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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我家水潭下连着异界海底-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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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董伸手揽过妻子酥腰,安慰道:“不怪你,别自责,小孩子体质弱,生生病是正常的,不用担心。”

“可是,后天就是演唱会了,会不会影响到你?”昆琳低头靠在周董肩膀,有点不安。

周董闻言也是一阵苦笑,但语气依旧镇定:“没事,我可以的。”

而就在此时,那间卧室的门忽然被人打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中医搓着双手走了出来,若是李牧在此,一眼就能认出,这老中医正是要他贡献出天参的种植方法的孙仙,华国十大中医之一。

第二十一章看病

“孙老,我女儿怎么样了?”周董一直注意着房门,孙仙一出来他就站起来迎了上去。

孙老摇头说道:“体凉气虚,脉象低沉,而且胸口有股沉珂阴凉之气,你女儿这病,应该是吸入了过量的雾霭引起的。”

“雾霭?”周董昆琳对视一眼,自从上星期女儿进了京都,第二天就开始发低烧,虽然不哭不闹,但原本肥嘟嘟,红彤彤的小脸蛋却变得越来越白,去了几家医院不是吃药就是打针,可就是不见效果,这才惊觉女儿这不是普通的发烧感冒,于是通过几个朋友才找来了孙老。

“简单来说,就是水土不服,加上前阵子京都雾霭比较重,小孩子有点过敏,这一连串下来,就病了。”孙老叹了口气,“要是孩子再多长两岁,体质好些,雾霭虽然严重,但也不会伤到孩子。”

“原来是这样。”周董心中一阵恼怒,之前去的那几家医院,全部都是按照普通感冒发烧开药抓方,完全就是草菅人命啊。

昆琳心系女儿,连恳求道:“孙老先生,病因既然诊断出了,那肯定能治好吧?”

昆琳一提这话,孙老就一阵不爽,倒不是因为昆琳,而是想到了那个非常自私的臭小子。

“小孩子体质弱,治自然是能治好,不过多多少少会伤到孩子的元气,唉。”

若是那臭小子肯贡献出天参的培育方法,那有了天参,像这种病,完全可以通过天参补足孩子元气。

“伤元气?”昆琳一听这些专业术语就有些慌,“会怎么样?”

“体质会差些,小孩子落下的病根今后想要弥补,会很难。”孙老也是不忍,但他虽然有把握用针灸治好小女孩,但确没办法用针灸补充她因这病散失掉的元气。

周董冷静的问道:“有没有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孙老迟疑了下,还是实话实说:“有,但恐怕。”

“恐怕什么?是不是……”昆琳一句‘钱不够’还没出口,就被周董狠狠瞪了回去,眼前这位可是名动华国的十大中医之一,又岂是沽名钓誉之辈,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钱就拿小孩子的病来开玩笑?

孙老说道:“我的一位老朋友手中有一根价值连城的……参,这参药效极是温和,完全可以弥补小女孩散失的元气同时不用担心伤害她的身体,只是可惜,我这位老朋友……也是个病秧子,前阵子在鬼门关前趟了两个来回,都是靠这参吊回的命,他年纪大,谁也不知道下次犯病是什么时候,这参,就是他的保命符。”

“大概需要多少才能补足我女儿的元气,我相信事在人为,一定有办法。”

周董也是爱极了女儿,否则以他的财力,就算女儿一生病痛缠身也能保她衣食无忧,富贵荣华,但女儿已是他的心头肉,又怎么忍心让孩子将来受罪呢?

孙老遥遥头:“就算我那老朋友答应,他的家里人也不会同意的,毕竟……这参在他那里是用来救命的,在你这儿,只是用来弥补小孩的元气,他们一定不会答应的。”

周董点点头,以己度人,如果是他他也不会同意,但还是不甘心啊。

“小孩子要静养,我每天中午都会过来给她针灸一次,大概三天差不多就能治好,切忌,不要给小孩喂那些大补之物,虚不受补,反而会伤到小孩子。”孙老又嘱咐了声,就离开了。

周董叹了口气,紧紧的抱了下妻子,卧室内宽敞的席梦思软床上,一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正仰面睡着,嘴角几丝口水正欢乐的趟着,长长的睫毛一抖一抖,似是梦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周董俯身亲吻了一下小宝贝,就出门开始打电话了。

他就不信那个邪了,这世上除了孙老中医那位朋友的参,难道就没有其它的参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加上他这些年建立的庞大人脉,一定还会有办法的!

