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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龙族-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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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伊斯说我们两人像骑士见习生跟高贵仕女?现在的情景看来还真像∫无话可说了。

    咦?真奇怪。路变短了?我们已经看见杰米妮的家就在前面了∫伤搔头,让马吐来,然后回头伸出了手臂。杰米妮什么都不想,就跳了下来。在空中抓住杰米妮腰部的一瞬间,我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我抓着杰米妮却不把她放下来,我说:

    “真是的。杰米妮?”

    “嗯?”

    “要不要我给你一个建议?”

    “什么?”

    “你要小心,不要让自己陷入无法逃脱的状况。”

    杰米妮虽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按照计划进行。杰米妮现在在我手中,她能逃到哪去呢?杰米妮的眼睛一时之间睁得大大的……

    ……过了一阵子之后,我把杰米妮放下,然后拿起她摔在地上的油灯,像闪电一般骑上了马跑走。杰米妮到了这时才开始大喊:

    “喂!修奇!你这个坏蛋!啊!”

    这就是为什么我叫她不要陷入逃不走的状况。虽然是这样,但是对我来说我也好不到哪儿去。从我把杰米妮看成这么漂亮这件事看来,搞不好我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得当她的骑士了。似乎这就是我的凄惨命运。

    ※※※

    第二天太阳还没升起之前,在灰白的黎明当中,我将我家的门钉了起来。

    我虽然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了不得的事,可是仔细想想,也不过就是钉门而已。但问题点是,这是我从一生下来就住了十七年的家。

    听说我们国王有一个差劲的哥哥【来应该是这个哥哥当国王的,但是他的个性很糟糕,行为也乱七八糟,所以贵族院革去了他的身份,让他弟弟坐上了王储之位。

    但是我想起这个废太子的故事中,有一件事跟我现在的状况很吻合。这个废太子有一天把自己的房间钉了起来。宫内部的人员看了吓一跳,问他理由,他说:

    “我的未来在外面,所以我要到外面去。但是我所珍惜的过去则是在这里,所以我死前会回来』有过去就不会有未来,所以我想把这房间一直封到那时候。”

    然后他就跑出了王宫,就在那一天被贵族院给废掉了。

    是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流浪者,到最后都还是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也许是他逃出来的家,或是故乡,就算是孤儿,也有藏着他珍贵记忆的地方。他会一生不断怀念这个地方,从怀念当中获得继续流浪的量。反过来说,把自己的过去钉起来,就代表要投身到险恶的未来里面去。

    啊!我实在太会讲话了。因为我内心奇怪地突然兴奋起来,一不小心锤了手指两下。

    我一面甩着手指,一面将工坊锁起来,然后将马具放在马背上,开始往卡尔家出发。虽然晨雾四待罩着,但我从来没有因为这样而迷路过。

    卡尔正在做跟我之前所做相同的工作。他吐来看到我,就微兴出来。

    “啊,来得真早啊,尼德法老弟。”

    我兴笑,从他那里接过了铁锤跟钉子,在每个房间各钉上一个。卡尔一面摇头一面微笑。

    “你现在力道控制已经很熟练了。看起来很自然耶?”

    “因为每天接受那种莫名其妙的训练。但你背上的是?”

    卡尔的背上背了张长弓。卡尔耸了耸肩,说:

    “因为毕竟是旅行,还是要有武装,不是吗?箭术我还算会一点。”

    “可是杉森还没来吗?”

    这时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杉森的形影出现在雾中。他急忙让两匹马停住,然后跳了下来。

    “呼,呼≡不起!您久等了吗?”

    “不会,不会∫们刚刚出来。”

    我看了看杉森的表情,差点爆笑出来。杉森的眼厩红的。大概他今天早上一面从家里出来一面大哭。不,不。哼,他哪有可能让他爸爸乔伊斯看到自己这种样子……啊啊!

    我走向杉森。杉森看到我突然露出阴险的笑容朝他那里走过去,立刻露出警戒的表情∫突然将鼻子钻到杉森的胸前,杉森吓得退了一步。

    “啊……真香!”

