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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男儿当为王-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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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我叔叔?我觉得这是一种讽刺,我比她大不了几岁啊。

    她直直地看着我,目光里都是好奇,似乎在确认什么,等了良久,她才大着胆子道:“您是周发叔叔吗?”

    她还知道我的名字?

    我笑了,点头,“是啊,我是周发。”

    中学生得到答复,从口袋里掏钱,两张五十,三张十块,揉着一团,一起递给我,“叔叔,给你,吃饭。”

    她把我当成乞丐了。

    我本来就跟乞丐差不多。

    只是,我不认得她?

    她道:“去年,在石马村那边的发廊,我们见过。”

    去年?石马河?我想起来了,当时有个鸡婆想让她十三岁的女儿去卖,我胡说了一番,让她把女儿留着,供女儿去读书。现在想来,那个黄毛丫头,应该就是眼前这位了。

    我呵呵地笑:“不错啊,长这么大了。”

    少女害羞地脸红,依然举着钱:“谢谢你,这些钱,是我妈妈给的零花钱,你拿去吃饭。”

    我摇头,“不用了,我有钱吃饭。”说完对她笑笑,转身要走。

    “叔叔!”她又在后面叫:“你就收下吧,看见你这样,我心里好难受。”

    我那样?我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一只脚耐克,一只脚阿迪,裤子上有补丁,衣服是羽绒服,拄着拐杖,脚上还打着不锈钢支架。

    嗯,这形象,是差了些。可是,也不值得一个小姑娘为我哭啊。

    我呵呵笑着,安慰她道:“没事的,其实我很好。”

    她就哭的更厉害了,“叔叔,我知道你是好人,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这些钱,你就收下吧。”

    我呵呵笑:“你看我这样子,是不是觉得我废了?其实不是,我这些都是装出来的,我根本不需要拐杖。”说着我还把拐杖抛开,单脚站立。

    小姑娘这才止住泪水,但表情依然悲伤,手臂慢慢垂下去,看着我,满是感激。

    是个有良心的小姑娘,我摆摆手准备离去,忽然想到,她妈妈不是鸡婆吗?那对这一代的鸡婆应该很了解才是,我又回头,将她喊住:“你妈妈还是在发廊吗?”

    她连连点头。

    我就笑,“太好了,带我去找你妈妈,我正好有事要她帮忙。”

    “可是我妈妈已经不做鸡了。”小姑娘快速地喊道,表情惊慌。

    我想她可能是误会什么了,我对她解释:“我只是有几句话想问她。”

    女孩摇头,“不可以,你不可以去见她。”

    “为什么?”

    女孩咬着嘴唇,有点难为情,很久,才道:“她如果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就知道当初你是在骗她,她就不会要我念书,她还会让我做鸡。”

    我有些茫然。

    “你想要钱,就每天在我们学校门口等,我每天给你十块钱,但请你不要去找我妈妈,她很相信你的话,她以为我长大后会很值钱。”

    我知道她什么意思,我辉煌的时候,我说话就是圣旨,现在我落魄了,我说话就是放屁。当初我拉这个妹仔进房间里,别人都以为我把小姑娘扒光了仔细地看,其实我连碰都没碰,我就让她坐在那里等了几分钟,然后出来编了个谎。

    现在我编的那个谎,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还指望别人会信?

    我点点头,对女孩讲:“我不去找她,不过如果有人说我落魄了,请你转告他,我周发,肯定会东山再起!”

    “嗯!”小姑娘冲着我捏拳头:“加油!”

