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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四人夜话-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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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就在这一刹那间,两桶液体自半空淋下,把那男人和美子淋湿了一身。
    那男人惊叫道:「什么?你害我?你竟敢害我!」他跌在地上打滚,似乎那药液是他的致命伤,令他十分害怕。他的身体已给溅满了,那药液的颜色染红了他。他在地上滚来滚去,却始终爬不起来。
    美子所受到的催眠的禁制力已消失,她吃惊地坐起身,缩在床头的一端。
    「你真大瞻……岂有此理……」那男人痛苦地叫喊:「……我会报复的……明天晚上,我会弄得你求生不得,欲死不能……」
    蓦地,一个宽大的白影站在他的身前。「不是她做的,是我,你认得我吗?」
    那男人的脸孔这时已由于药液的煎熬而作出痛苦的痉挛,见到那白影,更加吃惊:「你……你是峰子……」
    「还有我!」在他的另一边,现出一个黑色的人影。
    「是真鹤女士!」那男子惊慌地吐出这句话。这时在他身上长出愈来愈多的细毛,身体前后蠕动,在淡淡的月光下,可以看见他已逐渐变成一条大毛虫,长约四五尺,身体直径约半尺。
    美子在床上看见这情景,惊天动地的叫了一声。
    洋子等也早已见到这种怪相,因美子的叫声而叫作一团。
    那大毛虫为药力逼出原形后,行动虽然迟钝,仍掉转头来,急于要走出房外。
    峰子叫道:「要逃回山上去?休想!」她宽大的白影飞起身来,迅速在窗旁拿起那张明晃晃的二尺长的利刀,向它挥去!
    那毛虫躲过了它,可是真鹤女士也拿起了另一张刀,在后面夹攻。
    那毛虫又躲过真鹤的一刀,可是因药力影响,行动太迟钝,它的尾巴却躲不过峰子的第二次袭击,那锋利的长刀直切在它尾部上,把它活生生地切成两段。
    毛虫全身颤抖,痛苦万分,在这刹那间,真鹤女士也不客气,一刀切在它的头部上,把它的头颅和身体分成两截。
    「今后看你还能不能害人?」峰子恨恨地说。
    真鹤女士把刀子抛在地下,影子一飘,已到了窗外,远远对美子道:「今后你们可以放心,这里再也不会闹事了。」说完,她和峰子的影子一先一后同时消失。
    洋子惊魂甫定,向窗外大声叫喊,把学校的警卫叫来,警卫把宿舍灯光开亮,赫然发现地上有一条大毛虫的尸体,分成三截。询问原因,美子和洋子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次日,她们把事情经过说出,听的人都半信半疑,说她们鬼话连篇,但有一条大毛虫在地上,却又不由他们完全不信,美子自承为大毛虫所扰,但隐去自己和它有过不寻常关系的秘密。
    以后,宿舍中果然没有出现什么异事。美子和洋子等特地到峰子和真鹤女士的墓前去致祭,感谢她们死后仍协助除去妖魔。
    美子的腹部渐起变化,她不敢在学校留下来,佯称家中有事,收拾回乡。大约四个月后,竟生下一条小毛虫,长约六寸,头部宽阔一寸,生下来不久就死去,美子想起往事,哭了一大常自此之后,她精神回复正常,在乡间出任政府文员。三年后,再结婚生子,与常人无异。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九2原著:余过美国人说的:奇丑一个本来居住在深山的丑陋野人,被拉到文明的国度里,掀起连串风波。
     ========================================在一个文明的国家里,一天,忽然发生了一件轰动的事:有一个美洲森林探险团,在原始的山区中带回一个奇丑的男人。他的丑陋无以复加……两眼一大一小,鼻孔朝天,嘴巴像猪一样,脸孔呈不规则的三角形。当他第一次在文明国家露面的时候,那些高尚的士女们先是吃惊,继而感到滑稽,忍不住大笑。她们实在没有见过比他更丑的东西。
    经过连串检验之后,科学家发现这丑汉并无任何异于常人的地力,他是一个男人,每天要吃饭,要拉粪;他也有思想,虽然思想极其简单;他也有七情六欲。总之,一切与常人无异,所不同者是长得丑陋而已。
    当他的研究价值已经消失之后,科学家便把他关在游乐场中,与猴子、猩猩摆在一起,作为市民参观的对象。他的铁栏前面写著「野人」二字,注明「产地:南美洲森林。特性:可能有危险。」负责管理他的是女场务员阿巧。阿巧本是一个女驯兽师,对管理狮子、老虎都有一手,所以她对管理「野人」并不畏惧。
    起初,阿巧不懂「野人」的说话,野人也不懂阿巧的语言。她就像对付兽类一样,一切用手势和暗示指挥,做错了便用鞭子抽他。野人有时十分生气,露出凶恶的表情,但他的脚部有铁镣锁住,阿巧并不怕他。
    日子久了,阿巧逐渐了解他的脾性,心意也渐能沟通,她发觉他并不是十分凶恶的人,气力也有限,即使在他盛怒的时候,也使不出多大的力气,充其量与一般男人无异。
    他对阿巧逐渐由敌意转为亲近,平时阿巧给他食物,他吃得非常畅快,但如果别人给他,他就发脾气,拒绝不吃。
    所谓美与丑,其实是一种观念。阿巧和他相处久了,便不再觉得他那么难看,对他的同情,也油然而生。
    一天晚上,当阿巧又教他沐浴的时候,他忽然伏在阿巧脚下,用舌头去舐她的脚趾。
    阿巧吃吃笑著,忽然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是给异性挑逗的心情。平日是绝对难以想像的,面对一个这样丑陋的男人,任何女人都不会动心。今天为什么有点不同?
