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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3章

唐砖-第5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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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的杂物。

    “儿子,你看到了什么,为父都说了,洞里什么都没有,你看到的是幻像,或者你在做梦?不要想太多,你是这座山谷里未来的王,不要为那些小烦恼伤神。”

    明明离得很远,声音却偏偏就出现在耳边,寒辙烦躁的撕下衣襟,堵在一根管子的口上,这下好了,终于安静了。

    整座大厅都被寒辙翻了个遍,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怏怏的走回断崖边上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就说吧,这回你把我最讨厌看见的东西都湮灭了,不光是要我当你的继承人这么简单吧,说清楚,我去做就是,我们也是人,不是什么神人,我现在最讨厌听见神人这两个字,以后谁在我面前再提起这两个字,我会把他大卸八块。”

    “我听说云烨手里有两块玉牌,上面记录着白玉京的秘密,云烨对此没放在心上,这是不对的,怎么能对自己的出处不热心呢?他不做,我们帮他做吧,我不方便出去,还是你去从云烨那里把玉牌带回来。”

    寒辙用两只手捂着脸坐下来,闷声闷气的说:“好,我去问云烨要,你等着就是。”

    “要?”那个尖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姜离和绿珠已经消失在天地间了,他们原来打算把云烨逼疯再出手的,结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去找云烨要?”

    “没错,准备好礼物,送上拜帖,然后寒暄,互问平安,闲谈一下过往,最后提出自己的请求,你觉得怎么样?”寒辙无所谓的对椅子上的人说。

    寒辙没有等那人回答,拍拍屁股就走出了洞窟,他对洞窟里浓烈的硫磺味道非常的讨厌,一刻钟都不想多待。

    出了洞窟,就看到庞准垂着手守候在洞口,洞口很高,庞准显得更加的矮小滑稽。

    “给我准备一套礼物,就选贵重的,不要风雅的,我要去长安拜会一个人,顺便把小妹送去书院。”寒辙一出来就给庞准说。

    “少爷,长安风高浪急,现在去恐不是一个好时候,百骑司无孔不入,关中的神仆已经被锁拿大半了,剩下的几个老神仙也不允许他们再出现了,而且这次为了营救少爷,动用了山东的人手,皇帝已经有所察觉,准备封禅泰山,这一来必然会引起山东大乱,对我们不是好事。”庞准连忙禀告自己知道的情报。

    “用不着,给我买一些仆役,我用不着动用他们,就我自己去长安,既然事已至此,小妹我就拜托给你了,书院里过活对她很有好处,我看的出来,人也不像以前那样阴柔,多了一丝开朗,不错,庞准,这件事你做的很好。”

    庞准低头答应,匆匆的就离去了。

    庞匙儿坐在一个巨大的板凳上,和小猫白奴玩的很投入,见寒辙走进来,也不理会,只管和白奴玩耍,这间屋子是寒辙的,拿个板凳是寒辙的床铺,他最喜欢睡在木板上,而且什么都不铺垫,进了屋子,立刻就有一个头很大,身子矮小的女子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旁边还放着一套月白色长袍。

    寒辙洗了脸,打算脱掉自己的衣服,看见妹妹还是没出去,就说:“我要换衣服,你还是出去比较好。”

    庞匙儿拿自己的长发逗白奴的鼻子,看它嘴巴一张,一张的憨态可掬,听见寒辙和自己说话,回过头看了一眼寒辙鄙夷地说:“我又不会偷看,你要换就换呗,小时候又不是没见过。”说完话,继续和白奴玩的不可开交。

    寒辙也不再问,脱得就剩下兜裆布,刚要准备穿衣服,不防庞匙儿把脑袋转过来,看了一眼寒辙,见他慌忙拿衣服挡着身体,笑的花枝乱颤,从自己拿过来的一个包袱里,取出两条内裤,放在板凳上说:“在书院无聊的时候,见书院的姐妹学着给至亲缝制内衣,小妹也就跟着学做了两条,试试吧,比兜裆布舒坦多了。”

    说完就抱着白奴走出房间,一人一猫不断地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顺手关上了门。寒辙抛掉衣服,拿起板凳上的内裤仔细看,这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收到亲人给的唯一的礼物。

