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用一生去忘记 >

第13章

用一生去忘记-第13章

小说: 用一生去忘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兔子还去有关部门拉来了一些活儿,就是画公仔纸,其实就是连环画,脚本是已经审定通过的,只是用画面表现出来。即便是这样的计件工作,人家也还是不认可,要出好几套草图让人家选,出第2套草图时,新鲜感就已经消失殆尽。
  所有的人都大喊一个闷字,逃跑了。
  刘嘻哈现在在出第5套方案,可见已经完全崩溃。
  刘嘻哈也问过兔子,我是不是根本就没有画漫画的天分?兔子说什么事都需要天分,但是更需要努力,努力是什么?就是多画,拼死画。兔子还说,你喜欢的手冢治虫,他就是红也好,没人理睬也好,公司倒闭也好,临死之前也好,都在画,越是痛苦,越是备受折磨,他画得越多。
  这番励志的话自然很符合刘嘻哈此时的心境,她的爱情,她的事业,都处于早夭的状态,使她深陷挫败的泥潭,那种痛,不是当头棒喝,而是一种慢慢弥散在心头的荒芜,原来她也可以是什么都没有的。
  她想她现在除了画画,还能干什么呢?
  吃晚饭的时候,刘百田兴高采烈地跟刘嘻哈谈了订婚的事,刘嘻哈一边吃饭,一边没心没肺地看着窗外,刘百田说我在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刘嘻哈突然间说道,爷爷,你知道什么是心动的感觉吗?刘百田说心动的感觉其实是最没用的感觉,婚姻要伴随漫长的一生,所以反而要找到心不动的感觉,要在冷静的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
  刘嘻哈说,难道你挣的钱还不够多吗?
  刘百田说,这跟钱没有什么关系。
  刘嘻哈说,那我就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原因我必须跟曹宁宁结婚。
  刘百田说,因为你们旗鼓相当,也因为年轻的女孩子风华正茂的时候通常都是一脑袋糨糊,所以爷爷要替你着想。
  刘嘻哈笑着说,爷爷啊,你一辈子盖了那么多楼,能不能有一座烂尾楼,这座烂尾楼就是我,你可不可以不理我?
  刘百田一时无话可说,但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一直崇拜他的刘嘻哈,这次会表现的这么坚决。殊不知年轻女孩子的反叛精神都是从情感世界开始的,刘嘻哈当然也不例外,她也是一个刚刚思春的女孩子啊。
  可园,可以说就在闹市边上,或者干脆就是闹市的一部分,但是非常奇怪,这里的空气就是要清新一些,每逢夜幕降临,满天的寒星格外耀眼,似乎离地面也更近一些。所以心烦气闷的时候,刘嘻哈就会一个人在可园游荡,这个晚上就是这样,真的是不早也不晚,她听到了一阵忽高忽低,飘飘洒洒的乐器声,说不上是芦笙还是竖笛,总之那曲调明明是清朗明媚的,但同时又隐藏着说不出的孤独和怅然,曲声倏隐倏现,断断续续,仿佛风中的丝线,指间的柔沙,在轻轻的划过间偶有拨动心弦。
  宛若天音。
  就在那一瞬间,刘嘻哈的眼泪刷地一下流了出来。
  这是什么曲调?又是从什么乐器中流淌出来?刘嘻哈一无所知,她难以想像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乐器奏出的曲调,能和她的心灵如此的契合与相通,居然让她的脊背发凉,全身充满了寒意,总之那曲调让她久久地独立在园子里,直到它消失在风中,她才姗姗离去。
  刘嘻哈就是这样认识四季的。
  那一天,刘嘻哈看到根宝手里拿着一个葫芦一样的东西,所不同的是这个葫芦穿在一根棍子上,而竹棍上又有笛子一样的洞眼,刘嘻哈顺手拿过来看,她问根宝这是什么?陪在根宝身边的四季说,这是葫芦丝。刘嘻哈说什么是葫芦丝?四季就把葫芦丝拿过来吹了几声。
  刘嘻哈立刻就有了那种汗毛竖起的感觉,她说原来是你啊。
  刘嘻哈又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四季说我都来了一年多了,我几乎天天见到你。刘嘻哈哦了一声,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种乐器?四季说,这也是早就有的,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有个老乡挑着一担乐器走街穿巷,居然还有葫芦丝,我不知不觉跟了他好一段路,还是买了一个。刘嘻哈说那你吹的那个曲子,那么好听,叫什么名字。四季说叫《 鹧鸪飞 》,讲的是一群灰扑扑的小鸟朝着太阳拼命地翻飞。
