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逃离洪荒 >

第245章

逃离洪荒-第245章

小说: 逃离洪荒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主人能不能让我的家人也住到乾坤界里?那里面真是太好了!”

“好啊,有什么不好的。不过,你小子还没有找到家人呢,就这么急,真是贱!听说扁毛的东西特别淫,我不信你们的家族真的是一夫一妻制的。有这么规矩吗?”

“主人,是真的,我可以发誓。”

“算了,和你开玩笑呢。叫你飞得慢一点,还是这么③üww。сōm快。好像是到了,下面那座城市应该就是下羌国的都城了,是不是?”

“主人,白风来过这里,不会错。这座城市其实建成的时间也不长,好像百年还不到。对了,最初是那些会飞的人类造的,这里是他们玩乐的地方,留下了许多的子女。”

“是吗?有这回事?难道我们民族的血统也不纯?”彭磊的脑袋有点晕了。

出大山几百里,彭磊看着那条差不多南北走向的大江,心中微微感慨。这是岷江,长江上游的一条大支流。万壑叠浪堆雪,千山铺翠描金,彭磊在以前曾经不止一次地来旅游过,传说源头的雪山上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当然还有美貌的仙姑。数千年的岁月并没有将这片大地改变多少,大概的地形没有变。

虽然是深冬,但是高山峡谷中的气候不能用常识来测度。刺骨冰寒的雪水旁,竟然还有团团簇簇的黄花绿叶——其实白风飞得很慢了,几百里路飞了大半夜的时间,还怎么慢?也就是他这个修行了八百年的神鹰,换了神雕大侠的巨无霸雕兄,还做不到呢!

天光大亮了,白云下层层叠叠的山峦尽收眼底,大江两边的绿洲、沼泽映射着天光,那个“美”字,只能用心来细细品味。彭磊暗下决心,过两天一定带老婆孩子过来,欣赏这大自然的美景对修炼好像也有好处。

下面的城池背倚着一座小山,巨石堆砌的城墙,巨石堆砌的高塔,巨石堆砌的街道……难道是古罗马尼禄大帝建造的城堡?

现在是什么年代?该死的外星人到底将老子送到了几千年前?如果是在中原大地上,那应该能很快搞明白,到底是夏、商、周的哪个。可是中国的历史书上对古蜀国的记述少得可怜,有的大多也是臆测。大诗人李白好像有诗说过:蚕丛及鱼凫,开国何惘然;还有杜鹃啼血的故事。对了!鱼凫国,难道就是老子的鱼凫国?彭磊这个时候的脑袋突然开窍了,终于被他找到了历史,只可惜历史上鱼凫国也只是一个传说,没人知道它存在的时间是几千年前。

“主人,这是羌国的圣城,是羌人祖先住过的地方。羌国真正的城市在旁边。”白风及时提醒。

还真是的,从空中看去,虽然城市整洁宏伟,但是宽阔的街道上却寥无人迹。这是一座空城,只有在巍峨的城门口,有几队身披甲胄的士兵持矛守着。

离这座空城不到十里,又是一座大城。虽然和之前见到的城市相比要简陋得多,但是规模却要超过许多。石砌的城墙有1米多厚,城市里的房舍大多也是石砌的,间杂着泥坯、木楼,街道很宽畅,也很乱。很显然,这座城市是人口慢慢聚居而自然形成的。

城市真的很大,估计方圆有几十里,占据了好几个山坳。从规模来看,这座城市的人口或许会超过十万。NND,比鱼凫国的全国人口还要多。彭磊的心里竟然有点微微发虚——若不是他鸟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知识积累,还有外星人有意无意的帮助,他也不可能建起鱼凫共和国,鱼凫共和国的国力也没法和羌国一较短长。据说东北边的柏灌国比下羌国还要强大,他们鸟人国更是没法比了。

妈的,差一点做了一回坐井观天的蛤蟆!回家之后一定要抓革命,促生产。练武很重要,生儿子更重要!人口是一国之根本。对了,还应该开办一个技巧培训班,让全体国民都热爱那种游戏。鸟人不才,房中术据说有数百招之多,彭磊只是试过其中的部分。虽然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作为调节也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能有几张小日本的AV大碟,那效果绝对更佳。

