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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黑暗塔系列05卡拉之狼-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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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埃蒂说,他想起了和亨利一起吸海洛因的日子。

“对。”苏珊娜说。

“对。”罗兰也表示赞同,他想起了界砾口山。想起了那个掉到地上的号角。

“我走过一个街区,然后是两个,三个。我开始认为一切都会没事的。我是说,是的,我嘴里有那股可怕的味道,我可以看到第三类吸血鬼,但我可以应付得来。特别是第三类似乎无法认出我。看着他们就像是在警察局里透过单向玻璃观察审讯室里的疑犯一样。但是那晚我看到了别的东西,远比一堆吸血鬼还要糟糕。”

“你看到了真正的死人。”苏珊娜说。

卡拉汉大惊失色,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苏珊娜。“你……你怎么……”

“我知道,因为我自己也穿越隔界去过纽约,”苏珊娜说,“我们都去过。罗兰说那些死人要么是突然死去,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么就是拒绝接受现实。他们是……你叫他们什么,罗兰?”

“流浪的死人,”枪侠答道,“这样的死人并不多。”

“已经够多了,”卡拉汉说,“而且他们知道我在那里。公园大道上被砍得乱七八糟的人。一个没了眼睛的男人,还有一个右半边胳膊和腿都没了,浑身烧得焦黑的女人。他们俩都看着我,就好像他们认为我能……治好他们。

“我跑了起来。我肯定是跑了很长一段路,因为我差不多恢复理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坐在了第二大道和第十九街交汇处的路沿上,头垂着,像台蒸汽机一样呼呼大喘着,上气不接下气。

“有个古怪的老头儿走过来,问我是否还好。我那时已经喘过气来了,就回答他我还好。他说如果那样的话,我最好还是走吧,因为两个街区开外有一辆纽约警局的无线电通信警车,它正往这个方向过来。那些警察肯定会赶我走,说不定还要暴揍我一顿。我盯着那老头的眼睛,对他说:‘我见过吸血鬼。还杀了一个。我还见过走路的死人。你认为我会害怕无线电警车里的两个警察吗?’

“他往后退缩。说让我别靠近他。说我看上去不像坏人,所以他想帮我个忙。还说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在纽约,没有一件好事是不遭恶报的,’他说,然后就像一个撒泼耍赖的孩子一样跺着脚气哼哼地走了。

“我笑了起来。我从路沿上起来,看着我自己。衬衫敞着,裤子上沾了大块的污垢,肯定是跑的时候撞上什么脏东西了,我都记不得了。我向四周打量了一下。天意吗?我身边就是美国人酒吧。后来我发现纽约有好几家美国人酒吧,但当时我认为那酒吧是为了我而专门从第四十街跑过来的。我进去了,坐在吧台角落的凳子上。招待过来的时候,我说:‘你为我准备好酒了吧。’

“‘是吗,伙计?’他说。

“‘是啊,’我说。

“‘那好吧,’他说,‘你告诉我是什么酒,我给你拿过来。’

“‘是布什米尔酒,既然去年十月你就准备好了,为什么不加上利息给我双份呢?’”

埃蒂皱皱眉头。“这可不是好主意,老兄。”

“那时我可觉得这是有史以来人想出的最好的主意。我会忘了鲁普,也不会再看见走路的死人,也许连吸血鬼也看不见了……那些蚊子,我后来一直这么叫他们。

“八点的时候我已经喝醉了。到九点的时候我已醉得不轻。十点的时候,我又像从前一样烂醉如泥了。我隐隐约约记得好像是那招待把我扔出来的。记得稍微清楚一点的是,我第二天早上在公园里醒来,身上裹满了报纸。”

“又回到起点了。”苏珊娜咕哝着。

“是啊,女士,又回到起点了,你说得对,我说谢啦。我坐了起来,觉得头要裂成两半了。我用两腿夹着脑袋,它并没有爆炸,我又抬起头来。离我大概二十码远的长凳上坐了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老太太,一个貌不惊人的普通老太太,她正从一个纸袋里掏出果仁来喂松鼠。只不过她脸颊上和额头上爬满了蓝光,她呼吸的时候,那蓝光就在她的嘴里进进出出。她也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一只蚊子。走路的死人不见了,但我仍然可以看见第三类。