    也许由于寂寞,也许由于久旷(阿巧是个廿七岁的离婚妇人,久未与男人交往),也许由于一种幻想……她曾经想像,如果有一天让这样丑陋的人抱在怀中,而自己又不能避开,只能任他为所欲为时,那会有什么的感觉?这是一种被虐感的想法,然而阿巧现在正让这种幻想充满著。
    于是她不拒绝,一任「野人」在她脚底、脚面亲吻,他见阿巧不骂他,便逐渐放肆起来,两片厚厚的嘴唇吻到她的小腿上,然后,吻上她的腰际。
    阿巧索性躺在地下,闭上眼睛,她不敢与他的面孔正面接触,怕引起恶心。
    他身上有一种气息,这种气息也是令人不愉快的,但阿巧强忍著。她想像自己是一个囚犯,任由野人折磨。在这种想像下,她的心境产生一种轻微的反常的快感。
    然后她忽然体察到一阵罕有的愉快,这是在任何男人身上得不到的。她快活得全身想跳跃。禁不住发出呻吟。
    她张开眼睛来,看看对方是用什么方法令她这样快乐。于是她看见一张真诚的面孔,满脸是汗,似乎在竭尽一切力量去讨好她。
    阿巧内心生出一种无名的感动,这时侯她再不觉得他的脸孔丑陋,连他身上的气息,她也不再觉得难堪,反而觉得那是别具一格的刺激。
    这一晚特殊的经验,使她毕生难忘,她发掘了科学家所研究不出的那「野人」的特长,就是令女人快乐。
    从此,阿巧对野人的态度大不相同了。白天,她与他仍保持著相当的距离,但一到晚上,便放肆地与他生活在一起,作肌肤之亲。「野人」有想不完的花样来令她快活。他身上的每一部分彷佛都是能取悦人的。
    阿巧不仅不讨厌他,而且能张著眼睛与他亲吻。她开始觉得世上再没有其他男人能取代「野人」的地位。
    她耐心教他讲话。他已逐渐能领会了。她又教他穿衣,他也能够接受。三个月后,阿巧请准管理当局,容许解开野人的脚镣,让他获得身体上的自由,但仍不准他活动的范围越出那小屋。
    阿巧又为他取了一个名字叫「芒芒」。这是他在快活时,嘴上惯常发出的声音。
    芒芒与她相好,如胶似漆,阿巧以为可以永远享有这个秘密。但不料有一天,当她正与芒芒嬉戏的时候,一个女友嘉曼忽然闯了进来。
    「我的天呀,」嘉曼惊异地大叫:「你怎能与这样丑陋的人在一起……」
    阿巧脸红过耳,她知道如让嘉曼宣扬出去,别人一定要把她当怪物看待,而她也会失去这份差事,最重要的是她将永不能再见到芒芒。
    在急忙中,她想到一法,便拉嘉曼过去道:「不要大惊小怪,这是做实验,我已发现芒芒一个最大秘密,他虽然丑陋,却是女人最好的伴侣。如果你不信……」她附在她耳边说了两句,嘉曼为之动容。
    这晚上嘉曼被阿巧拉著过了一夜。第二天,当她离去的时候,观感已完全不同了。虽然阿巧叫她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起,但她是守不住秘密的人,到了当天下午,至少已有三十个女人知道这件事。
    起初,听到的人都认为不值一晒,但嘉曼形容得太奇妙了,听得有些人为之出神。一些具有好奇心的女性,便决心跟嘉曼去看个究竟。
    一天晚上,六个女人乘一辆车子来到芒芒的展览场馆中。除了嘉曼外,还有一个女记者、一个女作家、一个女骑师、一个女明星和一个女议员。
    这些人都是有地位、有影响力的女性,她们带著冒险的心情来看芒芒到底具有什么魔力,当她们到达的时候,正好阿巧和芒芒在嬉戏,声达户外。女议员立刻暗示其她人不要扬声,先窃看一会。