    我拄着拐,拖着腿,继续在毛毛细雨的大街上穿梭。目不斜视,昂首挺胸,我已经一无所有,只有烂命一条,所以人们都怕我。

    等到夜晚十二点过后,我才从栖身的窝棚里面出来,一个人静静的走,绕过几处出租屋,路口,一辆白色宝马在静静等我。

    何若男虽然不理我了,但莎莎却没忘记我,事实上,她在挂历上做了标记,每个星期勾出一天,是我们见面的日子。

    莎莎去找何若男闹过,但没有用,何若男比她厉害多了,单手就把她摔在地上,怀里的硫酸瓶差点把她自己烧掉。

    从那时候起,我就彻底的服了莎莎,我知道,这辈子除非她愿意,否则我是甩不开她的。

    也是因为那次,何若男对我印象差了许多,鉴于莎莎是我以前犯下的错,也就原谅了我。谁知道,后面又冒出来一个张雅婷。

    泥人也有三分性,何况堂堂中安保卫总经理,现在,她已经彻底对我失去了信心。

    莎莎不一样,她的想法很简单,抓住我不放,熬死一个算一个。

    原本被何若男教训过后伤心了一段时间,没过多久我跟何若男决裂的消息就传到她耳朵,立时一扫颓废,跟我定下三年之约。

    三年,三年之后,无论我有没有报仇,阿妹有没有醒,都得娶她,而且是风光大婚。

    她现在是丽湾百合的小老板,身边时刻跟着阿忠阿信阿义三兄弟,上头还有东莞新晋大佬王汉照顾,日子过的不要太潇洒。

    用她自己的话说,人生活到这地步,应该满足,唯一不足的地方在于,每个星期只能跟我睡一晚,太遗憾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要查出是谁在背后害我,只能破罐子破摔,一个瘸了腿的混子,是没有威慑力的。

    况且,我已经吃过肾亏的苦,不想再吃第二次。尽管我每天脏兮兮,看着埋汰,但实际上我的身体却比以前更强壮。

    我以前的生活才叫糟糕,每天都在想办法骗人,骗几个女人,还要透支身体精力,心理生理双重损伤,苦不堪言。

    可是现在,我每天只做一件事,就是找人,其他的事情不用思考。加上每天的运动都是在无形的锻炼,体格自然越来越好。

    尤其是今天遇到了那个小b,我心情大好,洗完澡将莎莎好一顿蹂躏,只等后面抽丝剥茧,完成复仇大计。

    激情完毕,男人会累,女人则会兴奋,缠着我喋喋不休,质问我为什么要给流浪汉们说什么公牛母牛的事?并且女主角为什么是丽丽而不是她。

    我对此的回答是:“那些小子听完我的故事都会自己解决,我不想让他们想着你的模样。”

    莎莎对此提出抗议:“你这是狭隘的认知,能让全世界的男人幻想着自己是每个女人的梦想,你为什么要剥夺我实现梦想的权利?从明天开始,你再给街头那些烂仔吹牛比,女主角必须是我。并且,要把我描述的比姐姐更漂亮,别动不动就把我说成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那种泼妇。”

    我说嗯,挑起两桶粪水走路腰不闪的是泼妇!

    她这是在嫉妒何若男,我知道。

    第二天,我换了身稍微看得过眼的衣服,拖着腿,去了林哥的发廊。

    林哥是四川人,为人圆滑,很聪明,我只跟他偶尔聊天,从来不去他店里消费,但今天不同,因为那个小b跟他店里的妹仔们很熟,我必须去他店里问。

    说起来,林哥跟我是老熟人,去年为了马飞和烂仔超的事,林哥出面说和过,当时在街头那间火锅店吃火锅,后来在那店里我了结了烂仔超。

    林哥记得那件事,见到我进店,很热情地发烟,让妹仔泡茶,先闲聊几句,后面透漏出,如果我愿意跟着他混,一样是吃香喝辣,用不完的钱花。

    他这是要收我做小弟,对他而言这无可厚非,我毕竟是瘸子。

    我笑问:“林哥想让我做什么?”

    他呵呵地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周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晓得,我是知道的,酒店桑拿咱们就不提了,毕竟没那实力,你看看这条街的发廊,只要你愿意,哥哥我相信,你肯定能统一。”

 第三百三十四章 蛛丝马迹

    我呵呵地笑,不去接林哥的茬,拍拍自己的腿,诚恳地道:“做不来啦,已经废了。”

    林哥不以为然,眯着眼道:“这才到哪,知道傅红雪吗?人家瘸腿照样一刀斩。”

    我笑的更开心,“那是小说啊,都是骗人的。”

    林哥摇头,“不对,我读书时候老师讲过,但凡历史书,除了人名字是对的,其他故事内容全是假的。但凡小说,除了人名是虚构的,所讲的内容却都是真的。”

    哎呦?还是个文化人哩,这我就不服了,“既然小说是真的,你把孙悟空给我拉出来。”

    林哥立即摆出正义脸:“孙悟空表面看是假的,其实是现实中英雄人物的投影,他无法无天,桀骜不驯,最终还是斗不过老天,这就跟现在一些人的遭遇一样,别看前面多风光,耀武扬威,好像到了上流社会,从此顺风顺水,一旦没有利用价值,立马就变成落水狗,人人看不起。你说,现实中,像孙悟空这样的人多不多?”