  嘻哈一时恍然。
  四季说他在老家时,是跟一个盲人学的葫芦丝,这个盲人说他8岁听到这个曲调时就惊了,苦苦追寻到18岁才知道这是《 鹧鸪飞 》,四季也是觉得葫芦丝好听,他就学着吹,吹的第一首曲子是《 阿佤人民唱新歌 》。
  刘嘻哈说你去买多一个葫芦丝教我吹吧。
  四季深感意外,眉头突然跑到额头上跳了一下才归还原位。
  真正熟识以后,刘嘻哈才发现四季其实并不爱说话,或者根本不说话,那天谈到葫芦丝的问题,四季就把需要跟她交流的话一次全说完了,再往后,他们无话可说,只有教刘嘻哈吹葫芦丝的时候,他还有几句话可说,此外,他们也确实没有共同语言。
  对于他们来说,对方就是外星人。
  多少年以后,在刘嘻哈想起四季时,她都觉得四季是一个当代版的金刚。
  有一天,刘嘻哈在房间里看书,看着看着就困了,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根宝跑了进来,用两只小手使劲把刘嘻哈摇醒,并且冲着刘嘻哈急切地说,线!线!根宝由于身体的原因,本来说话就晚,加上跟着四季,越发不像别的孩子小嘴吧吧的会说。刘嘻哈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他说什么。着急的根宝就拉着刘嘻哈的手往外跑,刘嘻哈跟着根宝跑到院子里,只见可园阳光明媚,清风徐徐,四季用报纸糊了一个风筝正在奔跑,也许真的是线不够长,风筝总是倒栽葱地趴在地上。看着四季满头大汗,嘻哈忍不住笑了起来,也跑去找容妈要线,容妈说线都给四季了。嘻哈看见容妈手里打了一半的毛衣,二话不说把毛线咬断,拿着毛线球跑了。
  容妈手上的毛衣是给李师傅打的,正要说什么,刘嘻哈丢下一句话,赔你。根宝也学着说,赔你。两个人一块儿跑了。
  四季找来一个啤酒瓶做线拐子,把毛线缠好,又拴好风筝那一头,三个人还真的把风筝给放飞起来了。看见风筝飞高了,根宝跳着脚喊,给我!给我!
  根宝抱着线拐子跑了,刘嘻哈看见四季满脸笑意,忍不住说道,我发现这些天你老是咧着嘴,什么事这么高兴啊?四季不说话,还是笑。刘嘻哈说不是中彩票了吧?四季说我们家来信了,是我妹写的,我妹识字了,会写信了。刘嘻哈说还说什么了?四季说,我爸原来每天抽3包烟,我妹说现在只抽2包了,我妈天天坐在火塘边为我念经、烧香、点神明灯,他们都以为我发财了,一心盼着我好。
  你好吗?刘嘻哈顺口问道。怎么不好?!四季突然提高了嗓门这么说了一句,他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心里想着只要自己好好干,将来就要到摩天大楼里去当会计了,对于这一点他是有信心的,因为虽说刘老板和老金这些人一天到晚脸若冰霜,但他们还是守信用的,真的是按月往他家寄钱,这让他觉得很有奔头。
  不知什么原因,他的话和他的神情,突然让刘嘻哈十分感动。
  而在那一刻,她又觉得自己分外的孤单。
  那是一种简单的快乐,原始的温暖,是只有四季这样的人身上才会有的稀有资源,而这一切像打哈欠一样传染给了刘嘻哈,刘嘻哈看着可园,看着阳光下奔跑的根宝和四季,突然就有了写生的念头和冲动,她真的还没有画过可园呢。
  刘嘻哈搬出画板,画起画来。而且她三笔五笔,画了一个漫画版的四季头像,四季看了看,疑惑地说,我不是这么丑吧?刘嘻哈大笑,说这是漫画,漫画就是丑到可爱,这也是城市最前卫的艺术。四季似懂非懂的再一次看着手中的速写,心想,这跟第一次喝可口可乐是一个感觉,城里人觉得难喝的东西都是好东西,难看的东西也都是好东西。于是他有些不情愿地说,那好吧,那我就收下了。刘嘻哈又一次笑了起来。
  刘嘻哈的笑里面是有故事的,有一回她无意之中看见容妈穿一件半旧的小红霉乐队的T恤衫,配上她的健硕和麻利,外加一双八字脚,那叫一个酷毙。刘嘻哈当场就给惊着了,后来才知道是容妈在地摊上买的旧货,她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觉得还算新,还算合身,可是穿在她身上也不见得多么荒诞和滑稽啊。
  作为报答,四季给刘嘻哈看了妹妹的信和成绩单,信写得很工整,像火塘的塘这样笔画多的字还都是拼音,成绩单上的成绩只能说是中等,但这一切已经足已令四季欢天喜地了。而且,四季并不知道,他的这种欢天喜地竟然让刘嘻哈有些羡慕。