人啊人!要制定一个五年、十年计划,没有人,那是什么都做不成的。

大清早的,羌城的街道上已经尽是挤挤的人群了。城里流通一种贝壳的货币,很漂亮的,好像是扇贝,还有就是打制成薄片的黄金。也不明白,扇贝只生活在大海里,还有近海的大湖里,这里离大海数千里远,哪里来的这么多贝壳。

从城门口大摇大摆地进入,彭磊和白风浏览着热闹的街市,还找了家饭馆大吃了一顿。虽然城市很热闹,但是这里最繁华的酒楼也没法和鱼凫城的得意楼相比,这让鸟人的自尊心得到了稍些安慰。

酒是那种曾经喝过的果露,又酸又涩,最高级的也就是数千年后的劣质葡萄酒的水平,彭磊实在是提不起兴趣。那菜肴也很普通,缺油少盐的,大块的肉半生半熟,和彭磊的手艺更是没法相比。倒是那免费赠送的茶水让彭磊大声叫好。那是用上等的中药材,加上蜂蜜、嫩叶,混在一起泡制的,有点像数千年后很流行的茶饮料,商人们灌塑料瓶里卖钱的那种。

城市里的市场非常热闹,是在城市中心的一片开阔地上,商家大都有一个用碎石围起的空间。前后开门,四面矮墙,有点像数千年后山里人养猪的猪圈。有的上面盖了木架茅草的顶,有的支着皮制的帐篷遮风挡雨。一家挨着一家,卖什么的都有。

彭磊和白风尝过这里的美食之后,直接就闯到市场中去了。比起鱼凫共和国的国民来,下羌国的人普遍较高大,1米70以上身高的人比比皆是。在这里,鸟人的身高并不突出,倒也省了鸟人许多的担心。

根据市场上的商品,很容易就能判定这附近的工业水平。许多的商铺都是前店后作坊,想要什么,可以现场制作。看他们的青铜器,材质一般,工艺也很差。看来外星人确实很格守“不干涉”信条,也没有留下很高级的技术。市场里比较吸引彭磊的,是许许多多看的、玩的、用的等等手工制品,还有山里产出的各种土特产。

在一个出售山货的摊位前,彭磊停留了很久。并不是因为摊主是个年轻的女人,而是因为那摊位上的山货大多数都是书上有记录的名贵中药材,甚至还有大块大块的麝香。

让人想不到的是,白风对这个摊位也很关注,不过他只注意女人。

“主人,你看那个女人!”自己看还不够,还要指点给彭磊。

“怎么了?你不会这么③üww。сōm快就发情了吧?”彭磊的全部身心都在那些药材上,采这么多的药材,显然也应该初通医理的才是。那个女人虽然很年轻,不过彭磊也没有太在意。五官好像也很端正,但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样子,和白露、如玉他们根本就不能比。

“主人,你看她挂在胸前的那个玉佩。”

“老白,你很失礼了!知道吗?看女人不能盯着人家的胸看,会被人当成色狼的。”彭磊一本正经地教训。

“主人,我不是……,那个玉佩,应该是一种很特别的软玉,只有一种叫香脂虫的虫子生长的地方才有。那香脂虫很特别,混身通透无色,只生活在极品的白玉中。白玉被香脂种的体液浸泡过后会变软,还带着淡淡的香。据说那香脂虫的体液能治百病,能让人起死回生。那虫体更是千年不死,也是一种上古留存下来的异兽。”白风被误会了,急忙红着脸解释。

“香脂虫?是不是没头没尾,没嘴没屁眼的?”彭磊问道。

“是,据说我们妖族如果能得到香脂虫的成熟个体,就能直接凝炼成人身,能避开九道天劫。”白风满脸的幻想。

“屁!什么香脂虫,那叫混沌,是天地灵气孕育成的先天异物。”彭磊也来了兴趣。天机子在玉简中有简单的描述,那东西是天下奇珍,极为罕见,或许已经绝迹了。

“主人,要不要抢下来?”白风得到彭磊的肯定,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老白,你也修行了800年了,怎么不动动脑子?抢那东西有什么用,我们是要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

“对,我们抢人!”老白做人的经验还是不丰富,立功的欲望又太强了。

彭磊一把抓住就要往前冲的白风,笑道:“为什么要抢?记着,做人要讲文明礼貌。我们有的是黄金,可以和她交易。”

彭磊和白风两个在摊位前窃窃私语,店堂里的女老板不时地抬起她那好奇的眼睛,打量门口那两个不走也不买东西的男人。男人的眼神不时地掠过自己的胸前,心里不禁有些发毛——难道是色狼?

