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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唐砖-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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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绿的黄的,统统塞嘴里。

    猴子在吃,山羊在吃,熊猫在吃,野猪在吃,于是云烨也决定去吃,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所有的动物都跟在大象的后面吃东西。

    旺财咬了一支绿香蕉,云烨一把就夺过来,吃了这东西,嘴涩的还能吃别的?给它嘴里塞了一根扒好皮的熟香蕉,一人一马吃的正愉快的时候,眼前一黑,一头巨大的,少了半边牙的公象站在云烨面前,眼睛里闪着寒光,长长的鼻子不停地在云烨头顶晃悠,左右看看,云烨才发现自己离小象太近了。

    赶紧把手里一大串黄澄澄的香蕉递了上去,只希望它能放自己一马,公象也许以为云烨和那边的山羊一样没什么危险,鼻子灵活的从云烨手里卷走了香蕉,认同了他的存在。

    旺财还跑过去在公象的腿上蹭两下,讨好公象,这时候动物们或许更有共同语言,一大团大象粪便掉在地上,还是热的,旺财毫不犹豫就踩两蹄子。

    公象这才甩着短小的尾巴离开,难道说这是一种认同的方式?旺财为什么会知道,西北荒原上的马,不可能见过大象。

    这还真的是一种仪式,踩大象粪便的不只有旺财,那些猴子还往身上涂一些,野猪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打个滚才罢休。

    不干,打死都不干,云烨强烈拒绝了这种做法,老子是人,是万物之灵长,打死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好在旺财的味道很浓郁,有它作掩护就好。

    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了天黑还到不了河边,今夜就只能夜宿在丛林里,旺财背上的一捆香蕉树叶子但愿能够挡得住蚊虫的袭击。

    沿着象路下了山,平坦又安全,大象到处,虎豹辟易,蛇虫遁形,这座大山里,大象才是真正的主宰。

    很遗憾,没有其它脑子缺根筋的犀牛,没有了意外收入,云烨的对前面那条必定存在的河流,就少了很多期待。

    现在的路程对云烨来说,像观光客,多过像逃命的人。

    河如玉带,蜿蜒曲折,大象进到河水里欢快的洗澡,母象用鼻子吸了水,喷在小象的身上,小象软塌塌的鼻子吸了水,到处胡喷,不小心喷到那只一颗牙的公象身上,公象嘟嘟的喊一嗓子,小象立刻就钻进妈妈的肚皮下面,再不出来。

    告别了大象群,云烨带着旺财沿着河水往下游走,河水的流向大多是向东,当然也有向北的变态河流存在。河水很浅,堪堪没过膝盖,这让云烨想起了东羊河,这么美丽的地方会没有人?巴国哪里去了,夜郎国哪里去了?按照历史记录,它们就该在这里才是。

    转过竹林,越过小溪,在油菜花最烂漫的深处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草丛里啄草籽,山里人最常见的黄狗,也不见踪影。

    柴扉随意的敞开着,院子里还有晾晒的衣服都没收,衣服都是蓝色,带着一些放射状的浅色条纹,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这是扎染?

    村子外面有咚咚的皮鼓声,在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一蓬火焰就腾空而起,代替太阳燃烧,谁会在那么高的地方点火?

    带着旺财小心翼翼的走近,才发现人都在谷场上,蓝色的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花边,头上缠着厚厚的一层麻布,坐在最中间的老人头上缠的尤其厚,看直径足足有半米,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如何承受的。

    “尊敬的客人,你远道而来,请把你从远方带来的祝福,送给这里的每一个人把,”老者见到云烨出现,从人群里走出来,摊开双手,笑着向云烨打招呼,说的居然是流利的汉话,还带着一点蹩脚的长安口音。

    三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在野人山能遇到一个懂的汉话的人是云烨的福气。双手抱拳,云烨随着老人的话语说:“我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无意中看到您燃起的篝火,是温暖和光明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尊敬的长者,我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歇歇脚,希望您看在上天的份上允许我留宿一夜。”

    “大山是所有人的大山,我们不过是先来者,为您倒一碗热水,准备一点食物,也是我们的荣耀。”

    老头子越说越来劲,估计是从来没有机会在族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博学,现在见到一个汉人,立刻就用诗一般的雅音准备和云烨畅谈。

    只需要看看他那些一头雾水的族人就知道,他们没听懂,根本就不知道云烨和老头说的是什么。

    和其他蛮族一样,总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成为首领,最勇敢的人成为族人的保护神,至于又聪明又勇敢的人,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自己能不能统一自己脚下的土地。

   



    *第十九节 我是奥德赛?

    一直以为,语言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现在才发现笑容才是最好的交流,你无须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必去管那个小孩子好奇的揪着你的头发看,只要带着笑容,就会有香喷喷的饭团,粘糕,有大眼睛的姑娘给你一个甜甜的果子,然后跑开,立马就有半大的小后生冲你呲牙咧嘴,有些熏熏然,拍着牛犊子一样壮的少年肩膀胡言乱语,

    没问题,你寨子里的姐姐是你的,妹妹也是你的,如果你喜欢,那些准备带我回她家去住的寡妇也是你的,哥只想多喝两杯。

    黑黑的罐子里不知道是什么酒,酸酸的,甜甜的后劲还不小,就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罐子用芦苇吸着喝不太卫生。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谁去管明天的事,做了好几年的骗子,还不允许我放纵一回,做点真事?