    这四川林哥,真有意思,我懒得跟他多说,从兜里摸出两百块,“给我安排个姑娘,我好久没有过女人了。”

    林哥咧着嘴笑,脑袋一偏,“你自己上去挑。”

    我抓着拐杖,往楼上走,林哥道:“拐杖放门口,我帮你看着。”

    我摇头笑,“不行了,拐杖现在是我的第三条腿,离不开的。”

    他丢了一声,“警告你哦,不许你胡搞我的姑娘。”

    我知道昨天小b找的那个姑娘,小姑娘模样不赖,我猜测她跟小b很熟络,从她昨天看小b的眼神中,我能看出来。

    妹仔叫笑笑,人如其名,她很爱笑,我上去时候她正在吃泡面,吸溜着面条让我先等等,她马上就好。

    店里还有其他姑娘,聚在一起看电视,其中有个妹仔认识我,很惊讶地过来打招呼,“你不是那个……那个?”她一时想不起来,跺脚,着急,终于想出来,“你是那个驴公子?”

    这话说的,什么叫驴公子?让我不喜,摇头不答。

    一杆女人齐齐回头,纷纷惊艳,很快几个女人都叫起来,是啊是啊,对的对的,就是那个驴公子。

    原本我是潘驴邓小闲,现在人搞的埋汰,也没了钱,至于小闲根本不稀奇,唯独剩了个驴的名声还在,故而她们私底下叫我驴公子。

    这种说法含有贬义,若在以前,她们顶多是私下议论,哪敢当面说。今非昔比,人家这样说,我也没办法。

    我不做声,几个女人就更过分,上来聒噪着,让我把裤子脱下来给大家开开眼,看我到底是不是驴。

    这才是,掉进女流氓窝里,没办法说。

    我翻着眼皮,哼哼着道:“想看的,一人一百块门票。”

    一众鸡婆嗤之以鼻,纷纷鄙视:“拽什么拽,老娘见的多了去,别人想让我看都是出钱给我,你这倒好,还要我们出钱给你才肯亮出来。”

    我懒得理她们。

    店里太闹腾,她们没把我当客人看,她们知道我曾经是鸡头,跟她们是同一类生物,所以说话没大没小,甚至有隐隐讥笑的味道。这也是正常,毕竟,我现在是个烂仔。

    我跟笑笑进了包间,是个非常窄小的房间,里面的床顶多一米二宽,铺的是十块钱一张的竹席,上面吊着红灯,昏暗不清。

    这种气氛在菜鸟眼里是暧昧,有气氛,但在老手眼里就属于欺诈,发廊里故意把灯光弄的这么黑,目的是不让客人看出来鸡婆脸上擦了多厚的粉,尤其是有些得病的,黑乎乎的根本看不清,很容易中招。

    在老鸟眼里,酒店里面的技师可以打真军,但发廊里面必须做好保护措施,不然中招的几率有九成以上。当初黄永贵染上尖锐湿疣,我就怀疑他是被个发廊妹给骗了。

    东西摆出来,笑笑忍俊不禁,把包包里翻一遍,拉开门出去问:“谁有大号的,我这里都是中号的。”

    一帮女人立即冲进来,七手八脚给我按住,各种参观,发出惊叹,这比老外的都大啊,笑笑你受得了?

    笑笑拿着大号进来,冷静地道:“没问题,上次那个黑人也是我接待的。”

    我气的发疯,却不能发脾气,毕竟,我现在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瘸子,只是被这几个女人围着,我有些话要问笑笑,却问不出口了。

    当下一阵晦气,胡乱捣腾两下要走,笑笑很惊讶,“就这么走么。”

    我道:“气氛全部那些婆娘破坏了。”

    笑笑一阵尴尬,“我就是借个安全帽,没想到她们会进来看。”

    我摆手道:“不管你的事。”等我穿好衣服,低声对她道:“你那天有空出来找我,我给你一千块,给我一次。”

    笑笑明白我是什么意思,立即让我存她手机号,让我给她发信息。

    发廊里面规定严格,不许妹仔自己收钱,从客人进门,身上就不能带一毛钱,只有必须品,出来后还要搜身,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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