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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章

唐砖-第5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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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

    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

    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

    



    *第十五节 我是神?

    狄仁杰看了老兵一眼,老兵就松开那个蓝衣人,背上自己的竹筐隐去了树后,蓝衣人说的有些事情他听到不好。

    “神?”老兵在大树后面咕哝了一句,就坐在一块空地上,掏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小口,他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年纪大了,不能再东跑西颠的给家里赚银子,留下来看家也很好,这日子老婆子已经盼了好多年了,眼瞅着儿子成家,生子,变成家里的掌柜,整天不着家,现在也该他跑了。

    关中人就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地里刨食,总是不得温饱,现在侯爷来了,很好啊,有情义的人,随他出来的老兵现在谁家不是富户?侯爷是人也好,是神也罢,就是鬼又如何,总归是自己的主子,做家臣的闷头跟着往前走就是。

    青砖大瓦房里住着老农,想想都得意,刘栓死了,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小媳妇,小媳妇带着崽,地是种不了了,原以为这日子没法过了,谁知道,府上的管事一大早跑过来,给了她们婆媳一串子钥匙,告诉她,从今天起,街市上的一间卖豆腐的铺子成了她家的,特意带着老婆婆去了县上办了交接,地契、房契交割的清楚,钱管家看着婆媳二人的豆腐买卖上了道,这才收回她们家的地,开春了,不能总荒着不是?

    老兵的心思很简单,现在的好日子是侯爷给的,自己享受的没半点顾虑,能还的就这条老命而已,云家的人命值钱,这是侯爷说的,京城里出了名的,就是家里的人太少,就三个男娃,将来怎么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狄仁杰哭笑不得的从树丛里钻出来,什么都没问出来,蓝衣人就知道是一个神给他命令,要他监视自己、至于是谁,是哪路神仙他不知道,睡了一觉起来脑子里就出现了神的命令,要他监视另外一个神。

    俺是神仆,祖祖辈辈都是,神一般不来找我俺,找到了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完成任务,如果人活着,任务没完成。下场凄惨,不忍诉说。

    话说完了,就只是哀求狄仁杰把自己干掉,这些话说出来就没了活路,因为狄仁杰也是神,所以他才会说,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他都不会吐露一个字。

    在这家伙的再三哀求下,狄仁杰还是下了手,虽然杀个人像是积德。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是什么道理?神?自己什么时候成的神?为什么自己不知道?看样子师父也不知道,有神仆可以用?谁是神仆?怎么辨别?一团浆糊。

    “杰少爷还是快去书院吧,这里有老夫收拾,一定会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留手尾。”老兵说完就拎着锄头进了树丛。

    狄仁杰想了一会,就从树枝上取过那只狗熊布偶,穿过树林,去了书院。

    来到狗洞边上,吹了一声竹哨,小武就笑靥如花的出现了,先把狗熊接过去,搂在怀里亲昵一阵子,再把自己的小燕子要过去,助力器搭上,很熟练的上好了弦,把一个箭匣装上,随便抖搂两下,感觉一下自己的手感,这才满意的放在一边,糯米糍粑少了两个,很不满意,见狄仁杰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米粉,这就要发怒。

    “有人跟踪我,两个,已经被我干掉了。”看见小武有发作的倾向,连忙说正事。

    “既然你这样的白痴都有两个人跟踪,那我这样的岂不是会有四个人潜伏在在周围?”小武立刻就明白狄仁杰说话的意思。

    “你小心些,我抓住他们问话,问出来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他们认为我是神,别竖眉毛,既然我是,你是我师姐,当然也是,按照他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仆可以供我们使用,可惜我们不知道谁是,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小武的眼睛亮的就像午时的太阳,太有趣了,原来自己是神?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小美女就该是洛神一流的神仙才对,等师父回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神仙。

    千里之外的云烨也在为这个事情头疼,刘方那里传来的消息证明,这个世上有一群以神魔自居的白痴加自大狂,很不幸,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不是神仙云烨很清楚,那群人是不是神仙云烨也很清楚,谁家神仙会被绳子割断手指,会被迷幻药迷幻的把自己的指头当鸡爪子啃?

    中国的神怪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新的补充,而且在日趋完善,最后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以前云烨以为这些东西都是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朴素的信仰,现在看起来,不全是这么回事,是谁能自大到了把自己当神仙供起来?

    甩去了这些杂乱的心思,继续陪着李承乾在新城工地视察,这座城市堪称大唐这些年所有新成就的结晶。

    玉山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也就是公输家教出来的学生,蝗虫一样的在工地上到处蹦跶,他们搭起了庞大的龙门吊,虽然底座每挪动一回都需要几十匹挽马牵引,但是它的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吊装巨石,搬运建材,几乎可以瞬息而就,单臂的吊架,密密麻麻出现在工地上,尽量的少用木材多用砖石,这是新城的建造宗旨。

    为什么大雁塔能够保留到千年以后依然完整无损?就是因为他是砖头建的,而同时期的木头建筑不论多么宏伟,都难逃轰然倒塌的命运。

    地压三百里的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前汉的建章宫也毁于战火,即使有少量的建筑保存下来,也难逃白蚁之口。

    西方的历史建筑保存下来的就很多,各种石头建造的神庙,各种古堡,有的直接就可以追述到中古时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石头建造的,云烨建这座没名字的新城,可不打算用上百十年就被投石机呀,大火啊地震啊一类的东西毁坏。拼了命的想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史书上,这是云烨最想做的事情,自己回不去了,那就上名字被后世知晓,免得将来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孤魂野鬼四处流浪。

    钢筋水泥,必须用上去,这东西虽然没有石头结实,但是胜在可以减轻大量的劳动量,凿石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工作,先把石头用钎子凿出一个个的洞,然后往里面灌火油,最后点着,等大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泼水,石头就会沿着凿出来的小洞上裂开,变成小块的石头,由石匠一点点的把粗糙的石块凿成带有花纹的条石。

    整个工地就是在打人海战术,这时候想要建造大的工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木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云烨有计划地砍伐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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