彭磊和白风商量好了,为了培养白风做人的能力,交易就由白风出面。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泡到漂亮的小妞。白风拿着大块的黄金,不过他的社会实践还没有开始,就不得不中止了。远处一阵阵的混乱正在向这里蔓延,好像是有人在打架、追杀,叫骂、惨叫、哭喊响成一片。

彭磊是在市场上打架打出名的,此情此景,仿佛回到了那个红土坡上的早晨。心,不由得激动起来。

一个青年,身披豹皮袍,长发披肩,右手执剑,背着长弓,左手挽着一个少女,闯过人群,向这边急奔而来。远远地就在叫:“宛儿,快走!”

宛儿跑得还真是不慢!扔掉手上的动西,转身就冲出身后石墙上的栅栏。那动作,干净利落,如久经训练的一般。那对逃跑的男女也很快,掠过彭磊的身前,随着宛儿而去。他们的身后,十几个壮汉执剑狂追,嘴里“哇哇”大叫着。

第七十九章 积德

“姬爻,你往哪里跑?竟然敢拐骗女人!”

“姬爻,还不快放开若水。你小子今天死定了!”

十几个壮汉横冲直撞,把原来就已经很混乱的市场搅得鸡飞狗跳。

彭磊的动作也不慢,姬爻刚刚冲过,他闪身就到了店里。宛儿的摊位上好东西不少呢!那麝香、鹿茸什么的,如果被糟蹋了,很可惜的。

白风真是个“男人”,自从被彭磊提醒了怎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后,他的眼睛注视的目标都是女性。见彭磊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他傻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傻傻地问道:“主人,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那个姬爻抢的女人很漂亮。”

“你不会不懂吧?这里好多都是药材,能治病。你们三个这八百年都学了些什么?只有一张人皮是不能算人的。做人就要知道人的七情六欲,还有凡人的生老病死。传说中的妖精都能帮人治病除灾的,那叫入世积德,你们三个怎么什么都不懂?闪过一点,别挡着别人。”彭磊一边指点着,把白风拉到角落里。外边,五、六个壮汉直闯而过,另外的几个绕道边上围堵了。

“主人,我们妖族能不能娶凡人女子?”白风还在回味刚才惊鸿一见的女子,对彭磊的指点充耳不闻。那个女人确实很漂亮,身上的穿着比宛儿干净多了。好像是颜色鲜艳的棉衣,过膝的长裙,描彩的腰带,头上还有许多的装饰,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玉味。彭磊他们从进城到现在,还没有见过穿戴得这么漂亮的姑娘,难怪白风会头晕。

“能,怎么不能?不过一般都是女妖怪嫁凡人,没有听说过男妖娶凡人女子的。你若是真的想和凡人结婚,可以做个变性手术,嘿嘿,我看你的身材很不错。喂,你TMD别瞎想了,不能让他们抓到人,快去帮他们三个一下。”彭磊一脚将白风踹醒。

“我……”白风醒得也快,跳起身来,一扬手,掌中多了一把三尺长的宝剑。

“操!一点经验也没有。又不是要你去打架!会不会法术?比如吹一阵大风,下一场大雨……”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已经腾空的老鹰抓住。

“主人,我们从来没有和人接触过,只是远远地看人说话、做事……”白风脸红,动作却不慢,收起手中剑,右手一点虚空,嘴里一声轻啸,一阵狂风骤然而起。

眨眼之间,整个羌城里飞沙走石,草木狂舞。这风太大了,市场里那些间陋的屋棚、帐篷,有一大半都飞上了天空。行人也是东倒西歪,立足不稳。怪异的是,这风还认人。逃跑的人借着风势,简直就是驭风而行;追的人却是怎么追都是顶着风,嘴巴鼻子里都呛满了灰尘。

“白风,就这么吹。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几个追人的人不是好东西。告诉你,做人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行善积德。那也是修行,是修心。做好事,比如助弱锄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像现在这样。对了,这吹风的法术等会儿教给我,有没有能下雨的法诀?”彭磊想不到老鹰真的能呼风,而且唤出的是这样的大风。若是能学会这一招,那就比诸葛亮都强了。

白风有点尴尬,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鹰族对风有一种天然的感悟,下雨的法术我却是不会;小黑是火属性的蛇,他能招来天火,也不能唤雨;老魇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