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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勾魂魅优伶-第120章

小说: 勾魂魅优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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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到嘴里,又烫又噎,看的我暗爽无比,我笑的更温柔了“你既然喜欢就多吃点。”说完,我又夹了一个直接塞到他嘴里,他的嘴巴被我撑的大大的,看着他艰难的把饺子吞下去,夜风歌咽了咽口水,慌忙开始夹菜吃,看都不敢再看我一眼。

哼哼,死大狐狸,让你没人性,让你不够意思,不过夜风歌你个吃里扒外,没良心的大混蛋,你也别想好过。

“老公~~~”我娇滴滴,甜蜜蜜的凝视着夜风歌的眼睛。

夜风歌见躲不过,所以潇洒一笑“老婆,我自己来,不劳烦你动手。”说完,自己夹了一个饺子,喂到自己嘴巴里,看上去似乎连嚼都没嚼就直接吞了下去。

大狐狸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不过,在接触到我的眼神之后,大狐狸立刻低下了头不说话了。

“老公,我知道你嫉妒我给大狐狸吃了三个,怕你吃醋,所以,我也给你夹三个吧!”

夜风歌脸色挣扎一阵,苦笑着点点头“——好——”我兴高采烈的帮他挑了三个最大的。

眼看夜风歌准备效法大狐狸来个早死早超生,所以,我委屈的推了推夜风歌“老公~~你是不是嫌弃我做饭很难吃,所以都不肯吃!”

夜风歌看着我泫然欲泣的样子,艰难的咽了下口水“没有。”说完就颤颤巍巍的夹起一个饺子,往自己嘴巴里送去,夜风歌在很多时候都是动作迅速敏捷著称,比如扒我衣服的速度可以破吉尼斯纪录,但是,现在,光从盘子里夹起饺子,到送到嘴边都已经进行了三分钟,最后,抱着视死如归的悲催笑容把饺子艰难的送到自己嘴巴里。“乖,慢慢嚼~”虽然我自认为我笑的很和蔼可亲,但是,众人都眼角抽搐了起来。

当铁青着脸的夜风歌吃完的时候,我又往他碗里夹了三个“来,多吃点,我怕你不够。”

夜风歌不再说完,含泪一口一口吞下饺子。

当夜风歌终于吃完,我转头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却发现青莲这个狡猾奸诈的家伙,居然早就消失了,哼哼,这笔账我算是记住了,不就是吃几个没盐没油外加被剁烂成泥的饺子么?一个个至于这么夸张么?

折腾完众人之后,我又端出一盘饺子,见夜风歌三个用惊恐的目光望着我,我在他们崇拜的目光中,夹起一个喂到嘴里,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然后又夹起了第二个。

看到我一脸陶醉的表情,一向聪明的夜风歌跟狡猾的大狐狸也迅速伸过来筷子,吞下第一个之后,迅速的往自己碗里夹,他们确实也饿了,否则,刚才被我逼着吃那种畸形变态的饺子之后,他们绝对不会对饺子有兴趣的,颜晓见大狐狸和夜风歌吃的高兴,觉得安全了,于是松了口气,开始狼吞虎咽。

“对了,你们吃的时候要小心点哦。”

夜风歌三人拿筷子的手一顿,突然,一个个都捂着嘴巴,而且我清楚的听到牙齿撞在金属上的“咯吱”声。我无辜的看着他们“过年的时候在饺子里放硬币,谁吃上谁来年就会有福气,恭喜你们都吃到了!”

颜晓捂着嘴巴,从嘴里拉出一个硬币,阴森森的颤抖着“你就不会早点告诉我们么!”

我委屈的扁嘴“我刚准备提醒你们的,可是你们吃的太快了,没来得及嘛!”

见三人无奈,我笑的开心“要是你们刚才有人帮我,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嘛!”

三人面面相觑,没有说话,不过,我清楚地看到颜晓对着夜风歌的同情的眼神。

我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悠闲的在几个频道之间换来换去,虽然大部分都是春晚,但我仍然乐此不倦,这一回,大狐狸,夜风歌,包括懒惰的颜晓都很明智的去收拾餐桌洗碗去了。

我神清气爽的站起来,听着窗外的不时响起的烟花声和鞭炮声,觉得幸福的无以至极。

“红包!”

我无耻的对着刚刚收拾完的三人伸出手,颜晓白我一眼,摸出一个红包,趾高气昂“姐打赏给你的压岁钱,好好收着!”