两天后,李牧会和秦歆坐上了前往天门市的大巴,四个小时后,他们又乘上了飞往京都的飞机,在当天晚上9点,顺利进入了华国的政治文化中心。

“那个,秦歆?”李牧背着个行李袋,双眼发光的看着身边打扮简洁时尚的美人,“今晚我们住哪儿?”

秦歆脸一红:“酒店啊。”

“哦,我还以为住林汐家呢?吓我一跳。”李牧拍拍胸口,心有余悸。

“怎么,林汐这么漂亮,住她家你还不乐意?”秦歆目视前方,似无意的问道。

李牧被这么一问,马上就回忆起那双又长又白又嫩,曲线又好,增一分嫌胖减一分显瘦的长腿:“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你激动什么?”秦歆狠狠剜了眼李牧,“那我去跟她说,让你住她家。”

“你可别,我跟着组织走,你放心,我绝不背叛。”李牧严肃道,眼中却透出几分暖意,这么些日子相处,秦歆心中开始渐渐有了他的身影,不然怎么会吃这种干醋?

“哼!”秦歆娇哼一声,过了会才似解释般说道,“林汐那个,前男友好像就在她家里。”

李牧‘哦’了声,就没了下文,但下一瞬,他就反应过来,林汐的前男友住她家关他们俩什么事?

准确的说是关秦歆什么事?

为什么那个前男友住林汐家,秦歆就不能住了,难道秦歆和林汐的前男友认识?还掐过架?

李牧忽然有些蛋疼了,该不会林汐那个前男友之所以会变成前男友,是因为秦歆的缘故吧?

看着李牧一脸便秘的表情,秦歆有些心虚,说道:“虽然是住酒店,但却是林汐亲自给我们安排的,是五星级酒店。”

“五星级?”李牧一下就来劲了,“一晚上多少钱那种房?”

秦歆一阵冷汗:“只是看个演唱会,见见老朋友,就是普通的房间。”

“五星级也有普通房?”李牧长这么大还没住过五星级,当下就不耻下问。

“要不然都是总统房,也没这么多客人会来住啊。”秦歆苦笑,“总统套房的成本还是非常高的,一般人确实消费不起。”

“那行,普通的也行。”李牧忽然想起上次住酒店时,曾经在房间门口收到过传说中的小卡片,不知道五星级会不会……

呵呵,呵呵呵呵……

第二十二章喝粥

圣天酒店前台,因为林汐已经提前预订了两间房,所以秦歆用身份证就直接拿了两张房卡。

“和普通宾馆也没啥区别。”

李牧翻看房卡,样式也就那样,倒是材料,好像镶了点金属,摸着非常有质感。

秦歆一笑:“你还指望人家用金卡啊。”

秦歆和李牧的房间都在七楼,连在一起,两人随意选了一间就进去先放行李。

“这也太浪费了吧。”

李牧走进房间一看,竟然是双人间,有两张床!立马就出离愤怒了。

“林汐这丫头,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能这么乱花嘛?既然一间房有两张床,还花那个冤枉钱开什么两个房间啊,难道她还怕秦歆对我做什么坏事?亏她们还是发小,这么不相信人家,嘁。”

李牧不爽的将行李仍在床上,粗粗看了下五星级房,也就厕所大了点,里面放了个浴缸,还有个小客厅,其它的倒也没什么稀奇。

这一路颠簸,两人都有些饿了,便一起到外面吃夜宵。

“五星级酒店难道没有饭厅?非要出来吃。”李牧裹着身子,京都的天气比他那山头还要冷些,他如今仗着身子好,虽然外面套了件羽绒服,但里面却没穿什么能保暖的衣服,这京都的冷冽寒风一阵急似一阵,把他刮得有些吃不消了。

秦歆准备充分,此时全副武装,保暖内衣,紧身毛衣,外面一件瘦身皮夹克,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展现的一览无余。

“酒店里确实有饭厅,可是,比较贵。”

“贵?”李牧不淡定了,“不是林汐结账吗?贵什么,别跟她省钱。”

秦歆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她只给我们订了两间房,其它的消费,可就算在我们自己头上了。”

“城里人可真会玩。”李牧吐槽一句,正好看到旁边有一家粥店,连道,“哎,咱们喝粥去吧。”

秦歆点头道:“好,走吧。”

她看了眼瑟瑟发抖的李牧,古怪道:“你不会是因为太冷了不想走夜路所以随便选了家吧?”

