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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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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神之契约的特点便是,信仰者的能力突出的部分,获得的信仰之力则在那部分明显。

比如,我的第一个信徒鲁尼,他是一个死灵法师,我所获得的信仰之力便是死灵魔法精神力居多,而信仰之力又得不到一荣俱荣的中和,因此当时我的死灵魔法得到一阶的提升,但其它魔法仅有零星的提升。

现在,我的各种能量所提升的额度也不尽相同。其中,获得最多的,是元素魔法与斗气,特别是风系魔法能量,我在信仰之力的支持下,我的风系魔法都快要达到A级的水平了。其次,是火系斗气,因丽丝这个C级中阶的火系剑士正源源不断地给我输送着信仰之力,使我的火系斗气在信仰之力的支持下,达到了A级下阶的顶级,很快便能到达A级中阶的水平了。

再加上魔斗气以及风系斗气,火系斗气将成为我的另一大助力。

当然,我对神之契约的了解并不深,我的火系斗气是不是因丽丝的信仰而得到较大的提升并不能确定。但我肯定,丽丝确实已经开始信仰我了,特别是在她得知永远也无法回家的情况下,彻底从她父亲的管教下解脱出来之时。

她父亲教育她别拥有信仰,但没有父亲的约束,她爱信谁就信谁。有我的干扰,她也只能信我了。

又经过了两天的奔波,我们终于来到了香帕城。

第一百六十七章 壮志凌云的计划

哈维尔果然会做,在其它城市张贴着我画像的情况下,香帕城竟然连我一张画像都见不到,进入香帕城我也不需要化妆,终于可以歇息一会了。

来到哈维尔家,我差点都不认得这个宫殿似的城堡了。虽然还在施工,但我仍旧为哈维尔喜欢乱花钱感慨了好一番。

经过一番嘘寒问暖之后,我跟哈维尔一边吃着香美肉以及一些叶茎类素食,品尝着上等的木根酒,将话题引入了正题。

“老哥,我这趟清水城之行,可真是刻骨铭心啊!”吃喝着,我回想起那一段惨痛的回忆,心里扔不住地后怕。

“哦?”哈维尔虽然操劳,但是善于经商的他,在暴利之下,明显胖了。他红光满面地问道:“老哈愿闻其详!”

我看了一眼丽丝,让其到房间去跟哈维尔同样做了几个月小姐的的妹妹聊天玩耍去,毕竟她们年龄相近,又都是小姐的身份,应该聊得来。更何况,接下来的话题,不是她这种小女孩可以听的。

可是,丽丝却不听,赖在我身边死活不肯走。说什么怕我又想扔下她,让她独自流浪。

在哈维尔奇异的眼光下,我脸红地给他介绍了丽丝。

丽丝在听到我介绍其是我的小妻子时,兴奋地跳了起来,还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而哈维尔也会意一笑,忙说:“看来,我该帮我妹妹找个婆家了。”

“老哥真会取笑,跟丽丝一起,其实是有原因的。”听哈维尔这么说,我脸更红了。

哈维尔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说道:“哈哈,老弟别害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妹妹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家境好了一点,该是找个人家了。如果不是我老哈没娶,我早找个好男子嫁给我妹妹了。”

嫁?入赘……看来,这异界也同样有这样的风俗啊。

喝了一口酒,哈维尔继续说道:“老弟,你说的原因,我倒是想听听。哈哈,老哈我其实挺八卦的。”

我摇了摇头,看了丽丝一眼,道:“有些东西,恐怕老哥你没办法听到了。”

丽丝知道我在说她,忙说:“哥哥,不管说什么,小丽丝都不会说出去的。”

我再次摇了摇头。

丽丝急了,噘起小嘴道:“哥哥偏心,说给哈叔叔听,却不说给小丽丝听。”说完,眼圈一红,眼泪马上落了下来。

“……”我最怕女孩哭,在这种情况下,我没辙了。

哈维尔见况一笑,道:“哈哈,那我不听不就行了。不过,以后你别叫我叔叔,否则,你哥哥不就成我小辈了吗?这可不成啊……”