    布料是棉布的,握在手里柔软,贴身,最难得的是腰上有一截软牛筋,短裤的腰部可以放大,缩小一些。比划了一下,很合身,寒辙一把就扯掉兜裆布,拿起一条蓝色碎花的内裤穿了上去,蹬蹬腿,晃晃腰,跳两下,确实不错,专门站在玻璃镜子面前打量一番,确实不错,镜子里青年,身材挺拔,肩宽腰细,肌肉匀称,只要穿上那套月白色的长衫,谁不说是浊世的一位嘉公子。他忽然对自己的长安之行充满了信心。

    那人是那人,自己是自己,需要分开来看,就像是云烨包的饺子,需要一口口的吃才好,生活的滋味需要慢慢品尝才好。

    此去长安,就试试看,不防备谁,也不去刻意的去害谁,去除最后的伪装,摊开心胸去见人,如果失败了,被人抓住,那就逃跑,回来再议,不过,只要云烨不说,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自己吧。

    矮小的奴婢给寒辙摆了一桌子吃的,尽管寒辙很饿,还是让奴婢去把妹子喊过来一起吃,这也是一种体验,以前的饭食从来都没有分享这一说。

    小妹也很激动,这种体验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的,两人笑语盈盈的吃饭,寒辙说自己和云烨斗法失败的经过,小妹告诉他自己在书院的体验,顺便说说云烨的那个叫小武的徒弟有多么的讨厌。

    那个矮小的奴婢上完菜了,还是守在一边不走,拿着一个麻布勤快的到处擦拭,却把耳朵伸的老长,眼睛里全是迷醉的畅想。寒辙头一回没有撵走她,说到自己被人家敲闷棍的时候哈哈大笑。





    *第十一节 听说有日食

    春耕是大唐永远的大事,就算是常平仓的粮食多的已经装不下了,从皇帝到百姓每个人依然毕恭毕敬的去拜神,祈求今年风调雨顺。

    你就算有天大的差事,只要不是正在作战,官员都必须停下来,去准备春耕,这个风尚随着春风拂过大地,从遥远的岭南一直蔓延到了北国。

    皇帝带着百官去先农坛祭祀,然后亲耕,太子牵牛,皇帝扶犁,皇后播种,亲王掩上沟渠,这一套流程丝毫不得有错。

    云烨在打地埂子,一百多米长的大片田地需要堆出一条埂子方便春日浇水,好在云烨没用大唐的直板铁锨,用的是自己行军铲,用不着又是刨,又是挖土的,比别人快了好多,年轻人有的是力气,三两下就完成了自己的那份,见老秦刨地刨的吃力,赶过去帮着老秦挖地垄,这一片土地是要种土豆的,所以必须起垄。

    老秦的身子越发的差了,这位原本在贞观九年就该去世的老人,因为云烨的存在,挣扎着活到了贞观十一年,输血这种事情,在长安已经被大家所接受,当初那个给老秦输血的混蛋,因为每年需要给老秦输血一次,赚了不少赏赐,如今不但人没事,娃娃都生了两个,这家伙为了维持这条来钱最快的渠道,听云烨说肉吃多了对血液不好,现在整天吃素。

    因为爵位高,所以活也多,不像那些子爵,男爵的,随便在地里刨两下,就坐在席子上晒着太阳看皇帝和高官显贵们忙碌,最奇怪的是他们好像非常的羡慕。

    以前这些田地皇帝就是随便耕作两下就好,剩下的就由老农来完成,自从那年蝗灾之后。李二陛下就把这条规矩改了,这两百亩皇田,就由皇帝和勋贵们亲手来完成,其中最好的三亩天字号良田,由他和太子,皇后,亲王李泰亲自完成,别人不得插手。

    云烨喜欢以前的方式,只要随便动两下,大家就去参加春日宴。酒池肉林的才是贵族的生活,现在不但不管饭,反而要勋贵们自备饭食,长工都不是这么用的。

    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就在另一边坐着看,他们过来帮忙不合适,云烨能做,那是因为他是晚辈,帮长辈干活天经地义,谁都说不出来什么,礼部的官员甚至夸赞了云烨的行为,他们如果过来,就是赤裸裸的朋党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五家快要穿一条裤子了,但是宁被人知,莫要人见啊。

    等老秦把最后的一锹土拍好,云烨扶着气喘吁吁地老秦往地边走去,秦家没个像样子的晚辈,这才是老秦所忧虑的,迟迟不敢告老,就是担心一旦自己告老了,家里就再也没有一个能挑大梁的人。

