹:「女人,女人!」
    终于,他找了一只玻璃瓶子,把这只跳蚤放在里面。
    杜潜又把地牢内那些钞票和金条都埋藏地底,不让别人发觉。
    当敏多的党羽们发现敏多和艾知的尸体时,杜潜把事情的真相用笔语告诉他们,是美妮叫艾知杀死敏多,然后她又开枪把艾知打死的。不过,美妮去了什么地方,杜潜却没有说出来。
    敏多的党羽们四处寻找美妮的下落,但他们自然永远找不到她,因为她已变成一只孤独的跳蚤,被放在一个玻璃瓶内。
    大约半年后,人人对敏多的事件已淡忘了,杜潜才带同那些钞票和金条,搬到别的城市去居住,从此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小富翁。
    他又蓄了一撮胡子,使别人一眼望去,不会想起他就是以前的哪个哑巴。
    他买了一幢花园洋房,把其中一个房间布置得十分美丽,里面有女人的梳妆台,一张漂亮的铜床,还有一个大衣橱,衣橱内挂满了昔日美妮所穿的衣裳,床上著的也是美妮的床单;梳妆台上有美妮的照片。总之,一切都使人觉得,这房间有一个女主人在居住,而那女主人就是美妮。
    晚上,杜潜会到这间房来睡眠,他把美妮的一套睡衣放在枕畔,抱著它同眠,想像他已娶了美妮为妻,心灵得到极大的满足。
    别人也许觉得他是个傻瓜,但这房间里的确还有一个生命,它就是那只跳蚤。
    有时,杜潜会把玻璃瓶子放在膝上,对它呆呆注视,甚至把瓶盖扭开,让它出来跳跳松松筋骨。
    美妮一出来,总是恨恨地在杜潜身上咬了一口又一口,杜潜会笑著想:「啊哟,你可报复了。像你那种女人,的确会随时咬人的,幸亏你现在只是一只跳蚤,多咬几口,也不会要人的命!」
    杜潜居住的左邻右里,有很多人见他有钱,想巴结他,为他介绍一位太太,杜潜总是微笑拒绝。人家问他,为什么不娶一个女人。杜潜取出一张纸头,在上面写道:「我这屋里已有一个女人了。」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一4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司机艳遇她坐在车子里,和那死去的女人一模一样。他眼看同一个女人,在同一个地方,将要再被谋杀一次……========================================韦先是伦敦城的一个「的士」司机,他是个王老五,与世无争,生活优游自在。唯一的嗜好就是在酒吧间喝两杯,和酒友高谈阔论一下当天足球赛的战情,这样便心满意足了。
    那天合该有事,韦先从酒吧间喝了两杯出来,却没有即刻回家的意思。他走过一间戏院,心想何不看一出电影,轻松一下。
    带位员把他带到一个位子上坐下,由于已经开映,漆黑一片,他对四周的环境根本看不清。银幕上正映出一个风骚的少妇,勾引一个送牛奶的青年。少妇把他叫进房中,把自己的衣裳一件件脱下来,青年看得目瞪口呆……但正当这时候,少妇的丈夫回来了……。
    韦先哈哈大笑,一不小心,臂膊触著右边那位观众,他道一声「对不起」,眼睛向右一望,不由一怔。这时视线已比较习惯了,他看出那是一个女人,很妩媚,很动人。就只那么看了一眼,他竟无心再望到银幕上。他游目向四周一顾,这场电影,看的人实在很少,在他这排位子上,仅有他和那个女子。一个单身来看戏的女人,心灵一定相当寂寞,瞧她的装束,不是一个失恋的少女,就是一个失意的少妇。总之,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机会。他试著把手肘向右边靠过去一点。于是他又碰到那柔软而温暖的手臂,对方并没有退缩,似乎也有意无意的向他挤了一下。
    这给予韦先很大的鼓励,他回头向她笑了一笑,那女子也还他一笑。
    他的视线从她的胸前一直望下去。下面是一条短裙,两条动人的腿露在下面。她的全身都是那么匀称。如果能勾引上这样一个女人,真是艳福不浅。银幕上又放映到那少妇终把送牛奶那小伙子勾上了,两人赤条条地跳上床去,在这时候,不知是韦先心理作用还是甚么,他觉得右边那女人的身体,竟轻轻地偎著他,他能感觉到她的体温。
    韦先鼓足勇气,把他的手向右方探过去,他碰到那女人的手。
    他趁机将那手捉著。那是一只纤秀而可爱的手,凭这一握也能感受出来。
    那女郎的身体索性整个挨过来了,她头发上阵阵幽香散发著。令韦先如醉如痴。
    银幕上放映什么,他一点也不知道。一个细细的声音在他耳畔向道:「到我家去喝杯酒好吗?」
    「好的。」韦先受宠若惊。
    他们手牵著手出来,好像情侣一般,这时是晚上十点多钟,女人带著他穿过几条横街小巷,来到一幢旧式的房子前。
    「我住在这里三楼。」女郎说。
    「方便吗?」韦先开始有无胆怯。
    「除了我之外,没有别人。」这给予韦先更强烈的暗示。