没想到,丽丝在听到哈维尔的话后,哭得更厉害了。

“……”劝了半天之后,我没辙了,在同意告诉丽丝的情况下,又在许诺不撒谎的情况下,我将我到清水城遭遇一系列追杀,并在牢房里被泰瑞折磨的情况如实说了出来。

天色渐暗,我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叙述完。

这时候,丽丝已经泪流满面,一边检查着我的身体状况,一边发挥其母性特性安慰着我,说不痛不痛之类的。

而哈维尔也瞪大了双眼,嘴里的一块香美肉嚼了半天,仍然在半张的嘴里呆着。惊讶之余,哈维尔擦了擦额头的虚汗道:“老弟福大命大,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泰瑞这个家伙就太可恶了。”

“老哥,我认识丽丝,便是在清水城城主府的柴房中。”我说道。

“嗯!还是因为泰瑞,你们才有缘认识的。”哈维尔在我说完之后,终于将嘴里的那一块已经嚼成稀泥的香美肉咽了下去。

“知道她是谁吗?”我问道。

“难不成是……”结合我之前叙述的一切,精明的哈维尔反应过来,反问。

我点点头,道:“丽丝是泰瑞的妹妹……”

丽丝泪流满面地点点头,说道:“我哥他,竟然……如果我有机会,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或许是我说得太有情感了,丽丝在听完之后也非常地生气。

“清水城的少城主,将来清水城的城主,泰瑞,这个仇我是一定会报的。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老哥应该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我说道。

哈维尔一边点头,一边沉思说道:“如果是我,就只有建立一个超越清水城的存在。或者赚到超越一个城市的财富。”

我哈哈一笑,道:“哈哈,果然,知我者,莫若老哥啊!我是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甚至是城市!”

赚取超越一个城市的财富并不会比建立一个城市容易多少,而建立一个城市是我来到异界之后的第一个愿望。更重要的是,我要用自己的力量战胜泰瑞,摆平清水城,让泰瑞尝到什么叫悲惨的人世。并不是花一个城市的财富到杀手公会去换取他的性命那么简单。

“老弟可有构想?”哈维尔问道。

我点点头,往南方望去,道:“香帕平原!”

香帕平原不属于任何势力,土地资源丰富,但雨水方面却比较缺稀。因此,这里并没有什么庞大的势力争夺,反倒是一些盗贼和魔兽的乐土。

香帕平原我曾经介绍过,非常广阔,与东、北两个方向的各个城市互相接壤,与南面的香帕沙漠,西面的香帕森林相接,跨地几百万平方公里,是东尔曼大陆最大的一个平原,甚至是整个艾泽拉斯最大的一个平原。

相当于三分之一个中国大小的香帕平原,绝对是我发展势力的最佳选地。

“可是,香帕平原没有河流,根本不适合发展城市啊!”哈维尔说道。

“老哥,你要相信,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有河?哼!我就建一条!!”我在喝了不少酒之后,豪迈地说道。

“建造一条河?”哈维尔难以置信地问道。

“老哥,我建城市,其实并不需要什么河不河的。因为我又不是靠种植木根和饲养猡莎兽养活城民的。不过,要想更好发展,充足的水源,是必要的。”虽然有点醉,但我还没失去理智。

虽然种植木根不需要水,但种植水稻这种水系的植物,却需要大量的水。而且,人们的日常饮用,饲养一些可以提供香美肉的小动物,同样需要不少的水。

“老弟准备……”哈维尔问道。

“老哥,在我家乡,有一种名叫人工运河的河流,是由人工开凿转引过来的。”我还有点印象,中国的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最长的运河,全长一千七百多公里。

地理方面我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并不怎么好,不过大概我倒是记得。京杭大运河流经了中国的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六个省,连接了长江、黄河、钱塘江等五大河流

这个世界比较广阔,这里的人还没有必要去开凿什么运河,全部依山而住,傍水而居,艾泽拉斯的土地足够百亿人口使用。

不过,对于我这个有通缉在身的人,要去寻找一条已经有人占领的河流,恐怕没那么容易。所以,在香帕平原这个广阔而有人烟稀少的地域,发展我的势力是再适合不过了。

哈维尔虽然怀疑,但也只能点点头:“老弟既然能发现香美肉这种绝妙的食物,又可以从防卫森严的清水城牢房两次逃脱,并躲过了清水城少城主的追击。我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什么事可以难到你的了。不管老弟想怎么做,老哈我一定全力支持。”