    杉森不只吞了我丢的饵,连鱼钩都一股脑吞了下去。

    “喂!修奇,怎么办,有那种味道?”

    “话转得真快!嘿嘿嘿嘿!”

    他一定是犹豫了很久,到最后还是趁来这里的途中偷偷跑去见那个女孩子了。

    然后一定是跟她相拥痛哭∫故意模仿一男一女的声音说:

    “你才刚回来,又要走了!”

    “对不起。但我是个军人……呜呜,其实我也不想走,呜哇!”

    “啊,这难道是注定的命运?我们用爱来勇敢面对这种惩飞!”

    杉森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我笑着上了马。卡尔知道了自己的马是哪一匹之后,将要载的东西放上去,然后用熟练的动作上了马。真会骑。好羡慕啊。只有杉森垂头丧气,一副郁闷的表情。卡尔一发现杉森看来很失落,就开始好像要安慰他的样子。

    “费西佛,你别担心。这并不是去跟阿姆塔特作战之类的事情,不是吗?而且如果你能完美地履行这趟任务,那么就算是对领主尽了很大的忠诚。”

    “这,这是当然的!那我来带路。”

    “你知道路吗?”

    “昨夜我预先看了地理书,一直看到很晚。所有的路程跟时间的花费,以及依此推论出的必要的补给地跟速度都已经算好了。”

    “那我相信你,跟着你走就对了。”

    杉森甚至敬了个徒手礼,接着就开始走在我们前面№非常浓,再加上又是树林,所以根本没办法跑。因此我们一直慢慢走到村庄外面。

    一到了村外,杉森才开始加速,以马匹疾走的速度朝首都迈出第一步。这时太阳升了起来,我们前方的道路被染成了黄金色。能这样出发,真是让人心情很好№瞬间散去,我们一下子就将速度提高到小跑步∫昨天的疼痛又来了,虽然腰很痛,但因为杉森跟卡尔都很轻松地在跑,所以我也不能独自落在后面。

    照射着眼睛的太阳,吹袭着眼皮的风,既温热又寒冷。

    这三匹马开始朝向太阳奔驰。

    龙族名词解说

    武器匕首Dgger:此武器由来已久。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法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nife)与短剑(shorts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其很有魅力的特点。

    长剑Longord:与斧头同为使用于肉搏战中流传最久的武器之一。在人类学习运用金属的过程中,剑也渐渐显露出大型化的趋势,依据战斗时有利型态的要求,有人在匕首上加上了长柄,走上了转变为枪的另一条道路,而在渡过漫长历史之后,长剑终于在十世纪左右真正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长剑可以说是站在剑类武器的历史颠峰,剑身长约三——四尺,宽度约一寸,直而具有两刃,但不像东方的剑上有血槽的设计。从剑的型态上就可以知道,它的机动性高,适合施展各种剑术。所以它是在金属的冶炼技术进步到能制造出轻而强韧的金属之后才出现的。

    巨剑Bstrdord:剑的大型化——甲胄大型化——剑的大型化形成了恶性循环,最后出现的就是这种巨剑。这种剑的特征是,可以像长剑一样用单手握,也可以像双手剑一样用两手握,所以它在四尺长的剑身上加上了一尺左右的晋。马上的骑士可以一手握住缰绳,另一手挥动此剑,如果下了马,则可以两手握剑,对敌人施以强力的攻击‖样地,使用此武器时,可以一手拿盾牌战斗,或是丢下盾牌,用双手给予对手一击必杀的猛攻招式。

    三叉戟Trident:本来是抓鱼的工具°叉可以说是它的祖先,为了能够在水中使用,所以特意做成阻力很低、头部有三叉,一旦插中物体就不会掉落的型态。人鱼跟其他的水中怪物都很喜欢用这种武器,就像闪电是宙斯的象征一样,三叉戟则是海神波赛顿的象征。波赛顿想要折磨奥德赛的时候,就是挥动着三叉戟来引起暴风。