“对这事的合理反应就是再次喝醉,但我遇到了一个小问题:我没钱。很显然有人趁我躺在报纸毯子下面熟睡的时候掏空了我的口袋,还真是干净利落。”卡拉汉笑着说。但那事并没有什么好笑的。

“那天我还真找到了人力公司。第二天也找到了,第三天也是。然后我又喝醉了。这成了我那个夏天的习惯:清醒地工作三天,一般都是在建筑工地上推手推车,或是帮搬迁的公司抬箱子,然后我喝一夜的酒,用第二天来恢复。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星期天不算在内。那个夏天我在纽约的生活就是那样的。好像我到任何地方都能听到埃尔顿·约翰的那首歌,‘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夏天这首歌特别流行。我只知道我到处都能听到它。有一次我替卡威搬家公司工作了五天。他们管自己叫装配兄弟。那是我七月份最清醒的几天。第五天负责的人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全职为这个公司工作。

“‘我不能,’我说,‘短期劳务合同明令禁止务工人员和其他公司建立超过一个月的稳定劳务关系。’

“‘哦,操他妈的,’他说,‘所有人都痛恨那狗屎合同。你怎么想呢,唐尼?你是个好小伙。我觉得你能做的不仅仅是往卡车上搬家具。你愿意今晚再考虑一下吗?’

“我考虑了,顺其自然的,思考又导致了喝酒,那个夏天总是这样。酒鬼们总是这样的。我还记得当时我坐在帝国大厦对面的小酒吧里,听着自动唱机里传来的埃尔顿·约翰的歌声。‘你已经迷住了我,对不对,亲爱的?'又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找了一家新的短期劳务公司,一家从来没听过那操他妈的装配兄弟的公司。”

卡拉汉说操他妈的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绝望的愤怒,脏话已经变成语言上最后一个避风港的人总是这个样子。

“你喝酒,你游荡,你工作,”罗兰说,“但在那个夏天,你起码还有一样别的事要做,对不对?”

“对。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开始做那件事。我看见了好几个——公园里喂松鼠的女人只不过是第一个——但他们什么都没做。我是说,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但要冷血地杀掉他们也不是件容易事。后来,一天晚上,我在巴特利公园看到一只吸血鬼在吸血。我随身带着一把折叠刀。他正进食的时候,我抄到他身后捅了他四刀:腰上一刀,肋骨中间一刀,背上一刀,脖子上一刀。最后一刀我用了全力。刀从脖子的另一侧穿出,那东西的喉结挂在刀上,就像烤肉串上的一块肉。那一刀发出了筋肉撕裂的声音。”

虽然卡拉汉听上去似乎若无其事,但他的脸已经面无人色了。

“家园后面的院子里发生的事再度重演了——那人立刻就消失了,只剩下衣服。我料到会这样,但总是要再次亲眼看到才敢确定。”

“一个夏天不可能就这一次。”苏珊娜说。

卡拉汉点点头。“受害者是一个大约十五岁的男孩,看上去像是波多黎哥人或是多米尼亚人。他脚边放着一台收全本umd/txt小说下载}ωωω。ūdtxt。cò音机。我记不得放的是什么歌了,所以那很可能不是‘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五分钟过去了。我刚准备在他鼻子下面打个响指或拍拍他的脸蛋,他眨了眨眼,晃了一下,摇了摇头,醒过来了。他见我站在面前,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抓他的收音机。他把收音机像抱小孩一样抱在胸前,说:‘你想要什么,老兄?’我说我不想要什么,任何东西都不要,我也不会伤害他或是捉弄他,我只是很好奇他脚下为什么摊着一堆衣服。那孩子看了看脚下,便弯下腰开始去翻衣服口袋。我想他可找到事做了——足够他忙活一阵了——所以我就走开了。这是第二个。第三个更容易一些。第四个还要更容易。八月底的时候,我已经杀了六个了。第六个就是我在米兰银行碰到过的那个女人。世界真小,不是吗?