    篝火映红了脸庞,巨大的月亮也出来了,老人笑得和蔼,不时地拍拍云烨的肩膀,夸一声正在抢酒喝的旺财一声“好马”。

    姑娘们围成圈子,踏着蟒皮鼓鼓点跳舞,很简单,跺脚,迈步,摇脑袋,小伙子打着旋子在周围相和,宽大的裤腿灌满了风,像两个很粗大的罗卜,云烨就把他叫萝卜舞,汉人男子扭腰甩袖子的舞蹈现在一比比简直就不堪入目,那就不是男人跳的舞。

    哟哟两声之后,姑娘们解开头发,疯狂的上下甩头,长长的头发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小伙子旋转的更加起劲,高高的跃起,在空中做各种动作,娴熟而优美。

    老头子捋着胡子指着月亮对云烨说:“小郎君,为什么低着你的头?为什么锁着你的眉?多美的月亮啊,拜月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跳舞?那里有美丽的姑娘。”

    其他的老人也在催促,几个壮小伙子一提就把云烨提走了,一群人围着他蹦蹦跳跳,不得不说,他们的舞蹈原始而美丽,云烨努力的打着旋子,没有人家高,也没有人家优美,看起来不像雄鹰,更像一只被抛飞的蛤蟆。

    都在笑,小伙子笑的从半空里掉下来,姑娘们笑的弯下了腰,老人捶着地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云烨也在笑,不顾一切的打着旋子,当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依然趴在地上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好心的姑娘们把他扶起来,指着依然大笑的小伙子们大声指责,还把云烨的头发解开,让他和自己一起跳摇头舞。

    头发一般的长,甩起来很带劲,左手拉着一个姑娘,右手拉着一个姑娘,后面还有小气的小伙子们不时地挤一下,撞一下,跌跌撞撞的跳舞自然不会好看,却很痛快。

    鼓停则舞止,瘫倒的不止云烨,许多的姑娘也瘫坐在地上,小伙子热汗淋漓,有胆大的抱起姑娘就跑了……

    老人们把云烨拖回座位,酒坛子立刻就递了过来,大口的吸着酒浆,酒浆如同涓涓细流,心肺间一片润泽。

    **是不会断的,气才喘匀,歌声又起,有山的地方歌声总是辽远宽宏的,西北的信天游,这里的转山歌,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嗓子就唱不出来山的韵味,黄土的厚重。

    都说圆月的时候人总是会发*,就和狼喜欢啸月是一个道理,姑娘的声音如黄鹂婉转,犹如百鹊齐鸣,清脆而婉转,小伙子的歌声雄浑而高亢。歌声相和,犹如黄鹂与大鹏齐飞,高傲的大鹏扶摇直上,温顺的黄鹂居然也能相随相伴。

    头昏眼花之际,就到了云烨唱歌,转山歌,从字义上就知道是要大家转着唱歌,一个不能少,想推出去,继续装傻,却发现唯一能推的对象旺财,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耍酒疯,没退路了,比窦燕山遇到鳄鱼强不到那里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沉哀伤的歌声响起,谷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从来没有悲伤地歌曲,只有爱情和甜蜜。

    云烨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繁华的时代,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逆转,让他不得不重新做一回人,重新从零开始,自己追求的理想处处碰壁,自己与整个大唐格格不入,不论自己如何努力,强大的世俗力量总是让自己回到起点,愤怒油然而生,自然也会带进自己的歌声里。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一句云烨连续唱了四五遍,直到哽咽不成声为止。

    善良的人总是多情的,小伙子沉默了下来,姑娘们泣不成声,老人围着云烨低声安慰他,没有人责怪他搞坏了拜月会,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陌生人而对他有一丝的排挤。

    一个黑黑的少年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老头子笑呵呵的说:“蒙鲁说了,你很可怜,你可以追求蒙娜,只是你要高兴起来,哭泣的汉子追求不到蒙娜的,把握机会哟,蒙娜可是寨子里最美的姑娘。”

    “尊敬的长老,请你告诉蒙鲁,蒙娜那样美丽的女孩子,只有他这样的勇士才能保护好,我是一个懦夫,没资格去追求美丽的姑娘。”看着惴惴不安,向那个头上首饰最多的姑娘陪着笑脸,云烨不这么说,还说什么。

    听到长老的翻译,小伙子明显松了一口气,怪了,小伙子没事,姑娘却冲上来在云烨的胫骨上重重的踹了一脚,很疼,自从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他的耐疼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想哭,想大喊,该死的姑娘你木头底子的鞋子,踹在干骨头上,谁受得了,她一定经常用这招,小伙子满脸都是同情之色,还有些害怕,手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胫骨,看来没少挨。

    没事,小姑娘的一脚而已,大爷忍得住!脸上布满了最和煦的笑容,只是眼角有点抽,姑娘大怒,从来没有人能在她的脚下全身而退,见云烨好像没感觉,山里的姑娘从来都是不信邪的,所以又踹了一脚……

    双腿残废的云烨被老人们迅速的抬了回来,安慰性的把酒罐子塞给他,抱起来猛喝,芦苇管子太细不得劲,挨了第二脚,就轰然倒地,钻心的疼,这样的姑娘王八蛋才会喜欢,满腹怨念的云烨唯有高歌:何以止疼,唯有杜康!

    止疼药喝多了就和旺财一个模样,高处的火堆熄灭了,地上的火堆也熄灭了,小伙子全部抱着姑娘跑了,几个老家伙,还有几个中老年妇女摇摇头,用两个担架,把云烨,还有旺财抬回了寨子……

    早晨一睁眼,双腿依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拉起裤管一看,两处泛着黑色的淤青,这姑娘下脚太重了,昨天不就是谦让了一下么,难道说,昨晚要是勇往直前的把她抱在怀中,然后去草堆后面一趟才能免去这两脚之灾?

    顾不上许多,找点草药好好治治才是王道,虽然不是重伤,可是很疼!

    一瘸一拐的走下竹楼,旺财躺在草堆里依然睡得香甜,厚厚的嘴皮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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