确实,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如果是在地球的话,以我这么丁点知识,恐怕寸步难行。别说建立自己的势力,就算拥有现在的财富,我想都不敢想。

“我确实需要老哥的帮忙!”我摆下酒杯,没再贪嘴。酒能乱xing,酒后确实是壮志凌云,不过,却不实际。我夹起一块香美肉放到嘴里,认真地对哈维尔说道:“老哥记得我曾经说过的话么?”

哈维尔点点头,道:“老哈拒绝了任何势力的邀请,就连城主,我都没有答应。等的,老弟你一句话。”

哈维尔果然是精明人,那么久以前说过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如果不是我能确定他比较老实,而且又有神之契约在身,我还真会怀疑他是否会算计我。

“开凿运河非常困难,需要寻找合适的水源,而且,在人力财力方面,需要花费无数。我现在,也是没什么头绪,需要到香帕平原去探究一番才行。所以,在我真正建立起势力之前,老哥你还是继续做你的老爷吧。”我说道。

哈维尔道:“你还真别说,对于经商,我真恨不得吃个透,就好像一个饿汉见到香美肉一般。如果让我在做老爷和做生意之间选择一个的话,我肯定会选择做生意。如果不是我母亲和我妹妹的话,恐怕我早就流浪世界各地做生意去了。哪还有机会遇到老弟你啊?”他放下筷子,感慨地说道:“现在,他们的生活好了,也该去完成我的心愿了!”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走出这一步再说吧。”端起酒杯,我猛灌了一口说道。

来异界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了,确实需要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村长之子【新年快乐】

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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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带着丽丝,来到了我信徒聚集的村庄。

抱着丽丝,远比和黛安这个魔法师步行要快得多,只花去半天的时间,我便到达目的地了。

来这里,我是想看看信仰我的那些村民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那三只一个多月没见的炎犬宝宝。

不过,到这之后,我却被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给吸引住了,那是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仿佛来自天上。但我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搞得我的心情非常地乱。

村庄的变化非常大,在我离开之前,还有不少村民处于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境况。而现在,不少家庭都达到基本的富裕了。就连有些穷人的小孩,也可以去不远处一座小镇的学堂修行了。

一了解,我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我那三只炎犬宝宝。

有了炎犬宝宝的帮助,村民们捕获魔兽的数量达到了往日的三倍有余,而且又都是比较高等的魔兽,为村里提供了不少魔晶换取金钱,还有不少高级兽毛兽皮兽骨,经过村里裁缝工匠的制作,也卖了个好价钱。另外,有了炎犬宝宝的存在,那些经常来犯的小盗贼,根本连路过都不敢,保证了村里财物人的安全。

三只炎犬宝宝在村里,虽然没有香美肉吃,但也同样是吃好的,喝好的,生活比人都要好上不少。

原本,我是打算将炎犬带离,陪同我一起前往寻找合适的水源的,只不过,看到村民们如此喜爱炎犬,我又下不了决心,最后只好留它们在村里继续做它们的守护兽。

本来,家犬就是应该呆在家里,而不是到处流浪的。

用香美肉再让炎犬宝宝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只带了丽丝一人便上路了。

至于忠实的村民,我在找寻到水源之前,还不想带上路。因为村子里面的村民,普遍实力都不高,根本比不上我们的脚程,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

不过,事有凑巧,在我准备出发的时候,村长的儿子,一个名为克莱德的年轻人走入了我的视野。

吸引住我的,不是因为他是村长的儿子,而是因为他是一名骑士。

在佣兵界以及冒险界的冒险者们,成为骑士的人比较少,一般都是剑士或魔法师。骑士的职业,只适合战场上。冒险者们从事的活动厮杀之类的活动域比较小,带上一匹战马有点累赘的感觉。而在战场上,相互冲击需要战马的速度以及冲撞力,多了一匹战马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势,在战场上能发挥出来的作用,远比一个剑士要高得多。因此,一般城市士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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