    当并肩走上楼梯时,女郎简直是偎著他走的。
    到了三楼,女郎掏出锁匙来开门。她又划著火柴把几个烛台的蜡烛点上。
    「我不喜欢电灯,这样更有情调,是不是?」
    「是的,」韦先无可无不可,他是个粗人,不大懂得什么叫情调。
    「你坐一会,我给你调杯酒。」
    「谢谢。」
    不一会,女郎把韦先所要的酒拿过来,两人在烛光下对饮了一杯。
    「为我们奇妙的友谊,乾了它。」女郎的笑容,简直令人有点晕眩,她左颊有一颗痣,惹人注目。
    韦先乾了杯,笑说:「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玲玲。」
    「韦先。」
    两人在笑声中又谈了一些闲话,非常投契。女郎喝了一点酒,脸色绯红,她的两条白净的腿在韦先眼中晃来晃去。她胸前的衣钮似乎也在有意无意间敞开了。
    两人都有了四五分酒意,玲玲站起来,娇慵地说:「我进去换一件衣裳。」
    韦先心想:那回事来了,他燃上一根烟,静静地等待著。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玲玲并没有出来。
    韦先忽然灵机一触:傻瓜,她进内换衣服,是向我表示在房中等候的意思,我在这里呆坐真是太傻了。
    他把烟蒂捺熄,站起来,向玲玲的房间走去。
    那房间漆黑一片,简直不像有人在里面。他心想:可不是,她害躁,故意在黑暗中等我。
    摸索著走到一张床前,料想玲玲应该在床上。隐约还听见「嗤」的一笑,韦先更放心了。
    他伸手向床上一摸,首先接触到的就是一段滑腻腻的腿,韦先一阵心跳,见对方没有退缩,他胆子更大,继续向上摸去。
    然而……他接触到什么东西,令他整个人呆住了。
    因为从那条腿摸上去,忽然中断。似乎是没有躯体连系著的。
    他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再从头摸一遍,那的的确确是一条腿,由足掌开始,是小腿和大腿,但到了大腿尽头,便没有东西,如果这是一条人腿的话,它是断了的腿。
    韦先不觉倒抽一口凉气,一种恐怖的感觉笼罩著他。他急不及待地从袋中取出打火机,燃亮了,向前面一看。
    「呃……」他不由退了一步。床上一片鲜血,玲玲不知什么时候,已给人斩成数截,惨不忍睹。韦先摸到的正是玲玲的一条断腿,他手上还沾著鲜血。
    本来还带著几分酒意,这时都给吓醒了,玲玲进来不过十几分钟,怎么会给人残害成这样子?那么,凶手难道还在房中?
    他全身打著哆嗦,向后慢慢退出,一出房门,再也不敢停留,三脚两步跑出了那间屋子。
    到了街头,他的心里才稍为安定一些。虽然如此,他还是不敢停留,快步走回家里。一面走,一面回头观望,怕那凶手会跟过来。
    他的家就在不远,转了几条街道便到了。走进屋内,把门紧紧关上,才松了一口气。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玲玲和他本来谈得好好的,为什么一进房中就被人杀掉,而且毫无一点声息。那凶手也许是预先躲在房内的,他一定恨她恨得要命,所以出手才那么狠,也许他是她的丈夫,不满意她在外勾勾搭搭。
    猛地,韦先想起一件可怕的事,他的指纹留在玲玲的腿上、酒杯上和家具上,警察明天一查,可倒楣透了。
    要他再回去把指纹揩掉吗?说什么也不敢。
    只希望别人没看见他从那屋子中出来,而且没有人知道他认识玲玲,相信警察不会追查到他的头上。
    这一夜,他辗转不安,无法入睡。第二天,头一件事是去买一张报纸,他预料一定有惊人的大字标题:「血淋淋碎尸案」或「妙龄女郎惨被分尸」之类。
    然而没有。他看遍了每一张报纸,读通了每一条标题,都没有那段新闻。
    也许警方还没有发觉。但迟早总会发觉的。他做生意的时候也没精打采,心不在焉。有时乘车的人要往东,他却把车子向西开去,被人责骂。
    一连三四天过去了,始终没有消息,他感到难以置信。莫非那是一场噩梦?不是的,一切印象都那么鲜明。他还试著把车子开到那出事的房子前兜了一转,的确有那么一幢房子。然而附近走著的人都很安详,没有人露出什么异样。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二个星期,他的恐惧感也渐渐淡下来了,也许凶手已做了善后工作,所以这事情永远没有被人发觉。
    一天下午五时左右,韦先驾著他的「的士」在街上兜生意,有个男人把它截停,招手叫一个女人过来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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