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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野蛮王座-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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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威斯大人说的对。”使者们抖得像筛子一样,这个时候谁敢说不对。

李威斯挥手让西塞罗派来的几名男爵带着使者们朝自己的要塞奔去,他弯腰拾起老国王的头颅,抱起他干柴一样的尸体,转身就走。

李威斯弯腰拾起老国王头颅的刹那,他紧咬着嘴唇,大滴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当他站起身,昂扬着身体向自己的军队走去时又变得像以往一样冷酷,泪滴只在他的眼角留下了无法分辨的痕迹。

谁也不知道,李威斯几天来一直彻夜难眠,他无法对恩重如山的老国王痛下杀手,就算他是肚脏心黑的原生态禽兽也下不去这个手,但是达拉斯城邦联盟已经灭亡了,老国王形同傀儡,他独力难撑天,为了自己的,他必须这么做。

老国王的鲜血沾满了黑魔金铠甲,在风中很快凝固成大块的血斑,像是一个个阴冷的笑容,嘲讽着李威斯,嘲讽着人类贵族。

双方的军队眨眼奔到了眼前,李威斯的一部分军队掩护着他返回要塞,另一部分和纳旗的军队发生了激烈的战斗。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双方的军队各自留下几百具尸撤走了,大光明王歌煌看着重伤的将军大发雷霆,命令大军连夜攻城。

无数的火把点亮了克里封部落和达拉斯的边境,长蛇一样的要塞上人头攒动,勇士们忙碌地搬运着大石巨木,将弩车推上了城头。要塞以下,十万纳旗大军组成了六十个攻击方阵,骑兵方阵战马嘶鸣,剑士方阵铠明甲亮,弓箭手方阵和投石车方阵缓缓前移,准备攻城。

大光明王歌煌带着上百名将军和二百多名魔法师骑马站在方阵正中央,他已经两年没有亲自统兵攻城了,这一次他彻底被激怒了,李威斯身为一个身负叛徒罪名的家伙竟然戏弄他,视他的威严于不顾,他绝对不能容忍。

“进攻!”歌煌高高举起银色的短剑,怒吼声过后,传令兵们应声如雷,战旗飘舞。

“吱嘎吱嘎!”几百架投石车发起了攻击,要塞的几处城头很快被巨石砸得倒塌,很多士兵随着乱石滚落下去,被砸成了肉饼。

纳旗王国的轻甲剑士方阵立即发起了进攻,四个剑士方阵超过了一万五千人,全线发起了进攻。

“防御!”站在城头的李威斯高举长剑,身后的弓箭手方阵立即和纳旗王国的弓箭手们开始了对攻。

漫天箭雨,杀声震天,要塞塌陷的缺口几次被攻陷,很快又被抢了回去,李威斯的军队大多是新兵,在平原上两军对阵绝对无法和纳旗大军抗衡,但是凭险据守让李威斯的军队占尽了便宜,纳旗王国无法使用率战屡胜的重骑兵,大规模魔法也不能在攻城战中发挥有效的作用,另外要塞漫长,十万大军却不能一拥而上,虽然可以使用车轮战,但对李威斯的军队来讲已经减轻了很大的压力。

血腥的战斗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中午,纳旗王国先后派出了六个轻甲剑士方阵,短矛勇士方阵攻城,城下的尸体叠起了两丈高,李威斯的军队同样损失惨重,将近有一半的士兵在这次战斗力阵亡,重伤,剩余的士兵也因昼夜奋战导致战斗力大为下降,城墙上的缺口越来越多,眼看着要塞就要在下一次进攻中被攻陷。[+QiSuu。cOm]

大光明王歌煌一直在阵前观战,他坐在一架掀掉车篷的大马车里,半躺在软绵绵的大卷毛羊毛毯上,两名侍女给他捶腿揉肩,两名侍女不时给他的酒杯里斟酒,递上玉盘里的水果或者肉食。

“短矛勇士方阵撤退,银臂剑士方阵发起进攻。”歌煌对身边的一名将军说,整夜未眠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疲倦,他的双腮反而泛起了点点红晕,像是正在为什么大喜事而兴奋。

“我的王,我们的伤亡的勇士接近了三万,银臂剑士方阵是我们最精锐的步兵方阵。”将军躬身劝着歌煌。他不得不提醒歌煌这次战斗纳旗王国损失的士兵数量太多了,拥有二百多名魔法师的纳旗大军完全可以等待四天或者更久的时间准备高级连锁闪电魔法,一举击溃李威斯把守的要塞,一旦在平原上作战,李威斯的军队用不了半个小时就会被击溃。