我没理会她的心口不一,迅速把红包塞到兜里,把手伸到大狐狸面前,大狐狸摇头笑笑,鄙视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从兜里拿出一叠签名照片,“给,拿去卖去!”我笑眯了眼,要知道大狐狸的签名照一张卖到了2000了,这么一叠,得卖多少钱啊!

我对着照片亲了一口,把我罪恶的手伸到夜风歌面前,这家伙暧昧的笑着说:“老婆,我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是你的!”说完还暧昧的冲我眨眨眼,我的老脸有那么点红。

“不行!”我的口气那个斩钉截铁啊!

夜风歌耸了耸肩,一把把我抱了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我象征性的挣扎了几下,然后安静下来了,我清楚的了解这个混蛋的本性,我还是不要撩拨他了。

夜风歌见我安静下来,便抱着我出了大门,清冷的空气让我的脑子觉得突然清醒了一些。

我捂着嘴巴,努力让自己不要尖叫。

面前,夜风歌和大狐狸弯腰为我点燃一朵一朵的烟花,在天空中燃放开来,美丽的无法形容,天上的各色彩光应承着地上的雪白,一切都像梦境一样。

颜晓站在我的身边满脸笑容,在烟火映照下,她对的脸时明时暗,明明灭灭,带着纯粹的笑容,没有一丝阴霾,她难得幼稚的跳起来拍手尖叫,指着天空中盛开的花朵赞叹出声。

大狐狸脸上带着细细满满的微笑,简单而满足,没有一丝阴霾与悲伤的脸美好的一塌糊涂。

夜风歌望着我的眼睛盛满了快乐和如愿以偿的幸福,他的身影在璀璨的夜空下显得俊雅非凡,他的脸上带着让我觉得无比温暖和安心的笑容,如梦如幻。

我静静的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燃放的烟花,绚烂之后迅速消失在夜空里,正如我眼前平静到极致的幸福。

我从来没想到,三个月后,夜风歌拉着颜晓的手,冷漠的跟我说,我们分手吧。

第二百二十章  分手快乐

三个月真的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改变很多事情。

比如,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夜风歌和其经纪人颜晓对的绯闻,吃饭,逛街,甚至还有牵手。比如,颜晓很久没来我家蹭饭,而我也慢慢习惯了夜风歌开始夜不归宿,跟我说自己要拍戏,要去外地出外景,很忙很忙,所以也没时间打电话给我,可是第二天网络上总会出现夜风歌和颜晓在一起的照片,姿态亲密,虽然我很想说你他妈最初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忙成这样呢,但是,我作为一坚决不想当怨妇的女强人,我忍了。最初的时候,夜风歌会跟我打电话解释,那是炒作,等等等等,可是现在,已经不太理会我了。

其实我有那么点纳闷,话说有七年之痒这回事,可我们在一块还没到七个月,按说是热恋期呢却已经出现这种破事,所以,我情何以堪啊,虽然我一直都知道男人的感情不能相信,男人的誓言是说给别人听的,可是,当男主是夜风歌的时候,我就连苦笑的力气都没了,你看看,死都要跟我在一起的人现在却变得这么快,到底是我自己有问题还是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和娱乐圈的大染缸让夜风歌迅速的被染得跟他的名字一样黑呢?

话说回来,我挺倒霉的,因为自从我跟夜风歌开始出现危机,他不再像以前一样对我好的时候,我就开始没事干自己出去逛街,于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素面朝天,蓬头垢面的我就被狗仔给拍了,作为当事者的我,再第二天出门被指指点点还有人冲上来责骂我鄙视我的时候,我才发现报纸上还有网络上的巨大标题“巨星夜风歌的平凡心上人”等等等等,没有祝福,所有的人都责备我配不上他,一定是用了某种手段,然后还有说我很有钱的,其实,事情也没那么严重,但是当夜风歌的经纪人出来澄清,我没钱,甚至暗示夜风歌是被逼着与我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同情夜风歌了,导致我出门就遭遇了人人喊打的窘境。我他妈真是无辜啊,从那天之后,我就不出门了,幸亏我可以叫外卖,于是,我自己在家待了整整一个月,头发上都快长蘑菇生鸟窝了。

无所谓啦,反正我也不爱出门,无所谓喽。

如果光光夜风歌变了也就算了,郁闷的是连大狐狸都不太理会我了,据说,他跟公司的老总打的火热,媒体曾经拍到他跟涯边手牵手从某一别墅出来呢,当看到两人手牵手的照片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两人很相配的,典型的俊男美女,连一向有洁癖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都会皱眉洗手换衣服的洁癖男现在居然跟之前不太对头的涯边十指相扣,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了,真的,大狐狸明明知道我讨厌涯边却仍然跟她走的那么近,昨天还说喜欢我,说夜风歌对我不好他就带我走的人,现在明明知道夜风歌对我的态度和我的处境,却仍然不在乎而且和涯边这个混蛋搞到一起,这只能说,奸夫淫妇无处不在啊,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啊~