    当她们见到阿巧笑语盈盈和那种欢悦神态时,不由得深信嘉曼说的话是正确的。只窃看了数分钟,女明星已忍不住跳了进去。她叫道:「我们也想和芒芒交个朋友!」
    「大家来开个狂欢晚会,怎样?」女骑师也跑了进去。
    阿巧见这许多人降临,大惊失色。但是她与芒芒嬉戏的情景已被人看在眼内,要否认也不能,只有狠狠向嘉曼盯了一眼。
    这些女人早有准备,有的带了醇酒,有的带了美食,就在芒芒的地方开了一个「派对」。芒芒与女人们似乎都合得来,一夜嬉戏到天亮。芒芒精神倍增,毫无倦容。
    由于与这些女人的相处,芒芒彷佛得到一种骄傲,他脸上散发著光芒。这一刹那间,七个女性都觉得他不仅一点不丑,而且十分漂亮。
    第二天,这个秘密再也守不住了。女记者在报章发表一篇特稿,标题是「丑汉是最可爱的男人!」由于她自己曾经参与昨晚的春色大会,文章写来绘影绘声,全市为之轰动。
    电视台也去访问阿巧和芒芒,令阿巧窘得无地自容,但当发觉再难隐瞒的时候,她勇敢地说:「我爱芒芒,我要嫁给他!」
    芒芒所住的场馆,不久便给女性包围了,很多人要会会这个「大情人」,看看他的特点在那里。管理当局要劳动无数警察,才将那些热情的女人遣走。
    为了安全,当局把芒芒搬到别一个地方去。而阿巧也给撤职,理由是对芒芒的各种新发现,知情不报。
    但芒芒记挂著阿巧,嘴上不时发出吼叫,对送来的食物一点也不沾唇。十天后,芒芒身体瘦削,卧病床上。如果不再进食,眼看要活活饿死。管理当局无奈,只好重新雇用阿巧。
    阿巧再见到芒芒时,芒芒十分高兴,丑陋的脸上流下两行眼泪。这个动态的镜头给新闻记者捕捉了,从此「大情人」之名不胫而走。
    这样,阿巧就成为芒芒非正式的妻子,在她的要求下,芒芒开始穿上简单的衣裳,并尝试过文明人的家庭生活。
    在电视和纪录片的大事渲染下,芒芒成为无人不知的男人的偶像。年轻人穿的T恤,上面印著芒芒的图像;男孩子的打扮以模仿芒芒为荣;相貌丑陋的、与芒芒相似的男人忽然吃香起来。社会上流行一种新的性感观念……愈丑愈可爱。一个丑得难堪的男人在街上走过,妇女就会对他吹口哨。
    整容院应接不暇,都是接受年轻男人来整容的。把他们的平滑的皮肤弄成凹凸不平,把端正美好的眼睛改成一大一小,把可爱美好的嘴唇改成猪嘴一般。当整容出来后,他们立即大受欢迎,成为女人欢迎的性感人物。
    反之,以前被认为英俊潇洒的男士,现在就惨了,再没有女人睬他,认为是「娘娘腔」,没有出息。
    芒芒彻底改变了社会的风气。那一个年头变成「芒芒的时代」。
    荷里活是最善动脑筋的,他们马上拍摄了一部电影,邀芒芒去担任男主角,疯魔一时。
    很多工商机构也动芒芒的脑筋,请芒芒去剪彩,把芒芒的图像作为商标,无不销路激增,一本万利。芒芒所到之处,万人空巷,水泄不通,必须劳动大队军警为他开路和保护他的安全。
    现在芒芒不再是以前的芒芒了,他已学会说流畅的语言,能够表达他的思想,说出他的爱恶。
    忽然有好事者提议;芒芒应该去竞选总统。这一见解立刻获得响应,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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