纳旗大军刚刚平定了克里封部落,以疲惫之师进攻地形险恶的要塞实在不是什么好办法,况且曼育平原还有西亚克帝国的军队和西塞罗的五万兽人大军在等着他们,如果此时不保存实力,那可能导致这次远征彻底失败,纳旗王国也会元气大伤。

歌煌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将军,如果黑死神布莱克在自己身边就不会问这么愚蠢的问题,他们是多年的挚友,彼此心灵相通,但是黑死神军团已经和恶魔同归于尽,布莱克也葬身在塞涅卡河。

没有人知道布莱克还活着,当初在地下分离挖掘地道的布莱克在很多时候都认为自己已经死去。

歌煌说:“知道野蛮人西塞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西塞罗?”将军尴尬地努努嘴,他不明白为什么歌煌会在这个时候提到西塞罗。

“震撼力。”歌煌补充说:“西塞罗经常会提起震撼力这个词,现在我们远征而来,要征服的不仅是各个王国和城邦的军队,更重要的是民心。达拉斯城邦联盟,西亚克帝国都有几百年悠远的历史,它们的子民为自己的文化和宗教而骄傲,认为自己是霍肯大陆最高贵的物种,想要彻底征服他们必须要打碎他们的骄傲,放在我们的脚下反复践踏。我当然不希望这么多勇士葬身在异乡,我每年花无数的金币养着那些魔法师,现在正是他们为我效力的最好时机,但是我不能这么做,我要让曼育平原的居民感到胆颤,我要用数不清的鲜血和尸体击败他们的骄傲,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当这些人听到纳旗大军和大光明王的时候会吓得脸色灰白,浑身发抖,敬畏我们如同敬畏神灵。”

将军沉思了片刻,点头说:“我的王,你的意思是曼育平原我们将要大开杀戒?”

“是的,现在只是一个不错的开始,李威斯和他的军队必须死在要塞里,如果有人投降,那就将他们吊死在无人居住的平原上,让秃鹫和野鹰分食他们的尸体。”

“遵命。”将军转身准备下达命令。

李威斯军队驻守的要塞摇摇欲坠,如同狂风摇晃的树枝上的鸟巢。

正当将军准备命令银臂剑士方阵发起进攻时,晴朗的天空忽然变成了赤褐色,滚滚的沙尘从天边弥漫而来,很快将两军的士兵和要塞笼罩起来,天地之间仿佛回到混沌的远古,十米之外无法分辨人形。

狂风夹着砂砾打在歌煌的脸上火辣辣地,他用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举目远望,可是眼睛里除了肆虐的砂砾什么也看不到,耳朵里除了呼啸的风声什么也听不到。

“我的王?”将军弓着身体冲到马车旁,几十名纳旗勇士正在忙着给马车装上车篷。

歌煌无奈地摇摇头,缓声说:“既然众神让李威斯多活一天,那就等到明天吧。”

撤退的号角声陆续响起,在呼啸的风中显得苍白而无力,如同漂浮在激流中的树枝。

歌煌乘坐的马车率先离开,大队的骑兵哗啦啦地从后面赶了过去,歌煌看着马车外的重甲骑兵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众神。

拥有神格的西塞罗一直是歌煌的心腹大患,当巴士底的兽人开始信仰战争女神,战争女神展示神迹的时候个歌煌以为那不过是糊弄愚民的把戏,就像他用大光明神糊弄纳旗王国的子民,十几名甚至几名魔法师就可以制造出色彩斑斓的所谓神迹。很快歌煌发觉事情有些不妙,几万只恶魔一路势如破竹,先后攻陷了西亚克城和达拉斯城,虽然当然两大王国因为长期征战国力衰退,军队减员极为严重,但是李威斯的蓝蝎骑士团轻易被恶魔消灭确实不争的事实,按照野蛮军团当时的实力来讲万万没有可能消灭如此众多的恶魔。

除了众神现身,还有什么解释?

如果西塞罗真的成为神使,歌煌率领军队对他发起进攻,必然会触怒众神,后果不堪设想,假如西塞罗没有成为神使,野蛮军团能够消灭几万名恶魔,其实力恐怕也不是纳旗大军所能承受的。所以说,无论西塞罗是否成为神使都让歌煌感到了不安。

晴朗的天气忽然刮起漫天的黄沙,歌煌开始怀疑众神是否已经愤怒,第一次警告他,因为纳旗的大军压已经抵达了达拉斯的境内。

欲望和野心让歌煌忘记了一切,包括众神之怒,当天指挥纳旗大军进攻克里封部落,开辟通往曼育平原的通道时他的内心已经被统一霍肯大陆的欲望所占领了。

“我要做霍肯大陆有史以来唯一的王者!”歌煌的脑子每天都是这个念头,尤其第二天黄沙散去,看到李威斯军队破败不堪的要塞,看到投石车制造的缺口正在被逐渐修复时他的欲望愈发强烈了。

“我还有八万大军,足以自保。”歌煌这样安慰着自己。

纳旗王国的境内还有八万名勇士,不过他们大多都是布莱克的老部下所统领,他们对布莱克的忠诚要远远超过对歌煌的忠诚,所以歌煌把他们分派到纳旗王国的各个边境驻守,现在布莱克已经死了,歌煌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进攻,进攻!