    半月刀Flchion:刀身是弯是直,与所使用的刀法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要刺或割,那么应该会采取直刀身的型态,但如果是要挥砍,则弯曲的独刃刀更为理想。代表性的弯刀有回教徒用的弯刀以及日本刀‰月刀的弯度一方面适度保持了适合挥砍的特性,另一方面也给人重量感。刀的宽度非常宽,过度沉重,让人有不适合战斗的感觉。韩国人在森林中开路时所用的刀就是这种半月刀,东方的游牧民族所用的宽月刀也是属于这一类。(虽然也会让人联想到三国演义中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但那是属于大刀类,不像这个是属于剑类。)

    衣物/防具铁手套Guntlet:指整套甲胄中保护手的手套部分。如果是连身锁甲的铁手套,甚至会用铁皮一直包到手指的关节部分为止。最夸张的情况则是将拇指以及其外的四只手指分别包住,几乎不太能动。

    袍子Robe:宽松的连身长衣。中世纪的修道士常作此打扮。

    食人魔量手套greoerguntlet:简称PG。戴上此手套,就会有食人你的量。

    怪物/种族龙Drgon:历史最久远、结合两种原型而产生的最强大怪物。这两种原型是鸟跟蛇。鸟极度自由,甚至可以飞向众神,带有向天的性质;蛇藏在地底,行动敏捷,带有向地的性质。结合了这两种特性的龙不管在古今中外,都是最有名的怪物。例如伊斯兰神话的巴哈姆特,中东地区的提尔梅特,北欧神话的米德加尔德蛇,亚瑟王传说中出现的凯尔特红龙与白龙,“尼布龙根之歌”中出现的吉克夫里特之龙,犹太神话中(最后也进入了基督教)出现的古蛇(撒旦),中国的龙……它们是宝物的看守者以及掠夺者,拥有强大的量、无限的知识,是处*女的掠夺者(跟独角兽屈服于纯洁成相反,龙则会抓纯洁的少女来吃。这是很值得详细考察的差异点),又同时是英雄的试炼与救援。

    矮人Drf:起源虽在北欧神话之中,但我们目前所熟知的矮人面貌却是透过J。R。Tolien确立的。在北欧神话中,诸神透过巨人伊米尔的身体创造大地之时,这个种族就钻到了地里。他们是手艺极佳的铁匠,拥有无尽的黄金与悲,用其做出连诸神看了都讶异不止的宝物与武器。例如掷出必定命中的衮尼尔的枪,托尔所持有击中目标后会回到手上的神锤穆勒尼尔,会自动复制自己的德劳普尼尔的戒指,可以上天下海的金猪格林布尔斯提,西芙的黄金假发,折起来以后可以放进口袋的船斯基德布拉德尼尔等等,全都是矮人的作品。(北欧神话中,如果把矮人制作之物拿掉,那么诸神简直就是一无所有)。若依照J。R。Tolien所描写的矮人来看,这一族是由伟大的铁匠奥勒所创造出的,他们是天生的铁匠、建筑师与石工,能制作很精细的工艺品,也是矿工,善于一切需要灵敏手艺的工作。他们对悲拥有跟龙一样的贪欲,个性绝对不愿受人支配。他们的象征标志就是小个子与浓密的胡子。

    史莱姆lime:型态像是果冻的一种不定型怪物。因为身体不固定,所以可以黏附在洞顶上,等敌人经过时落下把他罩住,然后分泌消化液将其溶解。只要有一个小缝,它就可以钻过去,但移动速度甚慢。

    不死生物Unded:不是存活状态的怪物的总称。死后还在活动的所有怪物都属于不死生物,所以幽灵也是不死生物。

    精灵Elf:跟矮人一样都是源自于北欧神话,但还是因为《魔戒之王》一书而广为人知。在北欧神话中,他们跟矮人一样是从巨人伊米尔的身体中出现的种族,但矮人钻入地下时,精灵则是留在地面上”欧话叫做Alfeim。他们生活在纽尔德的儿子丰裕之神福雷的领地中,拥有美丽的故乡“精灵之乡”Alfleim。甚至有人说福雷本身也属于精灵之一。身高跟大拇指差不多,个性善良而爱开玩笑。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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