李牧干笑两声:“怎么可能,主要是喝粥对身体好啊,而且消化快,晚上吃不易消化的食物伤胃。”

秦歆捂嘴笑着:“我看你是怕再走下去伤身吧。”

“还说,快走,冻着我看谁陪你去看演唱会。”

两人进入这家粥店才发现这里面的格局非常大气美观,每个座位间的间距也很广,坐在这里喝粥丝毫不会觉得拥挤或者吵闹,当然,如此一来,这粥的价格也就上去了。

“皮蛋瘦肉粥20块,青菜排骨粥23……”李牧有种转身离开的冲动,“这也太……那个了吧,常县这样的,也就12、3块,黑,真黑。”

秦歆见怪不怪,白了眼李牧:“这里可是挨着一家五星级酒店,住得起五星级,自然喝得起这里的粥,而且这里的坏境确实不错,很安静,很干净。”

“欢迎光临。”此时一名穿着黑色制服的服务人员走了过来,“两位请坐下来再点餐吧。”

这家粥店的生意非常好,好点的座位都已经有人,两人只好就近找了位置坐下。

“青菜排骨粥,一份煎饺。”李牧看了看菜单,忍疼对着服务员说道。

秦歆不慌不忙,把本餐单从头看到尾:“我要一份三鲜粥,一小份玉米。”

服务员有礼貌的告辞离开,李牧奇怪的看着秦歆问道:“怎么点三鲜粥啊?”

“很奇怪嘛?”秦歆回道,“就是忽然想吃虾了。”

李牧得意笑道:“那你一定会很失望的。”

吃过李牧的紫虾,哪还会吃得下普通的庸脂俗虾。

很快,两人点的粥、煎饺、玉米就都上来了,闻着淡淡的粥香,李牧肚子不争气的一响,惹得秦歆直乐。

此时,忽然一名青春靓丽的时尚美女走进了粥店,李牧因为是面对着正大门,所以她刚一进来他就看到了。

“喝,买个粥还带墨镜。”李牧吃着一只煎饺,含糊的想转移话题。

秦歆下意识回头看了眼:“也许人家长得太漂亮了,怕引起某些人的骚扰呗。”

“说某些人的时候麻烦不要看我。”李牧苦着脸,看着秦歆嘴角发自真心的快乐,心中忽然满满的温柔,要是能够这样一直看着她笑,该多好。

墨镜女正是周董的妻子昆琳,她走到一名服务员身边,轻声说道:“打包一份排骨粥,一份白粥,一份玉米,两份粥记得都不要放菜油、味精或者其它什么调味品,清淡些。”

“好的,请这边稍等一会。”服务员麻利的记下要求然后送到厨房。

女儿小敏如今身体正弱,喝粥既能暖胃,又易消化,昆琳此番深夜出来就是给女儿买粥,当然,她也知道很多粥店为了粥的味道好些,能留住更多的客户,就会在粥中放一些无伤大雅但能明显增加口味的调料品,但昆琳不确定这些调料品会不会影响到女儿虚弱的身子,所以宁肯买回去一份没有任何味道的粥。

不远处李牧这一桌上,秦歆忽然放下勺子,轻声道:“我去下洗手间。”

粥店内的墙饰上有指明洗手间的位置,秦歆按指引走去,正好经过昆琳的身边。

也许是因为李牧刚刚说的那句‘买个粥还带墨镜’,秦歆不自禁的看了眼昆琳的墨镜,细心的她很快就发觉到了墨镜底下那张白皙的脸蛋上有两行泪痕,脚下无意识的就慢了一步。

昆琳以为她发现了自己的身份,忙别过脸,然后转身挡住秦歆的视线。

秦歆不好意思的笑笑,然后去了洗手间。

十分钟后,李牧秦歆两人也吃得差不多了,结完账离开,忽然前台处传来一个抱歉的声音。

“真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我马上就回去取钱,请你们稍等。”

秦歆李牧回头看去,正是那名墨镜女。

李牧还没听清那服务员是怎么回的话,秦歆就已经走了过去。

秦歆还记得这名女士墨镜下的两行泪痕,在心底自然把她放在了弱者的行列,或许她失恋了,或许是失业,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我来结账吧。”秦歆温柔的冲着昆琳笑着。

昆琳闻言一怔,因为满脑子心思都在女儿病上,这次出来甚至都忘了带钱包,好在她带了墨镜,倒不怕被人发现闹新闻,可是眼前这个满是知性气质的女人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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