对于布莱克的死,歌煌的心里确实有些内疚,如果布莱克通过塞涅卡河偷袭达拉斯时他多派些军队,布莱克也许不会死,也许正在和他并肩战斗,面前要塞恐怕早已经被死神军团所占领。这个念头在歌煌的脑袋闪了一下,很快就熄灭,如同缺少灯油的灯火,想到布莱克的威望与日俱增,歌煌的心里总是忐忑不安,他相信布莱克不会起兵造反,但是他的部下呢,如果他们率军杀死自己,推拥布莱克做纳旗的国王,布莱克又怎么可能拒绝?

最重要的是,布莱克竟然和自己的未婚妻黛铎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大光明王歌煌一生交友无数,麾下的战将有上百人曾与他结拜,能够驱使群雄,建立霍肯大陆最强大的王国,歌煌的胸襟不能说不够宽广,但是对于黛铎的事情他却异常敏感。身体矮小,瘦弱的歌煌其实内心极为自卑,无论是在议事厅还是客厅,他的座位都要比其他的椅子高出一大截,他需要永远高高在上俯视着众人,这不仅是歌煌在显示王国的权威,也是他自卑的最好证明。

做为一个身体正常的男人,黛铎身材美妙,容貌美艳,歌煌不可能不动心,勇士血洒沙场,鞍马劳顿,征途结束后最需要的就是抱着心爱的女人美美的睡上一觉,豪饮反倒是其次的。面对善解人意,美貌绝世的黛铎,歌煌何尝不曾动心,关键是,他不是一个身体正常的男人。

歌煌家族的部落是一个以强壮勇士著称的部落,包括同年出生的布莱克都是强壮如牛,但是歌煌是个例外。歌煌出生的前一年,歌煌的父亲,也就是部落的酋长带兵参加秋季围猎,遇到了一个迷路的鹿美人。身材娇小,玲珑可爱的鹿美人岭歌煌的父亲色心大起,提前结束了围猎,带着鹿美人回到了部落。

沉迷于美色的老酋长曾经一个月没有离开自己的房间,整天抱着鹿美人喝酒求欢,后来部落的勇士们巧妙地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在崇尚武力的部落,年迈的老人都会在清晨挥舞长剑,练习武技,做为酋长更应该以身作责。正当勇士的不满愈演愈烈时部落忽然感染了瘟疫,在霍肯大陆,瘟疫几乎是死亡和白骨的代名词,愤怒的勇士们认为是鹿美人触怒了部落的保护神,强烈要求杀死鹿美人,献给部落的保护神。

老酋长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威只好同意按照部落的惯例,万马踏死鹿美人。这个时候老酋长发现鹿美人怀孕了,一直没有子嗣的老酋长又惊又喜,只好找来布莱克的父亲商议,布莱克的父亲远没有布莱克勇猛,但当时是部落公认的第一勇士,获得的尊敬并不比酋长少。

老酋长曾经救过布莱克父亲的命,布莱克的父亲费尽了力气劝说部落的族人,这个时候瘟疫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部落里只死了六个人。劫后余生的族人同意让鹿美人生下孩子再处死她,于是鹿美人被丢进了寒彻骨髓的水窖里。尚未出生的歌煌在母亲的肚子里受尽了折磨,加上母亲吃的发霉的食物,结果他生下时像是一个灰色毛线球,只有拳头大的一团。

鹿美人生下歌煌的第三天就被迫不及待的族人捉到开阔地,让飞奔的马群来回在她身上踢踏,残忍地杀死了她。

老酋长用羊奶养活了歌煌。也许是兽人和人类交配带来的恶果,也许是她母亲长期待在水窖里,阴寒伤害了他的身体,歌煌从小身体非常虚弱,饭量还没有成年的公猫的饭量大。老酋长百般宠爱着歌煌,因为他是自己的唯一的儿子,可以继承酋长的儿子,老酋长经常抱着光着屁股的歌煌去族人的家人做客,让族人们清晰地看到歌煌只有指甲那么大的生殖器。随着时间推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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