“我经常到第一大道和四十七街那边去,站在路对面看着家园。有时我傍晚去那里,看着醉鬼们和流浪汉去那里吃饭。有时洛文会出来,跟人们谈谈话。他不抽烟,但口袋里总是装着几包烟,他会把烟全发给来吃饭的人。我并没有刻意在他面前躲闪,但我不觉得他认出了我。”

“很可能你的变化太大了。”埃蒂说。

卡拉汉点点头。“我的头发一直留到肩膀,而且开始变灰了。还留着胡子。当然了,我对服装也不讲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杀的吸血鬼穿过的。有一个吸血鬼是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他有一双上好的机车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几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号码。这双鞋很耐穿。我现在还留着它。”他朝屋子那边点点头。“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他认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专门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汉打交道的,他已经看惯了那些人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通常都是越变越差的。他已经习惯了辨认那些满脸淤青满身尘土的家伙们是谁。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我已经变成了你们所说的流浪的死人,罗兰。全世界都看不到我。但是我认为那些人——以前的那些人——肯定是紧紧固定在纽约的。”

“他们从来都走不远,”罗兰表示赞同。他的烟抽完了;干巴巴的纸和烟末随着两阵青烟在他的手指间消失了。“鬼总出没在同一栋房子里。”

“当然了,那些可怜的家伙。但我想离开。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都提前一点点。每天我都感觉到那些道路的召唤,那些隐藏着的高速公路的召唤也在一点点变得更强烈。这种召唤可能只是一种迷信的地理疗法,我相信我已经提过了。认为换个地方事情就会好起来的,或是自我毁灭的冲动就会消失,这种想法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但仍然很诱人。这种召唤无疑也是一种希望,也就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更广阔的地方,就用不着对付吸血鬼或是走路的死人了。但是更主要的,这种召唤是另外一些东西。嗯……很重要的东西。”卡拉汉笑了笑,但这笑容不过是扯动着嘴唇露了一下牙龈而已。“有什么东西开始追杀我了。”

“吸血鬼。”埃蒂说。

“嗯——是的……”卡拉汉咬着嘴唇,然后更肯定地重复了一遍。“是的。但不仅仅是吸血鬼。即使在听上去最符合逻辑的时候,这答案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最起码我知道不是那些死人;虽然他们能看到我,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除了有些死人可能希望我能修好他们或是结束他们的苦难。可是,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第三类吸血鬼看不到我——反正看不到我是那个杀吸血鬼的人。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就好像他们也同样感染了那些受害者的失忆症似的。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麻烦了是在杀掉银行里的女人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当时我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里。那个公园是我的常去之地,尽管上帝知道我不是惟一一个。夏天的时候那里几乎是个常规露天宿舍。那里甚至还有我最喜欢的长椅,尽管我不是每晚都能睡到上面去……也不是每晚都到那里去。

“那天晚上——天气闷热,雷声隆隆——我大概八点钟到的那里。我在棕色的袋子里装了一瓶酒和一本埃兹拉·庞德的《诗篇》。我向常去的长椅走去。旁边的椅子背面,我看到用颜料喷出的一幅涂鸦。上面写着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

“哦,我的上帝啊。”苏珊娜说,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喉咙上。

“我马上离开了公园,睡在了二十个街区开外的一条巷子里。我确信不疑自己就是那幅涂鸦说的人。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在法律街上的酒吧外的人行道上看到了另一幅,我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有时钱富余一点的话还会吃个三明治。那一幅是用粉笔写的,已经被行人的脚蹭得一团模糊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来。写的是同样的东西: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这条消息周围还画着各种星星,好像写这几个字的人确实有心好好修饰一番似的。一个街区以外,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上,用颜料喷着另一条信息:现在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二天早上,一辆公共汽车的一侧写着:他的名字可能是卡林伍德。那之后大概过了两三天,我在常去的地方发现了很多寻找丢失宠物的海报——尼德公园,中央公园,法律街上的城市之光酒吧,格林尼治村的一些乡村歌曲和诗歌俱乐部。”

“宠物海报,”埃蒂思索着。“要知道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很聪明的。”

“海报都是一样的,”卡拉汉说。“看到我们的爱尔兰塞特猎犬了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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