    上回派管家去岳州给云烨送钱,在家里居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就连老妻都劝说老秦不要往火坑里跳,老秦动用了家法,下重手收拾了妾生的两个儿子,才力排众议的给了云烨支援,为这件事,老妻整日里以泪洗面认为老秦把云烨看得比亲儿子还重。

    秦家如果有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秦琼反而不会这样看中云烨,因为没有,老秦家一旦想要好好地把家业传下去,就必须借用外力,云烨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当管家从岳州回来,把自家在岳州占尽便宜的事情讲给全家之后,老秦泪流满面,指着老妻和儿子说:“这个世道连占便宜都需要智慧和情义,你们一没智慧,二没有情义,连人家的步伐都跟不上,凭什么在这个世道里立足?对于云烨来说,秦家其实就是一个累赘,如果不是早年间的情义,他会拉着秦家一起发财?记住了,秦家人可以没智慧,绝对不能没了情义,做人总要占住一头才行。”

    扶着老秦的云烨明显的感觉到这个高大的老人身体已经垮了,当初一杆虎头抢一对金装锏打遍山东无敌手的英雄,终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如今剩下的,就是一个躯壳,一个为了子孙后代努力把自己老命往长里延续的迟暮英雄,打不了虎,擒不了蛟龙了。

    “秦伯伯,把秦英的长子送到云家来吧,我闲着没事,可以教导一下。”

    老秦愣了一下说:“你不是不收弟子了么?吾辈一言既出,自当如白染皂,怎可出尔反尔?”

    “小侄的性子您是知道的,天生就是一只猴子,浮躁跳脱,我不是您这样的大英雄,说话出尔反尔的早就习惯了,被一句话就把自己困死,不能干自己心中所想的事情,对晚辈来说,那是一种煎熬,家师就说过,小侄做不了君子,也当不成小人,只能灰不溜秋的在人世间胡混,孩子跟着我就算学不到本事,学点为人处事的圆滑还是可以的。”

    老秦的眼睛红了起来,仰着头看了一会天空,拍拍云烨的手背,就一起来到了地边上的席子上。

    “你看看,好好地春日,天气也暖和,偏偏那些司天监的杂毛说有日食,天狗食日啊,这糟心的天像怎么就出在春日里?”程咬金把水囊递给了老秦,嘟嘟囔囔的说。

    “程伯伯,天狗食日太正常了,基本上每年都有。”

    “胡说,你程伯伯我活了四十八岁,总共就见过三回,哪来的每年一次?”

    “伯伯啊,真的,大地不是平的,是一个圆弧,当年你在山东能看到日食,同一时间在长安就看不到,有时候日食发生在大唐,有时候发生在大食,总之一年总会有好几次。”

    “袁天罡、李淳风说,日蚀,必有亡国死君之灾。”

    “这两个王八蛋还真是什么都敢说,也不怕陛下把他们拉出来砍头?”

    “这有什么,历书就是这么说的《后汉书·丁鸿传》说,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所以他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最近你不在,陛下很是烦恼,连我们戴的红帽子,都准备好了,到了那天,我们都要全身披挂的去上朝,你也不例外。”

    “太史令他们都准备好了,到时候长安的钟鼓会齐鸣,军中鼓号也会吹响,长安十六卫也会做好戒备,陛下不在万民殿上朝,改去承露殿,百姓们也会敲锣打鼓驱赶天狗。到时候你跟紧我们,不要到处乱跑,这时候要是倒霉,就是一辈子的事。”

    听到老牛这么说,云烨连连点头,这些没事干瞎折腾的古人,谁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古怪的事情来,一次日食嘛,大家端着茶杯戴上墨镜一起欣赏一下这种 天文奇观不是很好么?非要戴上红帽子,搞得像本命年来临一样。

    日头到了中午,众人纷纷拿出自家的食物开始午餐,云烨的包裹格外的大,不这样不行,几个老汉都说今天不带食物,就吃云家的,所以云烨把自己的背囊带来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都是辛月他们给准备好的。

    先掏出来一只烧鹅,油腻腻的被包在荷叶里,尉迟一伸手就拿走了,他喜欢大的,好大一只烧鹅,估计不够他一顿吃的。

    烤鸭被老程拿走了,他有一把锋利的小刀,可以削着吃,把烤鸭放在席子上,就等云烨找出酱料,蘸着吃,老牛喜欢炸好的肉丸子,对于弹性韧性俱佳的牛肉丸子最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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