不过,这样说,好像不太对,因为景炎和宛流倒是对我不错,宛流冒着人人喊打的危险请我吃饭,经常来看我,而景炎则是天天送花,日日礼物,不过,这并没有为我带来任何的好处,因为,讨厌我责骂我的人更多了,都说我勾三搭四云云,谁让这几个人都是大众情人呢?没办法,虽然我觉得我自己很无辜,但是,我还是忍了,真忍了。好吧,不忍也没办法~~

正当我对着电脑屏幕上夜风歌对着颜晓笑容满面的照片时,电话却响了,我懒洋洋的从床底下摸出手机,就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动着夜风歌的名字,听着夜风歌的专用铃声“老婆,接电话了~~”让我有种物是人非的悲剧感。

接电话前我有点迟疑,按照小说情节,这个时候应该不会有什么好事,应该吧~~

无论如何,以备后患,万一他让我滚了,我没钱没身份证算怎么回事啊,不行!坚决不要饿死。

我从抽屉中取出我的身份证,我自己的卡还有夜风歌的卡,途中我冷笑了几声,好吧,我也知道很多看官会义正言辞的骂我没自尊,不要脸,分手了还拿人家的钱来着,不过我无所谓喽,随便骂吧,我也觉得我脸皮挺厚的,明知道要被甩还去赴约,明明知道不再有关系了说不定却 仍然巴巴的去看人一眼,自己不是犯贱是什么,话说回来,就算找小姐还得要钱吧,虽然我不美,但无论如何也是个异世女神啊,以前天天被夜风歌包夜,还得兼职当老佛爷,悍妇等等,太需要技术含量了,所以,我拿点精神损失应该不算过分吧~~恩,不过分。

你看,我多么没脸没皮,多么无耻低贱对不对?

因为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所以我决定先画个妆,收拾一下,毕竟输人不输阵是不是,虽然我比不上颜晓,但是,亲自见证最好的朋友跟自己的未婚夫在一块,也应该有礼貌点吧,不知道我一身黑会不会让他们觉得我是在送葬,不过一身白看上去像是参加婚礼一样,凭嘛要便宜他们啊!

慢慢的坐在梳妆台前,对了,值得一提的是,梳妆台都是夜风歌买的古董呢,连镜子都是一大块菱花镜,我跟无数怨女们一样,坐在菱花镜前细细装扮,一层又一层的,像是面具一般,我正在涂粉,可是为毛粉被冲了下来呢?我迟钝的眨了眨眼睛,哦,原来我好像哭了,你看,多难看,一道道的这么难看,我哭着哭着又笑了,幸好还没画睫毛膏,于是,我又笑了。

我觉得自己脑子今天生锈了,我还没戴我漂亮的隐形眼镜呢,我先涂什么粉啊!于是,我决定先去洗个脸,可能是我太用力擦眼睛了,所以,眼圈周围一片红啊一片红,不行,坚决不能让人看扁。

戴眼镜,涂粉,描眉,画眼线,涂睫毛膏,应该差不多了吧,我对着古老的镜子笑笑,镜子中出现一个苍白的女人,我咧了咧嘴,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也难看的笑了起来,恩,确实很难看。虽然我认为苍白就等于皮肤长白了,但是为了避免我在街上被人当做鬼,所以我很人道的补了个腮红,看上去好了很多。

拜夜风歌和颜晓所赐,我现在上街必须得戴帽子了,不然会人人喊打对的……

你看看,我容易么我。

到了夜风歌约定的那个咖啡厅的时候,我皱了皱眉,以前我讨厌西餐厅咖啡厅等等,所以夜风歌跟我吃饭都很中式,可是现在却约在西餐厅了。

如果我没记错,颜晓应该是喜欢咖啡厅对的,好吧,我也认了。

走进去的时候,发现这里被清场了,我暗自呸了一声,装什么有钱人啊,切!败家子。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很快找到了夜风歌……还有颜晓。

其实,我心里有那么点疼的,我是个心很淡漠的人,所以只有一点点,你们懂的。

分手还要带上新女友的男人,我本来挺不耻的,但是看到许久不见的夜风歌的脸,我觉得有点恍惚,心底的怪罪感也就轻了点了。看吧,我说过我是外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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