  14
·炫·
·书·
·网·
  玩个性归玩个性,家族的力量还是以排山倒海之势庄严而至。很快,斯日格就委托高人选出了订婚的日子。
  据说这个高人也力挺这门亲事,称刘嘻哈颇为福相,且背景殷实,不仅旺夫,而且还旺夫家,是难得一遇的好姻缘。没办法,现如今所谓的强权和重金都有可能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人们借助于不可知的力量判断事物已经变成了一种常态,不论贵贱,不足为奇。
  这一次是斯日格表现的分外热情,跟上次的相亲完全不同,那一次虽然也很圆满,但彼此之间多少有一点情绪上的较量,都有较高的期望值,又都得装模作样地端着,还要注意细节的完美。这回就完全不同,斯大姐彻底放下了架子,带话过来说,都是自己人,干脆就到她的家里去,可以轻松随意一些,而且毕竟是私事,不必张扬和铺排,包子有肉不在褶上,两家人吃顿饭,把亲事定下来也就行了。
  斯大姐的想法,正合刘百田的心意。
  刘百田吩咐老金去备礼,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刘嘻哈,刘嘻哈说爷爷我跟你说过的话是认真的。刘百田说你跟我说什么了?他不是装糊涂,他是公务繁忙,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他的一生都是一哥,除非他不做决定,只要做了别人全是听他的。富人都是健忘的,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事不会花很多精力去反对,而是忽略不计。刘嘻哈说我跟你说了,我现在不想结婚。刘百田说,拣宝啊,女人没有什么漂亮不漂亮,只有年轻不年轻,年轻是女孩子最大的筹码,对任何人都一样。而且我见的人多了,像曹宁宁这样条件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你相信爷爷的眼力,爷爷总不会害你吧。
  刘嘻哈又说了很多话,刘百田只当她是唱歌。
  再说曹宁宁那一头,家里也是相当的大动干戈。首先当然是斯日格这个人万事求好,这还要追溯到早年她在北京工作的时候,虽然是在重要的部门,但工作类似办公室主任,活多事杂,但是斯日格总能处理得井井有条,包括后来位置升得很高的领导,提起斯日格来,都说她能干,省心,还说她家的烤肉好吃。
  这一切造就了斯日格的行事风格,那就是无论工作和生活,没有小事,也没有可以马虎的事。做事的标准套用一句广告语,那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斯日格一家人住在省委大院,外围的环境传统而气派,有卫兵站岗。但是具体到家里,斯日格的品位也还是不错的,主要的格调是大气、整洁。但是这一次她审视了家里的布置,突然觉得客厅里的那一套沙发,有些陈旧和土气,这一发现让她越看这套沙发越不顺眼,于是决定换沙发。
  本来,曹宁宁就不热心这事,但他很怕母亲唠叨,采取的是支支吾吾,推推挡挡的政策,见这回来真格的了,正在心烦,加上他这个人虽说有些干部子弟的潇洒,但绝没有纨绔之气,而且是一个铁杆的环保主义者,所以他非常的反对换沙发这件事。
  曹宁宁说这套沙发还可以坐,至少有七成新,丢掉实在是太可惜了。斯日格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还能把沙发坐坏?
  两个人激烈争论了一轮,曹宁宁的父亲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对他来说,换不换沙发皆可,反正都不是他说了算。
  曹宁宁说着说着就说漏了嘴,他说这事还不知成不成呢,你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斯日格愣了一下说,什么什么,你还想这事不成啊?你先别说沙发的事了,就先说说你怎么回事吧。曹宁宁说我觉得这件事还是太快了一点。斯日格说快什么快,你都过了27,快28了。曹宁宁无话可说,斯日格盯着他的眼睛说,曹宁宁,你不要有什么幻想。
  老实说,曹宁宁非常害怕母亲的目光,母亲的目光里有着一种猎人的敏锐和机智,总是能够及时地捕捉到他的所思所想,让他的一切小伎俩无处遁形。
  所以到最后,家里毫无悬念地换了沙发,是北欧的做工很好的真皮沙发,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